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指南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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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农业项目策划与实施指南

新兴农业项目策划与实施指南

新兴农业项目策划与实施指南第1章项目背景与市场分析 (3)1.1 新兴农业发展概况 (3)1.2 市场需求与前景分析 (3)1.3 项目定位与目标 (4)第2章项目可行性研究 (4)2.1 技术可行性分析 (4)2.1.1 现有技术评估 (4)2.1.2 技术创新与研发 (4)2.1.3 技术风险分析 (4)2.2 经济可行性分析 (4)2.2.1 投资估算 (4)2.2.2 营收预测 (5)2.2.3 成本与收益分析 (5)2.2.4 财务风险评估 (5)2.3 环境影响评估 (5)2.3.1 生态影响 (5)2.3.2 污染防治 (5)2.3.3 环保措施 (5)2.4 社会影响评估 (5)2.4.1 劳动力就业 (5)2.4.2 产业链带动 (5)2.4.3 社区参与 (5)2.4.4 政策法规遵循 (6)第3章项目策划 (6)3.1 项目构思与创意 (6)3.1.1 构思来源 (6)3.1.2 创新点 (6)3.1.3 市场定位 (6)3.2 项目目标与规模 (6)3.2.1 项目目标 (6)3.2.2 项目规模 (7)3.3 项目选址与规划 (7)3.3.1 选址依据 (7)3.3.2 项目规划 (7)3.4 项目实施策略 (7)第4章产业布局与产业链构建 (7)4.1 产业布局规划 (8)4.1.1 产业布局原则 (8)4.1.2 产业布局策略 (8)4.2 产业链构建策略 (8)4.2.1 产业链构成要素 (8)4.2.3 产业链构建策略 (8)4.3 产业协同发展 (8)4.3.1 产业协同发展内涵 (8)4.3.2 产业协同发展策略 (8)4.3.3 产业协同发展措施 (9)第5章技术与设备选型 (9)5.1 技术路线选择 (9)5.2 设备选型与采购 (9)5.3 技术创新与转化 (10)第6章生产管理 (10)6.1 生产计划与组织 (10)6.1.1 生产目标设定 (10)6.1.2 生产过程分解 (10)6.1.3 资源配置 (10)6.1.4 生产计划制定 (10)6.1.5 生产组织 (11)6.2 生产过程控制 (11)6.2.1 生产进度监控 (11)6.2.2 生产调整 (11)6.2.3 生产优化 (11)6.3 质量管理 (11)6.3.1 质量标准制定 (11)6.3.2 质量检验与监控 (11)6.3.3 质量改进 (11)6.3.4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11)第7章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 (11)7.1 市场定位与分析 (11)7.1.1 市场需求分析 (12)7.1.2 竞争态势分析 (12)7.1.3 目标客户群体分析 (12)7.2 营销策略制定 (12)7.2.1 产品策略 (12)7.2.2 价格策略 (13)7.2.3 渠道策略 (13)7.2.4 促销策略 (13)7.3 品牌建设与推广 (13)7.3.1 品牌定位 (13)7.3.2 品牌推广 (13)7.3.3 品牌维护 (13)第8章项目融资与财务分析 (13)8.1 融资渠道与方式 (14)8.1.1 融资渠道 (14)8.1.2 融资方式 (14)8.2.1 财务预测 (14)8.2.2 财务评估 (14)8.3 风险分析与控制 (15)8.3.1 风险分析 (15)8.3.2 风险控制 (15)第9章项目实施与进度管理 (15)9.1 项目组织与管理 (15)9.1.1 组织架构 (15)9.1.2 管理职能 (15)9.1.3 协调机制 (16)9.2 项目进度计划与控制 (16)9.2.1 制定项目进度计划 (16)9.2.2 项目进度控制 (16)9.3 人力资源配置与管理 (16)9.3.1 人力资源配置 (17)9.3.2 人力资源管理 (17)第10章项目评估与持续改进 (17)10.1 项目效果评估 (17)10.2 项目调整与优化 (17)10.3 项目持续改进与拓展 (18)第1章项目背景与市场分析1.1 新兴农业发展概况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农业发展正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与机遇。

现代农业园区的申请要求及流程

现代农业园区的申请要求及流程

现代农业园区的申请要求及流程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应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选项条件,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园区区域规模(指园区内的国土面积),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的,园区区域规模为3万亩;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1500万元的,园区区域规模为2万亩;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的,园区区域规模为1 - 1.5万亩。

(二)园区内耕地种植粮食作物面积不低于75%。

(三)园区内拟扶持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至少有2个以上。

(四)园区建设地点和具体项目的选择不应与农业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建设地点和具体项目重复。

现代农业园区内农民合作社(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下同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项目的具体条件,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3〕197号)中“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有关规定。

一、投入政策(一)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和用途。

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财政资金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或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部分应不低于30%。

主要用于修建田间水利灌排设施、改良土壤和增施有机肥、修建和硬化田间道路、营造农田防护林或生态林等工程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进行新建高标准农田或对已建成项目区进行提升改造,或者新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或对已建成项目区进行提升改造。

