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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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考核既是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反映了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程度,也反映了教学水平。

为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场纪律。

第一章考核方式与命题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

第二条考试科目可采用笔试、口试、机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笔试可用闭卷或开卷形式。

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

第三条考查科目可采用笔试、机试、设计作品、产品制作、项目、大作业、策划书、调查报告、论文等形式进行。

考查成绩可以是百分制记分,也可以是"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A)、80-89分为良好(B)、70-79分为中等(C)、60-69分为及格(D)、59分以下为不及格(F)。

第四条每门课程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一次命出同等难度A、B两套试题。

A卷和B卷主观题内容不可以雷同,客观题可有30%雷同。

任课教师应在命题时同时做出“命题双向细目表”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采用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需提交考核方案,要明确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主要内容。

第五条试题的知识覆盖面要宽,重点内容核心部分覆盖面应达到100%;主客观试题搭配合理,客观题(如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应不少于40%。

试题的难度与分量要适当,应按7:2:1原则,即基础内容占70%,有一定难度占20%,较高难度占10%。

题量一般控制在A4纸四页以内。

试题类型要多样化,记忆与理解题占10%-30%,简单应用题占50%-70%,综合应用题占10%-20%。

第六条由二名以上教师承担的教学内容、学时数、教学进度均相同的课程,一律实行统一命题进行考核。

学校成绩考核制度 -

学校成绩考核制度 -

学校成绩考核制度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体现优劳高酬,激励竞争机制,稳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一、校级学科竞赛奖(一)奖励办法:凡学校举行的各种学科竞赛,四人所带学科奖励人均最高分前两名,第二名人均成绩不能低于5分,低于5分每低一分少奖10元,3人至2人所带的学科只奖第一名;一人所带学科,依年级授奖成绩总平均分为基数,若高于平均分则授奖;(二)奖励标准:1、获得年级期中学科竞赛一等奖奖50元,二等奖40元;班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5元,三等奖20元。

2、获得年级期末学科竞赛一等奖奖100元,二等奖80元;班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5元,三等奖30元。

二、中考和县级竞赛奖:1、凡在县级举行的各种考试中,单科学生人均成绩获得学区第一名,奖该科每个任课教师50元;其成绩核算到个人,另按每人100元计算,依学区该科第二名成绩为基数,以高出部分成绩的总和除总奖额所得的商为标准计算奖励到个人。

2、在县级举行的各种竞赛考试中,若某一人成绩达到县级第八名,奖励该同志200元,再每提高一名增加50元。

3、学区、县级举行的各种考试中,凡考得学区第二名和第三名,均不授奖,其成绩核算到个人,高出学区第一名,按学校第一名成绩进行奖励。

三、奥林匹克竞赛奖:在国家和省举行的各种奥赛和联赛中凡学生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辅导教师80元、60元、4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给辅导教师60元、40元、30元。

四、作文竞赛奖:在县级举行的作文竞赛活动中,若有一名学生获得一等奖奖给辅导教师15元,二、三等奖奖励给辅导教师10元。

五、教学能手奖:凡在各级赛教活动中获得各级教学能手者,奖给县级20元,市级30元,省级50元。

在县级教学评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奖给15元,二、三等奖奖给10元。

六、论文奖;在县级举行的论文评赛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奖20元,二、三名奖15元,市级30元。

七、以上奖励就高不就低。

八、扣除:1、在学校举行的各种竞赛考试中,各科人均分低于最高平均分8分以外(不含8分)扣除5元,每再低1分扣除2元,依次类推,班级考评同上。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学生成绩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现制定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如下:一、成绩考核(一)考核组织1、学生成绩考核工作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各教学系具体组织进行。

2、考核工作原则:规范、科学、公正。

(二)考核方式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等方式进行,笔试可以根据课程性质分别采用闭卷、开卷等方式。

(三)考核方法1、考试(1)命题原则①考核内容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题量以多数学生在规定考核时间内答完为宜。

③题目在突出重点的前提下,要基本覆盖授课内容。

(2)命题要求①由教学系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确定考核内容。

②可采用试题库试题组成考试卷。

(3)试卷要求①题意明确,字迹清楚,图形比例合适,尺寸标注规范。

②题型及比例基本题: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理解掌握程度,其分值占试卷总分70吼综合题:主要考核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分值占试卷总分的20%o提高题:主要考核学生创造性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分值占试卷总分的10%o学生学科结业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平时成绩占30%,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回答问题,阶段测试等环节评定,期末考试成绩占70%,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答卷情况和技能操作具体评定。

