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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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
回避理 由
期间
回 避 决 定
行政诉讼法 勘验人
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书翻鉴”、 检侦人员
刑事诉讼法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是本案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 该法官所任职法院案件的诉 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收到决定后 5 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不是向上级)
回避的 复议
回避效 果
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对于不属于法定情形,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应当在 3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除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近亲属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做的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司法机关的现职人员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其他法院的可以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法官检察官离任两年后离任后不得在原单位担任配偶子女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其所在单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不能作的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的人注意
讼人、第三人
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解析三大诉讼-高中政治《法律与生活》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解析三大诉讼-高中政治《法律与生活》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随堂巩固练习
李某乘坐司机王某开的出租车,不慎将装有手机和5 000元现金的
手提包落在了车上,王某的邻居看到王某将该手提包拿回家。第二天,
李某几经周折找到王某,要求王某归还失物,但王某谎称没有看见,
拒绝归还。李某想要要回自己的东西应该采取的正确办法是( )
A.将司机王某约出来,威胁他不归还东西将有生命危险
B.和王某的邻居一起到王某家强行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王某的行为 D.把王某直接送到公安机关
C
Part 2
诉讼的主要类型
1. 诉讼三大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2. 差异表现: 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 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第九课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Part 1
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的含义及地位
(1)含义: 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
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主导地位) 2.诉讼的特点 ①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②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诉讼类型
诉讼目的
民事诉讼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提起诉讼的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诉讼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 问题
刑事诉讼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 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 行政机关始终处于 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 察院提起公诉。

诉讼法

诉讼法

诉讼法诉讼法部门指规范诉讼活动的法律。

主要包括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另外,诉讼法部门还包括《仲裁法》、《监狱法》以及《律师法》等等。

诉讼法指的是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打官司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诉讼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

在中国有三大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在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除了以上三大诉讼法外,一般还有宪法诉讼。

(中国目前还没有宪法诉讼,因此没有规范违宪案件审理的程序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事诉讼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前者是指法典式的民事诉讼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后者是指民事诉讼法典以外的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民事诉讼的解答、批复、意见等司法解释性的文件,虽不同于法律规定,但对民事诉讼具有规范作用,而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范围。

2011年11月,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民意,首次大修,QQ聊天记录、微博私信都将可用作呈堂证供。

民事诉讼法的特征同其他诉讼法相比较,民事诉讼法有如下特征:(1)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等的部门法。

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和民事诉讼活动,这种调整对象是特定的,是其他部门法无法调整的。

(2)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是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

主要内容是民事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以及保障民事诉讼主体诉讼权利和落实诉讼义务的规定。

(3)民事诉讼法具有广义性。

民事诉讼法的广义性是与民事诉讼的广泛性相适应的,由于民事诉讼广泛适用于民事、经济、劳动争议、专利、商标、海事、债务催偿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因此民事诉讼法也就广泛地适用于民事诉讼范围的各类案件的诉讼。

(4)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的特有性。

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这是由民事活动本身所决定的,这也是与其他诉讼法律相比较的最明显的特征。

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

(三)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移送的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 证据或者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 决定是否代表国家提出请人民法院对被 告人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四) 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所
适用的程序。它包括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以及简易程序。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包括:开庭前的准备、 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 评议宣判六个阶段。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与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不 尽相同。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 人提起反诉。 简易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第一审程序。
二、民事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
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 职权范围和分工。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级别管辖 依照案件的性质、繁简的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 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职 权范围和分工。 (二) 地域管辖 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 分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职 权范围和分工。它分为一般管辖、特殊管辖、 共同管辖和协议管辖。
三、民事诉讼参加人
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两类主体:当事人、与当
事人具有相似诉讼地位的诉讼代理人 (一)当事人 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 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旨在保护民事权益, 并能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 人。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 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
判一审案件上的职权分工。它包括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和专门管辖。 1 、级别管辖是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一审 案件上的职权分工。 2 、地域管辖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一审 刑事案件上的职权分工。 3 、专门管辖是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 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司法考试之三大诉讼法比较

司法考试之三大诉讼法比较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同民诉第2点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接受当事人、代人及其委托的人(一违反就应回避)6、在本诉讼阶段以前曾参与办理本案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本案审理(发回重审、调职、同事阶段的前后程序)行政诉讼:1 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2 中院一审:●被告高级:县级以上政府[不1基层法院:普通诉讼、非讼、特别程序2中院一审:●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1基层法院: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涉港、澳、台的自诉案件,由犯罪地基层法院管●上级可审下级管辖案件2)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刑法第9章罪名]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7犯罪:双非双暴破刑虐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有的,见讲义。

