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担中央医药储备和销售,采购商品关联交易公告
国药合作方案
国药合作方案第1篇国药合作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医药市场的快速发展,国药集团作为我国医药行业的领军企业,肩负着保障国家药品供应、促进医药产业升级的重要使命。
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力,国药集团拟与合作伙伴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进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合作目标1. 提高国药集团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品牌影响力;2. 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3. 促进双方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渠道建设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4. 探索创新业务模式,提升国药集团整体竞争力。
三、合作内容1. 产品合作:双方共同研发、生产、销售医药产品,充分发挥各自在产品、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产品互补和共同发展。
2. 市场合作:双方共同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知名度。
在渠道建设、营销策略等方面互相支持,共同开拓市场。
3. 供应链合作:双方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配送等环节开展合作,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4. 技术研发合作:双方共享研发资源,共同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高研发效率,缩短产品上市周期。
5. 人才培养与交流:双方加强在人才培养、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定期开展人才交流和业务研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四、合作模式1. 股权合作: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2. 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合作领域、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
3. 业务合作:双方在具体业务领域开展合作,如产品代理、市场推广、技术研发等,实现互利共赢。
五、合作期限本次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协商续约。
六、风险管理1. 政策风险: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确保合作项目符合政策法规要求,防范政策风险。
2. 市场风险:充分调研市场情况,合理预测市场需求,制定灵活的市场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3. 技术风险:加强技术研发团队建设,提高研发能力,确保合作项目的技术风险可控。
国药中生简介
中国医药集团
发展战略
国药中生 CNBG
? 集团愿景:国际知名的中国生物制药行业领军企业 ? 集团使命: 行业科技创新的推动者
行业质量标准的引领者 行业产品市场的主导者 行业社会责任的践行者 ? 企业精神:负责、成熟、规范、优质、卓越 ? 企业理念:生命航程 、中生护卫
关爱生命 呵护健康
? 十大业务版块:药品分销、药品零售连锁、生物制药、化 学制药、传统中医药、医药国际货易、医药研究、科学 (医疗)器材、制药工程设计与总包、会展
? 所辖二级企业集团10家(五家上市公司)
? 发展目标:中央企业医药健康产业平台,2012年进入世界 500强
关爱生命 呵护健康
中国医药集团
中国生物基本概况
拥有1个博士点、5个硕士点、5个博士后工作站
关爱生命 呵护健康
产学研合作
国药中生 CNBG
中国医药集团
? 合作对象
? 政府组织(863、973、自然科学基金传染病专项、重 大新药创制、地方项目)
? 国内外科研机构、大学
? Gates基金会、PATH等非盈利组织
? 国际疫苗公司
? 合作目标
? 新产品(新技术)引进 ? 质量标准提升 ? 人才培养
根除
消除
极大减少
明显减小
控制
关爱生命 呵护健康
科研开发 -----人才队伍
中国医药集团
中国工程院院士
1
药典委员会委员
14
SFDA 新药评审专家
7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员
10
6.7% 6.3%
7.7%
国药中生 CNBG
8.1%
7.9%
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
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
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合同编号:(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标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配送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种明细:为了保障及提高药品质量,压缩不合理药价水分,减少医保不合理支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文件等其他相关规定,经甲方集中采购确定乙方为中选品种的生产企业,经乙方确认丙方为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概况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概况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设立的唯一药品分销子公司,是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的中央医药储备成员单位。
公司集医院纯销、基层医院药品配送、药品零售和商业分销为一体,系四川省综合实力最强的医药分销及供应链物流服务提供商,是国内外知名制药企业在四川地区的首选经销商。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四川省成都市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国药集团、国药控股公司的领导下,每年综合经营指标以40%速度递增,构建起完善的供应链物流服务体系,建立起遍及全省的销售网络,拥有2000多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农合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连锁药店等客户群体。
公司目前经营的品种品规约5000余种,基本药物齐全,高、中端品种优势明显,享有“购买新特药到国药西南”的行业口碑。
1、品牌优势公司是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地区的药品分销中心和物流中心,作为在川中国医药集团的中央医药储备成员单位,承担着重大灾情、疫情、事故的药品急救供应工作。
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2009年甲流的危急时刻,公司按照政府和国药集团的有关指令,积极完成了储备药品调拨配送任务,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医改大背景下,公司将始终不忘肩负的使命,充分体现中央企业的良好形象,承担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有力保障药品供应,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2、资金优势国药控股建立了全国资金一体化平台(CBS系统),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优化配置药品采购资金,协调资信担保,利用资金池调剂余缺,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安全充裕的资金平台,为完成国药控股制定的区域发展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信息技术优势积极实现信息技术与传统领域的有机结合,将信息技术发展成公司又一个核心竞争力。
