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8: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大研〔2017〕36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新的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对《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大学2017年8月25日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以下统称学位论文)是综合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为了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细则,以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送审及答辩等各环节的工作。
第二章开题报告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一)3年学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到第四学期的第十周前完成。
(二)3.5~4年学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四学期的第十六周前完成。
(三)在职学习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参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顺延1年,且必须在开题报告满18个月后方能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硕士入学后的第六学期的第十五周前完成。
(五)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硕士入学后的第七学期的第十五周前完成。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前夕进行。
2年学制的在第二学期末到第三学期的第八周前完成开题报告;2.5年和3年学制的在第三学期末到第四学期的第十周前完成开题报告;(二)在职学习的各类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参照同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时间要求可顺延1年,且必须在开题报告满12个月后方能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第四条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开题报告需提前3天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提出申请并通过导师审核,在网上公告开题报告,并上报学院。
第五条开题报告应以正规答辩的方式进行。
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
关于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说明评选条件根据《XXXX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5号)及研工部《关于做好2017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如下: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学位课单科不低于7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二、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毕业;(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7)有课程不及格。
评选程序根据《XXXX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08】25号),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步骤如下:1.对照优秀研究生的条件,本人提出申请(包括网上申请和纸质档申请);2.导师签署意见;3.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4.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5.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审核,张榜公布,听取意见后,报研究生院;6.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审批。
奖励办法根据《XXXX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5号),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及奖励办法如下:(一)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关于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和示范作用,鼓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人成才,学校决定开展****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与条件1.评选比例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15%。
2.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下列4项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违纪处分;(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绩点应排在专业前50%;本科生、研究生均能正常取得学位;(4)本科生在校期间应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和2次及以上奖学金(含学院);专科生在校期间应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和1次及以上奖学金。
符合上述条件且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
二、评选流程与办法1.个人申报: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递交本班班委会。
2.班级提名: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报送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审核: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班上报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评选比例和条件确定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并在本学院网站以及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
4.学校审批:学生工作部审核并报送学校审批。
5.发文表彰:审批通过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表彰。
三、表彰活动与事迹展览1.召开表彰大会:学校在毕业典礼上对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17)
医大学位发〔2017〕13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17)为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学术竞争力,扩大对外影响,保证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参评对象第一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必须为当年度在我校答辩并获得博、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须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发表。
参评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已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且期刊影响因子≥3.0或为中科院JCR分区位于二区及以上期刊;参评硕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已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
第二条参照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条件规定,我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论文:(1)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研究生学位论文;(2)涉密的学位论文。
第二章评选时间第三条每年6月中下旬,参评者需提前做好准备,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评选进程第四条导师和科室推荐。
第五条二级部门审查及学位分委会评审。
各二级管理部门审查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按时提交至各学位分委会,各分委会按时完成评选并汇总申请人材料,最后,上报至校学位办公室。
第六条校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会审查。
校学位办公室审查汇总各分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最终审查。
(1)专家评审会的人员组成要求9-11名博士生导师,其中,校外人员不少于1/2。
参评论文的指导教师须回避。
(2)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的审查方式为答辩审查。
参评者现场答辩,专家提问并现场打分,根据参评者得分进行排名,最后,择优为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3)评分规则:根据所有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该参评者的最后得分。
若限额最终有并列得分,须评审会专家进行第二轮打分。
第七条按排名报送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参加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第三章评选数量第八条学校每年将评选30篇优秀学位论文,其中,按照不同的学科共评选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篇。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8.30•【文号】教研[1999]2号•【施行日期】1999.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教研[199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委、教育厅,中国科学院,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总结首届评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附件: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单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
第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
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
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第七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内蒙古医科大学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评定程序的通知 (1)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做好毕业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生)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一)审查原则1、毕业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学籍管理及相关规定执行,未达到毕业条件者不予通过且不得进行论文答辩。
2、毕业资格审查实行学院、学校两级审查制度,学院初审,研究生学院复审。
3、审查方式原则上采取分学位点、分学院集中统一审查。
(二)审查内容1、课程学分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审核研究生是否修完所选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2、科研情况学位论文、在读期间发表文章、专业学位规培考试成绩等内容进行研究生科研情况的审核。
3、其他培养环节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研究生是否完成学术活动、临床能力训练、教学实践等培养环节。
(三)审查程序和审查内容1、研究生申请(1)个人申请研究生应在所属培养单位要求时间内,核对本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实践环节学分、学术活动、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等情况,并提交毕业资格申请。
(2)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研究生申请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①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与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者综述。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原文、封底)。
