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手册(完整资料).doc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档案资料的保护和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谨慎、便捷的原则,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做好建筑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各单位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和规范。
第五条对于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积极收集建设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并对其进行整理、分类、存档。
第六条对于现有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做到保密、安全、便捷。
第七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二节基本要求第八条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明确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编研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条每个建筑工程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存。
第十一条对于档案资料的借阅和调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档案管理工作台账,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备份和恢复规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可用性,防止档案资料的遗失和损坏。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和交流,实行信息共享和互通,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节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对于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存档。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规范我公司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
3. 工程档案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报告、验收报告、质量检测记录、合同、保修卡等各类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书面材料。
二、档案管理责任1. 公司负责人负有最高档案管理责任,应该认识到档案管理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并确保本制度的落实执行。
2. 工程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保管和查询,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 每个工程项目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项目档案相关文件,并提供给需要的相关人员进行查阅。
三、档案管理流程1. 工程项目启动后,项目部门应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包括项目合同、技术文件、设计文件等,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2. 档案管理员应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填写档案管理登记表,记录文件的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存放位置等。
3. 每个文件都应按照文件管理登记表上的编号进行编号,并在文件上标注编号,确保文件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4. 文件的存放位置应统一设立档案库房或柜子,并进行分区分层,不同类别的文件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存放。
5. 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档案库房或柜子的环境适宜,防潮、防火、防尘、防虫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整理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档案的查阅需有相关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查阅后应填写查阅登记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档案。
7. 档案的借阅需经过审批,并签订借阅协议,借阅的文件应按期归还,并经过检查后方可销毁借阅记录。
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检索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目录,包括档案的分类、编号、名称、位置等信息。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员工或部门需要查阅档案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销毁制度,对于已经归档并且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应当根据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5.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四、归档管理1. 所有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档案分类方法进行归档。
2. 档案管理员应当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标识,并记录档案的位置和索引号。
3. 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归档的工程档案应当根据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销毁或转移。
5. 档案管理员应当保证工程档案的机密性,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和查阅权限。
五、档案管理系统1. 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应用。
2. 档案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对档案进行分类、检索、借阅和销毁等功能。
3. 档案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4. 档案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实现多级权限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六、监督制度1. 公司应当设立档案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机构应当在每年年底对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不足。
七、处罚制度1.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公司规定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理。
2. 对于故意破坏或篡改公司工程档案的员工,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记录完整、准确、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分类存放、整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参与单位负有配合的责任。
第六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应当符合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七条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履行管理职责,不得违反制度规定。
第八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监督检查的原则,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第二章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分类和管理第九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图册、质量资料、安全资料等。
第十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根据不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图,并在文件、图纸等上标明管理编号。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按照时间顺序、专业分类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制定保密等级制度,对保密等级较高的资料进行专门管理和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整理、清理,清理不需要保存的资料,保持档案资料的整洁、完整。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文档的存储、检索、备份和传输,提高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图,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工程总承包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是指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进行科学分类、整理、保管、利用和转移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架构第三条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分设立档案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部门隶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直接向公司领导负责,职责包括档案管理计划的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档案管理流程的指导和监督等。
第五条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并作为考核激励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第七条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分具体档案管理和信息化档案管理两个方面,具体档案管理包括档案资料的采集、整理、保管、利用和转移等具体操作流程,信息化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电子化、比对、验证和备份等工作过程。
第八条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档案资料的采集:对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验收后所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分类、鉴定和登记,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二)档案资料的整理:对采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制定文件编号和归档方案,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三)档案资料的保管: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房并配备专业设备,对档案资料进行安全保管,并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档案资料的利用:依据档案管理规定,向需要的相关人员提供档案服务,解决工程项目中所产生的争议和问题,并优化工程管理流程;(五)档案资料的转移:对已经完成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检索,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将档案资料归档或者移交档案馆。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操作手册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建设单位篇