公司构建了IT局域网,利用国药控股统一定制的CMS分销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费用预算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物流配送系统等六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了公司计算机实时管理,达到了资源共享和统一,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能力。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甘肃药品采购协议按照国务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甘肃省医保局等10部门印发的《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号)、《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甘医发〔2019〕号),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压缩不合理药价,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促进甘肃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甲、乙、丙、丁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联采办发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及中选结果和相关文件规定,现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四方关系(一)四方协议:是指甲(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乙(统筹区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丙(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丁(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四方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要求签订的协议。
(二)乙、丙、丁应各自根据药品购销需要,自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带量采购和使用药品质量和及时供应。
二、采购周期依照《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号)的要求,本次集中采购中选企业为2家以内的,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中选企业为3家的,采购周期为24个月,视实际情况可延长12个月。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中选企业应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三、约定事项本协议主要约束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约定采购量、30天药款结算。
其他与药品采购、使用、支付、质量、供应等有关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准,本协议终止不影响采购周期内外已发生业务往来的执行。
药业公司中药材采购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单位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招标单位所需中药材的采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1. 人参2. 黄芪3. 当归4. 丹参5. 枸杞6. 甘草7. 白芍8. 黄连9. 麦冬10. 熟地黄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中药材经营许可证;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稳定的货源和良好的供货渠道;5. 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6.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誉。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前往招标单位指定地点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地址:*************)。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换。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 供应商资质(30%):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中药材经营许可证、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等;2. 产品质量(40%):包括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质量认证等;3. 价格(20%):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评分;4. 供货能力(10%):包括供货能力证明、供货渠道证明等。
九、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 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 如有疑问,请与招标单位联系;4. 招标单位保留对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1. 招标单位名称: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 联系人:XXX3. 联系电话:XXX-XXXXXXX4. 电子邮箱:*************5. 地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1. XX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 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 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敬请广大供应商密切关注,踊跃参与投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7•【文号】工信部联消费〔2021〕195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2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广东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中央医药储备单位:现将《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7日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医药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医药储备在确保公众用药可及、防范重大突发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医药储备包括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
政府储备由中央与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医药储备组成,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中央医药储备主要储备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以及存在较高供应短缺风险的医药产品;地方医药储备主要储备应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区域性保障以及本辖区供应短缺的医药产品。
