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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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品及有毒药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危险品及有毒药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危险品及有毒、有害药品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实验用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药品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本学院特制定本规定。

1. 化学危险品、毒品的采购、储运和保管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专库、专人管理,明显标志、分类存放。

对化学危险品、毒品建立和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质变、分解或人为原因等造成自燃、爆炸和污染。

2. 存放的化学危险品、毒品名称、数量按照帐物相符的要求定期检查。

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同时建立存放档案和领用登记卡,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3. 各实验室使用危险物品须先写出报告,包括物品名称、纯度、数量、使用人、用途等,且以一次实验的最低使用量或最小包装为限,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4. 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5. 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6. 剧毒物品使用后须填写使用情况报告单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7. 带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具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封闭保存,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8. 实验室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

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化工制药实验教学中心
2013.4.22。

实验室易制毒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管理制度篇一:实验室易制毒化学试剂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要求规定,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确保公共社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安全管理。

2.2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上所列的品目,本公司主要对下述用于产品分析易制毒化学品实施管理:① 三氯甲烷;②乙醚;③盐酸;④高锰酸钾⑤硫酸。

3.职责范围3.1 总经理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对各部门在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保管等安全管理上负审核、监督、检查责任,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指示和指导。

3.2 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本中心成立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并确定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3.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相关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

3.4检测中心负责日常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办理手续及使用状况的统计、确认、通报工作。

4.工作程序4.1 依据实验需要,由检测中心向采购部提出购买申请。

4.2 检测中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要求,办理准备相应申请资料向区级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

4.3 采购部凭购买证明,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购买规定数量的易制毒化学品。

4.4 检测中心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办理完后把每次购买数量及时通报给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4.5 采购部对购入的易制毒化学品及时交检测中心妥善保存在指定位置,不得在公司其他地方存放。

4.6 检测中心把购入的易制毒化学品妥善保存在指定试剂药剂储存箱内,采取双人双锁保管。

并做好日常购入、使用状况的登记确认工作。

4.7 检测中心每年年末把当年公司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信息通报给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4.8 由检测中心负责组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成员定期(每季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保管等安全管理情况实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篇1为加强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有效处理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发生火灾、被盗等意外事故发生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及时处理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梅本松担任,副组长由祝松青、张克担任,成员由汤江胜、方新民担任。

2、加强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全员懂得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危害性。

3、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及时消除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协调处理。

4、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火灾事故处置措施(1)先控制,后灭火,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大小和燃烧面积小,及时采取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的灭火战术;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2)扑救人员应在上风扑灭火苗,扑救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品的名称和主要危害特性、火势蔓延的途径,燃烧的产物是否有毒。

(3)正确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一般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4)消除余火。

5、采取预防措施由专人管理,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加强管理,如有丢失或被盗现象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电话:110。

如发生火灾时有人员烧伤,则立即送附近医院救治。

6、领导小组电话:梅本松:祝松青:宿松县隘口初级中学二○一x年七月十五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篇21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2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

3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自销售日起30天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查验购买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无误后方可销售。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在使用、储存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避免造成员工人身伤害和公司财产损失,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 适用所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管理,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上述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的全过程。

3.职责3.1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采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2实验室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3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搬运过程中安全管理。

3.4与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有接触的其他关联部门和员工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3.5综合部负责监督执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管理情况4.工作程序4.1接触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人员的要求:1)与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2)各级员工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各种安全制度,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3)综合部定期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综合部做好全体员工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4.2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运输、装卸1)所有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由供方负责运输时,采购部在选用供应商前,对供方的生产经营、运输、装卸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进行调查评价,以确保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能安全到达目的地。

2)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由我公司负责委托运输时,采购部要确保委托物流公司运输车辆具有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运输资格;押运员、司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资格。

3)实验室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收货时,要确认购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的标识、包装是否清晰、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卸货入库。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3篇)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3篇)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对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保障实验人员和实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室。

第三条学校实验室对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学校实验室对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五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提供必要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台帐和库存盘点,确保数量准确,分类清晰。

第七条学校实验室应当进行定期的化学药品储存间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八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水平。

第二章危险化学药品的分类和标识第九条学校实验室对危险化学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和标识,明确危险性等级。

第十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腐蚀、致癌等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化学药品,在实验室使用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储存和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制定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规范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对危险化学药品进行正确的标识和包装,确保标识清晰可辨认。