一、项目管理文件:3.项目批复文件(涉及新建站、改扩建站、收购站)
其中包括上报辽宁公司的请示、项目批复及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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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建设单位篇
一、项目管理文件:4.项目下达的投资计划书(涉及新建站、改扩建站、 收购站、技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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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建设单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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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建设单位篇
一、项目管理文件:1.前期资料(涉及新建站、改扩建站、收购站) 其中包括、日销量测算表、项目审查表、项目初审表、项目主体证照、 法律意见书、谈判纪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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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建设单位篇
一、项目管理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新建站、改扩建站、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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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建设单位篇
五.项目电子文件:原始地形地貌、建设过程中工程形成的、隐蔽工程 资料、施工缺陷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过程资料等形成的照片和 音频资料文件等等(辽阳公司以施工站为单位按照每一天的施工情况形成 电子施工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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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建设单位篇
一.术语和定义 二.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三.建设单位项目文件收集范围 四.项目文件的编制、整理、归档 五.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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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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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电子文件与光盘的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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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建设单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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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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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电子文件与光盘的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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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建设单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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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组织、建设、管理、利用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尊重历史、重视文化传承,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第五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城市规划、建设、文化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促进城市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第七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能和效益。
第八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建设第九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建立完整的档案目录、档案馆及档案管理系统。
第十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的设立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确保档案的质量、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建立规范的登记流程和登记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进行分类和归档,建立档案的索引和检索系统。
第十三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整理、清理和更新,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建立规范的借阅制度和审批流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建立专门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检查和监督机制,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建筑装饰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的建立健全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率,为项目管理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质量检验等相关档案。
四、档案保管责任1.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部门,负责全公司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和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规定和制度。
2.各项目部门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并做好档案的安全防护工作。
3.项目经理为项目档案的主要责任人,承担档案的安全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接收档案: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始前,确定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员,并进行档案接收工作,确保档案完整。
2.整理档案: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档案中的文件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登记,并建立详细的档案目录。
3.归档档案:档案管理员按照档案目录,将整理好的档案分类归档,建立详细的档案索引。
4.存档安全:档案管理员负责将档案存放在防火、防水、防潮的安全地方,定期检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档案利用:项目经理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查阅档案,但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员进行确认。
六、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制定详细规范。
2.档案管理流程:编制档案管理详细流程,明确各个流程的操作人员和具体工作要求。
3.档案管理档案:将档案管理制度、流程、规定等相关文档作为档案进行管理,并定期更新。
4.档案管理培训:对项目经理、档案管理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意识和技能。
七、档案管理监督1.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规定。
2.项目经理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归档工作流程,提高档案整理、保管、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科学合理,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确保档案的可查询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接受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能力。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应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各环节符合规定,防止档案遗失、损坏或篡改。