企业储备是医药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明确的社会责任,结合医药产品生产经营状况建立的企业库存。
第三条政府储备遵循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动态管理、有偿调用原则,逐步建立起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市场有效供应的保障体系,确保储备资金的安全保值使用。
国药社会责任报告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国药股份201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百强央企——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旗下的首家A股医药商业上市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药品及医疗保健产品分销商及领先的供应链服务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其前身中国医药公司的光荣传统,始终担负着党和国家赋予的保障人民群众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灾情疫情及中央药品储备的神圣使命。
多年来,公司一直把忠实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回馈社会、服务人民的重要途径之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1年,公司继续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克服竞争环境和市场形势的不利影响,知难而上,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公司下达的经营任务。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经营为根本,,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一、以经营为根本2011年,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宗旨,恪守“质量第一,满意服务,诚信经营,观念创新”的质量方针,继续以经营麻特药品和高端处方药为主要特色,立足北京,辐射全国医药市场,同时不断强化药品供应链管理,延伸渠道,拓宽经营范围,拓展终端服务功能,打造专业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致力于提高药品经营质量和增值服务水平,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目前,公司共经营药品品规4000多个,拥有供应商559家、商业客户2825家,覆盖全国31个省份。
并拥有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控股子公司,形成了集商业、工业、物流三位一体的集约化经营模式。
(一)攻坚克难保增长2011年,公司克服药品降价和基药招标的双重不利影响,攻坚克难,全年共实现销售收入70.4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41亿元。
在行业内继续保持较强的赢利能力。
2011年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5.5亿元,上缴国家 8699万元,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分红配送,回报股东2011年公司为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5元,占每股收益0.65元的23.08%,共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7182万元,为股东提供了良好的回报。
中国医药集团基本情况概要(国药集团)
中国医药集团一、公司简介中国医药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最大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以预防治疗和诊断护理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分销、零售、研发及生产为主业。
中国医药集团成立于1998年,由中国医药(集团)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医疗器械工业公司4家企业联合组建而成。
2003年中国药材集团进入集团、2009年集团与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联合重组、2010年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进入集团。
目前集团旗下拥有十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一家H股上市公司及国药股份、天坛生物、现代制药、一致药业四家A股上市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200亿元。
中国医药集团正在全力推进集团五大平台——现代物流分销一体化平台、产学研一体化科技创新平台、国际经营一体化平台、医疗健康产业平台、高效管控与融合协同一体化平台的全面建设,依托集团五大平台协同运作,促进集团十一个核心业务——医药现代物流分销、医药零售、生物制品、化学制药、现代中药、诊断试剂与化学试剂、科学仪器与医疗器械、医药科研与工程设计、医药国际经营与海外实业、医药会展与传媒、医疗健康产业的全面发展,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中央企业医药健康产业平台,实现了规模效益,推动业绩高速增长。
2003年至2011年中国医药集团营业收入年平均增幅33%,利润总额年平均增幅44%,总资产年平均增幅35%。
目前已拥有覆盖全国31个省、自区、直辖市的医药流通配送网络和与国际水平接轨的30个配送中心及生产基地。
中国医药集团在国内拥有一流的医药及疫苗、血液制品生产企业、高水平的科研设计院所、覆盖全国的营销络、大规模的药材种植基地及全国第一的医药会展,产业链完整。
从1980年开始先后与国外的著名跨国医药公司合作,建立了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无锡华瑞制药有限公司等20家中合资医药生产企业,与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韩国等多个国家开展了国际技术合作项目,并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和合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医药生产经营和医药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国药控股 研究报告
国药控股研究报告一、公司概述国药控股(000001.SZ)是中国领先的医药流通领域的企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批发、零售、物流和分销等业务。
公司成立于1949年,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广泛的销售网络和分销渠道。
国药控股在中国医药市场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行业分析中国医药行业庞大且复杂,主要包括制药、医疗器械、医药流通、医疗服务等多个子行业。
其中,医药流通作为医药行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保障药品的安全供应和流通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中国的医药流通市场正面临着许多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医药流通市场的竞争激烈,各大企业在渠道布局和物流能力上进行着不懈的努力。
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和医疗需求的增长,医药流通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并且市场的细分领域如特殊药品和冷链物流等也迅速发展。
三、公司优势国药控股作为中国医药流通行业的领先企业,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雄厚的资源实力国药控股拥有丰富的资本实力和资源层面的优势。