应通过三年建设将园区现有的耕地全部建成为高标准农田。

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其中用于高标准农田田间作业道路的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不得超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总投入量的30%。

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田间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建设。

投入扶持农民合作社部分不低于20%。

既可用于农民合作社组织推广应用良种、良法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购置更新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补助也可用于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成办函〔2016〕86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6〕86号有关区(市)县政府,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0日成都市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我市决定用3年时间,实施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下简称高标准农田)提升行动计划,实现田网、渠网、路网、观光网、服务网、信息化网和设施用地网“七网”配套,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保障蔬菜供应、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推动新常态下都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2016—2018年,按照“因地制宜、菜粮优先、设施配套、产村相融、集约高效、机制创新”的原则,坚持“区域集中连片、项目集成整合、产村同步推进”的思路,按照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数字化、土壤肥、无污染、产量高、风景美的总体要求,依据《成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相关技术标准,围绕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园区、带)建设,新建标准更高、配套更优、产业更强的高标准农田100万亩(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分别建设30万亩、40万亩、30万亩),并力争在产业基地、新村建设、种养循环、乡村旅游、经营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成都现代农业基本情况

成都现代农业基本情况

成都现代农业基本情况一、总体思路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大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四大基础工程”;科学编制全域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着力创新机制,调整完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着力建设一流的基础设施、一流的生产基地、一流的产出水平;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办法,不断开创现代农业新局面。

二、基本要求坚持“一条主线、两条原则、四点准则、四个目的”。

一条主线:开创现代农业新局面。

两条原则:充分尊重市场经济和自然条件的客观规律;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以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根本转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点准则: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不断加强;农民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得到切实保障;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优化改善。

- 1 -四个目的:为市场提供优质安全的高端农产品;为吸引高端人才创造最佳宜居环境;为新型工业化提供可持续的环境容量;为现代服务业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主要目标实现“三个一流”(一流的基础设施、一流的生产基地、一流的产出水平),达到“全国领先”。

四、工作措施重点实施“六个带动”。

1,以科学规划带动。

通过组织编制《成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生猪、茶叶、猕猴桃、食用菌、伏季水果、蔬菜等十大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启动一般乡镇和村级现代农业产业规划的编制,科学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2,以加强耕地保护带动。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全市各级财政每年筹集耕地保护资金26 亿元,按每亩每年基本农田 400 元、一般耕地300 元的标准,对农户保护耕地的行为进行补偿,有力地保证了耕地面积不减少,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造了条件。

3,以四大基础工程带动。

通过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四大基础工程”,调整完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为现- 2 -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活力。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8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8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88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2018年5月18日成都市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农业生产设施管理,完善农业生产设施权能,维护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设施农业发展政策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设施是指以下依法依规取得的设施。

(一)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包括:标准化钢架大棚,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规模化养殖中的畜禽舍、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现代渔业生产设施等。

(二)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包括:粮食烘干设施、仓储设施和大型农机具存放库房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是指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人对依法依规投资建设形成的农业生产设施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经依法依规登记,由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予以确认。

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是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农业生产设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凭证。

成都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促进办法

成都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促进办法

成都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促进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1•【字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成都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促进办法(2024年07月1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公布自2024年09月0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促进成都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发挥农业科技在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中的创新驱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成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产业发展、开放合作、服务保障等活动。

前款所称四川成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指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等机构批准建设,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

第三条(基本原则)园区建设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科技赋能集聚科教资源,培育创新主体,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第四条(发展理念)园区属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融合发展理念融入园区建设发展全过程,优化城乡空间和功能布局,激活城乡要素资源,提升园区产业综合竞争力,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政府职责)市和园区属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园区发展的领导,建立促进园区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园区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推动改革举措在园区内先行先试。

园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公共服务和属地管理工作。

第六条(部门职责)市和园区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园区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转化应用。

市和园区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园区农业产业的发展规划、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发改、经信、教育、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商务、投促、文广旅、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成都市农业发展现状

成都市农业发展现状
一、成都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扎实推进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取得长足发展,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09年,我市农业增加值达267.8亿元,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 7129元,增长10%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41.1亿元,增长3.7%。但相对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我市农业发展尤显不足,主要表现在:种植业和养殖集约度低,标准化程度不高;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农业专业技术推广人才比例低,科技创新能力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农产品物流体系薄弱,加工转化能力不强,品牌优势不明显。
(6)外销及加工蔬菜。建设优质高效外销蔬菜生产基地135万亩,分别为:龙泉驿区4万亩、青白江区5万亩、新都区15万亩、温江区2万亩、都江堰市14万亩、彭州市25万亩、崇州市8万亩、金堂县15万亩、双流县15万亩、郫县15万亩、大邑县9万亩、新津县8万亩。
(7)反(错)季蔬菜。建设生态高效反季节或错季蔬菜生产基地40万亩,分别为:新都区2万亩、温江区1万亩、都江堰市3万亩、彭州市10万亩、邛崃市3万亩、崇州市2万亩、金堂县10万亩、双流县2万亩、大邑县5万亩、蒲江县2万亩。
其他 142 32 142 33
小计 680 276 680 280
油菜 140 21 140 23
蔬菜 城市蔬菜 102 180 105 195
外销蔬菜 133 235 135 240
反季蔬菜 40 71 40 75
小计 275 486 280 510
特色水果 猕猴桃 25 15 25 16.5
(4)油菜。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双低油菜生产基地140万亩,分别为:青白江区6万亩、新都区10万亩、温江区3万亩、都江堰市8.7万亩、彭州市10万亩、邛崃市22万亩、崇州市17万亩、金堂县15万亩、双流县12万亩、郫县7.5万亩、大邑县13.5万亩、蒲江县8万亩、新津县7.3万亩。

