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东汉士大夫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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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Mar.,2006第35卷第2期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 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35No.2■周秦汉唐文化研究

略论东汉士大夫的缺失

张保同

(南阳师范学院历史系,河南南阳473061)

摘 要:东汉是中国古代士大夫政治的形成阶段。在皇权政治的运转中,东汉士大夫未能固守“士志于道”、“道尊于势”的先儒宗旨,表现出忠于皇权、追求功利、附趋世俗、社会责任意识淡漠和治世实际才能不足等诸多缺失。东汉后期的政治衰败,士大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专制皇权的强化,儒学政治化的禁锢,选官制度的弊端和宗族、经济的羁绊,是造成东汉士大夫缺失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东汉士大夫;专制皇权;儒学

中图分类号:K23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6)02-0025-06

收稿日期:2005-06-03

作者简介:张保同(1955—),男,河南南阳市人,南阳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东汉时期,随着儒学在意识形态领域统治地位的真正确立,自战国以来的官僚政治日益儒学化,士大夫阶层经数百年的演生,基本完成了与专制皇权的结合,中国古代的士大夫政治正式形成。在专制皇权政治机器的运转中,东汉士大夫充当着儒家“道统”的持守者、政令决策的参与和执行者、文化的传承者、衰败政治的拯救者和社会正义力量的代表者等多重角色。近些年来,学界对东汉士大夫的研究,颇多精当著述,但对其缺失却很少有人专门讨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世人对东汉士大夫的全面认识。本文试图对此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局部探讨,以期求得大家批评。

东汉王朝继承了西汉武、宣以来“霸道”为体、“王道”为用的政治方针,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专制皇权的政治体制,另一方面,以儒术润饰政治,标榜“柔道”,通过察举征辟制,大量吸收经术之士参与政权,把儒学和士大夫纳入皇权政治的轨道。阳儒阴法的政治体制和儒学的政治化,虽然为士大夫实现自己

的人生价值和政治理想提供了舞台,但是也导致了士大夫的一系列缺失。

统治者的崇儒用士,形成了极大的向心力,吸引着士大夫对仕途的向往,大大增强了士大夫对皇权的依附性,严重影响着士大夫对“士志于道”、“道尊于势”的持守。在士大夫看来,“主得圣道,天基允臧”的刘姓政权为自己实现人生价值和政治理想提供了天赐良机,因而表现出对刘姓政权的耿耿忠贞。“忠”在先秦儒家那里,本指处理人与人相互关系的准则:“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1]《宪问》。“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1]《八佾》。士之于君,无忠之义务:“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2]《离娄》但在东汉士大夫的概念里,君主与社稷已混而为一,忠君已是士大夫必须具备的政治伦理道德。“臣子之于君父,其义一也”[3]《诛伐》。“夫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3]《朝聘》。“在职而不尽忠直之道,罪也”。[4]《杂言》“事君之义,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夫忠臣忧世,犯主严颜,讥刺贵臣,至以杀身灭家而犹为之者,何邪?君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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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有不可得已也”。[5]卷43《何敞传》在与外戚势力的抗争中,士大夫代表李固为外戚梁冀所诬,临刑仍不忘表示对汉室之忠,“固受国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顾死亡,志欲扶持王室……固身已矣,于义得矣,夫复何言”[5]卷63《李固传》;桓、灵之世“党人”救世运动中趋死不避的名节行为,亦是对汉政权愚忠的道德实践。在东汉中后期的腐朽政治中,虽不乏耿直谏争之臣,但其谏争无不围绕维护刘姓王朝正常统治这一中心。如乐恢为司隶校尉,“诸所刺举,无所回避,贵戚恶之”,其妻劝之,恢曰:“吾何忍素餐立于人朝乎?”[5]卷43《乐恢传》士大夫忠君观念的形成,强化了君臣之间的主仆关系,意味着其人格的局部缺损。先秦士阶层和西汉士大夫对时政的批评,目标是君主专制制度,而东汉士大夫则是在承认专制皇权合理性的前提下,批评外戚宦官专权等非正常的皇权。在朝士大夫普遍缺少了“道尊于势”、“从道不从君”的自由和洒脱,而多了些奴仆性格。

