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
物业服务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区别及费用涵盖内容
物业服务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区别及费用涵盖内容
一、概念释义: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苏州市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二、结合本项目如采用包干制收费方式的费用涵盖内容: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服务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区别及费用涵盖内容
物业服务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区别及费用涵盖内容
一、概念释义: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苏州市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
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二、结合本项目如采用包干制收费方式的费用涵盖内容: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酬金制与包干制物业管理收费模式比较
酬金制与包干制物业管理收费模式比较本文主要从概念与性质、内容与特征、基本理论等方面对这两种收费制进行比较,对酬金制的运用作一些探讨.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酬金制与包干制概念及其内涵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对于包干制和酬金制的概念及其含义作了详细的解释:“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从市场营销学角度分析,包干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市场定价,酬金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成本定价。
关于中大修费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也就是说对于大型的维修、改造和更新,无论包干制还是酬金制都要用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两制无差异,故就此问题不进行讨论。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差异分析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有优就有劣。
包干制和酬金制具有明显的互补特征,即一方的优势恰好就是另一方的劣势,因此本文对两种制度的核心优劣进行比较。
(一)包干制的核心优势主要表现在:包干制下,物业管理企业是承包商的角色,自身承担因其经营管理水平高低而带来的盈亏压力。
因此,这种机制对于企业来讲,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和盈利动机。
在商业社会中,企业是经济动物,盈利的追求有着与生俱来的渴望,如果限制了其对盈利的追求,就丧失对其激励和约束作用,企业就如同人体的机理坏死一样,终将萎靡不振。
这种激励将直接促使物业管理企业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时,提高成本意识,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各种成本控制手段和方法,以期从经营成本上要效益,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促进企业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包干制和酬金制最新版
一、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定义及内涵1、包干制,即业主想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这种定价方式的实质是市场定价。
具体到收费形式《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包干制就是指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规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和亏损都由物业公司享有和承担的一种计费方式。
这里面要抓住什么呢?要抓住业主交配是交的固定性的收费。
刚才我是一平米交五块钱,或者交两块钱,是固定的,合同上是这么规定的。
问题是每家每户每平米收两块钱,够不够你经营,物业公司自己算帐去,什么叫包干制,就是物业公司来包干,亏了赚了都得包干,但是有一条要求,物业公司得达到合同的要求。
你跟人家定合同了,如果亏了钱,就降低服务标准,这不行,因为你已经包干了,必须要按照合同去执行,赚钱、赔钱都得符合合同的要求……2、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从市场营销学角度分析,包干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市场定价,酬金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成本定价。
3、现行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小区一般采用包干制或酬金制。
就这两种制度和大家分析一下。
(1)酬金制(高力)。
酬金制一般是西方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物业管理模式,是以社区内居民所选出的居民代表为主体(就是我们所说的业委会),来选聘物业公司。
他们的业委会就像我们的社区政府,有着民众赋予他们的权利,所以,他们的业委会权利是很大的。
选聘物业,物业与业委会是雇佣关系,业委会也就是物业的老板。
物业根据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办事,比如,每天清扫几次,提供业主什么服务等。
如果,物业没有做到合同约定,业委会有权扣钱甚至解约。
所以说,按照西方的管理,酬金制的物业小区,业委会的权利是相当大的。
物业管理费“包干制”与“酬金制”简析
物业管理费“包干制”与“酬金制”简析200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9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指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属于物业公司的经营收入,物业费的盈余和亏损均由物业公司享有和承担。
酬金制,指物业公司在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按约定比例或者金额提取酬金作为物业公司的经营收入,其余全部为物业公司代管的业主共有资金,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费结余由业主享有,物业费不足由业主承担。
“包干制”与“酬金制”简要对比1、财务透明度不一致酬金制下,除过物业公司酬金外的物业费,是业主的共有资金。
