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动人口以逐年递增之势流入我区,我区也有相对数量的已婚育龄人群流出,管理难度加大,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严重影响着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大各部门协作力度,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法制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汇报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各镇办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在流动人口密集的村

(居)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网络。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体系

1、周安排、月例会、季考核制度。镇办要严格落实每周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小结讲评和工作安排;每月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例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前通知区计生局包抓领导及计生指导员按时参加;每季度对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突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查证验证,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建档建卡、定期三查等内容,考核结果上报区流动办,区流动办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2、清理清查制度。镇办每季度对本辖区要彻底进行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将清查情况上报区计生局,区上将对各镇办的清理清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要加大联合清理清查和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镇办要组织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统一行动,,以清查房屋出租户、住宅、小区、商铺和各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对18—49周岁的流入、流出人口登记造册,做到“四不漏”(居不漏幢,幢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五清”(情况清、人数清、查环查孕清、流向清、出生清),检查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等相关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未持证的流动人口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持证率达到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

3、以房管人制度。镇办要会同辖区派出所与房屋出租户签

订房屋出租治安计生责任保证书。房主必须做到:一是在出租房屋时查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报告社区进行查验,对未持证者不得出租;二是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与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三是发现流动人口怀孕或生育现象应及时报告社区、村委会,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对未落实责任保证的,办事处联合派出所要依据《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以500元罚款。对将房屋出租给计划外怀孕者拒不报告的,严格按照《条例》以为计划外怀孕超生者提供场所严肃处罚。

4、村(居)规民约制度。为切实解决流出人口管理失控的问题,镇办要监督村(居)制定有效可行的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对育龄妇女重点管理对象流出前要严格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对外出后不能按时寄回有效孕检证明的要严厉处罚,罚金可作为计划生育公益金用于扶持计生贫困户。

(三)建立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责任体系

1、落实“三个一”制度。镇办及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和“一票否决”的“三个一”制度。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半年和年终工作考核,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落后,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选为综合类先进单位。

2、落实法人负责制。辖区内各国营、民营大中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这项国策的重要意义和责任,建立法人负责制,300人以上的企业要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把好流动人口的验证关、登记关和生育关。

3、落实部门问责制。要坚持和深化计生、公安、工商、劳动联合办公制度。各镇办要认真开展公安、计生联合办公,责任区民警要积极配合计生干部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催办婚育证明,调查上报计划外生育情况。工商局、税务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摊位证等证照时要严格查验流动人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人员在其补办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凡不履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四)大力营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氛围

镇、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利用标语、横幅、黑板报等,大力宣传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召开出租房主座谈会、发放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发动,阐明出租房东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切实提高群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的意识,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是提高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密组织,确保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常抓不懈切实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达到经常

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3、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各镇办及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上每半年由领导小组组织区委督查室、政府督室、考委办等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加,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予以表彰奖励,对职责履行不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附: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xx区计划生育局

二00八年元月十四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