②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取得职业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2、学院初审(1)毕业资格审查:各学院应根据文件规定对研究生提交的资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则不予通过。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二级培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经各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发放“论文答辩表决票”。
(2)存档材料整理:各学院在做毕业资格审查的同时,需完成研究生培养环节的业务档案整理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6月15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于6月20日前将下述学位申请材料清单所列内容上报材料。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学位论文质量不仅是衡量学位授予质量的核心指标,也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培养我校硕士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研作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创新,表彰先进,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原则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本着科学、公正、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学年在春季和夏季毕业研究生中各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结合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工作进行。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论文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二)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结论准确,层次分明,格式规范;(三)论文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四)校优秀硕士论文申请者要有显著的科研能力,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论文发表申请者作为****大学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包括理学,工学,医学三大学科门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并且至少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被SCI、EI、ISTP收录(需提交检索报告);人文社科类(包括经济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四大学科门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被SSCI、A&HCI、ISSHP、ISTP收录;增刊、医学类的综述文章不在认定范围之内(被索引论文除外)。
已录用论文需提供纸质正式录用通知和编辑部详细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2)科研获奖申请者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含1项)以上(国家级奖励所有获奖人员,省部级一等奖前7名,省部级二等奖前5名,省部级三等奖前3名,市厅级前2名)。
(3)专利授权申请者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含1项)以上。
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XX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XXXX]2号)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XX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XX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XXXX] 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研究生包括XX市级和校级两类。
第三条评选范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评选名额(一)XX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按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计算(四舍五入);(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按所在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 10%计算(四舍五入)。
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分配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
第五条评选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二)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校期间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三)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一)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二)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参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第七条评选程序(一)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组长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
细则中要明确规定XX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教高[2017]194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7.10.10【实施日期】2017.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琼教高〔2017〕194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7〕130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
经审核,根据各高校的推荐,我厅决定授予海南大学朱晓鹏的《α-芋螺毒素LvIA突变体的合成及其功能研究》等4篇博士学位论文为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授予海南大学王雨晴的《木薯膜联蛋白家族基因的克隆及功能分析》等46篇硕士学位论文为2017年海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本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为契机,在研究生中大力倡导科学严谨的学风和勇攀高峰的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
同时,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完善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努力培养更多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附件: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览表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10月10日附件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览表1HNB2017-01海南大学朱晓鹏男2016.6.17α-芋螺毒素LvIA突变体的合成及其功能研究罗素兰博士2HNB2017-02海南大学安晨曦男2016.6.17司法政策文件论王琦博士3HNB2017-03海南大学杨卫国男2015.12.16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王琦博士4HNB2017-04海南大学石冠彬男2016.6.17认缴登记制改革背景下的股东出资责任研究彭真明博士2017年海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览表101大学晴女2016.6.17及功能分析春硕士2HNS2017-02海南大学闫栋男2016.6.17巴西橡胶树WRKY转录因子HbWRKY47的基因克隆与功能分杨礼富硕士析3HNS2017-03海南大学龙萄女2016.6.17狗牙根核心种质构建与评价刘国道硕士4HNS2017-04海南大学张凯星男2016.6.17香蕉果实直链淀粉合成关键酶基因MaGBSSI-3的功能及表达调控机制解析徐碧玉硕士5HNS2017-05海南大学夏立琼女2016.6.17基于TALE的病原菌诱导表达启动子的应用研究夏志辉硕士6HNS2017-06海南大学赵天靖女2016.6.17牛乳头状瘤病毒13型L1基因的表达研究王凤阳硕士7HNS2017-07海南大学王茜茜女2016.6.17海南岛热带云雾林植物多样性及环境因子与地上部分生物量关系研究龙文兴硕士8HNS2017-08海南大学张燕女2016.6.17苦瓜种质资源遗传多样性和苗期几个主要性状的遗传分析田丽波硕士9HNS2017-09海南大学廖格女2016.6.17人工沉香中2-(2-苯乙基)色酮类化合物的分离鉴定与动态宋希强硕士10HNS2017-10海南大学杨洋。
2017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2017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专家组评审,共评选出2017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篇、优秀硕士(学术型)学位论文33篇和优秀硕士(专业型)学位论文15篇。
现将优秀学位论文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地址: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政编码:211116)。
联系电话:86869227,E-mail: xuewei@
附件:一、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二、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型)学位论文名单
三、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硕士(专业型)学位论文名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20篇)
附件二
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型)学位论文名单(33篇)
附件三
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硕士(专业型)学位论文名单(15篇)。
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博士、硕士培养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毕业生工作的安排,现就做好2017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查(一)毕业及学位申请1.所有2017年春季学期拟毕业研究生必须在3月20日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网址::8088/pyxx/login.aspx)提交毕业及学位申请。
为了避免系统拥挤,MIS系统于1月9日至3月20日之间开通。
请同学们务必按时提交申请,也请各单位通知到位,超过期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2.所有拟毕业研究生务必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平台(网址:/)核对本人学籍信息。
3.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及留学生,因暂未纳入MIS系统管理,本次仍提交纸质申请表,各单位汇总审核后向学位办报送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二)课程成绩和培养环节核查2016年3月31日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学校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清理拟毕业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情况,以及是否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个必修环节。
(三)学术成果要求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要求按西校【2012】502号文件公布的为准。
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级别认定如下:(1)2016年1月1日前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级别认定,以《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西校〔2011〕477号)和《西南大学自然科学T类、A类刊物及遴选办法》(西校〔2012〕109号)为准。