(4)期末理论考试及组织期末理论考试由教务处和教学系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①教务处于考试前两周排定考试日程。

②教学系于考试前一周将试题及评分标准和考试日程安排表报送教务处。

③每门课程均出A、B卷,教学系从中抽取任何一份试卷作为期末考试卷,由专人负责按教务处排定的试卷印刷日期到学院印务中心统一印制,并分卷、加封和保管。

实习实训成绩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实习实训成绩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大理高级技工学校实习实训成绩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学生见习、实训结束后,撰写实训报告(不少于600字),由实训指导老师与同专业教研室对实训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实训成绩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实训报告成绩及实习表现三个方面,考核成绩分为四个等级,标准如下:1、优秀(90分以上)(1)全面完成各项实训任务,实训效果好,动手操作能力强,技能考核优;(2)在实训单位表现为优秀,受到实训单位好评;(3)实训报告内容真实、具体,论述正确,主题突出,收获大,体会深刻,在本专业知识领域方面有一定的见解或独创性。

2、良好(70—89分)(1)较好地完成实训的各项任务,动手能力强、实训效果较好,技能考核为良;(2)在实训单位表现良好,受到实训单位的好评;(3)实训报告内容真实,基本概念正确,论述清楚,收获较大,对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见解,评分等级为良。

3、合格(60—69分)(1)基本完成实训任务,有一定的动手能力,顶岗实训比较认真,技能考核为合格;(2)在实训单位表现一般,实训单位反映较好;(3)实训报告内容真实,有一定的数据做支撑,有一定的收获、体会和见解,文中基本概念正确,文理通顺,评定等级为合格。

4、不及格(60分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及格(1)不能完成实训任务,动手能力差,技能考核为不合格者;(2)在顶岗实训过程中不遵守单位纪律和实习规程,由于自己过失引起生产事故,擅自离职者;(3)抄袭实训报告或实训报告材料不真实。

以上三个方面的成绩评定为:技能考核由学校指导教师和实训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打分评定;实训表现以实训单位鉴定为主;《实训报告》成绩由专业研究室及任课教师评定。

教务科2011年5月12日。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成绩考核是评估个人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的一种方式。

其目的是促使学生全面、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考核原则1. 公正公平:依据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统一考核标准,确保考核过程公正公平。

2. 综合评价:综合运用考试、作业、实验、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的掌握程度和学科素养。

3. 分层次: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能力,设定不同层次的考核要求,确保个体差异的合理体现。

三、考核要求1. 知识掌握:学生应准确掌握学科知识体系,理解相关概念、原理和定理,并能灵活运用于解决问题。

2. 分析解决问题:学生应具备分析问题、提出假设、设计实验、收集数据、进行推理和总结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学科相关问题。

3. 创新能力:学生应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具备创新实践的潜力和意识。

4. 学习能力:学生应具备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能够有效地获取和利用信息,不断拓展学科知识和技能。

四、考核办法1. 学期考试:每学期根据学科要求进行笔试或口试,覆盖本学期所学知识内容。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提前公布。

2. 作业评定:根据教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实验报告、设计方案等进行评定,作业完成情况、思路清晰度和准确性将予以评分。

3. 实验实训:学生在实验室或实训中心进行实验课程的实践操作,根据实验操作规范、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实验报告等进行评定。

4. 课堂表现: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回答问题的准确率、合作能力等将被记录评价,以体现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

5. 小组讨论:根据编排的小组讨论课程,评估学生的思维逻辑、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6. 期末综合评价:通过对学生学期课程表现的综合考核,评定学生成绩,包括平时表现、作业、实验、考试等综合因素。

五、成绩计算学生的成绩将按照不同考核方式的比例进行综合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由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进行权重分配,并告知学生。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细则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细则

XXXX学校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细则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结果作出的评价,也是对照教学目标检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并根据这些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监控、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成绩考核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负担,每学期一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

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实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大型作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

一般可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一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形式可用笔试、口试、实操三种。

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灵活采用,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考核并重的原则。

