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出台的农家乐政策
农家乐旅游旅游法规及政策解读与实施
农家乐旅游旅游法规及政策解读与实施随着人们对于休闲度假的需求日益增长,农家乐旅游逐渐成为一种受欢迎的旅游方式。
然而,在农家乐旅游的过程中,除了提供美食和舒适的住宿之外,了解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农家乐旅游的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实施情况。
一、农家乐旅游的定义与标准农家乐旅游是指游客进行农村旅游、农耕体验、观赏农田景色和农业生产活动等与农业相关的旅游方式。
根据相关法规,农家乐旅游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包括保持农村风貌、提供农村特色食品和住宿、提供农耕及农业体验项目等。
二、农家乐旅游的法规保障为了保障农家乐旅游的安全和服务质量,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
例如,针对农家乐经营者,要求其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和设施,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对于游客来说,法规则规定了游客的权益保护和旅游安全的要求。
三、农家乐旅游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为了促进农家乐旅游的发展,政府早已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等。
此外,政府还会根据需求调整政策以适应行业的发展。
四、农家乐旅游政策的实施情况近年来,农家乐旅游政策的实施效果逐渐显现。
一方面,政策推动了农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为农民增加了收入。
另一方面,政策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五、农家乐旅游的地方特色每个地区的农家乐旅游都有其独特的特色,这是与城市旅游截然不同的地方。
例如,某地的农家乐旅游以乡土风味的美食和丰富多样的民俗表演为亮点;而另一个地方的农家乐旅游则着重于传统农耕体验和农业知识的传承。
六、农家乐旅游与乡村振兴当前,乡村振兴已成为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
农家乐旅游作为农业与旅游相结合的模式,可以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因此,农家乐旅游与乡村振兴紧密相连,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七、农家乐旅游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随着农家乐旅游的快速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低水平重复建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08]259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08〕2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各地根据《关于加快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甬政办发〔2007〕23号)精神,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全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我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科学规划,引导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有序发展(一)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要坚持“规划先导,合理布局”的原则。
市、县两级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生态市建设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和谐发展”的要求,高起点编制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规划,避免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农家乐休闲旅游规划编制必须征求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意见,明确禁止、限制和鼓励开发区域,实现规划引导,有序开发目的。
农家乐休闲旅游经营业主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
(三)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的设立和布局应符合规划要求,依托不同的资源区位优势,充分挖掘地方文化,体现地方民俗特色。
鼓励各地依托优势产业发展多种模式的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引导农家乐休闲旅游经营户(点)适当集中,成片连线发展,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坚持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和谐发展。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取水口建设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
2022年乡村民宿扶持政策汇编
目录国家层面政策 (2)海南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4)江苏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6)福建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7)浙江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8)上海市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15)安徽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17)四川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19)山东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19)北京市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21)陕西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21)湖南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22)广东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23)江西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23)乡村旅游是我国旅游消费的重点领域,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的新热点。
调查显示,2022 年我国乡村旅游达25 亿人次,同比增长16%;旅游消费超过1.4 万亿元,同比增长27%;民宿消费规模达200 亿元。
估计到2022 年,我国乡村民宿消费将达363 亿元,年均增长16%,远高于同期国内旅游消费年均8%的估计增速。
在这样的背景下,从国家层面到各省市都出台了对民宿的扶持政策。
2022 年11 月19 日,国务院网站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85 号,首次点名“积极发展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等细分业态”,将其定性为生活性服务业,将在多维度给予政策支持。