第七条档案管理员应加强对档案管理业务人员的考核和监督,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领导应关注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档案管理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档案管理情况,对重要问题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十条建筑工程档案应按照项目阶段进行分类和整理,根据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编制档案目录。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鉴定、装订和编码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辨识性。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归档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易检索性。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更新档案目录,并对档案的利用、借阅、复制等进行登记和监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档案应按照法定时限保存,超时档案应进行鉴定处理。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做好应急备份工作,确保档案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保守档案管理工作中知悉的项目信息,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档案管理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保管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漏洞。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公司的档案资料,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具有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分为档案管理组织和档案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具体由公司设立的档案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应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操作,严格保守档案资料的秘密,不得私自篡改、毁坏档案。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第六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检索工作。
第八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指导员工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设立档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档案的审查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制度第十条公司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分类、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实时更新和查询,保证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档案借阅制度,规定员工如何申请借阅档案,借阅后应如何归还档案,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明确对于已经过时或者无用的档案资料应如何销毁,以免占用宝贵的存储空间。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机密性,严防档案泄露的发生。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监督机构,对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公司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如对本管理制度的任何条款作出修改,须经档案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关于印发《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司属各单位:为进⼀步规范公司⼯程档案归档整理⼯作,统⼀⼯程档案的验收标准,明确⼯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建⽴完整、准确的⼯程档案,提⾼案卷质量,更好⼯程建设服务,根据《建设⼯程⽂件归档整理规范》、《国家重⼤建设项⽬⽂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建设⼯程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四川电⼒⼯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电⼒⼯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变电站⼯程档案归档范围》《输电线路⼯程档案归档范围》⼆00⼋年⼗⼀⽉四⽇四川电⼒⼯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第⼀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程档案管理,明确⼯程技术档案的各项归档技术指标,增强⼯程档案管理科学性、规范性和统⼀性,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定适⽤于公司所有⼯程项⽬档案的管理。
第⼆章责任主体按照“统⼀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公司本部档案室负责档案管理⼯作的规划、部署和收存;各事业部负责档案资料形成的督促、检查;各项⽬监理部为具体⼯程档案的责任主体,负责⼯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卷和移交。
第三章编制依据1、法律政策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档案法》2、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般要求》(GB/T11822-2000)《国家重⼤建设项⽬⽂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程⽂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228-2001)《建设⼯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归档⽂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第四章⼯程档案归档要求⼀、组织案卷1、组卷原则组卷要遵循⼯程⽂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程⽂件材料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
2、组卷要求案卷内⼯程⽂件材料内容必须准确反映⼯程建设及其管理活动的真实情况。
案卷内⼯程⽂件材料要齐全、完整。
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和优化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档案的合理保存和管理,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基本要求1.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各类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和可控。
2. 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业化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4.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数字化和自动化,提高信息检索和利用的效率和便捷性。
5. 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档案管理范围和内容1. 工程施工单位应对涉及工程施工过程的各类档案进行全面管理,包括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日志、检验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等。
2. 工程施工单位应对上述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进行科学分工和合理规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3. 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价值等因素,对各类档案进行分类、划分和标识,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规范。
4.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档案保管库房和档案管理网络平台,实现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传输,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受损害。
5.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改进,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1. 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归档→整理→保管→利用”的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性和连贯性。
2. 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操作规范和标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 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管理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记录和跟踪。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借阅、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所有档案均应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公司对各类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合法、正当、合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出现重要事件或重大项目时,相关部门应及时采集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登记和归档。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公司档案负责人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逻辑有序和便于查阅。
第七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按照文件名称、日期、编号等标准进行分类,对重要文件应当进行编号和归档,便于之后的查阅和管理。
第四章档案保存第八条公司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性。
第九条档案保存期满后,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销毁,销毁前应做好相关记录和备份工作。
第五章档案借阅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借阅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借阅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借阅档案需提供真实的借阅原因和身份证明,借阅档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二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流程,定期对档案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前应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清单,对销毁的档案应进行备份和记录,以备查档。
第七章档案安全第十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配备专职保管人员,负责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对进出档案实行严格的监控和登记。
第八章配套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应及时修订档案管理制度,并配套相关制度和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如有变动,应及时修订并重新发布。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手册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手册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基本建设(含新建、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档案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 建设项目档案本规定所称的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项目文件。
