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车管理制度.doc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5篇)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安全行车规定1.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1.1.1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
1.1.2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1.1.3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1.1.4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
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1.1.6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1.1.8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1.1.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1.1.11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1. 12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1.13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
1.1.14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1.1.15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促进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指挥,保证安全、文明、合法的行车。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公司将设立安全监督员,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驾驶员在行车前应当自检车辆的安全状态,确保车辆完好、无故障。
第七条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禁止在行车过程中接听电话或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保持车距,注意行车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应当避免疲劳驾驶,确保在良好的精神状态下行车。
第十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保持冷静,避免发生过度疑惑或愤怒的情绪。
第三章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的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行车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车辆定期检测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公司将设立安全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促进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监督员制度,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行车。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进行严格处理,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公司负责解释本制度,并有权对其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以上就是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所有驾驶员严格遵守,确保安全行车。
危货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行车行为,提高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运输过程安全、高效、有序。
第二章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及押运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驾驶技能。
第五条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驾驶员及押运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报警器、防护栏等,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车辆装载货物时,必须严格按照货物性质、包装、重量等要求装载,严禁超载、超限。
第四章安全行车规定第十条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车辆安全距离,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应开启危险货物警示灯和标志,并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货物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货物安全。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驾驶员及押运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或货物泄漏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及押运人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第十六条紧急情况下,驾驶员及押运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行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行车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行车作业,包括道路运输、起重作业、特殊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本企业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九条企业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二条行车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行车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五条行车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
第十六条行车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七条行车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二十条发生行车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事故责任者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车辆、驾驶员及所有参与行车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行车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行车安全责任,加强行车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行车安全意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车辆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六条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反光镜、警示标志等,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七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性能稳定,避免因车辆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第八条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改装车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第十条驾驶员应当参加行车安全教育培训,了解行车安全知识,提高行车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遵守车辆使用规定,不得将车辆交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第四章行车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行车前,驾驶员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当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行驶速度适中,不得随意变更车道,不得在超车道上长时间停车。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闯红灯、逆行、违章停车。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当注意车辆周围环境,确保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遇到突发情况,驾驶员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乘客和自身安全。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车辆驾驶、车辆使用、车辆维护、车辆管理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体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行车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组织开展行车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督促整改行车安全隐患。
第六条驾驶员负责车辆的驾驶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负责车辆的使用管理,按照规定使用车辆,发现车辆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八条车辆维护人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购置、报废、更新等工作,确保车辆合法、合规。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行车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入职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三条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四条车辆购置、报废、更新等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遵守车辆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改装、拆卸车辆。
第五章行车安全操作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
第十七条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驾驶。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路况,保持安全车距,不得随意变道、超车。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恶劣天气、复杂路段行驶时,应当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行车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安全行驶管理制度范本(5篇)
车辆安全行驶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对____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车,保证公务用车,结合____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车管理(一)综合部是____车辆的管理部门,其他各部门无权调配使用____车辆。
(二)____所有车辆,不得外借。
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在综合部办理外借审批手续,逐级签批。
(三)车辆本着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非____指派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动用____车辆,因违反此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指派的驾驶员及肇事者共同承担,用车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车辆出车前,驾驶人员需仔细检查车辆外观,车辆如果存在非正常损坏,遂推定责任人为前一次出车的驾驶人员,因其未尽到出车前的检查义务。
一切维修费用,由此人负责。
(五)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应提前提出用车申请报综合部,由综合部视____工作任务急缓程度统筹安排车辆。
具有下列情况的,优先派车。
1、接送____领导和重要客人。
2、处理____特殊紧急事务。
3、到银行提取现金____元以上。
4、公共交通无法到达、当日必须返回的情况下。
(六)每次出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及时将车辆按____规定停放并将随车钥匙交回____综合部,同时将用车时间、行车里程及车况如实填写到《用车信息统计表》上。
(七)所有车辆必须按____要求停放,驾驶员不得延迟交车时间或擅自将____车辆停放他处,如发生碰撞、损坏、丢失等情况,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三、司机管理(一)____司机必须遵守《内蒙古____管理制度》。
在行车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管理条例》,确保安全行驶。
因违章行为造成的罚款,一律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
(二)司机要养成按时作息的良好生活习惯,禁止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不准在车内吸烟,应每天将车内及车窗玻璃擦干净,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车内空气清新。
