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制度—办事公开制度
办事公开制度范文
办事公开制度范文办事公开制度是指政府或其他机构将其办事过程以等公平、公正、公平的方式对外公开,使公众能够了解其工作程序和信息。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的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增加公众的参与性,减少腐败现象,建立良好的社会信任体系。
本文将从办事公开制度的优势、实施路径和现状等方面进行论述。
办事公开制度具有以下优势。
首先,它能够增加政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
通过公开办事过程和信息,政府能够接受公众的监督,减少不合理决策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其次,办事公开制度能够促进政务公开,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决策和工作进程,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
第三,办事公开制度还能够增加公众的参与性,让公众可以通过参与公开的办事过程,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民主治理的目标。
最后,办事公开制度还能够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减少重复办事和不必要的程序,提高办事的速度和质量。
那么,如何实施办事公开制度呢?首先,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办事公开的实施。
这些法律法规应明确办事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确保办事公开的顺利进行。
其次,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公开办事平台,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将办事过程和信息公开给公众。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举办公开听证会、开展公众意见征集等形式,让公众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公共服务意识,确保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
目前,我国的办事公开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对办事公开的意识不强,很多政府部门对公众的参与和监督缺乏重视,导致办事公开的执行效果不佳。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尚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公开办事平台,公众对政府的决策和工作进程了解不足,难以实现民主参与的目标。
最后,公民对办事公开制度的认知度和实施情况还不够充分,很多公民并不清楚如何参与办事公开,限制了制度的发挥作用。
为了推进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政府和公众都需要积极行动。
政府应加大对办事公开制度的推广力度,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公开水平,加强社会监督,减少腐败现象。
服务场所公开办事制度范本
服务场所公开办事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办事公开工作。
第三条办事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办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机制。
二、公开内容第五条服务场所应当公开以下内容:(一)机构职能、岗位职责、联系方式;(二)办理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三)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四)优惠政策、办理结果;(五)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服务场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开形式第七条服务场所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办事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和获取:(一)设立公示栏、触摸屏等设施,公布办事指南、流程图、收费标准等;(二)通过服务场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办事信息;(三)发放办事指南、参考手册等资料,提供给群众免费取阅;(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宣传办事信息;(五)其他便于群众获取的信息公开形式。
四、公开时限第八条服务场所应当根据办理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明确办事信息的公开时限:(一)常年公开的信息,如机构职能、岗位职责、收费标准等,应当长期保持更新;(二)定期公开的信息,如办理事项、办理流程等,应当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三)即时公开的信息,如办理结果、优惠政策等,应当实时公开。
五、责任机制第九条服务场所应当明确办事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更新。
第十条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办事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服务场合公开办事制度范本
服务场合公开办事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服务场合的公开办事制度,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服务场合公开办事制度是指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服务场合公开办事制度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
第四条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应按照本范本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公开办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公开内容第五条服务场合应公开以下内容:(一)服务事项:明确列出服务场合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办理部门等。
(二)办事程序:详细介绍办理每个服务事项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
(三)办理时限:明确办理每个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如需延长时限的,应说明理由。
(四)收费标准:公开服务事项的收费标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金额等。
(五)申报材料:列出办理每个服务事项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提交要求等。
(六)咨询渠道:提供服务场合的咨询渠道,包括电话、邮箱、现场咨询等。
(七)监督方式:公布监督方式,包括投诉举报电话、网上投诉等。
三、公开形式第六条服务场合公开办事制度应采取以下形式:(一)设立公告栏:在服务场合设立公告栏,定期更新公开内容。
(二)建立网站:开设政务服务网站,发布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等相关信息。
(三)发放办事指南:向群众发放办事指南,详细介绍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
(四)利用媒体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宣传服务场合公开办事制度。
四、公开时限第七条服务场合公开办事制度的公开时限为:(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时限为长期有效。
(二)申报材料、咨询渠道、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开时限为定期更新。
五、监督与保障第八条服务场合公开办事制度的实施应接受以下监督:(一)政府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服务场合公开办事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服务窗口便民工作制度
服务窗口便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服务窗口的工作内容、流程、时限等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便民利企:服务窗口应当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为导向,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3. 规范高效:服务窗口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正公平。
4. 人性化服务:服务窗口应当尊重群众和企业意愿,提供人性化服务,积极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要内容1. 服务窗口设置:根据政务服务需要,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 服务事项公开:服务窗口应当将服务事项、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
3. 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窗口应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4. 服务人员培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5. 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貌、耐心、热情地服务。
6. 服务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服务满意度低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培训。
7. 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投诉窗口或热线,对群众和企业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回复处理结果。
8. 特殊人群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便利服务,设置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上门等服务。
9. 智能服务设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智能化服务。
