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验收标准解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理石、花岗石板材材料

验收标准

长安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11日

大理石、花岗石板材材料

验收标准

1 目的规范天然大理石(云石)、天然花岗石(麻石)板材(以下简称板材)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装饰用的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板材,其他用途的板材也可参照采用。

3 产品分类

3.1 按形状分

3.1.1 普型板材(也叫工程板):正方形或长方形的板材。

3.1.2 异形板材:根据客户图纸或模板加工的其它形状的板材。

3.2 按表面加工程度分

3.2.1 细面板材:表面平整、光滑的板材,如亚光面板等。

3.2.2 镜面板材:表面平整、具有镜面光泽的板材。

3.2.3 粗面板材:表面平整、粗糙、具有规则加工条纹的机刨板、剁斧板、锤击板、烧面板等。

3.3 等级:按板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平面度允许极限公差、外观质量等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同时,允许优等品中含5%的一等品,一等品中含5%的合格品,并按此标准进行检验。

4 技术要求

4.1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4.1.1 普型板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规定(表一单位:mm)

4.1.2 异形板材规格允许偏差:

A 根据图纸尺寸加工,则误差范围为±0.5mm。

B 无图纸只根据模板加工,则板材与模板间误差范围为:优等品±0.5mm,一等品±1mm,合格品±1.5mm。

4.2 板材厚度小于或等于12mm 时,同一块板材上的厚度允许极限偏差为 1.0mm。板材厚度大于12mm,同一块的厚度极限偏差面积小于600mm×600mm 时,为1.0 mm,面积大于600mm×600mm 时为2.0mm。

4.2.1 平面度允许极限公差符合表二的规定(表二单位:mm)

4.3 角度允许极限公差

4.3.1 角度允许极限公差应符合表三规定(表三单位:mm)

4.3.2 拼缝板材,正面与侧面夹角不得大于90°。且见光面拼缝应在1mm以内,非见光面允许在1.5mm 以内。

4.3.3 异形板材角度允许极限公差如果加工单另外标注,要求同表三。

5 外观质量

5.1 同一工程的用料原则上要求颜色、花纹一致。如不能达到一致,则必须参考平面安装图,保证同一部位颜色,纹路一致;要求追纹的板材,须根据平装图上编号,在相应板材背面上标上不易洗掉的编号,有波打线相隔的相邻同材料板材颜色、纹路可略有差异。

5.2 板材正面外观缺陷应符合表四规定(表四)

5.3 云石板材允许粘接和修补,修补颜色与板材颜色应基本一致,光

泽度达到板材标准光度要求,且修补后不能影响板材的装饰质量和物理性能。粘接、修补的板材背面及侧面不见光部分胶应作处理,至缺陷不明显为止。

5.4 板材光面光泽度

5.4.1 镜面板材的正面应具有镜面光泽,能清晰地反映出景物。

5.4.2 板材镜面光泽度检验:黑色类石种以90 度为检验标准、灰白类石种以82 度为检验标准,其它石种以85 度为检验标准。

5.4.3 光面加工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则以客户要求为准。

6 检验方法

6.1 规格尺寸:用刻度值为1.0 mm 的刚直尺或钢卷尺测量板材的长度和宽度,用读数值为0.1mm 的游标卡尺测量板材的厚度。工程板长度、宽度分别测量 3 条直线,厚度测量 4 条边的 4 个中点,分别用偏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来表示长度、宽度、厚度的尺寸偏差。用同块板材的厚度偏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差值表示同块板材上的厚度极差,读数准确至0.2mm。

6.2 平面度:将直线度公差为0.1 mm 的钢平尺贴放在被检板材的两条对角线上,用塞尺测量尺面与板面间的间隙,被检面对角线长度大于1000mm 时,用长度为1000mm的钢平尺沿对角线分段检测。以最大间隙的塞片读数表示板材的平面度极限公差,读数准确至0.05mm。

6.3 角度:用内角边长为450mm×400mm 的内角垂直度公差为0.13mm 的900 钢角尺,将角尺长边紧贴板材的长边,短边紧靠板

材短边,用塞尺测量板材与角尺短边之间的间隙。当被检角大于900 时,测量点在角尺根部;当被检角小于900 时,测量点在距根部400mm 处。当角尺长边大于板材长边时,用上述方法测量板材的两对角。当角尺的长边小于板材长边时,用上述方法测量板材的四个角。以最大间隙的塞尺片读数表示板材的角度极限公差,读数准确到0.05mm。

6.4 光面外观质量

6.4.1 缺陷

将板材平放在地面上,距板材1.5m处明显可见的缺陷视为有缺陷;距板材1.5m处不明显但在1m 处可见的缺陷视为无明显缺陷;距板材1m处看不见的缺陷视为无缺陷。缺棱掉角用刻度为 1.0mm 的刚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其长度和宽度。

6.4.2 色调、纹路

将选定的协议板(样品)与被检板材同时平放在地上,距1.5m 处目测,视其颜色、色调差别。同工程同墙面板材色调、纹路应一致。

6.4.3 镜面光泽度

将板材平放,人距1.5m处目测,光度均匀,反映的物象应清晰;按光泽计操作说明测量光面光泽度;以测量的最低值与5.4.2 条相对比。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项目:规格尺寸、平面度、角度、厚度、外观质量、光泽度。

7.1.1 出厂产品:规格尺寸、外观质量必须全数检验,平面度、角度、

光泽度抽样检验。

7.1.2入场产品:规格板全部检验项目进行抽样检验,大板规格尺寸全数检验,其余项目抽样检验。

7.2 抽样

7.2.1 出厂产品:以一张加工单为一批,平面度、厚度、角度从同一批板材中随机抽取10%检验,抽检到不合格品时,抽检数量加倍;数量不足十件的,全数检验。

7.2.2 入厂产品:进口规格板100m2 为一批,从同批板材中随机抽取5%检验规格尺寸,抽检到不合格品时,抽检数量加倍;平面度、角度、外观质量,光度的检验从以上抽取的板材中取5 件进行。

7.3 等级判定

单块板材的所有结果均符合技术要求中相应等级时,判定该等级;同一批板材中,优等品中不得有超过5%的一等品,一等品中不得有超过5%的等外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倍抽样检验,如仍不符和要求,则判定该批板材的质量不符合该等级。光度不得低于5.4.2 条规定的95%。

8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8.1 标志

8.1.1 各工序应对板材认真进行检验,并在质检表上描述板材质量状况,并用不同的字母代表不同材质情况在质检表上记录。具体材质规格等级标识见附件。石胆(A)色线(B)钾线(C)裂(D)扫花(E)有孔穴(F)超厚(G+)偏薄(G-)锯痕(H)平度(I)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