农业项目投资决策指南

农业项目投资决策指南

农业项目投资决策指南第1章项目投资概述 (4)1.1 农业项目投资背景 (4)1.2 农业项目投资特点 (4)1.3 农业项目投资风险与机遇 (5)第2章投资环境分析 (5)2.1 宏观环境分析 (5)2.1.1 经济环境 (5)2.1.2 社会环境 (5)2.1.3 技术环境 (6)2.1.4 资源环境 (6)2.2 政策环境分析 (6)2.2.1 国家政策 (6)2.2.2 地方政策 (6)2.3 市场环境分析 (6)2.3.1 市场需求 (7)2.3.2 市场竞争 (7)2.3.3 市场潜力 (7)第3章农业项目选择与评估 (7)3.1 项目选择标准 (7)3.1.1 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 (7)3.1.2 资源优势与地域特色 (7)3.1.3 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7)3.1.4 经济效益与风险可控 (7)3.1.5 环保要求与可持续发展 (8)3.2 项目可行性研究 (8)3.2.1 技术可行性 (8)3.2.2 市场可行性 (8)3.2.3 经济可行性 (8)3.2.4 政策可行性 (8)3.2.5 环境可行性 (8)3.3 项目评估方法 (8)3.3.1 成本效益分析法 (8)3.3.2 投资回收期法 (8)3.3.3 净现值法 (8)3.3.4 内部收益率法 (8)3.3.5 风险评估法 (8)第4章财务分析 (9)4.1 财务预测与估算 (9)4.1.1 营收预测 (9)4.1.2 成本估算 (9)4.1.3 财务报表预测 (9)4.2.1 成本结构分析 (9)4.2.2 成本控制策略 (9)4.2.3 成本敏感性分析 (9)4.3 收益分析 (9)4.3.1 净利润分析 (10)4.3.2 投资回收期分析 (10)4.3.3 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10)4.4 投资回报分析 (10)4.4.1 投资回报率分析 (10)4.4.2 风险与收益平衡分析 (10)4.4.3 敏感性分析 (10)第5章风险评估与管理 (10)5.1 风险识别 (10)5.1.1 政策风险:关注国家政策、地方政策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如农业补贴政策、土地使用权政策、环保政策等。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发展新理念为引领加快农业现代化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的意见》(成委发〔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要求和市委“157”总体思路,以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抓手,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进一步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进一步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村融合更加协调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全市农业增加值超过565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55%以上,乡村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建成农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0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00元左右。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粮经产业高产高效成片示范基地提升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粮经产业高产高效成片示范基地提升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粮经产业高产高效成片示范基地提升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7•【字号】成办发[2013]26号•【施行日期】201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粮经产业高产高效成片示范基地提升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3〕26号)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粮经产业高产高效成片示范基地提升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7日成都市粮经产业高产高效成片示范基地提升建设总体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优质粮油、蔬菜、伏季水果、猕猴桃、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提档升级,推进农田建设标准化、种植技术规范化、生产模式多元化、产业基地规模化、产品营销品牌化的粮经产业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成片规划、连片提升、集中发展”的思路,根据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从2013年到2015年,在全市二、三圈层区(市)县,围绕11条都市现代农业“一线一品”示范线、成新蒲快速路现代农业示范带以及新农村示范片,重点通过对现有特色产业基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提升建设,建成10个产业布局合理、组织方式先进、资源利用高效、供给保障安全、综合效益显著、集中连片面积分别达到10万亩的粮经产业高产高效示范基地。

二、产业布局(一)崇州市隆兴、白头10万亩水稻规模种植基地。

基地涉及崇州市隆兴镇、白头镇、桤泉镇、集贤乡、燎原乡、王场镇、道明镇、济协乡,提升建设规模14.2万亩。

其中,在隆兴镇、白头镇分别建设核心示范区1万亩。

(二)邛崃市牟礼、冉义10万亩水稻规模种植(制种)基地。

基地涉及邛崃市牟礼镇、冉义镇、固驿镇、高埂镇,提升建设规模11.2万亩。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试行)(20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试行)(2010)

成都市人民政府文件成府发【2010】2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试行)各区(市)县政府,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逐步控制征地规模,加快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顺应农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按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土地交易制度,试行建设用地的地票方式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用地票的产生(一)通过实施农村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整治项目)。

整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复垦为耕地。

经验收合格节余建设用地面积,核发建设用地票。

(二)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

符合整治项目立项要求的村,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审批,方可开展项目整治,农民集体和农户可以申报并实施整治项目,也可委托他人或各类经济组织,申报并组织实施整治项目。