“新证据”判断1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2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间举证,经延期仍无法举证。

提出时间:开庭前或开庭审时(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诉人民法院管辖。

注掌握行政诉讼、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起诉时限的计算!受理:受理: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能是律师}。

7 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的:●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遗漏罪行或同案嫌疑人,需要补侦或补充提供证据的代理2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近亲属范围)、其他亲友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权利:申请回避权、独立上诉权被告人最后陈述不能代为行使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正面:律师律师注上诉主体○●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请求抗诉权]或自己申诉。

审“裁定”的处●管辖权异议,裁定移送●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裁定受理●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指令一审法院审理3 依法不应由法院受理: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一驳到底]交书面意见,不影响法院再审3 审查:●法院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组成合议庭,围绕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解析三大诉讼(教学设计)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

解析三大诉讼(教学设计)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

9.2解析三大诉讼(教学设计)【教学目标】1.诉讼的含义和地位;2.诉讼的特点;3.诉讼的主要类型;4.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认同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权威。

科学精神:掌握诉讼的科学内涵,掌握诉讼的类型。

法治意识:学以致用,增强法治意识,把法治作为学习、生活、工作的准则和指南。

公共参与:积极利用法律办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教学重点】诉讼的含义、特点。

【教学难点】诉讼的类型。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播放视频《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成效》二、新课讲授议题一:诉讼及其特点议学情境:近日,一则新闻令人咂舌,一位63岁的阿姨,被美容院套路,十个月的时间花掉了544万,陷入了家庭危机。

起初发现,还是因为王先生和爱人陈女士对账,王先生发现家里的积蓄凭空消失了,在他的再三逼问下,妻子才说:“我们没有钱了,因为我做美容了。

”自2021年6月起,陈女士在一家美容院,累计消费544万元。

得知消息后,陈女士的家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报警求助。

因为他们的母亲陈女士,不但不肯说出实情,反而袒护那家美容院,阻拦者不让报警,说别人(美容院的人)对她挺好的。

到了美容院,警方想让美容院提供消费明细、病历单等,美容院却拒不提供,说已经丢失。

美容院说,陈女士有炎症,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身体调理,最后通过明细得知,陈女士最大的当日消息,高达79万元。

警方告诉陈女士,她是被骗了,被美容院洗脑了。

她才追悔莫及,说这笔钱原本是卖房子的钱,是给老公治病用的,老公是癌症病人,如今却这样打水漂了,说对不起老公,对不起儿子。

议学任务:如果你是陈女士,你会采取哪种方式维权?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1、诉讼:(1)含义:诉讼又称“打官司”,就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解析三大诉讼(课件)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

解析三大诉讼(课件)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

D
④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值20得22我年们1学2月习30日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课堂习题
5.福州市长乐法院在狠抓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启动包括“
云服务”“云调解”“云执行”在内的“云司法”司法活动中诉讼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课堂习题
3.原告沈某与被告张某因技术原因就某处石矿山界限范围划定出现纠纷,并诉至法
院。该案件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后才申请撤诉,避免了“案结事不了”现象。该
案的妥善处理得益于“动员一切力量参与调解,部分移动,上下努力”的调节机制,
对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可谓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是解决各种纠纷的最佳途径
A.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一样,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 B.诉讼又称“打官司”,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D
C.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D.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022年12月30日
THANKS
,涉案金额近3500万元。“法庭+商会”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工作机制①让人民调解员
参与诉讼审判,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 ②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③有利于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推动2法0治22社年会1建2月设30日 ④既降低了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D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刑事诉讼附带
课堂小结
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地位
含义
诉讼
类型
特点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课堂习题
1.2022年4月,王某与甲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三个月内交齐十