第十三条学校实验室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未经检验合格的危险化学药品。

第十四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和消耗台账,并建立相应的报废、回收制度。

第三章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和保管第十五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建立专门的危险化学药品储存间,储存间应符合安全规定,防止火灾、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

第十七条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储存间应当根据药品的性质和数量,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火柜、防腐柜、排风设备等。

第十八条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储存间应当有明确的入库和出库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药品领用和消耗登记表。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一、学校要建好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凡是有易燃、易爆、有毒害等危险性质,在一定条件下能起火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导致破坏财产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化学危险品,都应存入专门的仓库保管,储藏有毒药品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阴凉。

二、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

对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

要绝对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诱发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发生。

严禁室内明火,禁止在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三、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

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

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四、要按科学要求取用药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总量。

五、剧毒药品须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切实做好安全防盗工作,领用要严格签名登记。

如化学危险品、剧毒品被盗,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六、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存放的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及其它应急物资。

第二篇: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1、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切实加强有关储存、使用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明确岗位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化学药品的储存和使用。

3、实验室化学药品的储存要做到分类定位、整齐存放,并且要印有标签。

4、领用药品必须有科任老师亲自到实验室借取,并填好《借用登记表》。

5、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科任老师的安全教育,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实验。

6、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要强调化学实验药品会对身体造成的伤害,提醒学生在操作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7、严禁将剩余的化学药品残渣、废液倒入垃圾箱和地下管道,严禁室外存放。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学校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实践的重要场所,其中使用的化学药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运行,保护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制定一套科学的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分类、存储、使用和处理等方面来探讨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危险化学药品的分类学校实验室中常见的危险化学药品主要包括有机溶剂、腐蚀性物质、剧毒物质、易燃物质等。

根据其危害程度和特性,可以将其分为四类:高毒、剧毒、中毒和低毒。

高毒化学品指对人体有很强的毒性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物质,如一些强酸、强碱等。

剧毒化学品指对人体有较强毒性的物质,如某些有机化合物、氰化物等。

中毒化学品指对人体有一定毒性的物质,但相对于高毒和剧毒化学品来说,其毒性较低。

低毒化学品指对人体有较低毒性的物质,如食品添加剂等。

二、危险化学药品的存储危险化学药品的存储应符合一定的安全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不同类别的化学药品应分区分层储存,以防止混淆和引起事故。

2. 储存区域应通风良好,并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过大或过小对药品造成影响。

3. 应采用专用的柜子或柜子进行储存,柜子应具有一定的防火、防腐蚀和密封性能。

4. 储存的化学药品应标明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盘点。

三、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实验要求和操作指南进行,保证实验的安全和有效性。

具体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操作前应仔细阅读化学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其特性和危险性。

2. 使用过程中应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避免直接接触药品。

3. 操作时需注意避免产生火花、电弧或静电火花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情况。

4. 实验结束后,将剩余的化学药品尽量用完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切忌乱倒乱丢。

四、危险化学药品的处理危险化学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废液、废固体或其他废弃物。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5篇)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5篇)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一、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账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品试剂进行试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数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导入下水道内。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2)危险化学药品是指具有爆炸性、燃烧性、腐蚀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化学物质。

这些物质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若不正确地保管和使用,可能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性,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的内容,其中包括药品的分类、存放条件、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等部分。

一、药品分类根据危险性和性质的不同,将危险化学药品分为高危类、中危类和低危类。

高危类药品是指有爆炸、燃烧、腐蚀、严重毒性和放射性的物质;中危类药品是指有一定危险性但程度较低的物质;低危类药品是指危险性较低的物质。

二、药品的存放条件1. 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单独存放,禁止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年第6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666号)以及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是指在教学、科研实验活动中涉及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具体参照国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本。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三类制毒化学品,以及国家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具体详见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三条凡涉及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本办法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消除隐患,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实验所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国有资产处是学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各院(系)具体负责本单位实验室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负责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全过程活动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制定并完善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细则;审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申请。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1.1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及自燃固体及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

(1)爆炸物品:如苦味酸、硝化甘油等.(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乙炔、氦气、氩气、氮气等。

(3)易燃液体:乙醇、异戊醇、乙腈、乙醚、环己烷、甲醇、丙酮等。

(4)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过氧化氢、亚硝酸钠、硝酸银、高氯酸等。

(5)有毒品: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丙酮等。

(6)腐蚀品:磷酸、氨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盐酸、硝酸、三氯乙酸等。

(7)易燃固体及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外,还包括在潮气中会产生可燃物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氢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锌粉、保险粉等。