(2)2016年1月1日(含)后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级别认定,以《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1号)和《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0号)为准。
2.教育博士学术成果要求为1篇A类或2篇核心刊物学术论文。
3.如果学术论文尚未发表,但收到编辑部的正式录用通知,且发表时间预定在2016年5月31日以前的,申请时可以持录用通知进行登记。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硕士学位论文是评审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学生在学期间培养质量和教师指导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使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点切实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提高我校学位论文水平、奖励优秀论文的指导教师及论文作者,实行有效的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当年将取得硕士学位的所有具有学历教育的硕士生,其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奖人数不超过当年授予硕士学位人数的。
二、评选工作的原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本着科学、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鼓励竞争,实行差额评选。
三、评选的组织与程序、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部(处)组织实施。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并以适当的方式组织专家对被推荐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和初选。
具体办法如下:()经导师推荐,参加评选的硕士生到各学院报名,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交学院办公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后,组织本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或评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应参加本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或评选;()按照当年“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下达的初选名额,选出本学院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排序。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在当年研究生毕业典礼大会上宣布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和指导教师的名单。
四、报送材料按照当年下达的“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规定的时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研究生部(处)报送以下材料:、本学院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名单(排序,并加盖公章);、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一本;、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各一份;、作者在学期间发表或录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的成果、专利等复印件(各学院负责核对原件)。
五、参与评选的条件申请参加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作者一般应满足如下条件:、答辩成绩为优者;1 / 2。
工商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评选与奖励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评选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充分调动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博士、硕士研究生潜心开展高水平原创性研究,全面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培育计划的学位论文和申请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均应为非涉密学位论文和非“内部”学位论文。
第二章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培育第三条各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学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办法应包含培育项目的申请与立项、项目的实施、管理与验收、经费使用以及项目完成的保障措施等,培育经费可在学科建设经费列支。
各学院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培育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章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第四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重点突出论文质量和创新性。
第五条各学院学位委员会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机构。
第六条申请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本年度通过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博士学位者(不含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生);(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全部良好以上且至少有一个优秀;(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第七条申请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本年度通过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不含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二)申请人在学期间以浙江工商大学名义、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限第一作者为申请人的指导教师)署名,至少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三)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全部良好以上且至少有一个优秀;(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第八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比例分别控制在当年毕业博士生总人数的30%和毕业硕士生总人数的8%以内。
第九条评审程序(一)每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符合本规定条件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一份,并附申报相关证明材料;(二)各学院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进行认真讨论和评选。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文件校研发〔2017〕3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关于印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已经2017年2月28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7年3月6日—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创新精神、激励硕士研究生取得创新成果,促进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各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学位分委会)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一)颁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二)部署评选工作;(三)受理评选工作有关异议事项。
学院学位分委会主要职责为:(一)根据学校评选办法,制定具体标准和工作程序;(二)根据学校部署,开展推荐、初评工作;(三)受理有关推荐、初评工作中的异议事项。
第二章参评范围和评选标准第三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结合进行。
评选范围是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位—2—论文,按照不同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分别进行评选。
下拨到每个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额,不超过该学院当年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
当年毕业生不足10人的,最多可推荐1人。
第四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一)选题新颖,能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二)所取得成果应达到国内同学科(专业领域)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三)材料翔实,结构严谨,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论文格式规范;(四)论文通过盲审,并有盲审专家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评价为优;(五)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六)各学院学位分委会在不违背以上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位类别、论文复制比情况、论文盲审评阅意见、答辩成绩及排名、相关成果以及答辩委员会具体推荐意见等因素,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以体现培养特色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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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泉师学位〔2012〕6号),我校将开展2017年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申请学位的2017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可参评。
二、评选比例
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比例,按照每4名毕业生推荐1篇硕士学位论文的比例。
三、评选组织工作
(一)各相关二级学院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每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酝酿、排序,积极推荐质量高、反映良好并具有创新观点的学位论文参加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活动。
(二)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方式
对获奖的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报送
各相关二级学院应于6月9日之前将拟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评选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式3份)。
(二)《泉州师范学院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学
位论文作者简况表》(见附件2)和《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3)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3份)。
研究生处
2017年5月31日
附件1:
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单位名称:填表日期:
位等。
②“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
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
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
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所属学院名称:
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
填表人: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