3.2 项目文件本规定所称的项目文件是指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3.3 项目前期文件本规定所称的项目前期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4 项目竣工文件本规定所称的项目竣工文件是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
3.5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本规定所称的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是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3.6 建设项目声像档案本规定所称的建设项目声像档案是指建设项目中直接形成的以照片、录音、录像为主,文字资料为辅的特殊载体记录。
4 职责4.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4.1.1 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4.1.2 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4.1.3 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4.1.4 负责参加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1.5 负责组织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4.1.6 负责接收保管专业分公司级及以上审批管理项目的档案实体。
4.2 规划计划处为新建工程项目文档控制管理的监控部门,根据项目文控管理的执行情况,。
建筑工程安全档案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档案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监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2. 安全档案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3. 安全档案应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档案管理人员。
二、安全档案的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涵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评估等。
4.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情况。
5.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记录,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
6. 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处理过程及结果。
7.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包括安全生产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等。
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安全档案的管理1. 安全档案应按照统一的分类编号系统进行归档,便于检索和管理。
2. 安全档案应定期整理,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 安全档案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对于电子版安全档案,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5. 安全档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送,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安全档案的使用与维护1. 安全档案应为工程建设提供决策支持,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2. 安全档案应定期进行评审,对过时或无效的文件进行清理。
3. 安全档案的使用应遵守保密原则,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传。
4. 对于重要或常用的安全档案,应制作副本以便紧急情况下使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结语:。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标题: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流程控制、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应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应将档案管理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并对中标单位的档案管理能力进行审查。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各参建单位的档案责任和义务,确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得到落实。
第十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和整理工程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制定档案归档标准和流程,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档案归档。
第十二条归档的档案应经过审核、审批,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修复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查询制度,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责任制度,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档案损毁、丢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参建单位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归档或者归档不完整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补充归档,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等处罚。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简介 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 进场前的控制 材料质量控制 竣 工 报 告 进场后的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 施工工序、工艺控制 质量验收控制
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 工程资料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 工期控制 自检评价意见及结论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六)竣工初验形成的资料
在初验合格后,在正式验收前应形成的资料有: 1、建设单位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2、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单位出具勘查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 用文件; 6、形成初验纪要或工程竣工初验书;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二、工程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性依据文件; (二)建设征地、拆迁文件; (三)工程采购文件; (四)勘察、设计文件; (五)施工技术资料; (六)工程监理文件; (七)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八)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和文件。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一)建设性依据文件包括:
1、定点立项文件; 2、设计任务书; 3、初步设计文件; 4、工程建设计划文件; 5、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文件; 6、施工许可文件。
1、出具《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书》;(见手
册252-255页)
2、形成竣工验收纪要。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内容:
1、《竣工验收备案书》; 2、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5、工程竣工报告 6、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书; 7、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8、勘查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9、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0、工程质量保修书;经济适用住房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 用说明书》; 11、施工质量评估报告; 12、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连云港市建设房屋、市政工程竣工档案归档整理手册
连云港市建设房屋、市政⼯程竣⼯档案归档整理⼿册连云港市建设房屋、市政⼯程竣⼯档案归档整理⼿册连云港市城建档案馆编印⽬录1 城建档案馆⼯作职责及业务流程1.1 档案馆⼯作职责页1.2 城建档案⼯作流程页2 各有关单位在编报竣⼯档案⼯作中的职责2.1 建设单位页2.2 施⼯单位页2.3 设计单位页2.4 勘察、监理单位页2.5 城建档案馆页3⼯程⽂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3.1 ⼯程⽂件的具体归档范围页3.2 归档⽂件的质量要求页4⼯程⽂件的⽴卷及档案的移交4.1 ⼯程⽂件的⽴卷页4.2⼯程档案的移交页5 竣⼯图的编制⽅法及注意事项5.1竣⼯图的编制⽅法页5.2 竣⼯图编制中的注意事项页6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内容及联系电话页1 城建档案馆⼯作职责及业务流程1.1 主要职责1.1.1 认真贯彻执⾏党和国家关于城建档案⼯作的⽅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建档案⼯作的具体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1.1.2 收集、整理、保管全市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1.1.3 科学管理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积极开展档案利⽤⼯作,为城市各项⼯作服务。
1.1.4 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城建档案⼯作。
1.1.5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作的需要开展编研⼯作,积极开发信息资源,拓展利⽤领域,使之成为城建档案资料的储存、利⽤、咨询和交流的服务中⼼。
1.1.6 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市城建档案事业规划和⼯作计划。
1.1.7 组织并指导城建档案⼯作的理论研究和科研⼯作,负责城建档案⼯作⼈员的业务培训。