笔试又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

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报教务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笔试时间一般为100分钟,口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平时考核的方法。

可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试等方法采集学生学习成绩,考查不得在学期末及考试周的前一周内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

二、命题管理1、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

应注意覆盖面要广和突出教学重点,基础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比例恰当。

2、命题先由教研组制定命题方案(或编制双向细目表),组卷试题应有一定的梯度,基本题、水平题、提高题结构合理,区分度强,题量适中,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

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又做下一次考卷。

3、用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卷。

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分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可采用A、B制命题。

实行分层教学管理的,应按分层教学大纲命题。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一、学生成绩考核组成由考试、考查、技能考核、社会职业考评、毕业综合考评五部分组成。

二、学生成绩考核形式1.考试科目考试学期末进行,毕业考试实习结束后进行。

⑴专业课程考试实行期中抽考、期末考试相结合。

成绩按平时成绩、期中抽考和期末考试成绩2:3:5权重认定,没有抽考课程按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4:6权重认定。

⑵一般考试课程成绩考核实行单元测验和期末考试相结合。

成绩按平时成绩、单元测验、期末考试成绩2:3:5权重认定。

⑶计算机类考试课按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成绩1:1权重认定,平时考核方式方法由教务处规定,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

⑷学生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独计算,其考核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

2.考查课由任课教师在平时教学中实施,成绩可通过课堂提问、测验、作业、实验报告、实际操作等评定。

(1)模拟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等级为优、良、及格、不及格,优、良比例应在75%以上。

(2)基本技能实训课成绩由实训指导教师评定。

基本技能实训课成绩等级为合格、待合格。

待合格成绩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再评定。

(3)取得规定等级证书学生,该课程成绩考核为优。

⑷根据学生平时三次以上的成绩,权重比例评定学生考查成绩。

⑸考查成绩可按及格、不及格评定。

三、实习成绩考核1.实习成绩从操作技能、专业知识、实习报告或实习心得三方面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2.不论何种原因,有三分之一时间不参加实习者按不及格处理。

3.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4.实习成绩经各教学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实习报告不及格者必须重写,然后按实际成绩记载。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规定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规定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规定一、背景介绍在学校中,学生成绩是评估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了公正、科学地评定学生成绩,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考核评定规定。

本文将介绍学生成绩考核评定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考核方式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能力需求,采取多种考核方式。

其中包括课堂测试、作业成绩、实验报告、口头表达、小组合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

这些考核方式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发展。

三、科目评分标准不同科目有不同的评分标准。

在语文和数学等学科中,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评估学生的基础知识和运算能力。

而在体育和音乐等学科中,强调实际操作和表现能力。

学校依据科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确保评定公正。

四、重视平时表现学校注重学生的平时表现,认为它是学习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的课堂态度、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讨论和表达能力等都会纳入评定范围。

平时表现可以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态度。

五、作业评分要求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

学校对作业评分要求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内容准确完整,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业评分不仅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还注重学生的思维发展。

六、考试管理在考试过程中,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和公正。

学生需要按时到达考场,遵守考场规则。

学校采取防作弊措施,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任何作弊行为都将受到惩罚。

七、成绩反馈与沟通学校鼓励教师对学生成绩进行及时反馈,以便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和不足之处。

学生可以通过问答环节、家庭作业讲解等方式与老师进行沟通,获得进一步指导。

八、差异化评价学校重视差异化评价,认为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发展潜力和优势。

学生成绩的评定不只是简单的得分,还考虑了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发现和发展学生的特长和特点。

九、素质评价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在成绩评定中,综合素质也是重要的评价指标。

学生的品德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等都会纳入评定范围,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成绩考核方案