作为国有企业,公司拥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政府支持,这为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和投资于物流基础设施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2. 完善的流通网络国药控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庞大而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分销渠道。
公司拥有近千个分销中心和超过一万家零售门店,能够及时、高效地将药品送达终端用户,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3. 强大的物流能力国药控股在物流方面具备先进的技术和专业的团队。
公司通过建设自己的物流中心和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了药品的快速准确配送。
此外,国药控股还与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进行合作,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和质量。
4. 多元化的业务布局除了医药流通业务外,国药控股还涉足制药、医疗器械等领域。
公司通过多元化的业务布局,实现了整个医药产业链的全覆盖,从而获得了更多的机会和收益。
四、风险与挑战尽管国药控股具有许多优势,但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变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和挑战。
1. 市场竞争加剧医药流通市场竞争激烈,各家企业争夺市场份额,价格战和薄利多销的竞争格局使得行业利润空间逐渐减小。
2024年度医药品供应与经销协议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医药品供应与经销协议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当事人1.2 医药品1.3 供应1.4 经销1.5 年度1.6 协议版本第二条供应的范围与数量2.1 医药品种类2.2 供应数量2.3 供应时间第三条经销的权利与义务3.1 经销商的权利3.2 经销商的义务3.3 独家经销权第四条质量保证4.1 产品质量标准4.2 质量控制4.3 质量问题的处理第五条价格与支付5.1 价格条款5.2 支付方式5.3 支付时间第六条运输与交付6.1 运输方式6.2 交付地点6.3 交付时间第七条售后服务7.1 退货政策7.2 售后服务承诺7.3 技术支持第八条合同的有效期8.1 起始日期8.2 终止日期第九条违约责任9.1 违约行为9.2 违约责任承担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适用法律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1.1 变更条件11.2 解除条件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信息范围12.2 保密义务12.3 例外情况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适用法律13.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完整性与互斥性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解除后的权利与义务处理14.4 合同的签署日期与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当事人1.1.2 甲方为具有合法资质的医药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拥有所供应医药品的合法知识产权和产品质量保证。
1.1.3 乙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经销商,负责在约定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医药品。
1.2 医药品1.2.1 本合同项下的医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品等。
1.2.2 医药品的具体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一。
1.3 供应1.3.1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供应合同约定的医药品。
中央医药储备大调运
在 获 悉 四 J 1I 汶 川 地 震 之 后 不
久
,
有 限 公 司 等地 方 和 军 队药 品储 备
企 业 都 在 第
一
位
。
中国 医 药 集 团就 已启 动 了抗
。
时 间迅 速 行 动起
,
国药集 团下 属 的央储单位 国
震救 灾 医药储 备调 拨 应 急 系统
来
,
遵 照上 级指令
向灾 区调
药控股 有 限公 司
械万 无
一
失地 投 入 使 用
,
由 中国
价 值 2 4 6 万 元 的 1 0 0 0 箱 战备 急 救 药
~ 品组 织完 毕 ; 2 1 j 3 0 分
,
地 方 两 级 储备 任务 震 中灾 区 较近
,
,
由于 重 庆 离
医疗器 械工 业 公 司 总部和 下 属 国
,
由公 司 高
前 去救 援 的武警
、
,
主要包括呼吸机 手 术器 械
、
心 电监 护
,
、
输液器 等
。
药品
凌 最 的首都机 场
.
2 国 药职 I 正 在fc ,rC ~ g f Y 往灾区 的央 锫药品进行装运
.
.
主要 是抗 生 素类药 品
为 了保证 运 送 灾 区 的 医 疗 器
备货
、
发货 任 务
。
13 1 3
凌晨2 点
,
药股 份 有 限公 司 同时承 担 国家和
,
出的急救 药 品和 医疗 器 械基 本 到
位
,
但单从 中国医药集 团总公 司
,
这 是 国家
国家医药储备协议范本
国家医药储备协议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储方)信息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协议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国家医药战略储备管理,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供应医疗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家医药储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储备品种及数量2.1 储备品种:本协议涉及的国家医药储备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列出储备的药品种类或类别]。
2.2 数量要求:每种药品的储备数量为[填写具体数量],总价值预计约为人民币[填写金额]元整。
实际存储数量将根据后续补充通知进行适时调整。
第三条质量标准与检验3.1 所有储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乙方需提供每批次药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
3.2 在储存期间,乙方应定期对储备药品进行质量抽检,并将结果及时通报甲方。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出库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存储与管理4.1 乙方应具备符合GSP标准的仓储设施和专业管理人员,保证储备药品的安全存放和有效监管。
4.2 乙方应按照规定的温湿度条件控制存储环境,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库存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或动用储备药品。
第五条调拨与使用5.1 在发生需要启用国家医药储备的情况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发出调拨指令,明确所需药品的种类、数量和目的地等信息。
2024年央企国药集团合作协议书范文
2024年央企国药集团合作协议书范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乙方亦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服务。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合作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三条合作方式3.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服务。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服务后,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方式4.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服务的价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价格执行。