(三)司机要自觉遵守____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
厂内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厂内班车、叉车、货车、电动车等。
第三条厂内安全行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厂内安全行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厂内安全行车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行车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厂内安全行车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厂内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状况;4. 调查处理安全行车事故;5. 负责安全行车信息统计和上报。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车辆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2. 负责本部门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 负责本部门车辆的安全使用和停放;4. 及时上报车辆安全问题和事故情况。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厂内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新购置的车辆,必须具备齐全的证件,包括车辆合格证、行驶证、购置税证、保险单等。
第九条厂内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厂内车辆应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身体健康,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经过厂内安全行车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七条厂内应定期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交通法规及厂内安全行车规定;2. 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3. 车辆安全操作及故障排除;4. 应急处置和事故预防。
安全行车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 驾驶操作规程;3. 事故案例分析;4. 预防事故措施;5. 应急处理方法。
第五条驾驶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演练,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车辆购置、维修、保养、报废等环节。
第八条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2. 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确保乘客安全;3. 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4. 遇有故障或事故,应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司。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条公司应设立车辆安全管理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行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驾驶人员是否遵守交通法规;2. 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是否良好;3. 驾驶人员是否具备驾驶资格。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遵守本制度,在行车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应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应依法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车辆和道路设施的安全,规范行车操作,提高行车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务和目标第二条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的任务是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件,确保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车辆和道路设施的安全。
第三条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行车操作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驾驶员的行车操作行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行车操作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设立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行车操作安全管理的实施工作。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培训第六条驾驶员入职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公司的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驾驶员进入岗位后,必须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驾驶员每年需要参加一次上岗考试,并达到公司规定的合格标准才能继续从事驾驶工作。
第五章行车操作安全规范第九条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行车操作安全规范进行行车操作,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其中包括:(一)确保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二)确保驾驶员经过充分的休息和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三)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完好;(四)注意行车速度和跟车距离,遵守交通信号灯;(五)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违反交通法规;(六)严禁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七)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超速、不抢行、不违章停车等。
第十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调度中心报告,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一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路面异常等,应根据情况采取如下措施:(一)保护好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大家安全疏散;(二)报警求助,并向上级汇报情况;(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厂内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厂区内行车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厂内交通设施。
三、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厂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厂内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对厂内行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行车安全负责,落实行车安全责任制,加强行车安全教育。
3. 驾驶员: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4. 员工:遵守厂内交通规则,配合行车安全管理。
四、行车安全要求1. 车辆管理(1)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进入厂区前,应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车辆进入厂区。
(3)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掌握操作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2. 行车规则(1)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速,危险区域应减速慢行。
(2)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车道。
(3)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保持车距,严禁超车。
(4)车辆通过道口、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5)严禁在厂区内追逐、竞驶,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 行人管理(1)行人应走人行道,不得在厂区内随意穿行。
(2)行人通过道口、交叉路口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确保安全。
(3)行人不得穿越车间、仓库等危险区域。
4. 交通安全设施(1)厂区内交通安全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2)厂区内交通标志、标线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涂改、遮挡。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行车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行车作业的员工、车辆及设备。
第三条公司行车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及设备管理第四条公司车辆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及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条车辆及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车辆及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车辆及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维修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第八条车辆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公司对所有行车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
第十一条行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行车作业人员应互相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第四章作业现场管理第十三条行车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行车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严禁乱堆乱放,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行车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警示灯等。
第十六条行车作业现场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领导,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发生行车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护现场,不得随意移动事故车辆及设备。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道路的机动车驾驶行为。
1.2 安全行车是每位驾驶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1.3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驾驶员管理2.1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2 驾驶员应参加定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技能。
2.3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2.4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非法营运、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三、车辆管理3.1 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3.2 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包等。
3.3 车辆应保持整洁,确保车容车貌符合规定。
3.4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最佳状态。
四、行车规定4.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4.2 驾驶员应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行驶。
4.3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不逆行、不随意变道。
4.4 驾驶员应自觉礼让行人,不抢行、不闯红灯。
4.5 驾驶员应遵守夜间行车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五、法律责任5.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驾驶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5.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安全行车管理制度,旨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银行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内部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银行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银行安全行车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驾驶证和行车操作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行车安全知识。