成绩考核方案
4.激励引导:激发学生和教师积极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对象
1.学生:全校在籍学生。
2.教师:全校在职教师。
五、考核内容
1.学生考核内容:
(1)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堂互动等,占总成绩的30%。
(2)期中成绩:对半学期教学内容的考核,占总成绩的30%。
(3)期末成绩:对一学期教学内容的全面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教师考核内容:
(1)教学准备:教案、课件、教材等,占总成绩的20%。
(2)教学过程:课堂教学、课堂管理、教学活动组织等,占总成绩的30%。
(3)教学成果:学生成绩、教学评价、教学竞赛等,占总成绩的50%。
六、考核方式
1.学生考核方式:
(1)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评分。
(2)期中成绩:由任课教师组织考试,可采用闭卷、开卷或实践操作等形式。
二、考核目标
1.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2.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2.科学合理:考核内容和方式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突出学科特点。
3.动态调整:根据教育政策、教学实际需要,适时调整考核指标。
(3)期末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采用闭卷、开卷或实践操作等形式。
2.教师考核方式:
(1)教学准备:由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教学过程:由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听课评价。
(3)教学成果:结合学生成绩、教学评价、教学竞赛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
七、考核结果运用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7.改进措施:教师应根据考核反馈和学生表现,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续)
4.招生推荐: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推荐,参与研究生招生、就业推荐等;
5.学业荣誉:学校对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选拔与评价:考核成绩作为学生选拔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3.期末考核: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五、成绩评定
1.成绩采用百分制;
2.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成绩评定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律按零分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考核要求
1.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惩罚:对于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影响学位授予。
八、考核监督与反馈
1.考核监督:学校设立考核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2.考核反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提供考核反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改进学习方法;
3.教学改进: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主要标准;
2.毕业资格:学生需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毕业成绩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3.学位授予:学生的总评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方可申请学位。
十、附则
4.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教务处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本考核办法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5.学术荣誉:对于在学术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的学术荣誉;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教学成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
绩等多个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
1. 课堂表现: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问和回答问题,与老师
和同学保持良好的互动。

课堂纪律良好,不打扰其他同学学习。

2. 作业完成情况:学生应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科作业,并保持作业
的质量。

作业要整洁,认真完成,错题应及时改正。

3. 考试成绩:学生应认真复习课本知识,参加各类考试,并取得良
好的成绩。

对于不及格科目,应及时进行补课和复习,争取取得更好
的成绩。

二、考核方式与比重
教学成绩考核将采取多种方式,包括日常评定、期中考试、期末考
试等。

具体比重如下:
1. 日常评定:占总成绩的30%,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2. 期中考试:占总成绩的30%,考察学生对上半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

3. 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40%,考察学生对全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办法
1. 优秀:总成绩在90分以上,学生将获得表扬,并有机会参加学
校组织的一系列活动。

2. 良好:总成绩在80-89分之间,学生将获得肯定,并受到老师的
鼓励。

3. 及格:总成绩在60-79分之间,学生需加强学习,争取提高成绩。

4. 不及格:总成绩在60分以下,学生将接受批评,并需参加额外
的辅导和复习。

综上所述,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的细则将有利于规范教学行为,激励
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希望广大同学能够
认真遵守,并取得更好的成绩。

学生成绩评定考核办法

学生成绩评定考核办法

学生成绩评定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在知识水平、技能操作、个人行为习惯等方面得到全面的提高,我校现有学生成绩考核办法部分已经不适应于学校现阶段发展。

我校学生基础差异较大,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让学生在学校学到适合自己的知识、技能、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并顺利毕业,提高我校的社会知名度,现就我校学生成绩评定考核办法做以下调整。

1.成绩统计办法(1)学生成绩按学年成绩统计,学年成绩由理论成绩、实习成绩、行为习惯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IOO分。

理论成绩分占总成绩40%;实习成绩分占总成绩40%;行为习惯分占总成绩20%。

①理论成绩:各考试、考查科目理论成绩均以百分制进行单科打分,理论总成绩取本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值。

②实习成绩:实习成绩40分,技能鉴定考核成绩占30分,以获得证书最高成绩核算其它教学实习占10分。

学生获得技能证书每增加一个证书加5分,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并获奖每项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40分。

③行为习惯成绩:行为习惯总分20分,每个学生基础分为12分,受处分(警告及以上)者行为习惯分扣10分。

学生科、校团委提供相应行为表现作为加、扣分依据,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进行考核统计并由校团委、学生科审核签字。

(2)单科学期成绩为0分者认定为该学年成绩不及格,评定单科学期成绩为0分的科目任课教师需要写出书面评分理由并教务科审核同意。

2.每学年评定一次总成绩,当年总成绩260分,则当年所有科目视为合格;若总成绩<60分则不合格,将进行补考。

3.补考办法:(1)补考试卷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出卷时除每科的期末正考卷外,考试科目需每科出20道单选题或判断题并附答案作为补考题,考查科目需出15道单选题或判断题并附答案作为补考题。