三大诉讼法比较概要

三大诉讼法比较概要

案例2:邓某系城郊一菜农,一日在农贸市场售菜, 税务局工作人员杨某命其纳税,因当日生意不佳,又 觉税额偏高,邓拒交,与杨发生争执,杨将邓推到在 地,因用力过猛,致邓尾骨断裂。现邓欲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问本案的被告应是谁?
案例1:某日中午,赵某与其子(18周岁)正在 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 花盆坠落下来,砸在赵某头上,致其脑震荡,花 去医疗费1480元。赵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 而李否认赵的伤系他家花盆坠落所致。 这种情况应由谁负举证责任? 案例2:某县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的 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敲诈的 录音磁带一盘。 该录音磁带属什么证据?
一审 立案之日起3个 审限 月,有特殊情况
要延长的,由高 院批准(高院要 延长的,由最高 院批准)。基层 申请延长的,报 请高院,同时报 中院备案。
普通程序:立案之日 普通程序A:公诉和被 起6个月内审结;有 告人被羁押的自诉:1 特殊情况要延长的, 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 报请本院院长批准, 个半月;有刑诉法第一 最长不超过6个月, 百二十六条(交通不便 还要延长的,报请上 边远地区;重大犯罪集 级法院批准。 团;流窜作案;涉及广, 简易程序:立案之日 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规定的情形,经高院批 起3个月,不得申请 延长。发回重审和再 准决定,可再延长1个 月;B:被告人未被羁 审不得适用。 特别程序30日,从立 押的自诉:6个月,经 案之日或公告期满之 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日。选民资格案除外。 3个月。简易程序受理 后20日。
地域管 辖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法院管 辖。经复议改变的, 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 在地法院管辖;对限 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 制措施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 法院管辖;因不动产 提起的诉讼,由不动 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 起诉状法院。

[笔记]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笔记]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我国目前的基本法体系主要呈现为三大范围,即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大实体法和与之相适应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程序法。

然而实体法——民法与程序法——民事诉讼法之间又有着怎么样的联系与区别呢,我认为当从多角度来看待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从基本意义上来看,民法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

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

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

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它是国家规定处理民事审判程序的法律,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和一切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准则,是法院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的民事权益实行司法保护的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诉讼程序法学,基本解释原则与民事法学原则相同。

民诉法学初期,民诉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有追随民法学的倾向,后又逐渐分离,民诉法学欲摆脱民事法学的范畴和理论,建立独立的概念和体系,以实现诉讼法学的独立。

民法是实体法,而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通过诉讼这条纽带,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联系紧密:民事实体法进行第一次权利义务分配,而民事诉讼法则规定在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如何解决纠纷。

民事实体法为诉讼提供了裁判基准,民事诉讼法则为之提供了行为规则。

所以,民事实体法要通过民事诉讼法设计的诉讼程序得以落实,虽然不是唯一的实现途径,却是最重要、影响最广的实现途径。

民事诉讼法的首要功能仍在于为实体法的实现提供程序保障:诉讼过程中,在民事实体法规定较完善的前提下,如果民事诉讼法能充分贯彻民事实体法的立法精神,与民事实体法形成有机整体,权利就可以更好地实现。

相反,如果民事诉讼程序设计不考虑实体立法主旨,即便再精密的诉讼程序,也只是法庭上空洞的过场,无法实现实体法价值;即便再完美的实体法律,也只是纸面上美丽的花朵,无法将权利落实到现实生活。

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具体制度比较

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具体制度比较

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具体制度比较一、关于调解一、民事诉讼(《民诉》第九、85条,《高法意见》第92条)(1)调解是一项大体原则,在志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需首先进行调解。

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172条,《高法解释》第96条、197条)(1)对附带民事部份可以进行调解;(2)对前两类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告知才处置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对公诉案件和第三类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3、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50、67条)(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利用调解;(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补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9条,《民诉意见》第一、2条)(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肯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20条)(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法的刑事案件。

3、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14条)(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置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地域管辖的肯定原则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2-34条,《民诉意见》第6-32条)(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24、25条,《高法解释》第5-14条)(1)犯法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法地法院管辖为辅;(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3、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7-19条)(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办法提起的诉讼,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3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3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3————————————————————————————————作者:————————————————————————————————日期:三大诉讼法比较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 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2-23)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4-35条) ( 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 特殊地域管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1)犯罪地法院(即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管辖为辅;(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被告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学习工作地 冲突解决:最先受理法院 管辖异议 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向下转移 能。

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 能。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法院审理。

不能。

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注: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

高中政治统编版:解析三大诉讼

高中政治统编版:解析三大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 检察院在提起公讼的时候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 提出并附带解决的,称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课堂小结
解析三大诉讼
诉讼及 其特点
1、诉讼的含义及地位 2、诉讼法及诉讼的特点
公权姓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诉讼的主 要类型
诉讼的类型及差异
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
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知识拓展:《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 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 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 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2、诉讼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
诉讼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多元化解决体系中,诉讼处于主导性地位,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最后途径。
× 3、刑事诉讼法就是刑法,民事诉讼法就是民法。(