2022 年1 月27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22】1 号发布,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规划地开辟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
2022 年,发改委、中宣部、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说明:“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
”2022 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哺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22]147 号)在组织领导和支持政策中提出两条支持渠道: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二是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赋予适当奖励。
农业部明确农家乐用地政策
龙源期刊网
农业部明确农家乐用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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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的生活(黑龙江)》2015年第11期
近日,农业部下发《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各地要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休闲农业O2O能力等扶持举措,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亦在制定中。
(消息来源:《农民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农业部網站:http:
///,在“通知公告”栏目查找相关内容)。
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
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家乐旅游的规范管理和指导,引导农家乐不断提升接待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农家乐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旅游条例》和《星级农家乐管理试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果园、花圃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为游客提供以农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劳动、住宿、饮食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第三第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农家乐旅游服务和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区旅游局是农家乐经营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认定、服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区农委是农家乐规划建设的牵头部门;区规划分局、区建委、区国土分局是农家乐建设和风貌的主管部门,负责农家乐的前期规划和建设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与区旅游局共同做好对农家乐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区旅游局应当健全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游客的投诉。
区旅游局对游客的投诉应当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者。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第六条区旅游局根据北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北碚区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
第七条从事农家乐旅游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农家乐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农家乐房屋属农村集体土地,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性质,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八条农家乐旅游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以及就餐环境、垃圾处理、污水和油烟排放应当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对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突发安全公共事件处置应急方案。
推动农家乐发展的支持政策
推动农家乐发展的支持政策一、政策背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家乐作为一种新型的休闲旅游方式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
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农家乐的发展。
二、财政支持为了引导和扶持农家乐的发展,政府通过财政支持的形式,为农家乐提供资金补贴和项目资助。
主要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家乐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资。
此外,政府还会设立农家乐创新创业基金,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农家乐产业,创造出更多就业机会。
三、土地政策土地是农家乐发展的关键资源,政府可以通过出让或租赁土地的方式来支持农家乐产业。
具体措施包括优先为农家乐项目提供土地使用权、适度减免土地租金或提供土地扶持补贴。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土地整治与规划力度,为农家乐提供更好的地理环境。
四、税收减免为了降低农家乐经营者的负担,政府可以减免相关税收。
比如,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相关营业税、增值税,还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等。
这样一来,农家乐经营者的运营成本就会相对降低,从而提高了其盈利空间。
五、市场推广政府可以加大对农家乐的市场推广力度,通过开展促销活动、举办乡村旅游节等形式吸引更多游客前往农家乐体验生活。
同时,政府还可以与其他旅游景点合作,推出农旅一体的旅游产品,将农家乐与其他旅游资源相结合,提高其竞争力。
六、培训指导为了提高农家乐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政府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并提供指导。
这些培训内容包括经营管理知识、客户服务技巧、安全知识等。
通过培训和指导,不仅可以提高农家乐的综合素质,还可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七、保护生态环境农家乐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政府可以加强对乡村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提供相应的保护政策。
比如,在农家乐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开发建设规模,保护好乡村原有的自然风貌。
此外,政府还要加强环境监管,防止乱排乱放等行为的发生。
八、金融支持农家乐项目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家乐的金融支持力度。