第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文明驾驶。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接受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第七条驾驶员应参加银行组织的行车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八条驾驶员酒后、疲劳、带病或精神状态不佳时,不得驾驶车辆。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银行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十条车辆必须办理合法手续,并按照规定投保。
第十一条车辆应配备必要的行车安全设施,如灭火器、三角警告牌等。
第十二条车辆行驶途中,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第四章行车安全规定第十三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保持安全车速,不得超速、超车。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不得闯红灯、逆行、违章停车。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安全车距,与前车保持足够的距离。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在行车过程中接打电话、操作手机等。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遵守恶劣天气行车规定,如雨雪、雾等天气,应减速慢行。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遵守夜间行车规定,开启车灯,注意观察路面情况。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遵守停车规定,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等。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第二十三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机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银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驾驶员遵守本制度,行车安全记录良好,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3篇)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按照经营资质条件和核定得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2、依法经营,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3、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____个小时。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7、严禁超限超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8、按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或承运人责任险;9、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附件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定期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2、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
3、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车辆运输易散落或飞扬的货物时,应封盖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严禁超限超载。
5、遵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机动车辆驾驶管理规则,证件齐全且有效。
附件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划清各类责任。
工厂内部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工厂内部行车作业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内部行车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吊车、叉车、输送带等。
三、安全责任1. 厂长对本厂行车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行车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行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行车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行车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行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
五、行车作业要求1. 行车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设备、吊具、索具等是否完好,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行车作业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超速、逆行、超范围作业。
3. 行车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4. 行车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5. 行车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对行车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对行车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七、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行车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迅速上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厂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厂区内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厂区内行车安全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区内行车作业。
三、管理职责1. 厂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行车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3. 行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四、行车安全要求1. 行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熟悉厂区内道路、设施和设备,了解本制度及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2. 行车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行车要求。
3. 行车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行车安全距离,严禁超速、逆行、抢行、超车等违法行为。
4. 行车作业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标志、安全带、防滑鞋等。
5. 行车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 行车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五、行车安全检查1. 厂部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厂区内行车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行车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3. 行车作业人员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事故处理1. 行车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 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厂部安全管理部门,由厂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审核、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厂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车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公务车辆安全、高效、文明、有序地行驶。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且具备两年以上驾驶经验;(二)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三)身心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四)服从组织管理,具备较强的责任心。
第五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二)保持车辆整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三)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四)行车过程中,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五)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机关相关部门。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六条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八条车辆不得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一)保持车距,遵守交通信号,不随意变道、超车;(二)夜间行车,开启近光灯,保持车速适中;(三)雨雪天气,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距离;(四)通过交叉路口、桥梁、涵洞等特殊路段,应减速慢行;(五)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停车,确保安全。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违反本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一)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三)公车私用的;(四)不按规定使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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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安全行车规定
1.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1.1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
1.1.2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1.1.3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
1.1.4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
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1.1.6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1.1.8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1.1.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1.1.11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1.12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1.13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
1.1.14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1.1.15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16不准酒后驾车,驾驶中不准打手机,不准吸烟,不准与同车人说笑、聊天。
1.2乘车人员安全规定
1.2.1乘车人员有提示、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义务。
1.2.2乘车人员应提前告之驾驶员的行驶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2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2.1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2.2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2.3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2.4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2.5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2.6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3安全行车奖惩
执行公司及工区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