(8)放射性物质:夜光粉等.1.2易制毒化学品分类:易制毒化学品通常分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有: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麦角酸、麻黄素等;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有:苯乙酸、醋酐酸、乙醚、哌啶;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有:甲苯、丙酮、丁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我公司主要用到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2、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2.1购买(1)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计购买需求,报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归口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买.(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有关负责人应要求供货方提供安全数据清单,以便使部门了解其特性、危害及应急措施,为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3)各使用单元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规定,授权专人负责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和备案,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

(4)各使用单元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经办人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和备案,备案的品种、纯度和数量必须与实际采购量相符,采购时间必须与当地公安局的备案时间相符,提供合法健全的手续,凭批件购买;不得将购买批件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元代为办理购买批件,或请其他单元或个人代为购买。

实验室危险、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危险、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危险、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安全管理目标本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实验室危险及剧毒药品的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安全管理责任2.1 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及剧毒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2.2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负责实验室危险及剧毒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相关培训、设备维护和日常巡检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2.3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安全意识培养,注意个人安全防护。

3. 实验室环境安全措施3.1 实验室要进行全面的危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设置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火设施、通风系统和排放设备等。

3.2 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药品要按照规定的标识和包装进行存储,禁止任何私自更换或窜改标签。

3.3 实验室内必须配备相应的紧急应急设备和药品,包括急救箱、应急喷淋器和洗眼器等。

并要确保这些设备的完好性和易于操作。

4. 危险化学品管理4.1 危险化学品要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4.2 严禁在实验室内存储和使用未经批准的危险化学品,对已过期的化学品要进行及时处理和更新。

4.3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行为。

5. 剧毒药品管理5.1 实验室内的剧毒药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或存储剧毒药品。

5.2 对剧毒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存储,以确保剧毒药品的安全使用。

5.3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进行相应的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严禁违规行为。

6. 废弃物处理6.1 实验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

6.2 废弃物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包装和运输,并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中小学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管理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管理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管理制度本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小学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稳定。

1.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中小学班级及课程实验室的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2. 采购管理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控制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的采购和使用。

2.1 采购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合法的使用资质和专业知识;- 合法采购渠道,相关手续齐全。

2.2 采购审批在合规的前提下,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备案。

2.3 质保管理采购过来的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应有有效期和质量保证,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3. 储存管理3.1 储存条件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应存放在完好、稳固、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爆、防盗的专用储存柜、储存室或安全柜中。

3.2 标签标识每个应标示有机化学品的名称、容量、浓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3.3 进出记录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的进出管理情况。

4. 使用管理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应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

4.1 操作条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化学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 熟知有机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有毒、易制毒等危险性质;- 熟知实验流程和实验操作方法。

4.2 禁忌操作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私自存放、分装和使用。

4.3 废弃物处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记、存储和交接,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5. 监管管理5.1 安全检查学校应对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的使用环节进行随机抽查。

5.2 处罚制度实验室危险有机化学品及易制毒有机化学品违反管理制度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和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购管理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部门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向采购部门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采购部门向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采购员使用《辽宁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第五条采购部门所办理的购买证明仅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第六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量。

第七条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第八条采购部门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明确易制毒化学品在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办理运输备案证明。

否则门卫将拒绝车辆入内。

第四章储存、使用管理第九条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采购部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采购员、库管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入库交接单》上签名。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

库管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25日前将盘点情况报至主管经理。

如在盘点中发现库存数量不对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由主管经理协调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复核。

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中心化验室)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领用易制毒化学品。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试验室危急化学品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我院危急化学品的平安管理,按照国务院《危急化学平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天津市危急化学品平安管理方法》(津政令第11号)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南开高校滨海学院危急化学品的管理、使用、存放、处置以及相关的平安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危急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危急化学品使用单位;(一)以危急化学品为主要试验原料、辅料的;(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

第五条我院危急化学品采取学院、系、试验室三级管理体制,职责分工如下:(一)守卫处负责危急化学品的平安监督检查工作,网络及试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危急化学品的技术平安工作;(二)相关系、试验室等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急化学品的平安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三)各使用单位须指定专人详细负责各试验室危急化学品的平安管理工作。

其次章危急化学品的选购和运送第六条危急化学品选购必需利用具有危急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

危急化学品选购,必需落实公安部颁行的《公共平安行业标准》(GA58-93),严禁私自从未取得危急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急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公司选购。