家庭农场2024年补贴政策
家庭农场2024补贴政策今年的家庭农场可能又要成为重头戏了,中央一号文献发布了2024年只要是流转土地超过30亩,合同期限超过5年的,就可以向当地的农业部门申请为家庭农场,一旦申请成功,除了常规的咱们这个粮补之外,还有其他的高额补助,那至于家庭农场到底是做什么的呢?补贴里也有了答案
第一类:产业类,比如像水果呀,蔬菜呀,茶叶呀,可以申报农业的农村部的原艺素的标准化建设项目补贴50~100万的。
第二类:比较广泛,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记得要先去立项申请,然后再去进行建设了。
第三类:观光餐饮类,可以向文化和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补贴
第四类:运动体验类,比如,拓展活动体验,亲子研学教育等等,可以申请教育部的教育基地,那学生课外实践基地以及青少年的研学基地的资金,有想法的老板一定要先咨询咱们当地的村委会或者相关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8〕1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8〕19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15日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经营活动,提升服务品质,促进乡村旅游优质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利用农家庭院和乡土资源,以休闲农业、农村风情、农家饭菜为特色,为消费者提供观光、住宿、餐饮、农事体验、休闲娱乐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农家乐经营活动应当以“农”为根、以“家”为形、以“乐”为魂,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品质、彰显特色、保护环境”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家乐的经营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五条设立农家乐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选址应当符合所在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不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应对选址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接待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建筑安全可靠,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等设施。
(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法定经营手续齐全。
第六条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和其他禁止准入区范围内经营农家乐。
关于推进“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网络征求意见)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22年9月16日“丽水山居”是全国首个地级市农家乐民宿区域公共品牌,是丽水“山”字系品牌的核心成员,是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抓手。
为把“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打造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法宝、乡村产业振兴的新业态和全国农家乐民宿行业的新标杆,结合丽水实际,现提出“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低碳环保、朴实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充分释放丽水好山好水好空气的生态价值,建成一批有效实现生态价值转换的实物范本。
进一步加强“中国传统村落”“江南秘境”等生态底色保护,讲好丽水故事、乡村故事、红色故事,凸显本地文化特色、乡村风情,主人温度。
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规划,防止农家乐民宿大拆大建、盲目复制,持续提升农家乐民宿生态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是指,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认定,在乡村和旅游风景区规划区范围内,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的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小型旅游服务设施。
建立“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农家乐民宿规划建设、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规范管理,推动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培育提升10个农家乐民宿集聚区、IoO家农家乐综合体、500家钻级农家乐民宿、500家星级农家乐,构建产品多元、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现代农家乐民宿产业体系。
坚持“品质民宿、美学民宿、生活民宿、共享民宿”导向,引育一批全国知名的民宿产品。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农家乐是指农民利用自有农田、农家房屋、农耕文化、农业生产、乡村资源等优势,为城市居民提供农村旅游服务和体验,融合休闲度假、农耕体验、采摘观光、农事劳动等元素的一种农业观光业态。
为了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很多地方出台了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
1.资金扶持:政府通过设立农家乐发展专项资金,对农家乐项目进行资金扶持。
资金可以用于农家乐场所的建设、改造和装修,提升农家乐的服务水平和品质。
此外,政府还通过贴息、补贴方式为农家乐提供银行贷款和融资支持,降低了农家乐创业者的融资成本。
2.土地政策支持:政府将部分农用地转为农家乐用地,承包给农家乐经营者使用,使农家乐项目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同时,对于农家乐经营者将土地进行多元化的利用,如种植农产品、养殖等,可以提供土地优惠政策,降低土地使用成本。
3.市场开发引导:政府鼓励农家乐经营者开展农产品销售、特色餐饮等业务,帮助其打造自有品牌。
政府通过农业展销会、农产品交易市场、电商平台等渠道,为农家乐提供销售渠道和推广平台,提升其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4.法规支持:政府对农家乐项目提供一系列的法规支持,加强对农家乐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制定农家乐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范农家乐经营者的行为,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政府还对农家乐进行产业规划和市场调查研究,提供农家乐发展的指导意见。
5.人才培养和培训:政府支持农家乐从业者进行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帮助他们提升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政府通过举办农家乐培训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等方式,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6.宣传推广:政府通过举办农家乐节、农村旅游推广活动等手段,宣传和推广农家乐项目,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政府还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加大农家乐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体验。