物业公司必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年度预决算,且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收支账目。
同时,业主委员会有权就物业费的收支情况开展审计。
包干制下,物业公司只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服务职责,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支配,业主无权检查其使用情况。
可见,酬金制透明,物业公司利润固定;包干制易于操作,物业公司利润不固定,存在盈亏。
2、监督信任度不一致酬金制下,业主享有较大的物业管理日常监督权利,对物业费的财务管控和业务监督责任较多,必须有强有力的业主委员会参与实施。
包干制下,业主充分信任物业公司,无需操心物业费的使用。
物业公司全权负责物业费的支配、盈亏,业主仅对现场业务服务提出质询。
综上简要对比,酬金制与包干制各有利弊,应当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合适方式。
我们认为:如委托品牌优势较为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或者项目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推荐使用包干制。
如委托处于成长期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或者物业费标准较高,明显存在盈余,则适合酬金制。
同时,特别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实行酬金制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费不是物业公司的收入,是业主的AA制筹集资金,不存时下经常报道的物业公司涨价之所。
这个法律概念还未深入人心,需要业主树立清晰的认识。
物业包干制与酬金制解析
物业包干制和酬金制解析一、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定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二、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区别根据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酬金制与包干制主要区别如下:三、酬金制对业主权益的保障1.酬金制可以节约税金酬金制和包干制在测算费用时,成本包含的内容基本一致,不同的是酬金制少了一个税金支出(见第二点物业费的构成)。
只要不开具发票,酬金制属于资金代管,无需就物业费纳税,可帮助业主节约税金。
为了防范税务人员非法强征税金,建议收据盖业委会的章,同时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只是代为收付资金,税务局无论如何也没有理由强迫物业公司交税。
但这就有个问题,就是无法开具发票,业委会既非个人,也非工商注册的组织,无法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但生活中不能取得发票的情况比比皆是,凭借物业服务合同和收据,是足以证明该费用属于企业的合理支出的,税务局应当予以认可。
2.透明公开、受控的机制有利于保障测算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可控性酬金制与包干制对于超出物业费测算的开支,均需向业委会申请资金来源,不同的是,酬金制的管理模式更能保障业主的利益。
物业费定价由全体业主参与并公示,每年编制次年年度预算,需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审批通过,同时需要向全体业主公示,业主可对预算提出质询和建议。
物业公司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同时业主也参与监督,不仅有利于确保费用不超支,更有利于保障预算的节余。
3.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无论是酬金制还是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主体均是物业公司和全体业主,全体业主享有最高监督权,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监督权,也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包干制与酬金制
200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提到:“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1、包干制的定义: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2、酬金制定义: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包干制和酬金制
一、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定义及内涵1、包干制,即业主想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这种定价方式的实质是市场定价。
具体到收费形式《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包干制就是指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规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和亏损都由物业公司享有和承担的一种计费方式。
这里面要抓住什么呢?要抓住业主交配是交的固定性的收费。
刚才我是一平米交五块钱,或者交两块钱,是固定的,合同上是这么规定的。
问题是每家每户每平米收两块钱,够不够你经营,物业公司自己算帐去,什么叫包干制,就是物业公司来包干,亏了赚了都得包干,但是有一条要求,物业公司得达到合同的要求。
你跟人家定合同了,如果亏了钱,就降低服务标准,这不行,因为你已经包干了,必须要按照合同去执行,赚钱、赔钱都得符合合同的要求……2、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从市场营销学角度分析,包干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市场定价,酬金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成本定价。
3、现行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小区一般采用包干制或酬金制。
就这两种制度和大家分析一下。
(1)酬金制(高力)。
酬金制一般是西方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物业管理模式,是以社区内居民所选出的居民代表为主体(就是我们所说的业委会),来选聘物业公司。
他们的业委会就像我们的社区政府,有着民众赋予他们的权利,所以,他们的业委会权利是很大的。
选聘物业,物业与业委会是雇佣关系,业委会也就是物业的老板。
物业根据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办事,比如,每天清扫几次,提供业主什么服务等。
如果,物业没有做到合同约定,业委会有权扣钱甚至解约。
所以说,按照西方的管理,酬金制的物业小区,业委会的权利是相当大的。
物业管理酬金制和承包制