10. 跨部门协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等改革举措,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
四、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服务窗口便民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2. 完善政策支持:对服务窗口便民工作制度所需的经费、技术、人才等给予充分保障,鼓励探索创新。
便民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便民服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便民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生活,保障人民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社区组织、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机构便民服务工作。
第三条便民服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服务对象的权益。
第四条便民服务管理应注重创新,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第二章便民服务事项第五条便民服务事项应涵盖居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括但不限于:户口办理、婚育服务、社保及医疗服务、就业创业等。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明确办理条件、材料准备、办理流程等相关事项。
第七条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应当便捷、高效,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障碍和审批程序。
第三章便民服务流程第八条便民服务流程应当规范化,确保每个服务环节都符合相关规定。
第九条便民服务流程应当包括前台受理、中台审批和后台办理环节,确保每个环节的衔接和信息共享。
第十条所有便民服务流程的办理时间应当明确,限期办结。
第四章便民服务标准第十一条便民服务应当遵循群众需求为导向,提供及时、高效、质量上乘的服务。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软件和设备。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评价机制,接受用户的评价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
第五章便民服务投诉处理第十四条用户对便民服务不满意,有权利提出投诉。
第十五条投诉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及时、公正地解决用户的问题。
第十六条投诉处理应当保障用户的隐私权,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便民服务宣传与推广第十七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宣传和推广自己的服务内容和特色。
第十八条宣传推广应当讲究方式方法,突出服务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第十九条宣传推广应当注重媒体协调,为用户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
第七章便民服务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便民服务应受到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应当包括定期抽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形式。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公开制度
办事公开制度
一、公开办事的原则
(1)依法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站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2)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浙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有利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民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5)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公开办事的主要内容
1、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
主要包括: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及为民办实事工程情况。
2、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
主要包括:征用土地、拆迁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救灾救济款发放、优待抚恤、特困补助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奖励扶助政策兑现情况;“三补”政策兑现情况等。
3、乡镇政府各部门公开的事项。
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办事的主要形式。
在本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制度
牌。
三、公开的程序。
一是提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二是报本镇各职能部门审定;三是具体组织实施。
四、纪律与监督
1、对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2、各职能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办事的内容和工作流程,以便民众监督。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便民服务是指政府、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通过建立一系列的服务措施,以方便公众群众的生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为了更好地推动便民服务工作,制定和落实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三个方面介绍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实施方法。
一、政府便民服务工作制度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对于便民服务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政府需要制定一系列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以确保服务的安全、高效和便捷。
首先,政府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向市民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包括政策解读、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等,方便市民了解并参与相关事务的办理。
同时,政府要通过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以及加强与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格局。
其次,政府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以便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
政府还可以推行岗位轮岗制,使工作人员能够更全面地了解不同领域的便民服务需求,并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
最后,政府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对市民的满意度进行量化评估,有针对性地推出更加贴近市民需求的便民服务措施。
二、社会组织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社会组织在便民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社会组织应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社会组织可以积极参与政府的公共服务项目。
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为市民提供便民服务。
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成立志愿者队伍,为需要帮助的市民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以提升便民服务的力度。
其次,社会组织应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成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通过不断学习和交流,社会组织能够更好地适应市民需求的变化,并及时调整服务方式和内容。
最后,社会组织可以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便民服务工作的发展。
办事公开制度的内容
办事公开制度的内容一、办事公开的原则1.公正原则:办事公开应以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为基础,不偏袒任何一方,秉持公平处理公共利益。
2.便民原则:办事公开旨在提供便利和服务,为公众提供详尽的办事指南和流程,简化手续,节约时间和精力。
3.效率原则:办事公开应提高行政效能,通过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避免纠纷和拖延。
4.安全原则:办事公开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二、办事公开的内容1.行政机构职责范围:对于不同行政机构,应明确其职责及权限,将其公布于官方网站等渠道,供公众查询和监督。
2.办事指南:提供详细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使公众能够清楚了解办事流程和程序。
4.办事资格条件:明确申请人应满足的条件和资格,确保办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并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滥用公共资源。
5.办事时限:规定办事时限,确保公众的权益,加强对行政机构的监督,避免延误和滞留。
6.公开决策依据: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应公开相关的依据和数据,向公众解释决策的理由和依据。
7.行政许可公示:发布行政许可申请信息和审批结果,供公众监督和查询,确保审批的透明和公正。
8.行政处罚公示:公布行政处罚案件的情况和结果,告知公众有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强化法治意识。
9.行政机构执行情况公开:公开行政机构工作进展及成果,提供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为公众提供了解相关机构运营情况的窗口。