√ 4、诉讼法是一部程序法,是用来规范诉讼活动和程序的法律。( )
√ 5、诉讼意味着对国家意志及其法律权威性的接受和服从。(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
诉讼目的 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纠纷(民告民) (民告官)
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自诉:民告民;公诉:官告民)
诉讼主体 举证原则
双方当事人都可 以提起诉讼
通常谁主张权 利,谁负有举 证责任
只能◆是自由诉行:政是相指对被人害提人起或除其自法诉定案代件理由人自、诉近人亲提属起为诉了讼追

三大诉讼法的比较与区别

三大诉讼法的比较与区别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一、当事人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公诉人不是)民事诉讼法:1、原告、2、被告、3、共同诉讼人(1)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2)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法院主为可以合同审理并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4、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以共同诉讼为基本条件,吸收诉讼代理制度,代表人数2-5人)5、第三人:(特征一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二是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三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地位就是原告)(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有向原告或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是辅助诉讼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

如代位权中的债务人、撤销权中的受益人或受让人、转让合同权利后的债权人、转认合同义务后的原债务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原出让方等)行政诉讼法:1、原告、2被告、3、共同诉讼人(当事人一方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标的相同,诉讼主张一致,同一人民法院管辖并且法院决定进行合并审理)(1)必要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同一,是一个案件,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如A、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共同违法而被一个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分别予以处罚B、法人或组织因违法被处罚,该法人或组织的负责人同时被一个处罚决定处罚。

C、两个以上共同受害人,对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表示不服而诉诸法院,这些起诉的共同受害人就成为共同原告人。

D、两个以上机关以一个共同行政决定形式,处理或处罚了一个或若干个当事人(2)普通共同诉讼人:是几个案件,无当然的不可分割关系,目的是简化诉讼程序4、集团诉讼:是指人数众多的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且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利益关系人的诉讼(原告方人数众多,原告实行诉讼代表制,裁判及于所有当事人,选定或法院指定代表人,1-5人)5、第三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证人型第三人)二、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1、侦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2、严格遵守法律秩序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5、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6、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8、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9、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10、具体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免除刑事处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1、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民事诉讼法: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的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检察监督原则(①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②监督生效判决、裁定)7、支持起诉原则(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8、诚实信用原则行政诉讼法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具体地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例外:行政处罚显失公允,可以判决变更)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5、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8、人民检察院实际法律监督原则三、基本制度行政诉讼法:1、合议制度2、回避制度;3、两审终审制民事诉讼法:1、合议制度2、回避制度3、两审终审制(判决15日内,裁定10日内上诉;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不得上诉的裁定、调解书等一审终审)刑事诉讼法:1、审判组织:分独任制、合议制和审判委员会三种。

第一讲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第一讲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解决民事争议,其目的是保障 解决的是行政争议, 目的是审 打 击 犯 罪 和 保 障 人
当事人民事权益的实现。 任务、
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行政 权。 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 保护公
目的
民的合 法 权 益, 维 护 和 监 督 行

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续表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当事人的 诉讼权利
( 二)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所解决的相当一部分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 司法机关在解决被
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在一 发现本案涉及犯罪需要追究刑事 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联
起,因此成为解决民事争议的 责任的,如果刑事责任涉及的案件 同时, 可 附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审。 针对刑事责任的
审理对象 及判决
确认 判 决、 给 付 判 决 和 变 更 判 决,可 以 直 接 决 定 当 事 人 的 民 事权利义务。
性,有权作出维持、 撤销判 决、 强制履 行 和 有 限 的 变 更 判 决, 但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
的意见( 以下简称枟民诉法意见枠);
法枠、枟 人民检察院组织 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 法枠 中 有 关 审 判 组 织、 法枠 ( 以 下 简 称 枟 国 家 赔 偿
法 执行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枠 的若干 审判程序以及法律监督 法枠)、枟监狱法枠、枟律师法枠;
义务
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完 全对等。 被告有反诉权。 当事 人都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 务。
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并 不完全对等,如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享有起诉权, 而作为执 行公务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就 无起诉权, 也无反诉权。 被告 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负举证责任。

高中政治选修二第二课时 解析三大诉讼

高中政治选修二第二课时 解析三大诉讼

第二课时解析三大诉讼【课时目标】学习目标知识目标 1.诉讼的含义、特点;2.诉讼法;3.诉讼的主要类型素养目标法治意识通过对诉讼及其特点、诉讼的主要类型的探究,使学生认识诉讼的特点和程序科学精神正确理解诉讼的含义、特点;诉讼法;诉讼的主要类型学习重点诉讼的含义、特点;诉讼的主要类型学习难点诉讼的特点、诉讼的主要类型知识点一诉讼及其特点1.诉讼的含义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法的含义及类别(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是诉讼法。

