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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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实践环节设计(表)

八、教学条件配置与要求

九、毕业条件

十、其它说明

七、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莉

副组长:赵素华、宋斌

成员:来景辉、吴伟、张雷、孙桂良、尹光明、周莉、程家超、韩效辉、曹红霞、张杰、刘芳

人才培养方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赵素华

副主任:来景辉、吴伟

工作人员:刘芳、丁肖、张斌

八、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调研阶段(7月20日-7月30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行业企业进行调研,并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进行研讨,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职业岗位能力和工作任务,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二)第二阶段:起草人才培养方案(第一稿)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系部对投入招生的所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拿出初步修订的方案。

(三)第三阶段:征求意见与论证阶段(8月11日-8月20日)

1、教务处将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上传至校园网,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2、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由学生、教师、学术带头人、社会用人单位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初稿,做好论证修改阶段会议记录存档工作,根据论证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调整,将论证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

(四)第四阶段:完善阶段(8月21日-8月25)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对各专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阅和完善,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再次组织修订。

(五)第五阶段:审核与实施(8月26—9月1日)

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初审,提交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终审,审议通过后由院长签字批准实施。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需成立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小组,由主任、副主任、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推进改革创新。各专业要组建专业教学团队,各教学系部要根据专业类型组建1个或多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教学团队在专业带头人的带领下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工作的改革创新。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努力做到“五个引入”。引入职业资格标准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引入企业核心技术修订完善核心课程标准,引入行业标准开展专业资格认证,引入行业企业专家组建教学团队,引入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工作。

4、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各阶段修订工作进度安排,加强修订过程中的指导与监督,积极动员全体师生广泛参与,深入讨论,确保高质量完成修订工作。

5、要树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完成后,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各教学系部应由专业教学团队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后提出调整理由和审核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长批准后调整实施。

6、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采取绩效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按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前期调研费用由系部经费支出。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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