选举不实问题是东汉政治上的突出问题,也是导致东汉政治衰败的主要因素之一,士大夫阶层则在其中扮演了主角。儒学的政治化使士人实现人生价值和政治理想成为可能,察举征辟制则是实现这种可能的桥梁。对刘姓政权的信任和功名利禄的诱惑,极大地吸引着士大夫对入仕参政的追求。“凡为仕者,高则望宰相,下则希牧守”[5]卷45《袁安传》,“大丈夫居世,生当封侯,死当庙食”[5]卷34《梁竦传》,代表了大部分士大夫追求高官厚禄的心态。为获取官位和保证自身及家族的长远利益,往往采取有损于士“道”的非法行为,以致请托成风,贿赂公行。早在东汉前期,选举不实问题就已十分突出。明帝即位之初,就曾下令整顿选举:“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残吏放手……有司明奏罪名,并正举者。”[5]卷2《明帝纪》东汉中后期,权门请托、营私舞弊、相互荐引问题更为严重。三公掌选,“每有举用,辄参之掾属,公府门巷,宾客填集,送去迎来,财货无已。其当迁者,竞相荐谒,各遣子弟,充塞道路”[5]卷30下《郎 传》,“左右党进者,日有迁释,守死善道者,滞涸穷路”。[5]卷63《李固传》《后汉书》所载选举请托、不实之例俯拾皆是,如明帝时太仆梁松多次请托郡县,和帝时窦章、马融、崔瑗三人“更相推荐”[5]卷23《窦章传》;顺帝时,济阴太守胡广等10余人“坐谬举免黜”[5]卷61《左雄传》;虽忠正耿直的士大夫亦不免于俗,李固在职“表举荐达,例皆门徒,及所辟召,靡非先旧。或富室财赂,或子婿婚属,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此语虽出自梁冀同伙的飞章,但

作为上奏,当有一定的事实依据。[5]卷63《李固传》“党人”领袖之一的杜密“每谒守令,多所陈托”[5]卷67《党锢传》。一些请托无门的士人则多采用更卑劣的手段博取高名,如许武以假分家而得举,官至二千石[5]卷76《循吏传》;赵宣为博孝名,居墓道守丧20余年而生5子。[5]卷66《陈蕃传》时人王充曾深刻揭露选举不实的时弊:“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才,以桀逆应至孝,以贪饕应廉吏,以狡猾应方正,以谀谄应直言,以轻簿应敦厚,以空虚应有道,以嚣暗应明经,以残酷应方博,以怯弱应武猛,以愚顽应治剧,名实不相副,求贡不相称。”[6]《考绩》尽管统治者也曾采取措施试图解决选举不实问题,但无异于杯水车薪,丝毫未能改善其状况。选举的严重不实,造成了吏治的败坏,“今之在位,竞相高虚,纳累钟之奉,忘天下之忧”[5]卷30下《郎 传》,高官大吏,尸禄苟容,不堪其职。东汉中后期的政治衰败与选举腐败密切相关,而士大夫阶层则负有不可推脱的历史责任。

修身本为士“道”所要求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东汉士大夫中虽不乏杨震之类的端直不苟、廉洁自律之士,但缺乏道德自我约束,贪污受贿的士大夫也比比皆是。建武年间,耆儒欧阳歙为汝南太守,臧千余万[5]卷79上《儒林传》。《太平御览》卷641引《三辅决录》载,马融任南郡太守时,受主计掾歧肃钱40万,融子强又受吏白向钱60万,布300匹,肃、向二人因此而得选为孝廉和主簿;为保身位和利禄,融趋炎附势,苟合于权贵梁冀,作书构陷李固[5]卷60上《马融传》;太中大夫盖升在郡受取钱数亿以上[5]卷51《桥玄传》,素有“宿德大儒”之誉的崔瑗为济北相,臧浊千万以上[5]卷63《杜乔传》;安帝时,一些官僚甚至“开门受赂”。[5]卷63《李固传》在他们身上,个人价值的实现,转化为对名利物质的追求,完全丧失了士大夫应具有的基本道德,从内部蛀食着东汉政权的肌体。

韬晦苟合,固位取宠,或隐遁不仕,消极避世,是东汉士大夫缺失的又一重要表现。自和、安以后,主幼国疑,外戚、宦官专权,朝政日坏。在异化皇权的压力下,部分士大夫韬晦自保,固位取宠,放弃了社会政治责任。“三公皆令色足恭,外厉内荏,以虚事上,无佐国之实”[5]卷30下《郎 传》,“令长守相不思立功,贪残专恣,不奉法令,侵冤小民”。[6]《考绩》和帝时,身居太傅、录尚书事的邓彪畏惧外戚窦宪之威,“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并承顺窦氏之旨,奏免敢于谏争的御史中丞周纡[5]卷44《邓彪传》;历事6帝、在公台30余年的胡广,“温柔谨素,常逊言恭色”。质帝死,广与赵戒慑于梁冀淫威,在立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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