综上所述,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主要包括资金扶持、土地政策支持、市场开发引导、法规支持、人才培养和培训以及宣传推广等方面。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
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一、优化土地政策1.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业务的土地政策:鼓励农民将土地转用于发展农村旅游业,提供土地补贴或土地使用权支持,降低土地使用成本。
2.改善土地流转政策: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简化手续,提高流转效率,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租赁土地开展农家乐业务。
二、扶持投资政策1.提供财政资金支持:设立农村旅游专项资金,支持农家乐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培训等方面的投资项目。
2.减免税费政策:对农家乐企业免征或减免相关税费,如地方税、水电费、土地使用税等,降低农家乐企业运营成本。
3.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家乐企业的信贷支持,提供低息贷款、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解决资金问题。
三、改善基础设施建设1.加强道路交通建设:增加农村公路、农田公路的改造和建设力度,提高农村旅游交通便利度,提高农家乐客流量。
2.完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旅游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农家乐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支持。
四、培训和技术支持1.提供农家乐业务培训:开展关于农家乐经营管理、农村旅游知识、服务文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家乐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引导农家乐企业与农业科研机构合作,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和指导,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
五、加强宣传和推广1.完善宣传推广机制:加强农家乐宣传推广,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提高农家乐知名度和品牌形象。
2.加强农家乐旅游品牌建设:推动农家乐品牌建设,通过举办农业文化节、乡村旅游节等活动,提高农家乐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加强管理和监督机制1.健全农家乐管理体制:建立农家乐管理机构,负责农家乐的规范管理和服务监督,加强对农家乐的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2.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农家乐市场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农家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上是农家乐政策扶持措施的一些建议,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为农家乐业务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改善农民的收入状况,推动农村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农家乐实施细则
农家乐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农家乐是一种农村旅游形式,通过提供农村特色的住宿、饮食、娱乐等服务,吸引城市居民前往农村体验农业生活。
为了规范农家乐的运营,保障游客的权益,制定农家乐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一、农家乐基本要求1.1 农家乐场所- 农家乐场所应位于风景优美、环境清幽的农村地区,远离工业区和污染源。
- 农家乐场所应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等。
- 农家乐场所应有足够的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浴室等,保障游客的基本生活需求。
1.2 农家乐服务- 农家乐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服务,确保食品安全。
- 农家乐应提供丰富多样的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 农家乐应提供农业体验活动,如采摘水果、种植蔬菜等,让游客亲身参与农业生产。
1.3 农家乐管理- 农家乐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包括相关许可证和证件。
- 农家乐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确保运营的规范和透明。
- 农家乐应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
二、农家乐游客权益保障2.1 价格透明- 农家乐应明码标价,公示各项费用,避免价格欺诈和不合理加价。
- 农家乐应提供明细的消费清单,让游客清楚了解自己的消费情况。
2.2 安全保障- 农家乐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 农家乐应提供安全设施和安全指引,引导游客正确使用设施和参与活动。
2.3 服务质量- 农家乐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满足游客的需求。
- 农家乐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游客的问题和投诉。
三、农家乐与农业发展3.1 农业产品销售- 农家乐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将农产品直接销售给游客,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 农家乐应加强与农户的合作,促进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营销。
3.2 农业技术推广- 农家乐可以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平台,向游客普及农业知识和技术。
- 农家乐可以举办农业培训班或讲座,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
3.3 农业文化传承- 农家乐可以通过展示传统的农业文化和技艺,传承农村文化。
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
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家乐旅游的规范管理和指导,引导农家乐不断提升接待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农家乐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旅游条例》和《星级农家乐管理试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果园、花圃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为游客提供以农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劳动、住宿、饮食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第三第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农家乐旅游服务和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区旅游局是农家乐经营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认定、服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区农委是农家乐规划建设的牵头部门;区规划分局、区建委、区国土分局是农家乐建设和风貌的主管部门,负责农家乐的前期规划和建设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与区旅游局共同做好对农家乐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区旅游局应当健全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游客的投诉。
