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按照《XX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作为迎评地市代表之一,迎接全国督导评估工作。
为圆满完成任务,顺利通过达标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依据《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手册》相关要求,以扎实有效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为目标,坚持“全员参与、共同提高、打造特色”的原则,为全面提升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规范化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评估范围、内容及方式(一)评估范围我市所有的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
(二)评估内容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工作经费和机构保障,语言文字宣传普及、文化传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的发展水平等四个方面情况。
总分100分,其中制度建设20分,条件保障15分,宣传教育30分,发展水平35分。
(三)评估方式采取定点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实地督导评估。
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用语用字环境、座谈、问卷、随机访谈等。
三、评估标准(一)党政机关。
领导机构完善、语言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工作机制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文明乡镇(单位)考评、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予以经费保障;加强普法宣传、推广普及、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到终身教育之中、开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机关用语用字规范,公务员普通话达标,机关及政府网站等用语用字规范。
(二)学校。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发挥在传承中华经典文化中的示范作用;开设校本课程;通过语文教育、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人文情感培养等多种渠道,以“推广普通话活动周”为契机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和讲解活动;教师板书、课件、教案、自编读物、校本教材、试卷、各类公示用语用字规范,学校教师普通话等级均达标。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
A2.1 列入社会 * ( 1 )县级政府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中有语言文字事业的内容。
1分
事业 发展 规划
( 2 )各乡(镇)政府有落实方案,可操作性强。
1分
( 2 分)
① 县级政府、教
A2 政策 规划 ( 8 分)
A3
A2.2 列入教育 ( 1 )县(市、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有语言文字事业的内容。 事业 发展 规划 分
1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2 分)
( 2 )各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有具体实施方案。
1分
座谈访谈
A2.3 制定专项
( 1 )县(市、 区)语委有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
目标明确,
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1 分 规划、计划( 4
分)
( 2 )县(市、区)语委有以正式文件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 ( 3 )部署工作,按计划推动所辖区域内的语言文字工作。
广。 1 分
③ 工作总结、简 报等 ④ 会议通知、签 到表、领导讲话 ⑤ 有关普法宣传 和推普宣传的报 刊、音像资料 ⑥实地查看情况
.
.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评估方法
评估依据
பைடு நூலகம்
① 相关行业关于
C2
县级政府商业、邮电、通信、交通、旅游、金融、医院、工信等公
听取汇报 语言文字规范化
2分 ( 4 分)
( 3 )每年有 “推普周 ”和 “双推月 ”的工作总结。 1 分
*( 1)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 “推普周 ”和“双推月 ”重点活动。 1
C1.3 组织、领
( 2 )县级政府主管领导参与重点活动。 1 分 导、参与情况 ( 3
石家庄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19年版)
参加测试的公民
6个月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转发《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冀价行费〔2004〕57号)
省、市共同组织,市级组织报名、收费测试,省发证。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执法
2.《河北省语言文字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冀教督[2016]6号)
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无
不收费
0211010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市教育局
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处
1.《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
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 1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教基〔2003〕5号)
全市中小学校
无
不收费
0211014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评估
行政检查
市教育局
信管中心
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冀教督字[2011]5号)
全市中小学校
无
不收费
0211015
违法学校
6个月以内
不收费
021003
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以向学生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处
《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违法学校
6个月以内
不收费
021004
民办学校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教育局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语言文字工作在社会交流和文化传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质量和标准化,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督导评估措施。
本文将就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背景介绍语言文字工作是任何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
而督导评估作为一种全面监测和评估语言文字工作的工具,对于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督导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并为相关部门提供指导。
二、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厘定:督导评估需要明确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包括提升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推广文化遗产、促进跨文化交流等。
2. 语言文字工作质量的评估标准:督导评估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标准,以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评估标准可以包括文字准确性、语言表达规范性、文化传承程度等方面。
3. 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方法和措施:督导评估需要制定相应的督导方法和措施,包括实地考察、文件审查、专家座谈等。
同时,可以结合信息技术手段,采用大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估。
4. 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结果和建议:督导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供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
评估结果应该客观、准确地反映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进意见。
三、督导评估的实施过程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实施过程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 制定评估计划:督导评估应该事先制定详细的评估计划,明确评估的目标、任务、方法和时间安排等。
2. 收集资料和信息:评估人员需要收集相关的语言文字工作资料和信息,包括文件资料、统计数据、专家意见等。
3. 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人员可以组织实地考察活动,深入了解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与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
4. 分析和评估数据:评估人员需要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问题和改进方向。
迎接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汇报
XXX小学迎接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汇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实现语言文字应用和管理的规范化,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市民文化素质,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是现代社会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促进人际交流和区域交往的需要。
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特征。
近年来,我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始终把语言文字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语言文字规范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现就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一、学校基本情况全校共有教职工22名,其中校长一名,德育主任一名,教导主任一名,一级教师三名,二级教师16名,教师学历合格率100%,普通话合格率百分之百,其中,二甲16人,二乙6人。
二、成立领导小组三、制度建设我校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
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我校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并且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
