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委托人的法律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书
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
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我国《合同法》、《代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双方权益,特制定本风险告知书。
请您在签署授权委托书前,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内容:一、授权范围风险1. 授权委托书仅限于____(事项名称)事项的办理,超出授权范围的任何事情,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办理。
2.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授权。
但撤销授权的通知应在受托人已知的情况下,自通知到达受托人之日起生效。
3. 受托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如因超范围办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受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代理人权限风险1. 受托人作为代理人,有权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办理授权事项。
2. 受托人应在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
3. 受托人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如因疏忽、过失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受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授权期限风险1.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____(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
2. 如授权期限届满,委托人未书面同意延期的,受托人应立即停止代理行为。
3. 授权期限内,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报告代理事项的办理情况。
受托人应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委托人报告。
四、保密义务风险1. 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有权知悉委托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受托人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受托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五、纠纷解决风险1. 双方在履行授权委托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不影响授权委托书的履行。
除非法院另有规定,双方应继续履行授权委托书约定的义务。
请您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务必审慎阅读、理解并同意上述风险告知内容。
一旦签署,即视为您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
特此告知!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风险告知书
委托代理合同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您好!在您与我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前,我们有责任向您详细说明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便您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风险告知内容:一、代理权限的风险委托代理合同中,您将授予我方一定的代理权限。
请注意,我方将严格按照您的指示行事,但任何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均可能导致不利后果。
因此,您需要明确授权范围,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二、信息披露的风险在代理过程中,我方将获取您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虽然我们承诺保密,但任何信息泄露都可能对您造成损失。
因此,我们建议采取额外的保密措施,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保密条款。
三、代理行为的风险我方将代表您进行商业活动,但任何代理行为都可能产生法律后果。
因此,您需要确保我方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责任条款。
四、合同变更的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更,这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产生额外成本。
因此,合同中应包含变更条款,明确变更的条件、程序和责任。
五、违约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都可能导致对方损失。
因此,合同中应包含违约责任条款,明确违约的定义、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六、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合同中应包含不可抗力条款,明确不可抗力的定义、通知义务和免责条件。
七、争议解决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争议。
合同中应包含争议解决条款,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和适用法律。
八、代理费用的风险代理费用的支付可能涉及税务问题,您需要了解相关税务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请您仔细阅读上述风险告知,并在签订合同前与我们充分沟通,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我们期待与您的合作,并承诺将尽最大努力降低上述风险,保障您的利益。
此致敬礼![您的代理方名称] [日期]。
诉讼风险告知书1
诉讼风险告知书1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根据您的要求,我已经为您准备了一篇1500字的文章。
如下所示:诉讼风险告知书尊敬的被告:您好!在您参与本次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您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们特向您发出此诉讼风险告知书,以便您对诉讼风险有所了解,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一、说明:我们向您发出此诉讼风险告知书是基于诉讼风险的特殊性质和影响力。
请您在仔细阅读并理解后,在做出决策之前,考虑慎重。
二、诉讼风险告知:1. 不确定性风险:诉讼过程中,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多样性等,判决结果无法完全预测。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您的利益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 财务风险: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
无论诉讼结果如何,这些费用都会对您的经济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3. 时间风险:诉讼过程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进行调查、准备材料和庭审等。
这可能会对您的日常工作、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干扰和影响。
4. 社会影响风险:诉讼过程会涉及到您与他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并可能引发公众的关注。
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您的声誉和社会形象都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5. 心理风险:诉讼过程中,您可能会面对各种压力,包括诉讼对手的威胁、法院审判的紧张氛围等,这可能对您的心理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注意事项:在您决定参与诉讼过程之前,我们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1. 寻求法律咨询:在进行法律诉讼之前,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责任,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2. 研究诉讼事实:仔细研究诉讼事实和相关证据,评估自己的胜算和诉讼风险,以做出正确的决策。
3. 考虑非诉讼解决方式:除了诉讼外,您还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如调解、仲裁等,以避免潜在的诉讼风险。
4. 了解诉讼后果:诉讼结果可能对您的利益产生直接影响,并可能导致进一步的法律后果。
请您在作出决策之前,充分了解和评估这些后果。
四、声明:此诉讼风险告知书旨在向您提供有关诉讼风险的信息,以便您做出知情和明智的决策。
法律风险提示委托书范本
法律风险提示委托书范本尊敬的委托人:您好!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本法律风险提示委托书(以下简称“本提示书”)内容向您说明,请您在了解相关风险后,决定是否签署本提示书。
一、委托事项1. 本提示书旨在确认您委托我方(以下简称为“受托人”)为您处理特定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劳动关系争议等。