第七条危急化学品的运送、装卸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严禁违章作业。

需单独运送的决不能混载;不允许裸露运送的,运送过程中必需装入平安器具。

货到要逐件检查,防止漏、丢、错等大事发生,办好交接手续,准时入库。

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运送,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马路运送许可证件管理方法》(公安部令第77号)落实。

第三章危急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第八条按照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试验室需购买易制毒品、剧毒品的,须经学院批准,经网络及试验室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报守卫处备案后,到公安部门统一办理许可购买手续。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模版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的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与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管理相关的所有人员。

2. 定义2.1 实验室危险品:指具有物理、化学、生物等性质,可能对人体、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害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放射性物质等。

2.2 毒品:指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定义的具有麻醉、成瘾性或严重毒性的物质。

3.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的采购与储存3.1 采购前,实验室负责人应进行危险性评估,并确定使用所需的危险品和毒品种类及数量。

3.2 采购时,应优先选择低毒、低危险性的替代品,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以保证货物品质及后续服务。

3.3 所有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3.4 储存时,应进行分类储存,并标明清晰的物品名称、储存日期、有效期等标识。

4.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的使用与操作4.1 在使用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并且了解所使用的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的性质、危害及应急处置措施。

4.2 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眼镜、手套、实验服等。

4.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汇报。

5.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的处置与废物处理5.1 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的过期、失效或破损的应当及时予以废弃,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5.2 废物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需要进行特殊处理的废物,应寻找合法、专业的单位进行处理。

6.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的安全管理6.1 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应单独设立存放区域,并进行定期检查、整理,确保存放无误、齐全。

6.2 实验室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如禁止吸烟、禁止进食等。

6.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身体健康监测。

6.4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包括常规实验室、研究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等。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包括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易燃性等性质或者具有上述多种性质的化学品。

第四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分为采购、入库、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

第五条所有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应该按照“谁购买、谁使用、谁废弃”的原则。

第八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应该贯彻“多重管理”原则,即安全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和个人责任人按照各自责任范围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采购第九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必须有合法合规的渠道,不能购买无标签、标签不全或者变质的化学品。

第十条采购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应该与供应商协商并确定化学品的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细节,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应该做好化学品的验收工作,检查化学品的外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并记录采购日志。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及时将采购的化学品交与入库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第三章入库第十四条入库人员应仔细检查采购的化学品的相关信息,确保其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入库人员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选择合适的存储位置和条件。

第十六条入库人员应将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明化学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危险性等信息。

第十七条入库人员应将化学品的相关信息录入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系统,并生成相应的入库单据。

第十八条入库人员应确保化学品的储存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第十九条入库人员应对新入库的化学品进行抽样并进行必要的检验,确保化学品的质量合格。

第四章储存第二十条储存人员应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定期的巡视和检查,确保储存环境安全可靠。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范本(2篇)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范本(2篇)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范本1. 前言实验室是科学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场所,在实验室中,危险品和毒品的管理至关重要,关系到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健康。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危险品和毒品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范本,供实验室制定危险品和毒品管理制度时参考。

2. 定义2.1 危险品:指在实验室中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带来危险的化学物质、气体、放射性物质等。

2.2 毒品:指在实验室中使用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人体中毒的化学物质。

3. 危险品管理制度3.1 危险品的分类根据化学特性和危险程度,将危险品分为不同类别,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标识和储存。

3.2 危险品的采购严格按照实验室的需求和标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渠道,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品。

3.3 危险品的储存将危险品储存在指定的安全柜中,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存放,并确保储存区域干燥、通风良好,并严禁携带火源进入储存区域。

3.4 危险品的使用在使用危险品前,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安全评估,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操作规程,遵守操作步骤,严禁超量使用或未经授权处理危险品。

3.5 危险品的废弃废弃的危险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在进行废弃处理前,应进行有效的封装和标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4. 毒品管理制度4.1 毒品的申报和审批实验室所需的毒品必须经过申报和审批程序,包括申请书、实验计划和使用目的等。

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对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

4.2 毒品的储存和使用毒品必须储存在专门的安全柜中,并严格限制使用权限。

只有经过特殊培训并获得许可的人员才能使用毒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3 毒品的记录和监控对实验室内的毒品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领用、归还、消耗等。

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毒品的安全和数量的准确性。

4.4 毒品的废弃和销毁废弃的毒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实验室内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维护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实验室的化学药品管理。

第二章危险化学药品的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危险化学药品根据其危险性质分为剧毒品、高毒品、有毒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危害品等九类。