物业管理酬金制和承包制一、简介物业管理酬金制和承包制是指在物业管理行业中,采用不同的管理制度来激励和推动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酬金制通过给予管理人员相应的奖励和报酬,以促使其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而物业管理承包制则是将物业管理的运营权委托给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或个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责和利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物业管理酬金制和承包制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二、物业管理酬金制2.1 酬金制激励模式物业管理酬金制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激励模式:•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物业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绩效奖金的发放与其工作业绩和客户满意度等指标相关。
•项目业绩提成:将物业项目划分为不同等级,物业管理人员根据所负责项目的业绩表现,获得相应比例的提成。
•业务发展奖励:物业管理人员积极开发新业务和客户资源,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促进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2.2 实施过程及难点物业管理酬金制的实施过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难点:•考核指标的制定:需要明确的工作绩效指标来评估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合理、公正地制定考核指标是关键。
•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平:评估考核结果需要确保公正公平,避免出现主观偏差和内部腐败现象。
•绩效奖金的发放:绩效奖金计算和发放需要建立透明、公开的制度,确保奖金的公平合理,激励管理人员提升工作绩效。
三、物业管理承包制3.1 承包制的模式物业管理承包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模式:•整体承包模式:将物业管理业务的全部范围交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承包,公司负责物业的运营和管理。
•分项承包模式:将物业管理业务按照不同的模块进行分包,各个承包商对应负责不同的管理工作。
•差别性承包模式:根据物业项目的规模和特点,采用不同的承包方式,实现差别化管理。
3.2 承包制的优势与挑战物业管理承包制具有以下优势和挑战:•优势:–专业化管理:通过引入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提高物业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酬金制与包干制物业管理收费模式比较
酬金制与包干制物业管理收费模式比较本文主要从概念与性质、内容与特征、基本理论等方面对这两种收费制进行比较,对酬金制的运用作一些探讨。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酬金制与包干制概念及其内涵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对于包干制和酬金制的概念及其含义作了详细的解释:“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从市场营销学角度分析,包干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市场定价,酬金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成本定价。
关于中大修费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也就是说对于大型的维修、改造和更新,无论包干制还是酬金制都要用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两制无差异,故就此问题不进行讨论。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差异分析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有优就有劣。
包干制和酬金制具有明显的互补特征,即一方的优势恰好就是另一方的劣势,因此本文对两种制度的核心优劣进行比较。
(一)包干制的核心优势主要表现在:包干制下,物业管理企业是承包商的角色,自身承担因其经营管理水平高低而带来的盈亏压力。
因此,这种机制对于企业来讲,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和盈利动机。
在商业社会中,企业是经济动物,盈利的追求有着与生俱来的渴望,如果限制了其对盈利的追求,就丧失对其激励和约束作用,企业就如同人体的机理坏死一样,终将萎靡不振。
这种激励将直接促使物业管理企业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时,提高成本意识,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各种成本控制手段和方法,以期从经营成本上要效益,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促进企业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物业服务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区别及费用涵盖内容
一、概念释义: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苏州市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区别及费用涵盖内容
物业服务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区别及费用涵盖内容
一、概念释义: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苏州市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二、结合本项目如采用包干制收费方式的费用涵盖内容: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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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制与酬金制的区别及优劣势
包干制与酬金制的去别及优劣势
一、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定义
(1)包干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酬金制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二、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区别
三、物业招投标酬金制与包干制的优劣势