2. 受托人将在您的授权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等。
二、法律风险提示1. 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和材料,以便受托人更好地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如果您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可能导致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
2. 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受托人将尽最大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对方当事人的行为等因素的影响,受托人无法保证您一定能获得预期的法律结果。
3. 受托人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您收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
请您在签署本提示书前,了解并确认受托人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4. 受托人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可能需要与第三方进行沟通、协调。
如果您不同意受托人与第三方沟通,可能会影响法律事务的处理进度和结果。
5. 受托人将尽力保护您的隐私和商业秘密,但由于法律职业行为的性质,受托人可能需要向您收集、了解涉及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和材料。
同时,受托人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和材料。
请您在签署本提示书前,充分考虑相关风险。
6. 如果您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需要变更委托事项或解除委托关系,请及时通知受托人。
受托人将根据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但请注意,变更或解除委托关系可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1. 受托人将在您的授权范围内,积极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 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配合受托人处理法律事务,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三篇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三篇篇一: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1、感谢委托人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在双方签订正式律师聘用委托书之前,律师事务所特向委托人递交本告知书。
2、委托人须知: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和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于双方对诉讼或仲裁程序的运用和把握,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法律的规定、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等等。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虽然已经听取了委托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但无法预测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与委托人主张的事实之间不一致的程度,同时由于律师并没核实过也不可能核实过双方可能提交的全部证据,即使核实全部证据律师也无法完全预测法庭或仲裁庭对全部证据的采信程度,继而无法预测法庭或仲裁庭最终认定的事实。
同样,律师不可能在裁决或判决以前即完全预测到法庭或仲裁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情况律师有义务对法庭和仲裁可能认定的事实和适用进行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推测只是依据律师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作出,并不具有权威性,也不能代表律师对诉讼或仲裁结果的承诺,委托人还应意识到客观存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鉴于此,代理人郑重声明:(1)、代理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取得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
(2)、代理人不承诺该项法律事务在代理人的办理下必定取得成功。
(3)、代理人不同意委托人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
(4)、代理人不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成功的建议。
(5)、委托人采取的非正当方式,由委托人承担全部后果。
(6)、其他声明:3、同一案件的不同法律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等)双方均应单独签订聘用律师合同并另行收费,但聘请同一律师连续担任两个以上法律阶段代理人的,从第二个阶段起应参照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优惠收费,但不得少于第一阶段收费标准的50%。
4、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保管,一份由委托人签收后存档。
委托人确认: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
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们很荣幸能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在您和我们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前,我们认为有必要向您说明一些事项,以帮助您了解诉讼风险,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诉讼是一项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
虽然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您争取权益,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最终结果并不完全符合您的期望。
在您决定进入诉讼程序之前,需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诉讼涉及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需要您考虑。
诉讼过程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您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心理准备来应对可能的延期和变数。
诉讼也可能需要支出较高的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成本,您需要对此有所准备。
诉讼的结果并非完全可控。
虽然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法律支持,但最终结果取决于法院的裁决,我们无法对诉讼结果作出绝对保证。
在一些情况下,裁决结果可能会超出我们的预期,您需要对此有所心理准备。
如果您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财务困难或者其他问题,也可能会影响到诉讼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及时与我们进行沟通,以便我们能够协助您解决问题,确保诉讼进程的顺利进行。
诉讼风险是存在的,我们希望您在签订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之前,能够对此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帮助您维护权益,但最终结果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我们建议您在决定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和成本,并做出理性的决策。
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祝您一切顺利!此致xx律师事务所日期:年月日第二篇示例:律师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向您阐明代理律师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并提醒您诉讼风险,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一、委托人与代理律师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的权利:委托人有权选择律师代理,有权收到案件进展信息和律师意见,有权知情案件相关事项,有权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委托事项风险告知书
委托事项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您在与本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同时,您就成为本所尊贵的客户和朋友,本所律师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为了使您更加理性地对待委托本所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帮助您避免常见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相关委托事项的常见风险告知如下:一、诉讼风险1、不遵守诉讼时效和诉讼期间的风险委托人提起诉讼,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均应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和诉讼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将丧失胜诉权;委托人不在法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要求律师办理相关诉讼行为,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由此而发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2、不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委托人应当按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评估鉴定费、保全费、上诉费等各种诉讼费用。