第四条危险化学药品应按照国家标准编制的《危险化学品标志》进行标识。

第三章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药品应进行分类储存,按照化学品特性、危险程度和相容性等原则进行分类放置。

第六条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场所应设置专门的储存柜或储存室,确保密封、通风、干燥、防火、防爆等条件。

第七条危险化学药品储存时,应按规定摆放,保持储存柜或储存室的整洁有序,化学药品的摆放应平稳可靠,防止倾倒和磕碰。

第八条危险化学药品储存区域内禁止存放其他非化学药品或其他物品。

第九条危险化学药品储存柜或储存室应定期检查,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可靠,并进行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排水等设施设备的检修。

第四章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与领用第十条学校实验室内购买和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经过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审批和记录,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和领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确保药品的用途明确;(二)只能购买或领取经过审定和准许并发放关键参数(如药品名称、包装和容量等)的危险化学药品;(三)在购买或领取时,必须填写相应的记录表,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数量和用途等信息。

第五章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在使用危险化学药品前,必须对该药品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及使用方法进行充分了解。

第十三条使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具,如实验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具和防护服等。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严禁禁止食用和饮用,使用药品时禁止戴眼镜、移动电话和其他身上容易引发火源的物品。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严格落实“三双”制度(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

学校使用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应由学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购买。

购买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以学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审批,采取用多少、买多少的限制措施。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验收。

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保管人员按清单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药品的名称、货源、规格、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有无泄漏等情况,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按要求计入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管。

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条件,高中要设置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库,初中要设置危险化学药品柜、易制毒化学品柜。

危险化学药品库要远离教学区,建在地下或半地下,间隔成多个独立小间,每个小间之间互不流通,每个小间要有排风装置,定期排风。

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初中危险化学药品柜用铁皮柜,分为多层,层与层之间互不流通,每层要有排气管道通向室外。

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要合理存放危险化学药品。

按照药品的不同种类,实行分类存放。

危险化学药品库中药品存放时,易燃品要与易爆品、氧化剂远离,毒害品要与酸性腐蚀品远离,酸性腐蚀品要与碱性腐蚀品远离。

在危险化学药品柜中,从上至下的次序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

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处要远离火源,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防盗、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措施,配备灭火器、窗帘、温度计、湿度计和通风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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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胜初中实验室化学药品及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严格落实“三双”制度(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

学校使用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应由学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购买。

购买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以学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审批,采取用多少、买多少的限制措施。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验收。

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保管人员按清单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药品的名称、货源、规格、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有无泄漏等情况,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按要求计入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管。

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条件,设置危险化学药品柜、易制毒化学品柜。

危险化学药品库要远离教学区,建在地下或半地下,间隔成多个独立小间,每个小间之间互不流通,每个小间要有排风装置,定期排风。

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初中危险化学药品柜用铁皮柜,分为多层,层与层之间互不流通,每层要有排气管道通向室外。

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要合理存放危险化学药品。

按照药品的不同种类,实行分类存放。

危险化
学药品库中药品存放时,易燃品要与易爆品、氧化剂远离,毒害品要与酸性腐蚀品远离,酸性腐蚀品要与碱性腐蚀品远离。

在危险化学药品柜中,从上至下的次序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

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处要远离火源,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防盗、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措施,配备灭火器、窗帘、温度计、湿度计和通风等设备。

要妥善处理特殊试剂的存放。

黄磷存放于盛水的棕色试剂瓶中;钾、钠浸泡在煤油里;二硫化碳用水“液封”;溴、过氧化氢、硝酸银、浓硝酸、苯酚等见光易变质试剂存放在棕色瓶里,放在阴凉处。

其他特殊试剂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

要定期组织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存放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炎夏、寒冬等特殊季节要加大检查密度,以防燃烧、爆炸、挥发、泄漏等事故发生。

检查内容包括:账物是否相符;有无混放情况;包装是否破损,封口是否严密;稳定剂的量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是否脱落,试剂是否变质;存放处的温度、湿度、通风、遮光、灭火设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四、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取用。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必须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交实验室主管人员批准后,方能按需按量领取,并严格做好使用和回收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做好使用记录,剩余药品按规定退回。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一律不外借,严防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毁。

对失效、过期及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理由
学校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上交当地公安部门或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销毁时应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化学特性,采取稀释、中和、焚烧、深埋等合理方式,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销毁药品要做好登记。

六、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保卫。

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防范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出学校。

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监控和入侵报警设施。

一旦发现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有丢失、被盗、误用现象,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追查,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宁县早胜初级中学
二○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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