(三)整治项目立项批准后,项目申报主体可持立项批复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挂牌,寻找投资者也可由项目申报主体以其他方式自行寻找投资者。

(四)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拥有土地权益的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如何筹资、怎样建房、收益分配、权属调整等重大事项。

实施整治项目涉及农民集体产权的由农民集体讨论决定,涉及农户产权的由农户自主决定。

二、建设用地票的取得。

(五)实施整治项目取得的建设用地票。

农民集体和农户自行筹资实施整治项目,产生的建设用地票归农民集体和农户所有;其他投资者投资实施整治项目,产生的建设用地票归属依据农民集体、农户和投资者签订的合同确定。

(六)建设用地票实行实名登记制。

整治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发放建设用地票,建设用地票票面注明权利人、面积等情况。

(七)通过市场交易取得建设用地票。

现代农业项目管理实战指南

现代农业项目管理实战指南

现代农业项目管理实战指南第1章现代农业项目管理概述 (3)1.1 项目管理基本概念 (3)1.2 现代农业项目特点及分类 (4)1.3 现代农业项目管理流程 (4)第2章项目立项与可行性研究 (5)2.1 项目立项 (5)2.1.1 立项程序 (5)2.1.2 立项关键要素 (5)2.1.3 注意事项 (5)2.2 可行性研究 (5)2.2.1 研究内容 (5)2.2.2 研究方法 (6)2.2.3 报告编制 (6)2.3 项目评估与决策 (6)2.3.1 项目评估 (6)2.3.2 项目决策 (6)第3章项目规划与设计 (7)3.1 项目目标与范围 (7)3.2 项目组织与管理体系 (7)3.3 项目进度计划 (7)3.4 项目预算与成本控制 (8)第4章农业技术创新与集成 (8)4.1 农业技术创新 (8)4.1.1 创新技术研发 (8)4.1.2 技术成果转化 (8)4.1.3 技术创新机制 (8)4.2 技术集成与应用 (9)4.2.1 技术集成 (9)4.2.2 技术应用 (9)4.2.3 技术示范与推广 (9)4.3 技术推广与培训 (9)4.3.1 技术推广 (9)4.3.2 培训模式 (9)4.3.3 培训内容 (9)第5章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9)5.1 招投标程序与要求 (9)5.1.1 招标准备 (9)5.1.2 投标报名 (10)5.1.3 购买招标文件 (10)5.1.4 投标文件编制 (10)5.1.5 投标保证金 (10)5.1.7 开标与评标 (10)5.1.8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10)5.2 投标策略与技巧 (10)5.2.1 市场调研 (10)5.2.2 技术方案优化 (10)5.2.3 财务报价策略 (10)5.2.4 诚信投标 (10)5.2.5 沟通协调 (10)5.3 合同签订与管理 (11)5.3.1 合同谈判 (11)5.3.2 合同签订 (11)5.3.3 合同管理 (11)5.3.4 合同验收与评价 (11)5.3.5 合同归档 (11)第6章项目实施与监控 (11)6.1 项目启动 (11)6.1.1 项目筹备 (11)6.1.2 项目启动会 (11)6.2 项目执行与协调 (12)6.2.1 项目进度管理 (12)6.2.2 项目质量管理 (12)6.2.3 项目协调与沟通 (12)6.3 项目监控与风险管理 (12)6.3.1 项目监控 (12)6.3.2 项目风险管理 (12)第7章农业项目质量管理 (13)7.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13)7.1.1 质量管理原则 (13)7.1.2 质量管理体系构建 (13)7.1.3 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13)7.2 质量控制与验收 (13)7.2.1 质量控制措施 (13)7.2.2 验收标准与流程 (13)7.2.3 供应商管理 (13)7.3 质量改进与绩效评估 (13)7.3.1 质量改进措施 (13)7.3.2 质量绩效评估 (13)7.3.3 持续改进机制 (13)第8章农业项目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14)8.1 环境影响评价 (14)8.1.1 评价目的与要求 (14)8.1.2 评价内容与方法 (14)8.1.3 评价程序与报告 (14)8.2.1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15)8.2.2 水资源保护 (15)8.2.3 大气保护 (15)8.2.4 土壤保护 (15)8.3 可持续发展策略 (15)8.3.1 农业生产模式创新 (15)8.3.2 农业产业链优化 (15)8.3.3 农业政策与法规保障 (15)8.3.4 社会参与与宣传教育 (16)第9章项目资金管理 (16)9.1 资金筹措与使用 (16)9.1.1 资金筹措渠道 (16)9.1.2 资金使用规划 (16)9.1.3 资金使用监督 (16)9.2 财务管理与审计 (16)9.2.1 财务管理体系构建 (16)9.2.2 财务风险防控 (16)9.2.3 审计与监察 (16)9.3 项目绩效评价与激励 (17)9.3.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7)9.3.2 绩效评价方法 (17)9.3.3 激励机制 (17)第10章项目收尾与总结 (17)10.1 项目验收 (17)10.1.1 验收准备 (17)10.1.2 验收实施 (17)10.1.3 验收反馈 (18)10.1.4 验收通过 (18)10.2 项目总结与评价 (18)10.2.1 项目总结 (18)10.2.2 项目评价 (18)10.3 项目的后评价与持续改进 (18)10.3.1 项目后评价 (18)10.3.2 持续改进 (19)第1章现代农业项目管理概述1.1 项目管理基本概念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项目目标指导下,运用专门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对项目从启动到完成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评估的一系列活动。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关于成都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筹集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关于成都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筹集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关于成都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筹集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关于《成都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筹集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日—1—成都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筹集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防范金融风险,有效推动我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成都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09〕5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以下简称风险基金)是由市和区(市)县政府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用于收购为清偿到期债务而经抵押(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处置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资产(以下简称抵押资产)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风险基金收购的抵押资产范围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抵押农村房屋和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四条风险基金对抵押资产的收购,遵循“区(市)县收购,公开处置,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基金的筹集第五条风险基金每年的筹集规模按照我市上年度农村房—2—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贷款余额的6%计算确定,其中:市级风险基金按全市上年度贷款余额的2%筹集,区(市)县级风险基金按本级上年度贷款余额的4%筹集。