确有困难,符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用。
如果既没有正当理由,又不按时交纳相关费用,人民法院将无法立案受理、不予采取保全措施、不进行评估鉴定或按撤诉处理。
造成此类后果的责任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律师不承担责任。
3、诉讼主体不适格或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委托人进行诉讼,应当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身份并正确确定对方当事人,合理确定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额。
如委托人身份不适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诉讼请求不当,人民法院可能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的标的额过高,委托人可能要自行承担超过裁判支持部分的诉讼费用;诉讼请求的标的额过低,就不能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的风险委托人进行诉讼,负有在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义务,不能在举证时限内提供证据,将导致其诉讼请求不被人民法院支持甚至败诉的后果。
律师风险告知书
律师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您的法律代理。
在我们开始处理您的案件之前,我们需要向您提供一份风险告知书,以确保您充分了解可能涉及的风险和责任。
1. 法律风险:在法律事务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尽管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但无法保证最终结果。
法律案件的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证据的充分性、法官的判断、对手方的行为等。
因此,我们无法对案件的结果做出任何承诺。
2. 财务风险:请注意,律师服务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律师的咨询费、起诉费、调查费等。
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支付对手方的律师费用,如果您输掉了案件。
我们将在开始工作之前与您明确约定费用,并在案件进行过程中及时向您报告费用情况。
3. 信息保密:我们将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信息的保密。
但请注意,互联网和电子通讯并不是完全安全的,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
如果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在线平台与我们进行沟通,请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 交流和合作:我们将与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
请您在案件进行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及时回复我们的询问。
您的配合对于案件的进展和结果非常重要。
5. 法律建议: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我们的法律专业知识,为您提供法律建议。
请注意,我们的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法院或其他有关机构的判决或决定。
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请您咨询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
6. 代理权:为了更好地代表您的利益,您需要授予我们代理权。
代理权将使我们有权代表您与法院、律师、专家等进行沟通和交流,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代理权的内容,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咨询。
7. 终止服务:您有权随时终止我们的服务,但请注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如果您决定终止我们的服务,请及时通知我们,并与我们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请您在阅读完毕后,确认您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风险告知。
委托风险告知函
诉讼(仲裁)委托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任何法律案件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
您在委托诉讼(仲裁)前,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的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
为了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便于您谨慎地选择诉讼(诉讼)手段,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一、您应保证在委托前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所反映的情况均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并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如您所作的陈述与事实情况不符或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等情况,将会导致我们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我们在接受委托时向您提供的建议均是基于您当时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作出的判断,以仅供您决策、参考。
在接受委托后,若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出现,将会造成我们当时提供的建议不适用。
届时,我们将根据案件出现的新情况向您提供新的参考建议及处理思路。
在委托服务过程中,若您依据我们提供的方案或思路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为您自己的独立判断,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您承担。
三、律师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方式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但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
四、在案件委托处理时,我们已明确不接受虚假的资料和事实。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也不会因您的要求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或陈述虚假的事实。
我们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或陈述内容作出的代理行为,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您承担。
五、在案件委托处理过程中,我们会及时告知您案件进展情况,也会提示您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作为委托人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及时缴纳诉讼费、依法提供证据材料、如期提交上诉、执行申请等)。
您在收到我们的提示后,应及时反馈并完善相关事宜,否则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您承担。
六、我们承诺尽全力履行代理职责,但基于诸如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众多不确定因素对案件的进程及结果产生的影响,我们不承担责任。
七、在委托服务过程中,我们拟定的有关诉讼文书及需要您签字确认的相关材料,您一定要仔细研读、谨慎决策,并承担对应的决策后果。
(完整word版)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
(完整word版)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非常感谢您对本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案件法律服务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1、您在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时认真阅读本风险告知并签字确认.2、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委托人不得要求律师通过非正常途径与经办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沟通。
4、承办律师会代您提出权利主张,该主张均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建议做出的,故您必须保证您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可靠的。