(2)补考程序由教务科安排。

(3)组题、阅卷由各专业科组织。

(4)申请缓考的同学补考时使用正考题。

(5)补考成绩以卷面成绩确定,大于等于60分视为合格,则当年学业总成绩补考合格,否则不合格。

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每学期结束时对学生操行评定,要以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填写学生操行评语,给学生操行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定。

学生毕业时进行综合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条各系负责学生管理负责人,每学期对各班级上报的学生操行成绩进行审核,并将确定试读学生名单后,上报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内容及要求
1、操行成绩分为:优(90-100分)、良(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0-59分)。

2、操行评定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写出评语,采取百分制注明操行成绩,操行成绩一月一考核,一学期一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3、思想品德包括:学习目的、仪表、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劳动观念、文体活动。

4、个人纪律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课、旷宿),行为(偷盗、打架、赌博、欺骗、损坏公物)。

5、个人与公共卫生。

第五条附录《学院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附录
学院
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考核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每天考核,学期末汇总,每个学生的基础分为80分。

扣分项目:
加分项目:。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一种重要评价方式,它直接反映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努力和成果。

为了保证成绩的公平、客观和准确,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文将对这些要求和办法进行介绍。

一、成绩考核要求1. 学习态度要求: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包括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乐观向上的学习心态,并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 知识掌握要求:学生应全面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理解并能够应用相关理论、原理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3. 学科能力要求:学生应具备运用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分析、综合、创新等方面的能力。

4. 学术诚信要求:学生应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造假、作弊等。

二、成绩考核办法1. 考核方式: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成绩考核,包括平时成绩、课堂表现、作业考核、实验报告、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等。

2. 成绩比例:不同的考核方式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不同,以平时成绩、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为主导,作业考核和实验报告为辅助。

3.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成绩评定标准,确保评分公正、合理。

4. 良好学业记录:学校设立了奖励制度,对成绩优异、学习态度良好的学生进行表彰,以激励他们更好地继续努力学习。

5. 成绩通知与反馈:学校会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成绩通知,同时提供详细的成绩分析和评价,以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习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学习反馈。

三、考核结果和作用1. 学业发展参考:成绩考核结果是学生学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和成长空间。

2. 学涯规划参考:成绩还可以作为学生进行学涯规划的依据,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和职业发展方向。

3. 学校评价依据:成绩考核结果也是学校评价学生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对升学、评奖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4. 教学反思改进:成绩考核结果还可以供学校和教师进行教学反思和改进,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综上所述,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对于保证成绩公平、客观和准确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水平和人才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目的、范围和方式1.考核目的: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依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及运用与创新能力。

2.考核范围: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师教育课、教育见实习和教学基本功等)都属考核范围。

3.考核方式:学业成绩的考核方式为考试和考查。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也可采用口试、现场表演或实践操作等方式。

考查一般采用检查作业、检查笔记、撰写论文、做实验等方式。

考核一般采用百分制,个别学科也可采用等级制。

学生成绩均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平时成绩一般占30%,期末成绩一般占70%。

个别科目可根据自身特点,由系部作出统一规定,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执行。

学生平时成绩主要依据上课考勤、课堂提问和作业完成情况等。

第二章学生平时成绩考核学生平时成绩是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成绩满分一般为30分,主要从上课考勤、课堂纪律、课堂提问、作业完成四方面进行考核。

1.上课考勤占10分,主要根据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扣分,其中旷课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扣完为止;如旷课3次以上(含3次),取消本门课程考试资格。

2.课堂纪律占5分,主要根据学生上课违纪情况,如睡觉、玩手机、谈笑、吃东西、阅读课外书籍等酌情扣分。

凡违反课堂纪律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课堂提问占5分,根据学生的课堂发言情况予以考核。

凡积极思考,踊跃回答教师提问者,给予奖励;凡不认真听讲,回答不出教师提问者,给予扣分。

4.作业完成占10分,可根据学生作业完成的质和量的情况予以考核。

凡能保质保量,按时积极完成作业者,记10分。

作业少交、不交、抄袭或完成质量差等,由教师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

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

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教学成绩考核主要针对担任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教师,即全县统考科目的教师。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我校各班统一除8%的人数再参照本方案考核,人数严格按照四舍五入进行):1、班级人数(5分)中心校(村小)班级人数标准=中心校(村小)各年级学生总数÷班级总数(进一法)班级人数考核标准人数持平或超出低于标准数5人以内低于标准数6人以上分值5 4.5 4 说明:若遇同时上多个班级的语文(数学、英语),取所任班级人数最多的。