区旅游局对游客的投诉应当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者。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第六条区旅游局根据北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北碚区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
第七条从事农家乐旅游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农家乐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农家乐房屋属农村集体土地,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性质,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八条农家乐旅游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以及就餐环境、垃圾处理、污水和油烟排放应当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对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突发安全公共事件处置应急方案。
农家乐实施细则
农家乐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农家乐是指农村地区农民利用自有资源和农田经营,提供农业观光、农事体验、农产品销售等服务的一种农业旅游形式。
为了规范农家乐的发展和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农家乐实施细则十分必要。
二、农家乐基本要求1. 地理位置:农家乐应位于农村地区,环境宜人,交通便利。
2. 基础设施:农家乐应具备基本的住宿、餐饮、卫生等设施,确保游客的基本需求。
3. 安全保障:农家乐应具备安全设施,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4. 环境保护:农家乐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农田和自然环境。
三、农家乐服务内容1. 农业观光:农家乐可以组织游客参观农田、农作物种植、养殖场等,让游客了解农业生产过程。
2. 农事体验:农家乐可以提供农事体验项目,如采摘水果、种植蔬菜、放牧牲畜等,让游客亲身参与农业活动。
3. 农产品销售:农家乐可以销售自家种植的农产品,如新鲜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提供给游客购买。
四、农家乐经营管理1. 注册登记:农家乐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质。
2. 服务质量:农家乐经营者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包括热情接待、合理安排游客活动、提供优质食品等。
3. 宣传推广:农家乐经营者应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高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
4. 价格公示:农家乐经营者应公示服务项目和价格,确保价格透明,避免乱收费现象。
五、游客权益保障1. 游客安全:农家乐经营者应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提供安全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2. 服务质量:农家乐经营者应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价格公正:农家乐经营者应遵守价格公示规定,不得乱收费或变相加价。
六、农家乐发展支持政策1. 资金支持:农家乐发展可以获得政府或相关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
2. 培训支持:农家乐经营者可以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3. 宣传推广支持:农家乐可以获得政府或相关机构的宣传推广支持,提高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发布文号】建村[2017]50号【发布日期】2017-02-27【生效日期】2017-02-2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公安厅(局)、旅游委(局),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公安局:为切实加强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农家乐(民宿)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研究制定了《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17年2月27日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农家乐(民宿)建筑火灾,规范防火改造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制定本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中农家乐(民宿)是指位于镇(不包括城关镇)、乡、村庄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为消费者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的农家乐(民宿)。
超过上述规模或新建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
本导则不适用于土楼、地坑院、窑洞、毡房、蒙古包等传统建筑。
已经投入使用的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本导则要求的,应按本导则要求进行改造,完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防火改造措施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导则适用范围内的农家乐(民宿)不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经营性用地入市:规范农家乐建设的
经营性用地入市:规范农家乐建设的供地之路 基于对南京市高淳区农家乐用地情况的调查宗仁(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江苏·南京 210009)摘 要:农家乐是发展乡村旅游、搞活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但农家乐长期没有合法的供地路径。
从南京市高淳区的农家乐用地状况调研可以看出,大部分农家乐基本以违法用地状态存在。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正在全国开展试点,而农家乐的用地性质完全符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特征。