包干制与酬金制优劣比较。
物业服务包干制和酬金制的区别及费用涵盖内容
一、概念释义: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苏州市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干制与酬金制的比较分析
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干制与酬金制的比较分析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干制与酬金制是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包干制指的是物业服务提供商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服务内容,按照固定的费用向业主提供服务。
而酬金制则是根据物业服务提供商实际提供的服务量和质量,收取相应的酬金。
在比较分析包干制和酬金制的优缺点时,首先要考虑的是业主的需求和对物业服务的期望值。
包干制能够提供稳定的服务费用,有助于业主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预算和控制,同时也减少了业主对物业服务提供商的监督和管理。
而酬金制则更加灵活,按照实际的服务量和质量进行计费,能够激励物业服务提供商提供更好的服务,但对业主来说费用较难估计,也需要更多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包干制和酬金制在风险分担方面有所不同。
包干制通常由物业服务提供商承担更多的风险,无论服务量和质量如何,业主只需支付约定的费用。
而在酬金制下,物业服务提供商承担较少的风险,因为收费是按照实际服务量和质量确定的,如果服务不符合要求或出现问题,业主可以减少支付相应的酬金。
此外,包干制和酬金制在监督和管理方面也存在差异。
在包干制下,物业服务提供商不需要过多的监督和管理,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标准提供服务即可。
但对业主而言,要求物业服务商按时提供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而在酬金制下,业主需要更多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物业服务商提供的服务量和质量符合要求,并据此确定支付的酬金。
最后,对于物业服务提供商来说,包干制和酬金制都有不同的利润模式。
在包干制下,物业服务提供商能够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和优化管理来获取稳定的利润。
而在酬金制下,物业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量来提高收入和利润,但也需要承担更高的成本和风险。
综合来看,包干制和酬金制各有其优势和适用场景。
包干制适用于业主对物业服务成本有较严格控制要求、对服务量和质量要求相对稳定的情况。
而酬金制则适用于要求较高的业主,对服务量和质量有较高要求,并且愿意承担更多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物业公司包干制与酬金制的区别
物业公司根据服
I
收费价格标准确定
务质量要求测算固定费区别服务内及服务质的酬金收取标准及金
量标准,服务质量
额,服务质量由业主
由业主确定的费用确定,不能随意调整
确定,可以随时调整
(1)包干制
(1)酬金制更能
1
势
劣
势
收费模式易于操作,简单便捷
(2)包干制强化了成本意识,有利于企业集约经营
(3)包干制以品牌策略为基础,推崇品牌优势
(4)容易造成物业管理交易的不透明性
(5)由于成本意思,容易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类型
体现业主的主体地位,发挥业主的监督机制
(2)酬金制运作规范、财务透明,缓解了企业与业主双方的矛盾
(3)酬金制适当减轻企业税负,有利于小企业或幼稚期企业发展
(4)增加了业主的监督管理成本
(3)品牌优
(2)高端物业及
平、层次等
:
势较为突出的物业
商业物业较为实用,
方面的差
用
服务企业,针对市
(3)对收费不敏
异,可以依
领
场化程度较高的物
感,对服务敏感的企业
据具体情况
域
业项目,适合采用
适用
适用包干制
包干制
(4)处于幼稚期
或酬金制
的企业或者业主结构合理的项目(尤其是非住宅型项目),适合采用酬金制
物业公司包干制与酬金制的区别
t
别
包干制
酬金制
备注
义
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科普|物业管理中的酬金制和包干制之对比
科普|物业管理中的酬金制和包干制之对比有一种奋斗叫自己管家加油邻居们!物业管理中什么是酬金制?和包干制有什么区别呢?快来了解一下吧~定义包干制是业主向物业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酬金制是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费用构成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酬金制: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定价模式包干制:市场定价酬金制:成本定价特点包干制:物业公司依据收费价格标准确定服务内容及标准。
量入为出。
酬金制:物业公司根据服务要求测算收费标准。
量出为入。
包干制与酬金制的最大区别,是在于物业管理费性质的不同。
“包干制”是把物业服务的整体作为产品看待,物业服务费用实际上是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产品价格,因此,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收入。
而“酬金制”仅把物业服务企业输出的管理作为服务产品看待,支付的酬金是这种输出管理的产品价格,物业服务费用仅仅是业主预付的用于日常物业服务开支的资金,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收入。
利弊(对业主来说)包干制(利):物业管理中,所有费用都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负盈亏,业主可以省心省力的接受服务。
(弊):在包干制模式下,物业服务企业干得越好,挣得就越少。
这样一来,许多物业公司往往以降低服务水平、减少服务项目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酬金制(利):酬金制更能体现业主的主体地位,发挥业主的监督机制。
物业管理隶属服务业,物业管理企业相当于业主聘请的“管家”,物业管理费也是业主的钱,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有合法的监督检查权利。
(弊):推行酬金制的社会条例不成熟。
酬金制虽然很大程度上维护了业主的利益,但其操作复杂,尤其对人口密集的住宅小区来说,召开一次业委会(或业主大会、主业代表大会),实非易事。
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
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一、物业服务的两种计费方式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包干制是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和业主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来收费,不论管理的好坏、经营的亏盈,均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而与业主无关。