本办法实施第一年的风险基金首次筹集规模为:市级3000万元,每个区(市)县不低于400万元。

第六条每年市政府、区(市)县政府根据风险基金使用和新增农村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贷款余额的情况按比例适时补充风险基金,年末结余滚存下年度使用。

第七条风险基金筹集的来源:市政府筹集部分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区(市)县政府筹集部分由区(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八条风险基金按照市、区(市)县筹集规模,分别在市、区(市)县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或指定机构设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8.31•【字号】•【施行日期】2023.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厅机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3〕3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经与财政厅共同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着力构建粮经统筹、农牧并重、种养循环的现代农业体系,重点围绕粮油生产稳面积提产能、产业发展稳基础提效益、乡村建设稳步伐提质量、农民收入稳势头提后劲,结合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2023年十大重点任务,调整优化存量、统筹安排增量,强化政策引导、改革完善实施方式,做到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重点任务保障充分、重大试点落实有效,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二、重点任务根据川财农〔2023〕3号要求,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中省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天府粮仓”、年度十大重点任务,履行农业农村厅法定职能职责等方面工作。

(一)保障中省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1.落实生猪激励奖补。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攻坚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22〕29号)要求,按照20元/头的测算标准,对2022年超额完成生猪出栏目标任务的21个市(州)给予激励奖补。

现代农业项目实施流程指南

现代农业项目实施流程指南

现代农业项目实施流程指南第1章项目立项与规划 (4)1.1 项目背景分析 (4)1.2 项目目标确定 (4)1.3 项目选址与规划 (5)1.4 项目可行性研究 (5)第2章项目资金筹措与管理 (5)2.1 资金需求分析 (5)2.2 融资渠道与方式 (5)2.3 资金使用计划 (6)2.4 资金风险防控 (6)第3章技术引进与研发 (7)3.1 技术调研与筛选 (7)3.1.1 市场需求分析 (7)3.1.2 技术来源调研 (7)3.1.3 技术筛选标准 (7)3.2 技术引进与消化 (7)3.2.1 技术引进途径 (7)3.2.2 技术消化与吸收 (7)3.2.3 技术适应性改进 (7)3.3 技术研发与创新 (7)3.3.1 研发团队建设 (7)3.3.2 研发方向与目标 (7)3.3.3 技术创新与突破 (7)3.4 技术成果转化 (8)3.4.1 成果评估与验证 (8)3.4.2 成果推广与应用 (8)3.4.3 成果保护与知识产权 (8)第4章人才队伍建设 (8)4.1 人才需求分析 (8)4.1.1 分析方法 (8)4.1.2 分析内容 (8)4.2 人才招聘与选拔 (8)4.2.1 招聘渠道 (8)4.2.2 招聘标准 (8)4.2.3 选拔方法 (9)4.3 人才培养与激励 (9)4.3.1 培训与发展 (9)4.3.2 激励机制 (9)4.4 人才梯队建设 (9)4.4.1 人才储备 (9)4.4.2 人才培养计划 (9)第5章设施建设与设备选型 (9)5.1 设施建设规划 (9)5.1.1 项目需求分析 (9)5.1.2 场地选址与规划 (9)5.1.3 设施类型与结构设计 (9)5.1.4 环境控制系统设计 (10)5.2 设备选型与采购 (10)5.2.1 设备选型原则 (10)5.2.2 主要设备选型 (10)5.2.3 设备采购 (10)5.3 设施设备安装与调试 (10)5.3.1 设施建设 (10)5.3.2 设备安装 (10)5.3.3 设备调试 (10)5.4 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0)5.4.1 设施设备维护 (10)5.4.2 设施设备管理 (10)5.4.3 人员培训与考核 (11)第6章生产组织与管理 (11)6.1 生产计划制定 (11)6.1.1 确定生产目标: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明确生产项目的品种、产量、质量等目标。

