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甲方乙方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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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甲方乙方如何确定篇一:借款合同XX1211111合同管辖地
借款合同
编号:
甲方(债权人、出借人):
乙方(债务人、借款人):
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1、乙方具备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实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承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信息,否则自愿承担诈骗的刑事责任。
第二条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下同)。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出借起始日期
和约定不一致的,以相关借款凭证为准(如银行转账凭证、借款人收到条等);
3、借款用途:
特别提示: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
4、借款利率
(1)利率: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总金额的月利率 %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支付:
具体如下:
①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放款之日起按月计息,借款日及到期日均计入实际占用时间。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及计算方法计收利息,不因乙方提前还款而减轻乙方的支付利息义务。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则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甲方如已提前收到利息,应将利息按实际未占用的天数退回给乙方。
③本合同项下,乙方支付至甲方的款项,清偿顺序为先支付到期利息、违约金,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5、借款发放
□甲方指定放款账户为的银行账户;□借款交付方式为现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材料;
(2)如有抵(质)押担保或者其他保证,乙方必须同时将保证担保由相关担保人和甲方签订完妥;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
(4)在乙方完成上述(1)、(2)、(3)项约定的义务,办好抵(质)押、保证等担保手续后,甲方确保在本《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内:
□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向乙方发放借款现金(以乙方出具收到条为准)。
(5)乙方收到甲方款项以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或乙方出具收到条)之日作为确认,同时合同生效。
6、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收到条等)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还款约定
乙方必须于借款期限到期日前一次性无条件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乙方确有需要延长借款时间的,应于借
款到期前一周与甲方协商,并另外签订合同。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放款账号归还所借款项,乙方需考虑划款在途时间,若还款到达甲方账号的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时,借款结息日以款项实际到达甲方账号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借款本金的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挪用罚息);有权按本合同和抵(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费用。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借款用途、要求乙方提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或其它甲方认为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报告,乙方不得拒绝。
4、甲方在发现乙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导致丧失或即将丧失偿还能力时,可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所借款项。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乙方应承担本合同及其抵(质)押、担保合同项下
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手续费、咨询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当乙方未按时支付上述费用时,甲方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上述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偿,并从垫付之日起按照逾期利息计算罚息。
5、乙方遵循甲方办理借款业务相关的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对其借款使用情况及其经营状况、收支情况进行的监督,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否则承担诈骗的刑事责任。
6、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认为下列事项可能严重影响乙方偿还能力的,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如乙方无法提供新的担保,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对乙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刑事案件、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生变更;
(4)乙方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乙方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乙方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
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乙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对其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7、经甲方认可同意,有保证人为乙方提供保证的,应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乙方对保证予以认可和知晓。
经甲方认可同意,有抵(质)押人为乙方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应另行签订抵(质)押担保协议,乙方对抵(质)押予以认可和知晓。
8、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乙方发生争议;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