4.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服务后的____天内,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第五条质量保证5.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5.2 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发现甲方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更换或维修。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国家医药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
国家医药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11.13•【文号】财工字[1997]448号•【施行日期】1997.11.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家医药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工字[1997]448号财政部1997年11月13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管理,确保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安全和保值,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医药储备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2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医药储备资金主要用于储备重大灾情、疫情、急救等突发事件和战略储备所需的医药商品储备(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四大类商品,下同)。
医药储备资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承担国家医药储备任务并占用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单位。
第四条国家医药储备的资金来源:(1)中央财政拨款(包括以前年度拨入的医药储备资金);(2)银行专项贷款;(3)国内外有关单位的捐款及其它资金。
第二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第五条为管好用好国家医药储备资金,有利于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调动,中央医药储备工作原则上应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央直属企业承担。
对没有中央直属企业或中央直属企业不符合储备条件的地区经商财政部同意也可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地方企业承担。
第六条储备资金的拨付。
国家医药管理局财务部门根据计划部门下达的储备计划,结合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结存情况,商财政部同意后,再向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储备企业)及时下达拨付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正式通知,并按规定的程序下拨国家医药储备资金。
第七条储备资金的调整。
因医药储备计划调整或其它因素影响,对储备企业的医药储备量调整时,储备企业占用的储备资金也要做相应调整,即:国家医药管理局财务部门根据调整后的储备计划,向储备企业下达正式书面通知,并据以增拨或调回国家医药储备资金。
第八条为确保国家医药储备资金有效使用,在没有发生特大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国家拨付的医药储备资金,应有资金总量的70%以上以实物形态储存在储备企业。
国家药品储备范本
国家药品储备合同一、合同双方信息甲方(国家药品监管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负责人: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药品生产企业):•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生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目的和背景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国家药品储备的充足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三、合作内容3.1 甲方向乙方采购指定的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以满足国家药品储备的需求。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并供应合格的药品给甲方。
3.3 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止。
四、质量要求与检验标准4.1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4.2 在交货前,乙方应提供每批次的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检测报告。
4.3 如需抽样检测,由甲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价格条款5.1 药品的单价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执行。
如遇市场价格变动,需提前协商调整。
5.2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根据每次订单的实际情况确定。
六、交货与验收6.1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药品送达指定地点。
6.2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
七、包装、运输和保险7.1 乙方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和方式,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
7.2 由乙方负责安排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责任方承担。
国家医药储备合同范本
国家医药储备合同合同双方信息甲方(委托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储备药品企业):•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GSP证书编号(如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前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就甲方将指定品种的医药产品交由乙方进行国家医药储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内容与范围2.1 本合同约定的国家医药储备品种为:[具体药品名称及规格]。
2.2 国家医药储备的数量和批次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书面指令确定。
2.3 乙方应确保所存储的医药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3.1.1 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国家医药储备计划和需求预测。