三农产业投资策略指南

三农产业投资策略指南

三农产业投资策略指南第1章引言 (3)1.1 农业产业概述 (3)1.2 农村经济发展背景 (3)1.3 三农产业投资价值分析 (3)第2章三农产业政策环境分析 (4)2.1 国家政策对三农产业的支持 (4)2.2 地方政策对三农产业的影响 (4)2.3 政策变动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5)第3章农业产业链投资分析 (5)3.1 农业产业链概述 (5)3.2 产业链上游投资机会 (5)3.3 产业链中游投资机会 (6)3.4 产业链下游投资机会 (6)第4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策略 (6)4.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6)4.2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分析 (7)4.3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分析 (7)4.4 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分析 (7)第5章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投资机遇 (8)5.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概述 (8)5.2 土地流转市场投资分析 (8)5.3 土地整治与开发投资分析 (8)5.4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投资机遇 (9)第6章农业科技投资策略 (9)6.1 农业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9)6.1.1 发展现状 (9)6.1.2 发展趋势 (9)6.2 农业生物技术投资分析 (10)6.2.1 投资方向 (10)6.2.2 投资策略 (10)6.2.3 风险分析 (10)6.3 农业信息技术投资分析 (10)6.3.1 投资方向 (10)6.3.2 投资策略 (10)6.3.3 风险分析 (10)6.4 农业设施装备投资分析 (11)6.4.1 投资方向 (11)6.4.2 投资策略 (11)6.4.3 风险分析 (11)第7章农村金融创新与投资 (11)7.1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1)7.2 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11)7.3 农村互联网金融投资分析 (12)7.4 农村保险市场投资分析 (12)第8章农村消费市场投资策略 (12)8.1 农村消费市场概述 (13)8.2 农村电商投资分析 (13)8.2.1 市场现状:介绍农村电商的市场规模、增长速度和主要电商平台的发展状况。

农业招商方案

农业招商方案
七、项目实施
1.项目策划:结合本地农业产业优势,策划具有吸引力的招商项目。
2.项目评估:对招商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确保项目合规、可操作。
3.项目包装:制作项目宣传资料,展示项 Nhomakorabea优势和潜力。
4.项目对接:组织企业实地考察,与企业进行洽谈,达成合作意向。
5.项目签约:与意向企业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6.项目跟踪:对已签约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八、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专门的招商工作小组,负责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2.政策保障:制定完善的招商政策体系,确保招商政策的实施效果。
3.服务保障: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企业投资环境,提高企业满意度。
4.监管保障: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招商项目合法合规,维护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六、招商方式
1.线上招商:通过政府官网、专业农业网站等渠道发布招商信息,开展线上宣传和对接活动。
2.线下招商:组织举办农业产业招商推介会、洽谈会等活动,邀请企业实地考察。
3.委托招商:与专业招商机构、行业协会等合作,开展委托招商。
4.以商招商:充分发挥已引进企业的资源优势,吸引其合作伙伴投资农业产业。
3.农业产业配套企业:为农业产业提供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配套服务。
4.投资机构:具备一定投资实力和农业产业投资经验。
五、招商政策
1.土地政策:根据企业需求,提供项目用地,并给予优惠政策。
2.财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
3.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如贷款、融资租赁等。
3.创新发展: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4.环保优先:强化环保意识,确保招商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标准。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11•【字号】成农发[2010]31号•【施行日期】2010.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农发〔2010〕31号)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0〕19号)精神,加快成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打牢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本底和根基,我们会同各区(市)县,认真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市委分管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尽快完善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工作方案(试行)为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生产和经营,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0〕19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按照实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和“西部第一、全国领先”的要求,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打牢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本底和根基。

坚持以市场需求和流通来带动产业发展,通过提升组织化程度,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构建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重点发展三类设施:1、智能设施。

主要是智能温室配套连栋大棚,用于新品种研发、展示和工厂化制种育苗。

2、标准设施。

主要是标准钢架大棚,用于高端园艺作物商品化生产和种苗繁育。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0•【字号】成府发[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府发〔2010〕3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成都市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我市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加强市级生态公益林保护,提高市级生态公益林质量,充分发挥市级生态公益林的功能和效益,维护市级生态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含义)本办法所称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利用目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划定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省级生态公益林和市级生态公益林。

第三条(管理原则)市级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管理和利用遵循“生态优先、依法保护、严格管理、科学经营、合理利用、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主体)区(市)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级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市和区(市)县两级发改、林业(园林)、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水务、交通、农业、环保、旅游、民族宗教、文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区划界定第五条(界定程序)市级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由区(市)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市级生态公益林区划、本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划定,经区(市)县政府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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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指南实施细则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08-4-30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制定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指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的依据是:第1款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成委发(2007)16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的意见》;第2款市委、市政府成委发(2007)37号《关于深化城乡统筹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的意见(试行)》;第3款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农发(2007)8号“2007-2008年度《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指南》。

第二条制定的原则第4款投资项目:坚持以创新投入机制,改进投入方式,进一步增加各种资金对农业的投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撬动、粘合社会资金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集聚。