进而提出,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可以为农家乐提供用地保障。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农家乐;供地路径中图分类号:F3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1329(2022)04-0105-05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乡村旅游是推动乡村振兴、壮大集体经济和带动农民致富的重要举措。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释放农村土地的资本属性和流转属性,最终目的给广大农民带来财富增值。
目前农村当地农民或者外来投资者利用农民宅基地兴办“农家乐”成为普遍现象,原本作为居住保障功能的宅基地变成农家乐后,实际转为经营性用途或者是商住等混合用途,这种用途转变是违背当前的法律政策的,只能以私下的、“法不责众”的违法状态存在。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政策的出台,为规范农家乐建设、理顺宅基地与农家乐用地性质和供地政策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
1 农家乐的界定及其用地性质1.1 对农家乐的界定农家乐是指以农户为单元,利用自有房屋、庭院及周边乡村景色和农业资源,以农家院、农家饭、农产品等为吸引物,提供餐饮、住宿、娱乐与购物等农家生活体验服务的经营形态。
狭义的“农家乐”,就是使用宅基地、农民住房和院落兴办的农家餐馆和乡村民宿,这类农家乐往往都是在农民自有宅基地上发展起来的,对农村宅基地是非常依赖的。
乡村民宿就是按照当地乡村风俗习惯,把农民自己的住宅改造成客房,原住民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新疆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政策
新疆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政策新疆是中国西部地区的一个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的自治区,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的人文资源。
为了促进新疆乡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动乡村振兴,新疆出台了一系列乡村旅游政策。
首先,新疆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政策重视优化乡村旅游资源。
新疆政府将加大对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力度,通过修复古建筑、改造自然景观、保护传统村落等方式,提升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政府还鼓励农民参与到资源开发中来,通过合作社等形式,推动旅游业与农业、生态农业、农村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其次,新疆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政策注重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
政府将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乡村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乡村旅游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政府还鼓励农民参与到旅游服务业中来,提供高质量的农家乐、民宿、导游等服务,提升乡村旅游的品质和服务水平。
再次,新疆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政策重视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政府将加大对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推动农业生产、乡村旅游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政府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严禁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等破坏环境的行为,保护好乡村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农民的环境教育,引导农民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采用绿色、可持续的生产方式。
最后,新疆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政策注重发挥市场导向的作用。
政府鼓励和支持乡村旅游企业的发展,提供多种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降低其经营成本。
政府还鼓励各级旅游协会和行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咨询、培训、宣传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问题。
同时,政府也注重引进外商投资,推动乡村旅游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来到新疆乡村旅游。
综上所述,新疆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政策是多方面的,既注重优化乡村旅游资源,提升服务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又注重市场导向,促进企业发展。
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相信新疆的乡村旅游业将会取得更大的发展,为乡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旅政策文件
农旅政策文件首先,我需要澄清一点,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中并没有具体的“农旅政策文件”内容,我将基于一般的农旅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和解读。
请注意,以下解读和分析是基于假设和一般政策文件的可能内容。
政策文件分析:一、政策目标农旅政策通常旨在促进农业和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以实现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政策目标可能包括:1.通过农业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
2.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3.促进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主要内容农旅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整合与开发:鼓励和支持对农业资源、乡村文化、自然景观等进行整合和开发,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旅产品。
2.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地区交通、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旅游的接待能力。
3.市场推广与品牌建设:加大对农旅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4.政策扶持与优惠:提供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降低农旅项目的投资和经营风险。
三、实施要求农旅政策的实施要求可能包括:1.各级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确保政策的落地实施。
2.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形成政策合力。
3.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个人观点与建议农旅政策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保护生态环境:在开发农业旅游资源时,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导致环境破坏。