实行包干制的前提是对物业服务费标准双方事先要有约定和承诺,即包干的具体额度。
通常,对有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但是当业主方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测算和市场行情不甚明了时,往往对包干的额度把握不定,此时不宜实行包干。
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时,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缴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如果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酬金制实质是实报实销制,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预算预收基本费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决算并向业主多退少补。
这种模式下,物业管理企业只拿业主事先约定好的酬金部分(酬金可事先预定提取比例或固定额度)由于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是代管性质,所以采取酬金制物业服务支出不应交纳营业税等相关税金。
二、包干制和酬金制的优、缺点分析1包干制的优点首先,包干制执行起来较为简单,有利于小型的物业管理公司采用。
其次,业主委员会成员专业水平有限,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实行包干制避免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账目监督和审计等的工作,简便易行。
第三,由于包干制中节省的开支可能成为物业公司的利润,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方式创新,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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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
一、物业服务的两种计费方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包干制是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和业主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来收费,不论管理的好坏、经营的亏盈,均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而与业主无关。
实行包干制的前提是对物业服务费标准双方事先要有约定和承诺,即包干的具体额度。
通常,对有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但是当业主方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测算和市场行情不甚明了时,往往对包干的额度把握不定,此时不宜实行包干。
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时,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缴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如果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酬金制实质是实报实销制,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预算预收基本费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决算并向业主多退少补。
这种模式下,物业管理企业只拿业主事先约定好的酬金部分(酬金可事先预定提取比例或固定额度)由于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是代管性质,所以采取酬金制物业服务支出不应交纳营业税等相关税金。
二、包干制和酬金制的优、缺点分析
1包干制的优点
首先,包干制执行起来较为简单,有利于小型的物业管理公司采用。
其次,业主委员会成员专业水平有限,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实行包干制避免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账目监督和审计等的工作,简便易行。
第三,由于包干制中节省的开支可能成为物业公司的利润,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方式创新,节约成本。
2包干制的缺点
首先,包干制中,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主要靠企业自律,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物业管理企业可能会收到钱不花或者少花,往往导致物业管理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而对工作草率了事的行为;
其次,包干制的成本限制,使得物业管理企业对需要进行及时维修的工作,往往产生拖延或小修小补,不做彻底解决,对物业的使用寿命和价值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第三,实行包干制的物业管理企业在费用不足时,只有依靠多元化经营维持企业的利润,不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
3酬金制的优点
首先,酬金制费用更加透明,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费用支出可以监控,更加体现了业主的自主管理;
其次,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支出的多少对企业利润没有直接影响,有了固定的酬金,则企业不必考虑多元化经营,有利于企业专利的专业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化;
第三,酬金制体现了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管家式的服务关系,减少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在物业收费方面的矛盾。
4酬金制的缺点
首先,酬金制需要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账目监督和审计,要求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较高的认识水平和专业水平。
其次,物业管理企业处于利润的驱动,可能会提高酬金支付的基数,即物业服务支出。
由于业主在专业知识方面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所以很难找到有理、有利、有效的压缩开支的根据,由此可能带来物业管理费用的攀升。
三、两种收费方式的比较分析
1两种收费方式各有利弊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包干制简便易行,对业主的要求不高,节省了业主的管理成本,但是会存在更多的非市场行为,不利于业主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谅解。
