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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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0年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济建质安站字[2010] 36号

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冬季是各类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了确保今冬明春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各类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冬期施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冬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冬季施工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冬期施工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凡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均应提前编制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对不能适应冬期施工要求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解决。

(二)各施工现场均应成立冬期施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冬期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项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应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类型、原因,针对薄弱环节,提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教育培训。

(四)各施工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整理气象资料,以提前应对暴风雪、霜冻等恶劣天气。

(五)认真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供水管道的保温、维护工作,对各类冬期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应认真做好采购、进场验收及入库管理工作,确保冬期施工正常进行。

(六)各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要立即对冬期施工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督促各施工现场深入落实冬期施工措施的准备工作,提前排查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七)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的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确保冬期施工质量

(一)地基基础工程

1、土方开挖应连续作业,挖方到设计标高后应立即进行垫层混凝土施工,并做好保温覆盖;在相邻建筑物侧边开挖土方时,要采取对旧建筑物地基土免受冻害的措施,并应尽量做到快挖快填,以防止地基受冻。

2、基坑槽内应做好排水措施,防止产生积水,造成由于土壁下部受多次冻融循环而形成塌方;开挖好的基坑底部应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

3、土方回填前,应将基坑底部的冰雪及保温材料清理干净,回填采用人工回填时,每层铺土厚度不超过20cm,夯实厚度为10—15cm,回填土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填土层受冻。

4、冬期施工不宜进行地基换土(如用砂石垫层、灰土垫层换人工回填杂土、淤泥质粘土等)。如必须换土,应选用不冻结的砂、石和土壤,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的条件下施工。

5、强夯施工时,不应将冻结基土或回填的冻土块夯入基础的持力层;在粘性土或粉土的地基上进行强夯,宜在被夯土层表面铺设粗颗粒材料,并应及时清除粘结在锤底上的土料。

6、浅埋基础施工时,各部位基础施工应同时进行,不得在同一建筑中一部分基础施工,一部分未施工而使地基遭到晾晒。基础施工完毕,应及时回填土。在基础施工中,不得被水或融化雪水浸泡基土。

7、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时,混凝土材料的加热、搅拌、运输、浇筑应符合有关规定,混凝土填入土孔的温度不得低于5℃。

8、对建(构)筑物的施工控制坐标点、水准点及轴线定位点的埋设应采取防止土壤冻胀、融沉变位和施工振动影响的措施,并应定期复测校正。

(二)砌体工程

1、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宜采用外加剂法,砂浆中掺用的外加剂品种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加气混凝土砌块承重墙体及围护外墙不宜冬期施工。

2、普通砖、空心砖、灰砂砖、混凝土小型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和石材在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水浸和受冻后的砖和砌块。

3、砌筑砂浆使用预拌砂浆的,应搭设保温棚加水拌合,水温不得超过80℃,砌筑时不得随意往砂浆内加热水,砂浆应随拌随用,不要积存过多,以免冻结。现场搅拌的,石灰膏、电石膏等宜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应满足规范要求,砂中不得含有冰块及直径大于1cm的冻结块。

4、冬期施工的砌体,应按“三一”砌砖法施工,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砌筑时砂浆温度不得低于5℃,每日砌筑后应及时在砌体表面进行保护性覆盖。砌筑工程施工时,砂浆稠度宜

较常温适当增大,一般可控制在10~12cm,视气温和日照情况,砌体用砖块可少量浇水或不浇水砌筑,浇水不宜过多,且随浇随用,砖表面不得有游离水。在气温低于、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

5、冬期施工中砂浆试块的留臵,除应按规范要求留臵标准养护试块外,宜增加不少于两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分别用于检验各龄期强度和转r入常温28天的砂浆强度。

(三)钢筋工程

1、冬期施工期间,负温条件下使用的钢筋应加强检验,注意在运输、加工过程中防止撞击、划痕。

2、钢筋负温冷拉时,可采用控制应力法或控制冷拉率方法,对于不能分清炉批的热轧钢筋冷拉,不宜采用控制冷拉率的方法;在负温条件下采用控制应力方法冷拉钢筋时,冷拉的控制应力应较常温提高。

在负温下冷拉后的钢筋,应逐根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其表面不得有裂纹、局部缩颈。

3、钢筋负温焊接时,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及气压焊等焊接方法。负温闪光对焊,宜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工艺,与常温焊接相比,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调伸长度10%至20%左右,提高预热时的接触压力,增长预热间歇时间。

钢筋负温焊接宜在室内进行,当必须在室外焊接时,应在背风的场地进行,或者采取相应的防雪挡风措施,焊后的接头,严禁立即碰到冰雪。

(四)混凝土工程

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冬期生产混凝土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技术、质量、试验人员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

2、混凝土冬期施工所采用的外加剂必须符合现行规范《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的规定,同时应具有合格证、检验报告,并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外加剂的掺量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加剂的使用必须通过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以适应冬期施工的需要,同时应加强计量工作。

4、混凝土的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冰冻物,在掺用含有钾、钠离子防冻剂的混凝土中,不得混有活性骨料。

5、混凝土冬期施工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MPa。

6、混凝土原材料加热应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水加热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 80℃,当加热水不能满足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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