我校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
已建立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惩机制。
普通话是我们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
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
我校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
校内公文、文件、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
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我校在语言文字工作这方面宣传力度加大,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对老师学生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也有经费投入。
四、能力建设(一)规范意识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
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教育部正式启动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 董少校 ) 求。 要规范管理 , 加强督 导队伍建设 , 在语言文字工作队伍中培养优 秀人才并充实到督学队伍 中。
教育 部 出 台意 见建 立健 全 中小 学
师 德 建设 长 效机 制
( 梁 杰
太 原 多措 并 举确 保 义 务教 育 均衡 发 展
本刊讯 : 记者近 日从教育部获悉 , 教育部 出台了《 关于建立健全 本刊讯 :“ 王艳萍老师一年八班 , 朱丽萍老 师一年三班 , 李洁老 中小学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的意见》 , 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行 为及相应处罚办法 。 师一年十班 ……” 近 日, 太原市五一路小学均衡编班流程在 2 0 0多 《 意见》 强调 , 各级教 育行政部 门负责对师德建设 工作 的指导和 名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公开进行 。 监管, 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 一责任人 , 中小学校长要亲 自抓 近 年来 。 太 原市 大力推进 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 , 全市各级学校
宣传作 为教育行政部 门和学校的重点工作 ,在以多种 形式大力宣传 盟校 ” 进行实质性合并 ,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同时, 探索城 乡教育一
正面典 型的 同时 , 及 时回应 师德建设 中 出现 的热点 、 难点 问题 : 将 师 体 化和优 质教育资源共享的有效机制 ,由市直属 9所优质学校贫
,
丰庄 中学“ 运 用便携式小 白板促进课堂转型的行动研究” 即为嘉 成才空间打好基础 。通知指 出, 中小学校语言文字 工作督导评估 定区 5 0个课堂转型实验子项 目之一。据介绍 ,总项 目预计于 2 0 1 5 入素质教育督 导评估范畴。 各省 ( 区、 市) 按 照《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
情节轻 重给 予警告 、 记过 、 降低专业技 术职务等级 、 撤销专 业技术职 启动了“ 百校兴学” 工程 5年时间 , 投资 7 2 . 9 1 亿元 , 新建 、 改建、 扩 务或者行政职务 ,直至开除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 建 撤并各类学校 8 7 5所。截 至今 年年底 , 将有 2 0 0所学校达到 匡 门。对教 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 , 拒不处分 、 拖延处分或 家规定标准 者推诿 隐瞒造成 此外 , 为放 大优 质教育资源 , 太原市还 启动了 5所 不 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 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 意见》 要求 , 将师德教 育纳 入教师教育课程体 系 , 师范生培 养、 直 属优质学校 的异地建设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为督促各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促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科学稳定发展,基本实现《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范围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驻X各单位。
二、督导评估规划按照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要求,根据X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在201X年对全市范围内的国家机构、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乡镇农村六个领域的若干单位(原则上各领域不少于2个),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访谈、抽样测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验收。
三、督导评估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各单位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有效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二)发展性原则。
监督与指导并重,了解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经验与特色,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科学性原则。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督导评估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四)实效性原则。
从实际出发,重在督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职责到位情况、工作落实情况以及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的实际效果。
四、督导评估内容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市直各单位和驻X各单位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和发展水平。
依据《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的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40个三级指标开展督导评估,总分100分。
五、督导评估程序全省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单位自评、县级复核、X市级和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四个环节组成。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单位自评后由市语委会牵头组织复核。
(一)各单位自评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单位制定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和评估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
河北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全文5篇]
河北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全文5篇]第一篇:河北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一、领导与管理职责(一)确立了科教兴县(市、区)战略,把教育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制定了教育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年度工作计划。
将教育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促进各类教育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实行了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明确并落实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职责,依法落实了乡、村两级应承担的办学责任。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科学管理。
(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管理体制,有效开展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和县(市、区)域内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
(五)加强社区与学校的沟通和合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有基本满足需要的中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和各类教育基地。
(六)建立健全了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二、教育经费投入(七)政府对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中小学在校生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按照省规定标准足额安排财政预算内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及时拨付,并逐步增长。
(八)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将教育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所需经费全额纳入预算,优先安排。
对于一般预算收入超收所形成的可用财力,按年初预算同比例用于教育。
建立了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制度。
(九)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与标准,将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工资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
(十)城市教育费附加按时足额征收到位,全部拨付教育部门安排使用。
语言文字检查督导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检查督导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市语委关于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和XX市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有关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整体师资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升,制定学院语言文字检查督导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分工协作(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学院要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并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院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