2.尊重地方文化:在打造农旅产品时,要尊重地方文化和传统习俗,保持其原真性和独特性。
3.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实际案例分析以某省的农旅政策为例,该政策实施后,通过整合农业资源和开发乡村旅游景点,成功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游玩。
农民通过销售农产品和提供旅游服务增加了收入,同时也带动了当地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景点存在过度商业化、环境破坏等现象。
农家乐补贴标准
农家乐补贴标准
农家乐补贴标准的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农家乐补贴标准:
1. 农家乐经营者补贴:根据农家乐的规模、服务项目和经营状况等因素,补贴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通常会根据每年的营业额或者每床每晚的客房收入等指标来确定补贴金额。
2. 农家乐设施改造补贴:为鼓励农家乐经营者提升农家乐的品质和服务水平,政府可能会提供设施改造补贴。
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农家乐的改造项目和规模而定。
3. 农家乐宣传推广补贴:为促进农家乐的发展,政府可能会提供宣传推广补贴,用于农家乐的宣传、营销和推广活动。
具体补贴金额可以根据宣传推广活动的范围和影响力来确定。
4. 农家乐培训补贴:为提高农家乐经营者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政府可能会提供培训补贴,用于农家乐经营者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或培训活动。
具体补贴金额可以根据培训的内容和时长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农家乐补贴标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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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宁国市对农家乐政策:2 郑州市担心农家乐造成的环境污染3 陕西省出台农家乐工作指导意见4重庆市武隆县工商局想方设法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帮助,为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办厂开店、从事个体经营营造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5 六盘水市旅游局引导扶持农家乐示范户6 上海市关于农业旅游发展意见7 衢州市农家乐政策对获得星级荣誉的经营户,各有关部门只收取工本费7 商州市农家乐政策8 上海市金山区9 甘肃省定西市日前,定西市渭源县制定出台扶持“农家乐”发展意见,重点在建设用地、规费减免、信贷支持、资金奖励和培训服务等五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整合相关项目向“农家乐”建设倾斜扶持,全县规划建设100家左右设施齐全、经营规范的“农家乐”。
10 浙江省仙居县在产业发展、公共事业、基础设施、房屋建造、环境营造等方面,力求做到与农家乐发展相互配套,逐步形成“一村一品”11 柞水大力扶持农家乐12 商南“雨露计划“培训进农家13 石泉县两河镇加快农家乐集群建设步伐14 贵州省为提升乡村旅游产业的服务水平,贵州启动了“乡村旅游进农家”活动,专门制定了乡村旅社等级评定地方标准,对开展乡村旅游的农户、申报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经营者进行有序引导。
对乡村旅舍的建筑风格、装修布置、客房用品配备、安全防范、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均进行规范,指导农户依照标准建设乡村旅舍,避免盲目投资。
在2008年,贵州集中完成了一批重点旅游民居旅舍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目前已评审出362家规范化乡村旅舍。
15湖北省湖北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以加快推进农家乐旅游发展,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全面推进湖北旅游经济强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见》提出,自2009年至2011年,全省每年扶持3000个农家乐经营户,3年共扶持9000户,每户吸纳就业5人以上,第一年每户平均营业收入6万元以上,从第二年开始每户收入增幅在20%以上,就地就近带动就业4万人。
为大力促进农家乐旅游发展,《意见》还列出了具体扶持措施。
一是资金支持。
自2009年至2011年,每年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3年共安排9000万元,对新开办并依法办理开业登记的农家乐经营户,按照自愿申请、评估验收、达标补贴的办法,达到《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并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资金补贴。
二是实行税费减免优惠。
农家乐经营户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税费减免政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在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农家乐经营户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每户可以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四是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农家乐经营户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每人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农家乐吸纳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意见》还要求城建、国土、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部门要为农民家庭开办农家乐提供方便,简化办理证照手续,减免有关规费,为扶持农家乐旅游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要求旅游主管部门将农家乐旅游纳入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帮助农家乐经营户策划开发特色产品,将农家乐旅游编排到当地或区域旅游线路进行宣传推广,指导农家乐经营户开发市场,及时为农家乐经营户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意见》还就全省农家乐发展的总体原则、发展农家乐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农家乐的建设内容和发展农家乐旅游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实施步骤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16黄石市农家乐经营户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在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农家乐经营户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每户可以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国土、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将为农民家庭开办农家乐提供方便,简化手续,减免规费。