10.办事结果公示:及时公布办事结果,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回应公众关切,加强社会监督。
11.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办事公开的重要内容,将政府信息发布于官方网站等渠道,供公众查询和利用。
三、实施办事公开制度的途径和措施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办事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责任,为办事公开提供法律依据。
2.建设信息化平台: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办事公开的信息化平台,提供在线申请、查询和公示服务。
便民服务制度—办事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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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制度—办事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社区办公人员的身份;
(二)社区办公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社区的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承诺、办事结果;
(四)审批内容、程序、时限、所需申报材料、办理结果、收费标准;
二、公示办法
(一)在社区、政务公开栏、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上墙;
(三)印制公示材料;
三、处理办法
未按《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实行公示的,主要科室负责人给予诫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告诫一次;累计两次被告诫,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规范便民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为目标,努力构建便捷、高效、透明的便民服务体系。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便民服务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四、便民服务工作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便民服务事项、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
2. 便民利民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3. 规范有序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确保便民服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4. 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便民服务工作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便民服务工作内容1. 政策宣传咨询:为群众提供政策解读、业务咨询、办事指南等服务。
2. 办事流程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3. 窗口服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4. 资料共享共用: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联互通。
5. 常态化服务:节假日、双休日及特殊情况,提供便民服务。
6. 廉洁自律服务: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六、便民服务工作流程1. 制定便民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
2. 公示服务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便民服务事项。
3.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4. 培训工作人员: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5. 跟踪问效:对便民服务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一、引言便民服务是指为了方便广大市民提供便利服务的一种工作形式。
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发展的变化,便民服务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推进便民服务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便民服务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便民服务工作的目标是为了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市民的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原则:便民服务工作的原则是公正、公平、高效、便捷。
要注重市民的利益,尊重市民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市民的办事。
三、便民服务工作制度要求1.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便民服务管理机构,负责便民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该机构应有清晰的职责划分,明确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关系,从而确保便民服务的有序进行。
2.服务范围:便民服务涵盖面要广,服务内容要全面。
包括但不限于户籍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交通出行、环境保护等方面。
同时,应适时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市民需求,不断扩大便民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4.服务人员:便民服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包括熟悉政策法规、了解相关业务流程、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
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5.服务评估:建立健全的便民服务评估体系,定期对便民服务工作进行评估。
通过搜集市民的满意度调查数据、听取市民的意见建议,了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的保障1.资金保障:便民服务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便民服务工作的持续开展。
同时,要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制度保障:便民服务工作需要依法依规进行。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便民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执行程序。
同时,要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便民服务工作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3.信息保障:便民服务工作需要依托信息技术进行。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2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Ø工作人员守则一、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二、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服务,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三、按规定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受理、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四、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体承办单位;五、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行全程办理;六、对办事群众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违反纪律的事。
Ø办事公开制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和办理结果公开;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四、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五、监督措施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正之风严肃处理。
Ø全程代理制一、全程代理制是指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程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办事项的工作制度;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三、全程代理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工作环节组成:1、受理,由办事群众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
办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办理流程、承诺时间、有关业务收费规定。
不属于中心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解释清楚,并引导申请人至相关单位办理;2、办理,输人员按照代办、协办或即办的不同程序及时办理,确保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3、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归还有关证件,做好有关业务费用结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台帐,记录每一次便民服务的具体事项、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
XX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公开制度