语言文字专项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语言文字工作存在中的问题,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活动。
学院其他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要求按照学院分工负责机制的要求规定:办公室主要负责校内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等工作。
政治处主要负责在职务评聘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等工作。
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教学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等工作。
后保处主要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工作。
学生处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开展语言文字系列活动等工作。
科研处主要负责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建设研究等工作。
基础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机制,上报语言文字计划、总结,推动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工作。
学院其他各处、系、部等部门均要按照学院统一部署要求,负责本部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
二、定期开展检查督导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负其责。
(一)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要求的要求,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用字用语规范化自我检查工作,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
(二)各部门、各学生大队均应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具体承担部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
河北省督导评估标准
河北省督导评估标准
河北省督导评估标准是指对河北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进行评估的一套标准体系,旨在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督导评估标准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推动河北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河北省督导评估标准的建立是基于对教育实际情况的深入调研和分析的
基础上制定的。
这些标准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育机构的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为学校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方向。
其次,河北省督导评估标准的内容丰富多样,包括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学生学业水平、校园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反映了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
这些标准既注重硬件设施的完善,又重视软件环境的营造,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又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另外,河北省督导评估标准的实施是一个动态过程,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
订和完善。
这些标准的实施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教育发展的新要求,适应社会的新变化。
只有不断地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发挥督导评估标准的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总的来说,河北省督导评估标准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推动河北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标准的建立是基于对教育实际情况的深入调研和分析,内容丰富多样,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实施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
相信在河北省教育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河北省的教育事业一定会取得更大的发展,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评估标准
查阅资料、实地调查了解
B3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
适龄教师100%参加过培训和测试,5分; 培训或测试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1分。
5
查阅培训计划、培训考核成绩单,计算达标率
B4教师普通话水平
适龄教师98%以上测试达标,且有20%以上的教师达一级乙等,6分;达一级乙等人数每降5个百分点减1分;但只要应测教师达标率低于98%则此项不得分。
5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A4资料档案
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计划等资料齐全,1分,管理妥善,1分。
2
查阅档案
A5奖惩制度
把语言文字达标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2分;作为教师评优的条件,1分;作为学生评优的条件,1分;作为录用教师的资格条件并已实施, 2分。
6
查阅有关文件规定、资料,调查了解奖惩次数、人数
A6科学研究
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评估标准(总4页)
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评估标准
检查
项目
评估要素
评 分 标 准
分值
评估依据
学
校
管
理
27分
A1组织机构
有工作机构,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分;有工作网络,1分;有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2分。
6
查看有关文件、简报,听汇报
注:A3、B5两项幼儿园不查,则幼儿园满分为90分。
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相结合方面有探索,1分;有特色,1分;有经验,1分。
3
查阅有资料、科研成果
普
及
普
通
话
38分
B1教学语言
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所有课程均使用普通话,6分,课上有一教师或学生使用方言扣分。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县级政府网站语言文字规范问题
河北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
河北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发布部门】河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3.07.03【实施日期】1993.10.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河北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1993年7月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7月3日公布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普及普通话,实施社会用字规范化,使语言文字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普通话是指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规范汉字是指已经整理、简化的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统字。
第三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汉语言文字的公民,在从事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社会活动时,应当说普通话,必须使用规范字,并遵守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其他规定。
少数民族公民在使用汉语言文字时,也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普及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宣传和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一)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报纸、刊物、图书等用字管理;(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名称、产品商标标识、各类广告的用字管理;(三)地名管理部门负责地名的用字管理;(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邮电、铁路、交通、城乡建设、商业、旅游等部门负责本系统用字管理和普及普通话工作。
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学校普及普通话的规划和措施。
学校是普及普通话的重要场所,应当将普及普通话纳入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要求,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
师范院校和中、小学校的学生,应当学会并坚持使用普通话。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座谈访谈
实地查看
①相关行业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②城乡管理规范性文件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⑥实地查看情况
*(2)每年按计划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1分
(3)县级政府司法等有关部门每年的工作总结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相关内容。1分
C1.2“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
(4分)
(1)每年制定本县“推普周”和“双推月”实施方案。1分
(2)对有关文件、照片、光盘、媒体报道等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2分
②工作计划、总结、简报等
(2)各乡(镇)政府有落实方案,可操作性强。1分
A2.2列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分)
(1)县(市、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有语言文字事业的内容。1分
(2)各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有具体实施方案。1分
A2.3制定专项规划、计划(4分)
(1)县(市、区)语委有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1分
(2)县(市、区)语委有以正式文件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1分
(3)部署工作,按计划推动所辖区域内的语言文字工作。1分
(4)县(市、区)语委每年进行工作总结,有书面总结材料。1分