3.1.2 对乙方储存的医药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3.1.3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用乙方储存的国家医药储备物资。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3.2.1 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计划,及时采购并储存指定的医药产品。
3.2.2 负责对储存的医药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其质量稳定和安全有效。
3.2.3 接受并配合甲方对国家医药储备物资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医药储备协议书
医药储备协议书甲方(储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确保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医药物资,乙方作为医药物资的供应方,愿意与甲方建立长期的医药储备合作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医药储备方面的合作内容、权利义务及责任分担,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能够迅速获得所需的医药物资。
第二条储备物资种类及数量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以下医药物资的储备:1. 药品名称:____________2.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3. 数量:____________4. 其他物资:____________第三条储备物资的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医药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第四条储备物资的储存条件甲方应确保医药物资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以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储备物资的交付与验收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储备物资按时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 甲方在接收储备物资时,应进行现场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第六条储备物资的维护与管理甲方负责对储备物资进行日常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并在必要时进行更换。
第七条紧急调用在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用储备物资。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调用通知后的____小时内,确保物资的供应。
第八条价格与支付1. 乙方提供的医药储备物资的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和成本合理确定。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公告编号:2003-临005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担中央医药储备和销售、采购商品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1、关联交易内容为国药股份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之间关于承担中央医药储备的关联交易和国药股份2003年度计划向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沈阳公司、北京站、大连中大、北京新特药、陕西新特药、贸易公司销售或采购商品以及向上海公司、广州公司、天津公司、粤兴公司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与以上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重要影响。
公司2003年度关联交易公告:一、国药股份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之间关于承担中央医药储备的关联交易(一)关联方情况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7803.66万股,占总股本的58.67%,本公司董事长付明仲、总经理孙诚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的董事。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法定代表人郑鸿,注册资金85,749万元,主要经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医药实业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销展览;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批发等。
(二)交易内容依据二○○一年国药股份同国药集团签订的《中央医药储备责任书》及国药集团国药总规[2003]35号文《关于调整部分中央医药储备资金的通知》内容,国药股份承担的国家特种储备资金(以下简称特储资金)以2002年末的49,938,186.94元减少1000万元,调整后,国药股份仍承担储备资金39,938,186.94元。
特储资金系国家为保证战备、疫情、灾情、重大急救需要而用于储备医药商品的专项资金,该项储备资金只能用于医药商品的储备,不准挪作它用。
对于所承担的上述金额特储资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国药股份2003年度计划向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沈阳公司、北京站、大连中大、北京新特药、陕西新特药、贸易公司销售或采购商品以及向上海公司、广州公司、天津公司、粤兴公司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其中商品销售总金额12,300万元,商品采购总金额40,704,025.74元。
(一)关联方情况1、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和本公司的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为钢为本公司董事。
上海公司成立于1952年11月,住所为上海市福州路221号,法定代表人陈为钢,注册资本4,023.7万元,主要经营西药,医疗器械,兽用药械,医药商品广告,中成药,中西复合制剂。
2、中国医药(集团)广州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广州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甫为本公司董事。
广州公司成立于1952年12,住所为广州市站前路22号,法定代表人李光甫,注册资本2,100万元,主要经营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血液制品、诊断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含1-9类化学危险物品)玻璃仪器等。
3、中国医药(集团)天津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天津公司法定代表人魏玉林为本公司董事。
天津公司成立于1952年12,住所为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73号,法定代表人魏玉林,注册资金3,254万元,主要经营西药制剂及原料、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限分支经营);中成药、保健用品、滋补药品、医用化妆品、医药卫生用品、驱蚊剂、仓储运输、医疗器械售后修理安装、提供与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信息服务、劳务服务。