本所不会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5、委托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风险,委托人的主张及律师的法律意见部分或全部有不被采纳的可能,委托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败诉的可能。
6、律师办案的进程受到侦查、检察、审判等机构及相关当事方的制约。
7、律师承办业务,须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按有关规定收取律师费。
8、委托人所向本所缴纳的律师费,均是按照《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或是与本所协商确定的.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
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本所是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律师费的;而且您所缴纳的律师费也不能转嫁给对方当事人。
9、本须知一式二份,事务所和当事人各留一份。
委托人确认: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当事人委托风险告知书
当事人委托风险告知书第一篇:当事人委托风险告知书法律服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风险告知书为了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当事人谨慎地委托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及选择诉讼手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本所接受当事人委托风险告知如下:一、当事人如要聘请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有权要求接待的法律工作者出示经司法行政机关年检注册的有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二、本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须与当事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如委托的当事人不按委托协议约定及时交纳法律工作者代理费,本所将有权与委托的当事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法律工作者办案进程受到侦查、检察、审判、仲裁等有关机构及当事方的制约;本所对代理的案件完成当事人委托事项后,对以上机关的侦查、检察、审判及仲裁文书确定的结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所不保证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必然胜诉。
五、经向当事人告知如上及如下诉讼风险,当事人仍坚持委托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风险均由委托的当事人承担: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请求不完全,将导致未请求的部分得不到审理,诉讼请求过高的部分不予支持。
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
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
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不按时交纳费用,将导致不予审理或不予财产保全。
当事人如确定的诉讼标的金额过高,未得到支持的部分费用应自行承担。
3、送达不能的风险。
因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不符或不详导致法院无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法律文书,应当公告,原告拒绝支付公告费用的,原告将承担不利、被视为撤诉甚至败诉的风险。
4、诉讼时效超期或中断待定的风险。
当事人自认诉讼时效未超期或时效中断,可能因时效问题败诉。
5、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
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的,举证方应承担所主张事实不能认定、甚至败诉的后果。
6、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
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法律风险告知书(民事))
法律风险告知书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委托人接受服务的知情权,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告知如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律师收费的规定,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与数额,由委托人根据所接受法律服务的项目,与律师自行协商确定,代理费用和旅差杂费分开计算(旅差杂费另行据实支付律师本人),费用一经交至本所,将由本所管理和支配,委托人中途终止委托的,不予退费。
二,诉讼本身具有风险,没有绝对的胜败,当事人在咨询或委托律师时,仍然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也必然或可能地存在着风险,故提前告知委托人,请知悉并慎重考虑。
三,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应当自觉保守委托人的秘密和隐私,要积极为委托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律师不得包打“官司”;委托人应听从代理律师的指导和建议,做好配合,不得要求律师为其谋取不当利益,或者胡搅蛮缠,浪费律师时间,影响律师工作。
四,委托人应向承办律师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因委托人陈述失实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委托人利用承办律师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承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本所有权单方终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委托人不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律师费的,本所有权不予办理委托事务,已经收取的部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五,委托人对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送达不能的风险,诉讼时效超期或中断待定的风险,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证人不能出庭的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开庭不按时出庭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诉讼时间过长的风险,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及后果等应自行承担。
上海达真律师事务所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风险告知书经典版
律师事务所风险告知书经典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一、起诉不当的风险。
您提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您提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的风险。
您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您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您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授权不明的风险。
您委托律师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
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诉讼费用交纳的风险。
1、您在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除律师办案费外,律师代理费均依照《重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或根据案件情况与您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您出具合法票据;且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2、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等,均需向有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3、您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4、您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五、不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风险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对您的陈述将全部认定是真实的,并依此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能情况;如果您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事务所风险告知书经典版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一、起诉不当的风险。
您提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您提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的风险。