XX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公开制度第一条办事公开的含义办事公开制度是指法律规定,各窗口单位将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工作动态等内容对外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外界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办事公开的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
公开的内容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实事求是原则。
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全面。
(三)及时便民原则。
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公开的形式要最大限度让群众查阅。
第三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一)审批项目和办理程序公开。
各窗口单位审批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审批对象、审批依据、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申请地点、咨询电话、投诉电话,以及其他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要在镇政府门户网站、各窗口单位网站公开,同时编印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清单,以便申请办理事项的单位和群众查阅。
(二)政策法规公开。
新政策、新规章要及时通过网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作好对服务对象政策咨询的回复工作。
(三)岗位职责公开。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四)收费标准公开。
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镇政府要求公开。
(五)咨询监督公开,公开咨询电话、效能投诉电话,效能监督机构设在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科。
第四条办事公开的要求对办事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所有办事信息需经各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才能公开。
各窗口单位公开内容如有变更,应与镇政务服务中心衔接,及时在镇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体同步更新。
第五条责任追究各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办事公开的义务,承担办事公开的责任。
窗口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考核细则和有关规定处理:(一)没有编制办事指南并对外公示的;(二)应当公开的内容不及时、准确、全面的。
便民服务规章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
二、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聊天谈心,到其他窗口滞留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内接待或滞留非本窗口工作人员(因公事除外)。
四、中心工作人员离开中心,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五、各窗口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不缺岗不缺位。
六、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使用禁语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七、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争执。
八、中心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照明、饮水机、电脑、空调、电暖器和门窗等,确保中心安全。
九、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区内整洁卫生.十、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嬉闹、搭户挽臂同行,严禁超时限办结许可事项。
工作人员守则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坚守岗位,服务民众,优化流程,方便群众;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首问责任制度1、首问责任人即群众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中心工作人员.要按照群众提出的事项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都负有接待、解答、记录、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
对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要依照程序规定办理。
对不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办事群众引导给具体经办人员处,直到有人办理为止.对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并告知办事人后方为首问办结。
2、第一个受理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即为首办责任人。
首办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理事项,能立即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
3、首办责任人要及时向群众回复反馈所办理事项的结果与征求意见和建议。
4、首问、首办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者,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和年度考核内容.服务承诺制度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便民服务制度(3篇)
便民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行业新风,塑造群众满意的文明窗口形象,构建“两个责任”、“五位一体”的便民服务体系,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信号,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二条最先接待服务对象(含来人或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首答、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部门,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第五条遇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第六条相关部门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第三章实行限时办结体系制第七条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坚决做到能办的事马上办,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办理业务时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和肢体礼仪开展“微笑服务”,杜绝服务忌语。
(一)工作人员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能当场答复办结的,应当场办结;当场不能办结的,应告知办结时间。
(三)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
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的,应事先告知服务对象。
第四章构建“五位一体”便民服务第八条“服务站”。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准确、易于识别;保证高速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在收费站、服务区为群众提供服务导向图、旅游导向卡、宣传资料、医药箱、热水器、意见箱、洗手台、灭火器、工具箱以及针线包和地图等便民设施;在司乘人员遇到困难时,及时帮助司乘人员推车、修车、灭火、装卸货,做好车辆管控疏导;收费站、服务区保持车辆畅通。
便民服务_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是我国政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制定一套完善的便民服务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从便民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工作流程、人员管理、监督与评估等方面展开论述,旨在为我国便民服务工作提供参考。
一、基本原则1. 以人民为中心:便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2. 公开透明:便民服务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让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的全过程,提高政府公信力。
3. 高效便捷:便民服务要注重效率,简化流程,减少环节,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4. 规范统一:便民服务要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确保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5. 不断创新:便民服务要紧跟时代发展,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服务内容1. 政策咨询: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解答群众疑问。
2. 行政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
3. 公共服务:提供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
4. 生活服务:提供水、电、气、通讯等生活服务,方便群众日常生活。
5. 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 其他服务: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三、工作流程1. 接待咨询: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诉求,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 办理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简化、统一、公开、高效的原则,逐级审核、审批。
3. 提供服务:根据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相应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4. 跟踪反馈:对已办理的事项,进行跟踪反馈,了解群众满意度,不断改进服务。