(2)类别: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特点(1)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3)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4)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知识点二诉讼的主要类型1.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它们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2.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3.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思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对此简要说明。

[答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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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大诉讼法的关系
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2.举证责任不同
3.审理方式不同;调解
4.判决的执行不同;当事人主动(国家行政机关)
2.必要共同诉讼的特征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
3.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
4.共同诉讼人的行为具
有一致性5.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3.必要共同诉讼与有独第三人的区别
1.争议对象不同;只能与一方当事人发生争议
2.诉讼地位不同;既能处于原告地位又能处于被告地位
3.参加诉
讼方式不同;不可分之诉4.合并种类不同;强制合并5.参加诉讼的时间不同;开始审理时(主要在一审)
4.专属管辖的三类案件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由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有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5.协议管辖权的条件
(一)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对合同纠纷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二)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
(三)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四)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
(五)当事人必须作确定的、单一的选择
(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6.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对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立案前的审查阶段做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
前做出的,对于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是在审理终结后做出实体评判的阶段做出的
(二)法律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依据的事程序法
(三)解决的问题不同;不予和驳起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是对当事人的起诉权的否定;驳回请解决的是实体问题,
是对当事人胜诉权的否定
(四)法律效力不同;前两者是相对的,后者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不得向别的法院起诉,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
处理
(五)诉讼当事人不同;不予受理发生在立案前,法院没有受理,当事人起诉的被告没有应诉参加诉讼,裁定书
不能把诉讼的被告列为当事人,而后两者发生在立案之后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起诉的被告已参加了诉讼,应列被告为诉讼当事人
(六)适用法律文书和上诉期限不同;前两者适用裁定,上诉期限为裁定书送达起10日内,驳请适用判决,15
7.重申、提审、再审的区别
(一)基础不同重申以撤销原判为前提;提审是以审判程序适用为基础的;再审有本级人民法院自行再审和上
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两种情形
(二)适用的审理法院不同重审程序在原一审法院进行;提审程序在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程序在生效文书作出的法院进行
(三)适用程序不同重审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提审适用二审程序;再审中自行再审的案件适用一审普通程序,
指令再审的案件适用二审程序
(四)文书的效力不同重审适用的是未生效的文书进行重新审理的案件;提审适用的是已生效的文书;再审中
自行再审的案件适用的是未生效的文书,指令再审的案件适用的是已生效的文书
(五)当事人权利不同启动重审程序,当事人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请再审;启动提审程序后,当事人不能上诉,
但可以申请再审;启动再审程序后,对于自行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当时人有上诉权和申请再审的权利,对于指令再审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只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8.撤诉:当事人向法院撤回诉之请求,不再要求法院继续进行审判的行为。

条件;当事人提出申请、撤诉的意思
表示真实、提出撤诉的时间为宣告判决之前、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9.缺席审判:人民法院在部分当事人无故未参加或当时认为参加完开庭审理而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的判决。

特点:缺席审判是一方当事人未出庭,在另一方当事人陈诉、相关材料审查基础上作出判决的行为;缺席审判是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的惩罚;缺席审判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情形的规定。

我国起诉制度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依法由自己支配、管理的民事权益受到伤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请求通过审判给与司法保护的起诉行为。

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我国起诉制度的评价:
存在的问题:(1)过分强调法院的职权因素(2)法院过高要求起诉的原告为正当当事人。

(3)在受理案件时,法律要求法院审查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从而排斥了某些新类型纠纷进入发育结案的可能性(4)将起诉要件误作起诉条件。

四.解决办法:(1)取消现行意义上的受理制度,诉讼系属自当事人的起诉开始(2)将负责审查起诉的机构改为民事案件登记性质的机构(3)将起诉条件改为起诉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4)将现行起诉条件改为诉讼要件,并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审查。

处分原则
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处分即自由支配,权力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

包括两大类:一是:基于实体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民事实体权利。

二是:计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诉讼权利。

对实体权利的处分权表现在三个方面:1.诉讼主体在起诉时可以自有的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和选择保护的方法。

2.起诉开始后,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即将诉讼请求全部或部分撤回,代之以另一诉讼请求。

3.在诉讼中,原告可以全部放弃其诉讼请求,被告可全部或部分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诉讼权利的处分权表现在四个方面:1.诉讼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

2.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申请撤回起诉,从而要求人民法院终结已经进行的诉讼,也就是放弃请求法院审判的诉讼权利。

3.一审判决做出后,当事人可对未生效的判决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以撤回其申请,这种撤回申请的处分行为不影响其实体权利的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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