农家乐经营户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每人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将帮助农家乐经营户策划开发特色产品,将农家乐旅游线路进行宣传推广,并及时为经营户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17 瑞金沙洲坝镇出台发展“农家乐”政策2009年10月15日,沙洲坝镇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规划、资金奖扶、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阐述:一是高起点编制大布村百花园生态农庄规划、大树下乡村游规划、沙洲坝村红井农庄规划、旅游圩场规划、新茶亭民俗村规划,以及二苏大食堂(美食城)业务拓展计划等“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
二是从2009年起至2012年,每年安排10—30万元“农家乐”旅游发展奖扶资金,在镇统筹城乡发展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对“农家乐”经营单位的规划设计、环境整治、个性打造、设施改造、宣传培训等进行奖励扶持,根据项目推进阶段及效果及时兑现奖扶资金。
三是高度重视“农家乐”旅游从业人员接待礼仪、服务规范、卫生常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镇每年安排8万元培训专项资金,用于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农家乐”旅游发展层次。
18株洲农家乐优惠政策为加快“农家乐”的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一条对进区发展“农家乐”的投资者,需承租山地、水面或耕地的,直接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承租合同,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村组农户可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农家乐”的投资开发。
第二条区建设局制定统一的房屋建造或改造装修标准,无偿提供图纸,形成特色。
第三条对发展“农家乐”经营户,区工商分局对经营户的办证,只收取工本费。
第四条对发展“农家乐”经营户,区卫生局对经营户的办证,只收取工本费。
免费为“农家乐”从业人员每年二次体检。
第五条对发展“农家乐”经营户,区地税局免交所得税,营业税按最低税额或定额收取。
第六条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对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本地农民自己建房兴办“农家乐”不收取房屋建设配套费,外来投资者在规划、国土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建房兴办“农家乐”减免房屋建设配套费。
第七条对“农家乐”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设、工商、税务、卫生、农村工作局、商贸粮食局、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农家乐”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区农村工作局负责统一选址、定点、挂牌。
第九条区商贸粮食局做好“农家乐”的经营、培训、管理,并组建协会。
第十条区公安分局维护好“农家乐”项目建设的治安秩序,优化项目发展环境。
第十一条两镇为投资者提供宽松的外部发展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对投资2-5万元的经营户,给予投资额5%的奖励;对投资5-10万元的经营户,给予投资额8%的奖励;对投资10-20万元的经营户,给予投资额10%的奖励;对成建制规模6户以上,每户投资20万元以上的,给予投资额15%的奖励。
对按建设部门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和装修,设施完善,内容丰富的“农家乐”经营大户进行重点扶持。
第十三条对从事“农家乐”的外来投资者,同等享受本地居民在水电、子女入学方面的政策。
第十四条享受“农家乐”优惠政策的范围,主要是以神农生态园为龙头,以龙门寺为龙尾,马太、响太、石竹、湘新公路沿线。
19 北京2005年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从财政支农资金中拨出专款,一部通过具体项目,支持民俗旅游村改善卫生、照明、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另一部分通过政采购方式为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配备消毒柜,帮助民俗旅游接待户改善卫生条件。
昌平区政府规定,从事“一花三果”、食用菌及民俗旅游等六类产业发展的本区农民、下岗创业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政府给予100%的贴息补助,企业贷款给予50%贴息补助。
2007年以来,北京市旅游局立足市场需求,组织城8区旅游局、街道办和相关社区以及13个郊区县旅游局开展了“城乡旅游进社区、城乡和谐手拉手”的政府公关活动,“怀柔旅游走进崇文”、“延庆旅游走进西城”、“房山东城手拉手”等系列推广活动将乡村旅游的产品和服务送到了街道社区。
市旅游局还会同各区县政府,提供免费旅游大巴,让社区居民更加方便地走进乡村,体验乡村旅游的魅力。
2008年,进一步扩大了“乡村旅游进社区”活动的规模,将乡村旅游宣传手册大规模地摆放进了社区,深入挖掘乡村游潜在客源。
2008年以来,北京市旅游局会同13个郊区县旅游局,组织市级民俗村与所在区县的三星级(含)以上饭店“结对子”。
由星级饭店为民俗村提供业务培训和管理咨询,从而全面提高民俗村(户)的服务水平,并选择了整体开发模式、委托经营模式、管理顾问模式等3种模式,使游客在民俗村里就能够享受星级饭店服务。
“结对子”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的密切协作,进一步联通了城乡,拓宽了旅游市场空间,促进了旅游收入增长,实现了共赢局面。
20浙江省湖州市旅游部门把农家乐发展重点乡镇、重点村列入景点、景区、旅游线路推荐名录,统一包装营销。
各部门负责实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建设项目、生态农业发展项目等,纷纷向农家乐发展重点区域倾斜;衢州市出台了一系列农家乐扶持政策,对前三批发展农家乐的农户,政府一次性给予1000元以上不等的补助,并在工商、税务等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远在海岛的嵊泗县专门聘请科研院校的专家指导规划,编制了《嵊泗县休闲渔业发展规划》,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制定《休闲渔业渔家乐旅游规范管理》。
当地政府部门除了搞好渔家乐的促销宣传工作外,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培训,提高从业者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绍兴市更是对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作出了具体的鼓励政策。
在市场准入、工商登记、项目招标、土地使用、金融信贷等方面享受与农业龙头企业同等待遇,市级财政还辟出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发展……21广东省(主要体现在资金优势,民家融资与政府投资齐头并进)从2002年起,广东省“旅游扶贫”工程正式启动,省财政设立了“广东省旅游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 000万元,到2006年,共计投入1.5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粤西、粤北等弱势群体相对集中贫困地区和山区,旅游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是旅游景点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旅游规划编制经费补助、为旅游区特色旅游商品销售提供购物设施配套建设及旅游景区项目建设1年以上(含1年)的中长期境内银行贷款贴息等。
2007年开始增加投入每年至5 000万元,在资金的使用上,除保留对扶贫旅游景点的项目资助外,还增加对旅游扶贫贷款贴息,旅游人才培训及管理等方面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