A3
督查
机制
(5分)
A3.1纳入政府绩效管理(1分)
*县级政府将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纳入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占一定分值。1分
D4
城市
街区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附件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督促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导评估的原则(一)把握导向。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县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二)立足发展。
监督与指导并重,反映当地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经验与特色,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尊重规律。
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重在督导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到位、工作落实情况以及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实际效果。
第三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含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实行县(市、区)全覆盖。
第四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作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县域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同期规划、同时部署、同步评估,评估结果同样使用。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第五条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和发展水平,总分为100分。
(一)制度建设。
主要督查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组织领导、政策规划、督查机制的建设情况。
满分20分。
(二)条件保障。
主要督查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经费保障情况。
满分15分。
(三)宣传教育。
主要督查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语言文字法制宣传、推广普及、文化传承活动的开展情况。
满分30分。
(四)发展水平。
主要督查国家机关、教育机构、文化传媒、城市街区、乡镇农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平。
满分35分。
第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制定《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附1)。
第三章督导评估的实施第七条对县级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包括省政府对县级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的定期督导评估和设区市政府对所辖县(市、区)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的年度督导评估(以下简称省级督导评估和市级督导评估)。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务处、政教处、团委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2.06.17
•【字号】冀语〔2022〕5号
•【施行日期】2022.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语委、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语委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和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推进河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7日附件:河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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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督促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导评估的原则
(一)把握导向。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县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二)立足发展。
监督与指导并重,反映当地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经验与特色,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尊重规律。
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重在督导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到位、工作落实情况以及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实际效果。
第三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含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实行县(市、区)全覆盖。
第四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作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县域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同期规划、同时部署、同步评估,评估结果同样使用。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和发展水平,总分为100分。
(一)制度建设。
主要督查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组织领导、政策规划、督查机制的建设情况。
满分20分。
(二)条件保障。
主要督查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经费保障情况。
满分15分。
(三)宣传教育。
主要督查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语言文字法制宣传、推广普及、文化传承活动的开展情况。
满分30分。
(四)发展水平。
主要督查国家机关、教育机构、文化传媒、城市街区、乡镇农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平。
满分35分。
第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制定《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附1)。
第三章督导评估的实施
第七条对县级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包括省政府对县级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的定期督导评估和设区市政
府对所辖县(市、区)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的年度督导评估(以下简称省级督导评估和市级督导评估)。
省级督导评估和市级督导评估分别由省、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会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
省级教育督导部门会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市级督导评估工作予以指导
和监督。
第八条县级政府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每年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得分应达到85
分以上,评估结果抄送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备案。
第九条市级政府每年对所属县(市、区)政府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并对当年接受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自评情况复核确认,于评估一个月前向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呈报以下材料:
(一)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向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提出的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对申报接受督导评估县(市、区)的复核情况和复核意见。
(二)县级人民政府的自评报告。
内容包括自评情况、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举措及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计划。
(三)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表(附2)。
(四)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统计表(附3)。
第十条省级督导评估在市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每4年一轮,按规划、分年度实施。
全省分年度督导评估规划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语言文字工作委
员会办公室商各设区市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省级督导评估的方式和步骤
(一)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成立督导组,对规划接受评估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评估。
(二)省级督导评估时,采取必查项目和抽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必查项目满分为30分,抽查项目满分为5分,评估得分应达到30分以上。
(三)督导评估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进行,并随机抽取若干(原则上各不少于2
个单位)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乡镇农村进行现场查看,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测试。
(四)督导组对被督导县(市、区)的自评报告、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并向被督导县级人
民政府反馈。
督导评估结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向被督导县(市、区)所属市级政府发出督导意见书。
由市级政府督促、指导被督导县(市、区)按督导意见书要求进行整改。
必要时进行回访复查。
第四章奖励与问责
第十二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价和考核市、县(市、区)政府教育及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表彰奖励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职责落实严重不到位的或督导检查中有
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全省予以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