对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技能和专业化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物业管理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行业的发展。
酬金制更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更透明化,有助于企业自我管理,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但是酬金制对业主的要求较高。
从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阶段来看,两种收费方式都有其存在理由和必要性。
2酬金制是物业收费方式的发展方向
物业管理目的之一是提升物业价值,实现其稳定持续的收益、保值、增值,所以从两种收费方式的特点来看,酬金制是日后物业服务收费的发展方向。
物业管理发展成熟的国外和港澳地区,物业服务收费普遍采用酬金制,实行酬金制的前提是物业管理企业会对业主进行定期培训,让广大业主更多了解物业管理知识,既便于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沟通,也有利于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
由于我国内地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还未完全成熟,专业培训仅限于行业内部,而针对业主的几乎没有,所以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较为表面化。
观念停留在服务满意这一层面上。
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的不足使得普通的居民很难实现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正确沟通,以及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有效监督,所以目前在国内全面推行酬金制并不现实。
3包干制仍然具有存在必要性
虽然包干制相对来说存在更多的非市场因素,从服务的周到有效,对物业的保值、增值等方面都不如酬金制具有优势,但我国大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管理收费目前仍然采用包干制。
这种收费方式存在较大市场的原因是国居民对物业服务消费的承受能力不高,业主专业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包干制的收费方式省去了账目审计等监督工作,尤其对于中低档物业来说,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知识水平的限制以及包干制收费的相对低廉更加具有吸引力。
四、国推行酬金制仍然需要完善的方面
虽然酬金制更加透明、合理、市场化。
但是国推行酬金制从理论到实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注意通过明确和完善实施细则,解决好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问题,否则就很容易背离初衷,引发新的矛盾。
总的看来,仍然需要完善以下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物业服务成本支出的抑制办法
酬金制的企业利润直接取决于物业服务支出,所以采用酬金制收费,应该给物业管理公司注入控制和减低成本的内在驱动力。
可以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协商制定奖惩措施,物业管理企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减少管理成本的内在驱动力下,给与物业管理企业一定比例的奖励,这样,既体现了公平与公正,同时又有利于管理方法的不断改进,能够实现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利益的双赢。
2物业管理企业纳税基数的核定问题
由于酬金制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所以在预收物业管理费用中,除了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部分,其余都不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收入,不应交纳营业税等相应税金,如果硬性要其以物业服务费总额为基数缴纳,税费势必会被列入直接支出,最终转嫁到业主头上。
对业主的集体消费征收营业税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所以推行酬金制,应从法规上明确物业管理企业纳税基数的确定细则。
3对业主物业管理知识的培训除此之外,要保证物业管理酬金制的良性运行,还要解决其他一些层面的问题。
比如物业管理企业的商业信用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和其他行业的协调配合问题等等。
尽管这些问题的解决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但只要整个社会各个方面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去努力,还是可以相信,物业管理酬金制会逐步得到完善,并成为物业管理经济运行的主流模式。
酬金制的推广仍然有赖于业主对物业管理知识的认知,提高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能力,这样才能做到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有效监督,如果业主完全依赖每年一度的外部审计工作,则会减少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效力。
同时,业主对物业管理知识的匮乏,容易让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形成沟通和理解上的障碍,可以学习香港模式,建立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培训机制,这样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4政府主管部门监控机制的建立问题
物业收费问题一直是业主和物业管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包干制与酬金制理企业之间最主要的矛盾,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时有发生,如果推行酬金制,则拒绝缴纳费用就不再是业主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而是单个业主和所有业主之间的利益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受雇佣一方,无权干涉业主之间的利益问题,但是如果这类问题严重,势必会影响到对整个物业的健康、有序管理,所以需要出现第三方(政府主管部门或社会监督机构)来解决这些矛盾纠纷。
可以通过法规,推行协商、仲裁、诉讼等一系列的方法来解决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