您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您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您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授权不明的风险。
您委托律师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诉讼费用交纳的风险。
1、您在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除律师办案费外,律师代理费均依照《重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或根据案件情况与您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您出具合法票据;且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2、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等,均需向有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3、您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4、您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五、不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风险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对您的陈述将全部认定是真实的,并依此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能情况;如果您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风险告知书
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
风险告知书
为了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委托人谨慎的选择诉讼手段,减轻委托人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范规定,现将诉讼的风险告知如下:
一、律师是根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律师将全力依据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并不保证案件均能胜诉。
二、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后所作的解答是律师根据委托人的介绍、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以及办案经验而进行,但该解答并不是对办理结果的承诺。
三、委托人不如实介绍案件事实,将误导办案律师,可能因此导致败诉。
四、委托人若无法提供足以支持其主张的证据,且律师经过努力仍无法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据线索取得充分证据的,将可能导致案件败诉。
五、离婚案件原告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可能导致案件被裁定撤诉。
六、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可能导致审理时间过长、不能尽快结案;对方往往不主动履行判决,委托人的判决确定的履行权益甚至预付的诉讼费、公告费等往往得不到保障。
七、除律师过错或律师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代理协议外,委托人在非诉讼、诉讼代理中与对方和解、撤诉等原因而终止委托代理协议的,律师事务所所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八、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已经收取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全部费用,经过律师的努力工作,致使案件没有进行到审判阶段即告结束,律师事务所所收的全部费用均不再退还。
委托人已经全部阅读,以上告知内容已经清楚。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1_委托须知和风险告知书
1_委托须知和风险告知书青海李杜海律师事务所委托须知和风险告知书(2016年1月30日制定)为了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规范本所律师的执业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告知书和本所办公区内所示的有关规定及规范。
第一部分:特别提请注意下列事项:一、律师事务所实行统一收案收费,您委托律师代理,应按规定或双方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您支付的代理费须交到本所财务处,本所向您出具税务发票,如代理费交给律师本人,本所对案件及收费不负任何责任。
二、在您与本所确立委托代理关系后,我们会尽量考虑您指名要求的律师承办,不过当您的指名无法满足时或指名律师确有特殊情况如出差、生病、案件重叠等情况时,本所有权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您需同意本所安排。
三、在办案过程中,您必须客观真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资料或证据线索。
四、本所承办律师依照法律程序和执业规范要求从事代理活动,律师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该律师不勤勉尽责,你有权进行监督,向您提供《服务监督卡》,欢迎全面监督,但您不得要求律师对案件的胜、败诉做出承诺或承担责任。
五、律师从事诉讼业务按一审、二审、再审等阶段分别代理,不包括法院执行程序(另有约定的除外),每一阶段应分别办理手续,交纳律师费。
未办手续且未交纳律师费,律师没有义务进行下一阶段的任何工作,您也无权要求律师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六、接受委托后,如双方调解、案外和解或一方撤销诉讼,均视为代理终结,您无权要求退还代理费;如您无故要求解除委托关系的,代理费也不予退还。
七、本所律师不接受您向办案单位领导、办案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赠送钱财、请吃及行贿的行为。
除正常途径外,不能要求律师向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打探消息。
八、诉讼有风险。
律师不是案件结果的最终裁判者。
对个别案件办理中出现的久拖不决、司法效率低下、案件无法执行或司法不公、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以及案件证据本身存在缺陷而导致您败诉的不利后果,您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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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委托人的法律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委托X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您的法律事务。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诉讼/仲裁、非诉案件均具有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
二、您的请求/申请/答辩/辩护意见,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被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国家机关支持的可能;或者某些陈述、辩解成为法律上的自认。
三、任何诉讼/仲裁/行政案件均可能由于公安、检察、审判、仲裁等各类司法机构、行政机关、诉讼参加人的行为、证据资料瑕疵、有关国家机关的指令、法律法规的变化、相关诉讼/仲裁程序的启动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案件结果受到影响;
四、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本律师事务所应当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后,您在交纳律师代理费时,本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
五、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开展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序良俗之活动,不能要求承办律师保证获得胜诉结果,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向办案人员送钱送物等其它有违律师执业道德之行为;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承担保管贵方证据原件的责任;
六、承办律师应根据您的授权权限,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独立地从事代理活动;承办律师有权根据法律的要求和职业道德标准,独立选择实现委托人目的的方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七、承办律师不得以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存在特殊关系为由承揽案件,亦不得以保证您委托的案件必然获得胜诉或无罪结果为前提承揽案件;
八、除委托代理合同约定费用外,承办律师不得以与办案人员沟通为由另行收取费用,您亦不得另行给付承办律师此类费用要求律师通过非正常途径与办案人员或其上级领导沟通等不当行为;
九、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传真【】。
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才签署委托合同。
委托人确认:
我已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
拟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编号为:。
委托人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