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灸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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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灸技术操作规范

1、定义:将艾柱直接放在皮肤上施灸称直接灸。

分为瘢痕灸和无瘢痕灸。

1.1无瘢痕灸:将艾炷置于穴位上点燃,当艾炷燃到2/5左右,病人感到灼痛时,即更换艾炷再灸。一般灸3-5壮,使局部皮肤充血起红晕为度。

1.1.1操作方法

1.1.1.1点穴:施灸之前先要点定穴位。患者体位应保持平直,处于一种舒适而又能持久的位置。暴露灸穴,取准穴点,并作一记号。点定穴点后,嘱患者不可随意变动体位。

1.1.1.2置柱:用少许蒜汁或油脂先涂抹于灸穴皮肤表面,然后,将艾炷粘置于选定的穴位上。多用中、小艾炷。近年来有贴敷艾炷的新型产品面世,可直接贴敷于穴区施灸。

1.1.1.3 燃艾:用火点燃艾炷尖端。如为中等艾炷,待烧至患者稍觉烫时,即用镊子夹去,另换一壮;如用小艾炷灸,至患者有温热感时,不等艾火烧至皮肤即持移去,再在其上安一艾炷,继续按上法施灸。对某些病程长和症情顽固者,亦可在患者感到灼热后,继续灸3~5秒钟。此时施灸部位皮肤可出现一块较艾炷略大一点之红晕,隔1~2小时后可出现水泡。每日或隔日1次,7~10次为一疗程。

1.1.2主治病症:哮喘、眩晕、急慢性腹泻、肱骨外上髁炎、急性乳腺炎、皮肤疣等病证。

1.1.3注意事项:无瘢痕灸艾炷的大小宜介于隔物灸与瘢痕灸之间,一般以花生米大至绿豆大为宜。具体治疗时须因人因病而选。

2.一般情况下,无瘢痕灸后,灸处仅出现红晕,如出现小水泡,不须挑破,禁止抓瘙,应令其自然吸收;如水泡较大,可用消毒注射针具吸去泡液,用龙胆紫药水涂沫,均不遗留瘢痕。

1.2 瘢痕灸:又称“化脓灸”,施焦前用大蒜捣汁涂敷施焦部位后,放置艾炷施焦。每炷必须燃尽方可继续加炷施焦,一般灸5-10壮。因施灸时疼痛较剧,灸后产生化脓并留有瘢痕,所以灸前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对施灸中的疼痛,可用手在施灸部周围轻轻拍打,以缓解灼疼。在正常情况下,灸后一周左右,施术部位化脓(称“灸疮”),5-6周后,灸疮自行痊愈,结痂脱落,留下瘢痕。

1.2.1操作方法

1.2.1.1 点穴及置炷:一般用小炷,艾炷如麦粒或绿豆大。

1.2.1.2 燃艾:用火燃着艾炷后,医者应守护在旁边。待燃至患者感觉疼痛,医者用手轻轻拍打或抓爬穴区四周,分散患者的注意力,以减轻施灸时的疼痛。艾炷燃尽,用浸有生理盐水的消毒敷料,拭去艾灰。再灸第二壮。对惧痛患者,可先在穴区注入2%普鲁卡因注射液1•ml作局部麻醉后再施灸,或涂以中药局麻液。中药局麻液配制法为:川乌、细辛、花椒各30g,蟾酥1.8g。用75%乙醇300ml 浸泡24小时。使用时,取棕红色上清液,以消毒棉球蘸后涂于施灸穴位,1~5min 之后可达到局部麻醉。

1.2.1.3 封护:于完成所灸壮数后,以上法拭去艾灰后,灸区多形成一焦痂。在灸穴上用淡膏药或根据灸口大小剪一块一般胶布,敷帖封口,淡膏药以称灸疮膏药。护封的目的是防止衣服摩擦灸疮,并促使其溃烂化脓。化脓后,每日每日换1次膏药或胶布。脓水多时可每日2次。约经1~2周,脓水渐少,最后结痂,脱落后留有瘢痕。

1.2.2 主治病症:预防及治疗癌症、哮喘、慢性支气管炎、预防中风、治疗癫痫、溃疡病、脉管炎、瘰疬、痞块等。

1.2.3 注意事项

1.2.3.1敷贴灸疮:不可采用护疮膏类及药纱布。也不可以一见到脓液用清疮消毒之法后再敷贴胶布,只需采用棉球擦干脓液后即敷贴胶布。

1.2.3.2护理灸疮:化脓灸要求灸后局部溃烂化脓,这是无菌性化脓反应,脓色较淡,多为白色。灸疮如护理不当,造成继发感染,脓色可由白色转为黄绿色,并可出现疼痛及渗血等,则须用消炎药膏或玉红膏涂敷。若疮久不收口,多因免疫功能较差所致,应作治疗。

1.2.3.3 注意调养:为了促使灸疮的无菌性化脓反应,要注意调养。对此,《针灸大成》曾有论述,可作参考:“灸后不可就饮茶,恐解火气;及食,恐滞经气。须少停一二时,即宜入室静卧,远大事,远色欲,平心定气,凡百俱要宽解。尤忌大怒、大劳、大饥、大饱、受热、冒寒。至于生冷瓜果亦宜忌之。唯食茹淡养胃之物,使气血流通,艾火逐出病气。若过厚毒味,酗醉,致生痰液,阻滞病气矣。鲜鱼鸡羊,虽能发火,止可施于初灸十数日之内,不可加于半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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