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自考试卷试题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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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35.简述信用证当中的契约及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36.比较三种汇款方式的特点。
37.简述开证行对于单据不符应如何处理?
38.汇票的出票对于其当事人具有哪些效力?
35. 信用证中的三个契约是:
(1)贸易合同。
其中的当事人是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和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2分)(2)开证申请书。
其当事人是开证申请人和开证银行;(2分)
(3)信用证。
其当事人是开证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
(2分)
36.电汇、信汇、票汇。
(1分)
(1)从支付工具来看,电汇方式使用电报、电传,或SWIFT;信汇方式使用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票汇方式使用银行即期汇票;(1分)
(2)从汇款人的成本费用来看,电汇收费较高;(1分)
(3)从安全方面来看,电汇比较安全;(1分)
(4)从汇款速度来看,电汇最为快捷;(1分)
(5)从使用范围来看,电汇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方式;信汇方式很少使用;票汇介于二者中间。
(1分)
37.不符点指的是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表面出现的一处或多处不符合信用证的条款或条件的错误。
当单据出现不符点后,信用证的开证行就可以免除付款的责任。
(1分)对于不符点开证行应:
(1)拒付时必须以单据作为依据。
(1分)
(2)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拒付。
(1分)
(3)以电讯方式通知寄单行。
(1分)
(4)说明全部不符点。
(1分)
(5)说明单据听候处理或退回。
(1分)
38.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2分)
出票对于这些当事人的效力在于:
第一,对于出票人,:①担保该汇票将得到承兑;②该汇票将得到付款。
因此,在汇票得到付款人的承兑前,出票人就是该汇票的主债务人。
(2分)
第二,对于收款人,取得了票据上的一切权力,包括付款请求权和遇退票时的追索权。
(1分)
第三,对于付款人,在付款人对于汇票承兑以前不是汇票的债务人,对于汇票没有一定付款的责任。
(1分)
35.简述信用证的作用
36.票据有哪些特点?
37.简述外汇担保业务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38.进口商应用托收方式应注意哪些问题?
35. (1)对进口商来说,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在申请开证时不用交付全部开证金额,只需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2分)
(2)对出口商来说,他只要收到资信较好银行的有效信用证以后,就可以向他的往来银行申请打包放款,或其他装船前贷款;(2分)
(3)对开证行来说,它开出的信用证是贷给进口商信用,而不是资金,不占用其自身资金,还有开证手续费收入,贷出的信用是有保证金或担保的,不是无条件的;(1分)
(4)对出口地银行来说,因有开证行的保证,只要出口商交来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即可垫款叙做押汇,收取手续费和贴息,然后向开证行或指定的偿付行索偿。
(1分)
36. (1)流通性,票据所有权通过背书交付和无背书交付进行转让;(2分)
(2)无因性,即票据的有效性,不受票据原因的影响;(2分)
(3)要式性,即票据必须按法定方式做成,其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符合票据法;(1分)(4)文义性,即票据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完全根据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来解释(1分)
37. (1)政治风险;(1分)
(2)经济风险;(1分)
(3)汇率风险;(1分)
(4)违约风险; (1分)
(5)担保合同本身的风险;(1分)
(6)担保项目的风险和反担保方面的风险。
(1分)
38. (1)必须实现队出口商的资信、经营作风有深入全面的了解;(2分)
(2)对进口货物的销售趋势和市价趋势药进行预测和了解;(2分)
(3)严格审单;(1分)
(4)订立贸易合同时视对方的资信、财力,以及进口货物的市场销售预测形式而选择对已有利的交单条件和价格条件。
(1分)
35.简述票据有哪些特点?
36. 海运保险单据有哪几种形式
37. 简述海运提单的三大功能。
38. 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35. (1)流通性,票据所有权通过背书交付和无背书交付进行转让;(2分)
(2)无因性,即票据的有效性,不受票据原因的影响;(2分)
(3)要式性,即票据必须按法定方式做成,其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符合票据法;(1分)(4)文义性,即票据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完全根据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来解释。
(1分)
36. (1)保险单;(2分)
(2)保险凭证;(1分)
(3)联合保险凭证;(1分)
(4)预约保险单;(1分)
(5)暂保单。
(1分)
37. (1)是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分)
(2)是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2分)
(3)是物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2分)
38. (1)必须订立一个国际多式联运合同;(2分)
(2)必须使用国际多式联运单据,且使用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1分)
(3)必须是国际货物运输;(1分)
(4)必须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单一负责制;(1分)
(5)必须实行全程单一的运输费率(1分)
35. 简述汇付的特点。
36. 简述福费廷业务的运转流程。
37. .国际贸易中客户资信调查的内容有哪些?
38. 简述福费廷交易的主要当事人。
35. (1)汇付方式是以银行为中间媒介来结算进出口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2分)
(2)汇付时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2分)
(3)在汇付结算中,买卖双方资金负担是不平衡的;(1分)
(4)汇付结算具有手续简单、费用低廉的特点。
(1分)
36. (1)出口商与包买商签订福费廷协议;(2分)
(2)出口商取得经过担保的延期付款票据;(1分)
(3)出口商向包买商交单;(1分)
(4)包买商对远期票据贴现;(1分)
(5)到期票据的清算。
(1分)
37. (1)客户的公司概要及背景(2分)
(2)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1分)
(3)客户的交易习惯和付款记录;(1分)
(4)客户的公共记录,即客户的法律诉讼和抵押记录;(1分)
(5)客户的优先性特征(1分)
38. 福费廷交易的当事人主要有四个:进口商、出口商、担保人和福费廷融资者。
(2分)(1)进口商,即福费廷交易的债务人,其承担到期支付票据款项的主要责任;(1分)(2)出口商,通常是福费廷汇票的卖主,为保护自己不受追索,将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本票五追索权地售给福费廷融资者;(1分)
(3)担保人,一般是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为进口商的按期支付提供担保;(1分)
(4)福费廷融资者,即贴现机构,通常为出口地的银行或其附属机构。
(1分)
35. 简述追索权及其法定原因。
36. 简述现代国际结算的特征。
37. 背书的效力有哪些?