2、单科位次(7分)(1)位次顺序(3.5分)位次第一名第二名其余名次分值 3.5 3 2.5 说明:若遇同年级同科目只有两个班级的,考核标准不变。

(2)位次升降(3.5分)①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比较,若同年级只有三个班,考核标准如下:连续两期位次第一名第二名末位分值 3.5 3 2 - 1 - ②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比较,若同年级有4个班及以上的,考核标准如下:连续两期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末位前一位末位分值 3.5 3 2.5 2 说明:①连续两个学期进行比较,若本期位次与上期位次比较,仍然位居同年级末位的,最多计2分。

②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比较,每上升1位的,加记1分;每下降1位扣1分。

最多不超过6分。

(举例:若本期单科上升了1位,则本项得分4.5分,上升了2位,则得分为5.5分,以此类推;若下降了1位,则本项得分为2.5分,下降了2位,则得分为1.5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止。

)③一年级第一学期或新接手班级教师本项均记3.5分。

3、单科进步(8分)①等于或高于本年级同科目级平分计满分。

②低于本年级同科目级平分依次扣分:低于级平分0.1—5分计7分,低于级平分5.01—12分计6分,低于级平分12.01—15分计5分,低于级平分15.01—20分计4分,低于级平20.01及以上者计0分。

③高于本年级同科目级平分依次加分:高于级平0.01—2.99分加1分,高于级平分3—5分加1.5分,高于级平分5.01—8分加2分,高于级平分8.01—10分加2.5分,高于级平分10.01—15分加3分,高于级平分15.01及以上加3.5分。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规程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规程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规程
一、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书时应说明课程成绩考核形式(考试、考查、技能考核等),期末考试课程为3〜4门,其它课程为考查课。

二、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应拟定份量相当的A、B卷,并附有评分标准。

试题经教研组组长审核后交教务处审查使用。

三、试卷要突出教学重点考核内容,知识面广,题型多,体现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程度。

基本题、提高题、难度题分数比例为7: 2: 1。

四、教师应按评分标准认真阅卷评分。

阅卷结束后课任教师应对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考试方法和教学建议。

五、成绩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

如须改动须经教务处主任同意,并派人会同阅卷教师查阅试卷,提出理由,签署意见。

六、考查课在开学三周内向教务处提交考查的方式或形式并获批准。

考查结束后应提交学生成绩册、成绩分析表及考查原始资料或考查记录。

七、实习成绩、基本技能训练成绩考核由教研组负责实施,考核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成绩册、成绩分析表及有关考查原始资料。

八、学生缺作业及实验报告或一学期缺课达该课程三分之一,不准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按“0”分计算。

如为考查课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学生成绩考核的基本要求(通用版)

学生成绩考核的基本要求(通用版)

学生成绩考核的基本要求
学生成绩考核是整个教学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效果反馈和促进教学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要求教师具有科学命题和评价学生成绩的能力。

1、考核以平时考查为主,考试次数要严格控制,每学期一般不超过两次,考核要全面,要通过对学科和活动的有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特长的发展。

2、考试、考查可采取闭卷、开卷的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试、操作等方式,成绩评定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批语制。

3、将新课程理念贯穿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中,考试命题要以教学目标为依据,根据新课程标准,不出偏题、怪题,试题的难度和数量要适当;试题的表达语和指导语要清楚;试题应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既有基础知识的考核,又有基本能力的考核;试题的答案要明确、具体,评分标准要准确、肯定。

4、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由年级组组织,教务处对部分学科进行抽测。

5、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监考制度,学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每次考试老师都要及时批阅试卷,进行质量分析,并引导学生自我分析,共同认清教学中的成绩和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不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7、学期结束时,各科任教师应将考查、考试及总评成绩和试卷分析及时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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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均需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并取得学期成绩,学期期评成绩登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学生成绩考核依据课程性质、特点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和考查的科目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应由院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考试方式要服从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兼用,笔试又可采用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的方式.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以闭卷笔试为主要形式,采取闭卷笔试外其它考核方式的,应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院系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查课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以及平时测验等进行综合评定。

