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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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及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价格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实用的原则,使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1.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组织机构、招投标范围及方式、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及定标的管理程序。

1.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2 术语和定义

2.1集中采购

是指在品种上通用的、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物资,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管理的方式。

2.2自行采购

是指除集中采购之外的、由公司及各企业采购部门进行自主采购管理的方式。

3 物资采购招标的范围和方式

3.1公司对一下常规物资采购原则上实行招标。

3.1.1采购额为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采购物资。

3.1.2一年内预计采购额再100万以上分批进行采购的某种物资。

3.1.3公司管理需要,临时指定的其它采购物资。

3.2符合公司招标物资范围内物资的采购由相关部门组织招标。

3.2.1属集中采购的物资,由总部安排组织执行,公司采购部门及各企业积极配合并参与。

3.2.2属自行采购的物资,由公司各采购部门及各企业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投标工作,具体招标方式的选择由公司招标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公开招标优先于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可结合进行。

4 招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公司设立招标委员会,由公司价格管理办公室、采购部、财务部、技术部、质量部、风险管理部等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招标组织和管理工作。公司主管领导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采购部,负责主持日常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4.2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设立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由行政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财务、质量、技术、价格、风险等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的编制、申报和实施。

5 流程控制与要求

5.1发标管理

5.1.1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符合招标物资范围内的物资采购,须向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物资采购招标申请及编制的招标文件,由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提出审核意见并组织或授权具体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发标。5.1.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各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当在相关报刊和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5.1.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发送招标邀请书,并不少于三家。

5.2投标管理

5.2.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5.2.2负责实施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需安排专人接收投标文件并签收保存,不得起封投标文件,并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2.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

5.2.4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组织实施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后未中标的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

5.3开标、评标及定标管理

5.3.1负责实施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所招标的物资特性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由招标委员会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招标委员会代表任评标小组组长。

5.3.2开标工作由各实施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举行。投标人、评标小组成员、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

5.3.3开标时由评标小组代表、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开标过程应当全程记录并存档备案。投标文件移交评标小组。

5.3.4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组长主持。审查所有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必要的质疑后作出评价,确定合格投标人;按照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所列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从合格投标人中评出中标候选人。

5.3.5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须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所有评标小组成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5.3.6公司招标委员会和各采购部门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小组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5.3.7中标人确定后,由各采购部门招标领导小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5.3.8各采购部门与中标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若投标人有投标保证金的,应退还中标人。所订合同不得对照表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5.4其它

5.4.1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终止招标活动或宣布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5.4.1.1各采购部门或招标机构因弄虚作假,导致投标方做出错误响应,并造成损失的。

5.4.1.2采购部门或招标机构泄漏招标秘密的。

5.4.1.3评标小组成员或参与招标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擅自向投标法透露评标信息的。

5.4.2本制度由公司招标委员会负责解释,经公司审批发布之日起实施。

6 表格和记录

本办法形成如下表格和记录

招标文件书

定标报告

7 附件

7.1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7.2招标过程注意事项

附件1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4、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和评标方法、标准;

5、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质量和报价方式要求;

6、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8、交货时间;

9、拟签订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

10、其它需要注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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