38. 简述福费廷业务的运转流程。
35. 追索是持票人在票据被拒付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行为。
持票人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追索权。
(2分)
追索的法定原因有四种:(1)到期日不获付款(1分);(2)到期前不获承兑(1分);(3)承兑人或付款人逃避或死亡使得持票人无法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1分);(4)承兑人或付款人被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1分)。
36. 1)国际结算的规模和范围越来越大(1分);(2)国际结算与信贷融资密不可分(1分)(3)国际担保融入国际结算(1分);(4)政策性金融支持伴随着国际结算(1分);(5)国际结算方式不断更新(1分);(6)国际结算中商业信用比重加大(1分)。
37. 背书是票据权利转让的行为,(1.5分)
它具有三种效力:(1)移转效力。
背书人通过背书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1.5分);(2)担保效力。
背书人与出票人的责任相同,对其后手有担保票据承兑及付款的责任(1.5分);(3)权利证明的效力。
合法持票人可依票据背书的连续性而行使票据权利,而无须证明其实质权利(1.5分)。
38. (1)出口商与包买商签订福费廷协议(2分;(2)出口商取得经过担保的延期付款票据(1分;(3)出口商向包买商交单(1分;(4)包买商对远期票据贴现(1分;(5)到期票据的清算(1分)。
35国际保理的服务项目有哪些?
36.简述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基本特征。
37.简述保险单据的作用。
38. 进口商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哪些问题?
35. (1)信用控制(2分);
(2)坏账担保(1分);
(3)销售分户账管理(1分);
(4)贸易融资(1分);
(5)债款收回(1分)。
36. (1)必须订立一个国际多式联运合同(2分);(2)必须使用国际多式联运单据,且使用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1分);(3)必须是国际货物运输(1分);(4)必须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单一负责制(1分);(5)必须实行全程单一的运输费率(1分)。
37. (1)保险单据市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证明(2分);(2)保险单据是赔偿权的证明(2分);(3)保险单据是货物装船文件的构成要素,出口商只有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提供保险单据,才有可能办理议付等,以获得出口货物的货款(2分)。
38. (1)必须实现队出口商的资信、经营作风有深入全面的了解(2分);
(2)对进口货物的销售趋势和市价趋势药进行预测和了解(2分);
(3)严格审单(1分);
(4)订立贸易合同时视对方的资信、财力,以及进口货物的市场销售预测形式而选择对已有利的交单条件和价格条件(1分)。
论述题
39. 试述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基本作用及其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40. 票据的行为有哪些?并作简要说明。
39.(1)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基本作用:
①承运人收到由它照管的货物收据。
②运输合约的证明。
③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
(2)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①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背书转让,收货人格子必须写上明确的
收货人;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可以背书转让,可以出售在途货物。
②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除单据上写明的收货人外,他人不能提货;海运提单可转让
给任何一个受让人凭以提货。
③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收货人可不需提供该单据,即可领取货物;海运提单必须
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货物。
④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项下银行不能取得货物控制权,因此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对
银行的债权没有保障;而海运提单对银行的债权有保障。
40. (1)票据行为分为:
①狭义票据行为,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
承兑、参加承兑、保证;(2分)
②广义票据行为,除狭义票据行为外,还包括票据处理中有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
付款、参加付款、退票、行使追索权。
(2分)
(2)说明如下:
①出票:写成汇票并在汇票上签字,将汇票交付收款人,使收款人持有汇票就拥有票据上
载明的权利。
(2分)
②背书:汇票背面签字,交付给被背书人,将票据权利转让。
(1分)
③提示: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
(1分)
④承兑: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以其签名表示同意按照出票人命令而付款的行为。
(1分)
⑤付款:持票人在到期日提示汇票,经付款人或承兑人正当地付款以后,汇票即被解除责任。
(1分)
39.试述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含义和区别。
39.海运船舶在运输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危险情况,船长为了解除共同危险,维护船舶继续航行,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作出某些特殊牺牲,因而导致船舶、货物和运费的特殊损失或支出额外的特殊费用,这部分的损失和费用。
应由保存的船、货和运费三方面共同分摊,称作共同海损(2分)
单独海损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2分)
区别:
(1)致损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而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的损失(2分)
( 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
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分摊。
(2分)
(3)损失的内容不同。
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是被保险货物,即保险标的物;而共同海损的损失,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
(2分)
六、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10分)
41. A可以对B拒绝负责,但理由并不是因为支票过期。
(2分)
支票不同于即期汇票,即期汇票的持票人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出票人和所有背书人均得到解除责任。
但支票的持票人如不在合理时间内提示付款,出票人仍必须对支票负责,除非持票人的延迟提示而使出票人受了损失。
(3分)
该案中,由于B的晚提示致使A受了损失。
那么A就可不对该支票负责,因为B如果及时去取款,A就不会受到损失,所以他可对支票不负责任。
(2分)
如果C银行倒闭清理时,所有债权人尚能分到一定比例的偿付金,那么,A作为存户债权人应把所分到的偿付金付还给B,如A按30%的比例分到了偿付金,他应按同样的比例付给B,而对其余的70%可不负责任。
(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