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业产业化项目为载体,以资金、担保、保险为手段,带动推进成都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第5款投资鼓励:以2007-2008年度发生的事项为基础,以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申报事项的核实认定为前提,以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审定的投资鼓励方案为执行条件。

第二部分投资项目第一章投资项目的选择第三条粮油产业投资项目的选择第6款水稻:主要在邛崃、蒲江、大邑、崇州、彭州、都江堰、金堂、新津等近远郊区(市)县建设优质水稻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示范基地;主要在彭州、崇州、新都、郫县等区(市)县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稻制种基地,打造全省杂交水稻制种中心。

第7款“双低”油菜:主要在温江、崇州、双流、新津、大邑、邛崃、蒲江等近远郊区(市)县发展“双低”油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制种基地;在温江区建设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油菜科技研发平台。

第8款主要在上述区域发展国标一、二、三级精制、免淘、袋装优质米系列产品和以优质米为原料的方便食品加工,稻谷的综合利用加工,“双低”油菜籽色拉油、精制调和油系列产品加工,以及红薯、马铃薯深加工。

第四条畜禽产业投资项目的选择第9款生猪:在近远郊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市)县建设成都市优质生猪生产出口基地;主要在大邑、邛崃、双流等县(市)建设纯外血优良种猪繁育基地。

以邛崃、蒲江、大邑、崇州等县(市)为中心,建立生猪精深加工和猪鬃、猪皮、猪血、肠衣等副产物加工产业集群,打造“川猪”屠宰加工出口基地。

第10款小家禽畜:主要在双流、新津、崇州、彭州、郫县、青白江等区(市)县建设肉鸡生产基地;在双流、彭州、邛崃、崇州、新津、蒲江、大邑等县(市)建设水禽生产基地;在大邑、双流、彭州、新都、金堂等区(市)县建设禽蛋生产基地;主要在新津、蒲江、大邑等县建立兔养殖基地。

主要在崇州、大邑、新津、新都、彭州、双流等区(市)县建设小家禽畜良种繁育基地,打造全省小家禽畜种源基地。

主要在崇州、新津、双流、彭州、大邑等县(市)发展禽肉、禽蛋、兔肉精深加工和羽绒、兔皮等副产物加工。

第11款牛羊:主要在金堂、邛崃等县(市)发展奶源基地,在远郊区丘陵山区发展肉牛、肉羊生产基地。

第五条蔬菜(食用菌)产业第12款蔬菜:主要在双流、彭州、郫县、新都、新津等区(市)县建设常年性、高标准的城市蔬菜基地;在彭州、都江堰、蒲江、郫县、金堂等区(市)县建设优质外销蔬菜基地;在龙门山脉、龙泉山脉一带发展反季节蔬菜基地;在邛崃、崇州、蒲江、大邑等县(市)建设秋淡蔬菜生产基地;在龙泉山脉丘陵地区建设二荆条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彭州、温江等区(市)建设优质大蒜基地;在大邑、龙泉驿、青白江等县(区)建设标准化榨菜基地。

主要在新都、都江堰、郫县、大邑、龙泉驿等区(市)县发展泡菜、脱水蔬菜、速冻菜、蔬菜汁和蔬菜休闲系列食品等精深加工和蔬菜储藏、保鲜;在彭州、龙泉驿、双流等区(市)县建设蔬菜现代营销体系。

第13款食用菌:主要以金堂县为核心,建设木腐菌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集群;以大邑县为核心,建设草腐菌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集群;在郫县、双流等地建设珍稀食用菌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集群。

打造西部最大的食用菌生产加工基地。

第六条花卉产业第14款主要在锦江、温江、郫县等县(区)发展鲜切花、盆花、观叶植物,在温江、郫县、都江堰等区(市)县发展绿化苗木和川派盆景,在彭州等区(市)县发展兰花、牡丹等特色花卉。

主要在锦江、温江等地建设花卉苗木现代营销体系。

第七条经济林果产业第15款柑桔:主要在龙泉山丘陵地区的金堂、新津和蒲江的五面山、长丘山地区建设优质柑桔生产基地。

第16款猕猴桃:主要在龙门山脉的都江堰、邛崃、彭州、蒲江等县(市)建设优质猕猴桃生产基地。

第17款伏季水果:主要在龙泉驿、双流、青白江、金堂等县(区)建设水蜜桃、枇杷、早熟梨等伏季水果生产基地。

第18款冬草莓:主要在双流县建设冬草莓生产基地。

主要在龙泉驿、双流、金堂等地发展果汁、饮料、罐头、果酒等水果的精深加工,采后处理及贮藏保鲜,以及水果现代营销体系。

第19款干果:主要在龙泉驿、双流、青白江、金堂等县(区)建设板栗、核桃、枣等干果生产基地。

第八条茶桑产业第20款茶叶:主要在龙门山、长秋山一带的蒲江、邛崃、都江堰、崇州、大邑等县(市)的丘陵山区建立名优茶叶出口基地和特色茶叶基地;以蒲江县、邛崃市为中心,发展名优茶加工和茶叶副产物提取产业;以蒲江县、都江堰市为中心,打造茶叶观光旅游、茶文化和茶叶交易基地。