5. 投诉处理:对群众投诉,及时调查处理,严肃问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人员管理1. 选拔培训:选拔具备一定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的人员从事便民服务工作,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办事服务工作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办事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事服务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人性化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第三条办事服务机构应配备充足的窗口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确保服务场所安全、整洁、舒适。
第四条办事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包括服务质量评价、投诉处理、应急预案等,确保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办事流程第五条办事服务机构应明确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办事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应予以耐心解答,指引申请人完成相关申请手续。
第八条办事服务机构应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窗口服务高效、便捷、规范。
三、服务承诺第九条办事服务机构应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包括办理时限、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
第十条办事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申请人提出的投诉和意见,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并向申请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办事服务机构应定期对申请人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申请人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四、保密和信息安全第十二条办事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业务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第十三条办事服务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业务数据安全。
五、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办事服务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问题。
第十五条办事服务机构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服务场所的安全。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6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为了加强政府服务中心的廉政建设,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根据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私利、捞好处。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巧立名目收费。
三、不准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确实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政府服务中心领导汇报并上交政府服务中心监督室。
五、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公款。
六、不准向企业或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准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质的宴请,以及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____等娱乐活动。
八、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国、出境和国内旅游。
九、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____。
十、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____、____活动和传播____秽物品。
十一、对违反上述十条规定之一,情节轻微的,政府服务中心将酌情处理;情节严重的,政府服务中心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十二、政府服务中心领导、各单位及窗口负责人为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政府服务中心及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服务中心各责任人工作职责1、政府服务中心领导工作责任。
政府服务中心实行领导负责制,对分管工作负领导与监督责任,对因统揽全局不够、总体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2、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工作责任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是管理各窗口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窗口所办理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对窗口人员要严格按照其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进行管理。
对因管理疏忽而造成窗口工作出现差错、失误、违规违纪的,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四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____字〔____〕____号____回族乡委员会____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建立____回族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五项制度____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优化服务职能,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相结合的原则,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群众考虑,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便民服务中心提供的审批服务职能向企业和个人公开承诺内容:1.属于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材料齐全的,中心即时办理。
2.属区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____材料是否齐全,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材料齐全的由中心工作人员全程代理,办事者只需在承诺时限内取件即可。
3.除有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即办、代办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需按承诺内容办理各项审批服务业务,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结。
四、工作人员承诺的内容和履行的情况均需向中心办公室备案。
五、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应督促工作人员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六、接待来访者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
七、对不按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等制度办事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不热情服务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和管理制度执行。
首问责任制度一、群众到便民服务中心请求解决问题和要求提供服务时,无论涉及哪个部门、哪个窗口的业务,首次接待来电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
属于本职工作的事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属于本中心其它窗口办理的,应将来人介绍到该窗口,并协助办理;对不属于本服务中心的事项,应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并告知受理部门。
二、对到中心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属于业务范畴的事项,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要做到当场答复。
对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当一次性清楚告知相关规定和应提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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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制度—办事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社区办公人员的身份;
(二)社区办公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社区的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承诺、办事结果;
(四)审批内容、程序、时限、所需申报材料、办理结果、收费标准;
二、公示办法
(一)在社区、政务公开栏、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上墙;
(三)印制公示材料;
三、处理办法
未按《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实行公示的,主要科室负责人给予诫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告诫一次;累计两次被告诫,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