1.2 城建档案⼯作流程1.2.1连云港市建设⼯程档案⼯作流程图1.2.2 流程详解1 建设单位凭建设⼯程项⽬批⽂(⽴项批复或基本建设投资项⽬登记证)、建筑总平⾯布置图,到城建档案馆(审批中⼼窗⼝)办理《建设⼯程档案报送保证卡》,并签订《建设⼯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交纳档案管理费⽤,(详见:连价服字〔200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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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范围2.1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
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3.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
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理。
每月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巡查。
3.2 行政人事部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行管理,各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档案管理的流程制度,对档案的形成、整理、积累、存档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 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 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
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3.3.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 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3.4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文件、材料等的安全性、保密性负责,并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5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行政人事部要对档案交接负有监交责任,且应该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确认。
3.6会计类档案将由财务部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财务核对和审批工作。
4.档案管理原则4.1 档案室必须具备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等安全条件。
4.2 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4.3 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
需要长期借出的需经档案管理员上报总经理批准。
4.4 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藏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5 归档文件的密级,按照的相关条款确定,绝密类档案应单独入柜保管,严防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涉及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档案重点保管。
4.6 借阅归档时如发现档案资料丢失、损坏、缺页等情况,档案管理员立即向行政人事部主任报告,经查清责任后并视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4.7 借用存档文件资料时,档案员应视借阅文档的密级,要求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等相应记录,认真完善各种借阅手续。
借阅人必须保证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损毁或扩散阅读范围。
4.8 公司档案资料不许外部人员借阅。
特殊情况下,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公司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4.9 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档案管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毁档案材料的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监销。
5.档案管理办法5.1 档案档号的编制:5.1.1 档号编制原则:档号是存取档案的代号,排架的依据,它反映公司档案分类体系和物理位置,必须符合唯一性、合理性和稳定性要求,并能适应计算机管理。
5.1.2 档号编制方法:档号基本结构组成是由公司标志、分类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年度号和案卷号组成。
5.2 档案保存期限5.2.1 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
5.2.2 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水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人事档案列为长期保存;会计类档案资料保存期应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3 档案的归档5.3.1 归档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归档,具体应由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确定编制。
5.3.2 归档要求:公司各部门每年的文件档案必须第二年一月连同目录一式两份交由公司档案室归档;工程项目可以分阶段或者全部竣工验收后连同目录一式两份归档;电子档案由各部门形成、整理后,拷贝在耐久保存的介质中,连同相应的文字性说明一起于年终时向档案室移交;声像档案一般在年终由形成部门向档案室归档,对于会议形成的声像归档,会议结束后半个月归档。
档案交接时,双方当面点清,并同时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
已经归档的图纸、文件材料如果需要修改,要报送给档案管理部门《文件更改申请单》,连同原文件一并存档、备案。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涂改。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是原件,原件出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需保留的,行政人事部保存复印件。
5.4 工程竣工档案管理:5.4.1 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项目部将竣工工程的内业资料整理、编目,并上报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装订成册,上交行政人事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5.4.2 项目部必须将在上交建设单位的竣工档案时所办理的档案交接单上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存放。
5.4.3 档案借阅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借阅。
在借阅的过程中不允许在原始资料上作标记、涂改及拆卷、抽出材料。
借阅完毕后按原样及时送回档案室。
5.4.4 年终档案归档结束后,将存档情况上报总经理。
5.4.5 定期检查档案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领导。
5.4.6 档案一律存放在柜内,档案按工程竣工时间分区,按工程分类,按专业分号。
按先后顺序整齐存放,并填写《竣工档案登记明细表》,档案号一竣工时间一工程名称一专业一顺序号。
6.档案分类管理说明6.1 文件档案的管理:6.1.1 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6.1.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6.1.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6.1.4 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主管审批。
6.1.5 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6.1.6 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 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x297mm 尺寸标准。
6.2 电子文档的管理:6.2.1 收集、积累要求:(1)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
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2)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
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3)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4)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5)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6)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7)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8)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
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9)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6.2.2 收集、积累方法:(1)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2)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3)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4)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6.2.3 归档要求:(1)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
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
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2)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
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3)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4)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5)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6)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6.3 声像档案的管理:6.3.1 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6.3.2 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1)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 等。
(2)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3)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6.3.3 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6.3.4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
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6.3.5 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