必要时也可兼用笔试、口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期末考查。

考查的要求和方法要和考试有所区别,平时测验要少而精,一般随堂进行。

课程结束时需要兼用笔试等考核方式进行的,其成绩所占比例不应超过50%.
每学期的课程结束性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

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由各院系自行安排,一般在考试周的前一周内进行。

由于分段教学,在学期进行中结束的课程,需安排考核的,应在制定上报教学执行计划时,同时提出考核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
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学年论文(专题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实践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
课程考试前,各任课教师需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若学生在一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与该课程的正常考试。

1.无故旷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2.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到应交量的三分之一者;
3.抄袭他人作业或者实习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任课教师对无考核资格的学生应在考核前两周填写《黄淮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审批表》(见附件5)在经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学生本人。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两天内向任课教师及所在院系申请复议。

教师和所在院系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天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由任课教师及时将最后决定通知学生本人。

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擅自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课程成绩按“0”分记载并标注“无资格”标记,且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
任课教师依据学生平时成绩考核项目对学生的平时成绩进行考核与评定,平时成绩考核项目有:出勤、课堂提问、讨论、学习笔记、作业、测验(期中考试)、课程实验等,平时成绩至少要包括作业和课堂考勤。

平时成绩的各项考核内容的权值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特点自主确定,并在课程记分册中作出说明(标注)。

在考试课程中,平时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20%-30%.个别课程根据自身特点(如实践性较强或进行教学改革的需要等),若需调整平时成绩占总成绩比例的,可由任课教师提出,教研室讨论通过,报所在院系批准和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程成绩考核办法,包括平时考核项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定原则等。

平时成绩考核要在《课程记分册》中有详实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须有痕迹依据,要真实、准确.《课程记分册》由教师所在院系保存备查,平时成绩考核与评定作为教学(考试)检查的重要内容。

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

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示。

凡在一学期中,有第十条规定的情况之一者,课程平时成绩记为零分。

平时成绩要公开、透明,任课教师在结课后一周内向学生公布,向所在学院提交平时成绩报告单和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及原因,并告知学生本人。

若学生对平时成绩有异议,应在公布后及时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分管教学领导同意可进行查证。

课程平时考核及平时成绩评定是引导学生重视平时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无平时考核成绩或对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不负责任、学生意见大乃至影响到学生成绩的公平与公正的教师,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成绩评定与管理
成绩评定
(一)考试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一门课程的总成绩由该课程的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折合加总而成。

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60%;有实践(实验)环节的理论课,其实践(实验)环节的成绩应在平时成绩中占适宜的权重,由任课教师根据实践学时多少或实验项目数决定,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考查课程的考核成绩以及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论文)、各类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军事训练等一般按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百分制与五级分制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少于60分为不及格.
(三)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一般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优秀率不应超过20%,不及格率不应超过15%,不及格率超过15%的课程,任课教师在提交成绩报告单时应附书面说明,并报教务处审定处理。

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记要求:
(一)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记的各个环节要力求规范、准确、高效。

(二)评卷采用集中评卷、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每张试卷不少于3人批阅并签名。

阅卷教师要认真、准确地评阅,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确保公平、公正。

(三)试卷一律用红色笔批阅评判。

客观性试题,在每小题分值相同并设置有答题框时,可直接在每小题答题框内的答案上标注,答对的划“√”,答错的划“×”;若每小题分值相同且没有设置答题框的,批阅时可在每小题右侧标注,答对的划“√”,答错的划“×”。

批阅完毕后,合计总得分,分别写在题首和卷首的得分栏内。

(四)主观性试题批阅,根据评分标准按要点给出所得分(正分)并统一写在试题右侧。

不得用扣分的形式。

若一种类型的主观性大题包含若干小题,先把每小题按要点所得正分合计后,写在该小题号的前下方。

各小题的总合计分,在核准无误后分别写入该大题首和卷首的得分栏内。

若一种类型的主观性大题只有一个题,可直接把按要点得分的合计分写入该大题首和卷首的得分栏内。

(五)凡评阅结果改动的地方(包括给分、合分等),评卷教师均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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