第21款蚕桑:主要在金堂、邛崃、大邑等县(市)建设规模化、标准化蚕桑基地,发展蚕丝精深加工和副产物提取产业。

第九条水产产业第22款主要在都江堰、彭州、大邑、邛崃、崇州、蒲江等县(市)建设冷水鱼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在彭州、都江堰、崇州、蒲江、大邑等(市)县建立冷水鱼(亚冷水鱼)良种繁育场;在新津、双流、崇州、龙泉、蒲江等区(市)县建设名优水产苗种和成鱼生产基地;主要在双流、新津、都江堰、彭州、邛崃、大邑等县(市)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与出口养殖基地;主要在龙泉驿、双流、彭州、新津、成华等区(市)县建设水产品现代营销体系;在彭州、崇州建设鲟鱼及鲟鱼鱼籽酱加工基地;以成华、温江、金牛、郫县等区、县建设都市休闲渔业产业带。

在邛崃、蒲江、龙泉等区(市)县建立黄鳝、泥鳅、龟鳖良种繁育、养殖及加工基地。

主要发展建设四大产业区,即冷水鱼(鲑鳟、鲟鱼)养殖加工产业区、无鳞鱼(叉尾鮰、大口鲶)养殖加工出口产业区、黄鳝龟鳖类养殖加工出口产业区、名优鱼类优势产业区。

一是以池塘为主的平原精养鱼塘养殖片区,主要从事叉尾鮰、大口鲶、鳜鱼等名优鱼类为主的淡水鱼养殖;二是以水库为主的丘陵山区养殖片区,主要从事鲟鱼、江团等鱼类的网箱养殖,大水面套养滤食性鱼类,改善水质;三是城市郊区养殖区,主要发展观赏鱼等符合城市消费理念的休闲渔业和特色渔业;四是风景区周边的冷水鱼养殖区,充分利用其冷水资源,科学合理的开发冷水鱼养殖,与旅游资源相结合,打造新型的渔家乐。

第十条林竹、中药材产业第23款林竹:主要在邛崃、大邑、彭州、蒲江、双流、金堂、新津、青白江等区(市)县发展工业原料林基地,在邛崃、大邑、崇州、蒲江、双流等县(市)发展材用竹基地,主要在双流、都江堰、崇州、蒲江等县(市)发展笋用竹基地。

第24款中药材:主要在彭州、都江堰、大邑、崇州等县(市)发展川芎、郁金、黄连、黄柏、厚朴、杜仲等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和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发展川芎加工和有效成分提取,开发郁金产品等。

第十一条农产品加工业第25款主要在近远郊区(市)县发展以本市生产的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农产品加工产业。

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改,引进利用先进加工技术和先进加工机械设备,扩大生产能力。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和重点镇工业点集中,逐步形成企业集群集约发展。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村企合作”,发展“一村一品”,建设加工专业农产品原料基地。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品牌。

第十二条农产品物流业第26款主要在龙泉驿区、双流县建立成都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在近远郊区(市)县农产品生产集中区域建设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

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村流通合作组织。

依托主要农产品市场和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电子交易商务平台。

第十三条生物质产业第27款主要在金堂、双流、崇州、大邑、邛崃、彭州、温江、新都等区(市)县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菌渣、植物残体、畜禽粪便等废弃物为原料加工转化进行生物基产品、生物燃料和生物能源生产的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第十四条休闲观光农业第28款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成都市旅游发展规划,且新增土地流转规模不低于1000亩的都市休闲观光农业项目;第29款符合区(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且新增土地流转规模规模不低于1000亩的乡村旅游观光农业项目;第30款符合区(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且新增土地流转规模规模不低于1000亩生态旅游休闲农业项目;第31款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建设规模不低于500亩的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第32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指南》的其他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

第二章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第十五条本细则规定的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包括:第33款从事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企业法人;第34款以不同农业产业为基础成立的农村专合组织;第35款以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促进农产品流通为基础成立的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第36款以行政村、组或其他形式为基础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37款进行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且2007年新增土地流转规模不低于500亩的个人;第38款进行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或经营的其他实施主体。

第三章投资方式第十六条本细则规定的投资方式是:贷款(信用)担保、委托贷款、直接投资、控股、参股、贷款贴息以及其他政策规定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方式(《不同投资方式的适用条件》见附件一):第39款贷款(信用)担保A、贷款担保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因抵押物或质押物不能够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条件时,债务人向成都市现代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提出请求,成都市现代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按贷款担保程序完成审查,且审查合格后,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般保证。

贷款担保时间为:1-5年。

B、信用担保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由于特别原因,需要进行政策性扶持时,债务人向本公司提出请求,由本公司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般保证。

信用担保时间为:1-5年。

第40款委托贷款是指本公司的部分资金,按照本公司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委托代为发放、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和资金成本的投资方式或指本公司根据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审定的委托贷款项目,完成对项目实施主体的审查,且审查合格后,与项目实施主体签定委托贷款使用合同,由项目实施主体直接使用贷款,并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支付资金成本的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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