4、中国医药(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沈阳公司成立于1949年3月,住所为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35号,法定代表人夏云梅,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西药、中药、化学试剂、医疗器材、化学药制剂、中成药、麻醉药品、防疫保健品、医用化学原料、仓储运输、医药产品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玻璃仪器。
5、广东粤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兴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广州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粤兴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3日,住所为广州市站前路22号5楼,法定代表人陈达铭,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经营销售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中成药、中成药饮片、中药材、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工产品。
6、中国医药北京采购供应站(以下简称北京站)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北京站成立于1956年4月,住所为北京市崇文区永定门外三元西巷甲12号,法定代表人孔祥义,注册资本1,503万元,主要经营销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西药制剂、生物制品、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材、化学试剂、包装食品等。
7、国药集团大连中大医药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中大)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大连中大成立于1988年6月8日,住所为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9号,法定代表人高钰,注册资本643万元,主要经营中西药原料药、中药材、化学试剂、医用化工原料等。
8、北京新特药品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特药)的母公司中国医药北京采购供应站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北京新特药成立于1956年5月30日,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甲8号,法定代表人张强,注册资本342万元,主要经营销售新药、进口药、医疗器械、包装食品、生物制品等。
9、国药集团西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西北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30日,住所为西安市东大街139号,法定代表人李全,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西药原料药及制剂、中成药、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仪器仪表、日用化工产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凭证经营)的批发零售。
10、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外贸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法定代表人李志新,注册资本4,497万元,主要经营自营或代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和实际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以外的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医药行业技术进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易货贸易,医药行业对外咨询及技术交流。
(二)交易内容1、上海公司依据国药股份同上海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书》,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上海公司销售下列商品:大扶康针(2mg×100ml)、大扶康针(50ml)、优立新(750mg)、沐舒坦糖浆(0.6g/100ml)、开瑞坦糖浆(60ml)、凯福隆(0.5g)、沐舒坦针(2ml/15mg*5)、爱全乐气雾剂(10ml)、爱喘乐吸入液(20ml)、艾通立(50mg)、艾通立(20mg)、可比特(10ml)、可比特(5ml)、可比特(2.5ml×10)、美平(0.25g)、美平(0.5g)、潘龙(4mg×2ml×10)、静可福(6.25mg×20)、百普素(126g)、能全素(430g)、敏定偶(28’s),麻药及神经类药品等,协议总金额3,000万元。
依据国药股份同上海公司签订的《医药商品采购意向合同》,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上海公司采购下列商品:多美康针(15g/500×5’s)、多美康针(15g/500×10’s)、利其丁(10g×5)、异舒吉(10g×10),合同总金额为7,482,230元。
2、广州公司依据国药股份同广州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书》,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广州公司销售下列商品:大扶康针(2mg×100ml)、大扶康针(50ml)、艾通立(50mg)、艾通立(20mg)、美平(0.5g)、潘龙(4mg×2ml×10)、他格适(200mg)、思密达(3g×10),麻药及神经类药品等,协议总金额1,500万元。
依据国药股份同广州公司签订的《医药商品采购意向合同》,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广州公司采购下列商品:希罗达片剂(500mg×60)、罗忧素粉针剂(300万单位)、罗氏芬(0.5g)、罗氏芬(0.25g)、弗隆片(2.5mg×10)、弗隆片(2.5mg ×30),合同总金额为10,514,018.90元。
3、天津公司依据国药股份同天津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书》,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天津公司销售下列商品:艾通立(50mg)、沐舒坦针(15mg/2ml×5)、沐舒坦糖浆(0.6g/100ml)、开瑞坦(10mg×6)、开瑞坦糖浆(60ml)、碧兰麻(1.7ml×50)、派丽奥(0.5g)、静可福(6.25mg×20)、思密达(3g×10)、潘龙(4mg×2ml×10)、爱维治(400mg×10ml×5)、达利全(6.25mg)、达利全(25mg×10)、罗可曼(2000iu)、赛尼可(120mg×21)、卫萌(50mg/5ml)、泰素(30mg/5ml)、伯尔定(150mg/15ml)、先福吡兰(1g)、美平(0.5g)、百普素(126g)、能全素(430g)、他格适(200mg),麻药及神经类药品等,协议总金额1,500万元。
依据国药股份同天津公司签订的《医药商品采购意向合同》,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天津公司采购下列商品:华法林(3mg×100)、欧必停(5mg/5ml)、瘤可然(2mg×25’s)、丝裂霉素(20g)、伯利康尼雾化液(2.5mg×20)、耐乐品(10mg/10ml×5),合同总金额为4,376,845元。
4、沈阳公司依据国药股份同沈阳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书》,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沈阳公司销售下列商品:大扶康针(2mg×100mlL)、大扶康针(50ml)、开瑞坦糖浆(60ml)、开瑞坦(10mg*6)、艾洛松(5g:5mg)、荷洛松(5g)、思密达(3g ×10)、贺普丁(100mg×14’s)、万可松(4mg×50)、爱可松(50mg/5ml×12)、美平(0.5G)、敏定偶(28’S)、能全素(430g)、百普素(126g)、斯巴敏(40mg ×30)、雷替斯(50ug×100、100ug×50、50ug×50),麻药及神经类药品等,协议总金额1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