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概述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了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制定和实施保护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保存我们的文化遗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是我们过去的历史和文化积淀的见证。
下面将重点讨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所涉及的重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确保历史建筑、风貌和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还要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布局,提高城市品质,促进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相协调。
二、规划范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内所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空间、景点等,以及周边环境。
在规划范围内,要确保景观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避免新建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
三、保护原则1. 保护优先原则。
对于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景点,要给予更高级别的保护,严格控制改建和拆除行为。
2. 历史文化价值与功能结合原则。
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要注重其功能的合理利用,使其融入城市发展,实现历史与现代的有机结合。
3. 整体保护原则。
在城市更新和改造中,要综合考虑历史建筑、环境和空间的整体关系,避免片面保护或单一开发,确保整体保护效果。
四、规划内容1. 城市规划。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和定位,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合理控制城市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保护历史风貌和城市绿地。
2. 文物保护。
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对历史建筑、古迹等文物进行分类、编制保护名录,加强文物修缮和保护工作。
3. 文化传承。
通过开展文化活动、传统节日等,激发城市居民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认同感,传承和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四、实施措施1. 加强规划宣传。
通过城市展览、宣传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重要性和内容,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2.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规划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3. 加强人才培养。
培养专业的历史文化保护人才,提高他们的文化保护意识和专业素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
重庆抗战文化遗产的保护对策
家 民 族 危 难 时 刻 , 同 抵 抗 外 敌 的 决 心 和 勇 气 。 庆 共 重 的抗 战 陪 都 文 化 在 重 庆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中 最 富 有 价 值 和 代 表 性 , 重 庆 走 向 世 界 的 又 一 张 名 片 , 重 庆 都 是 是 市 文 化 旅 游 开 发 的 核 心 内容 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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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 战 化 保 对 重抗文遗的护策
口 葛雅 兰
2 0 重 庆 两 会 期 间 , 重 庆 市 台 湾 同 胞 投 资 企 01  ̄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林 成 功 提 出 :重 庆 抗 战 文 物 要 加 强 保 护 并 作 一 些 创 意 创 新 ,以 促 进 两 岸 感 情 和 两 岸 交 流 观 光 , 引更 多 台 湾 同胞 到 重 庆 来 。 吸 林 成 功 代 表 所 关 注 的 正 是 重 庆 独 一 无 二 的 文 化 资 源—— 抗 战文 化 资源 。 何 开发重 庆抗 战 资源 , 如 吸 引更 多 台湾 及 海 外 游 客 , 者 谈 一 些 粗 浅 的 看 法 。 笔 重 庆 作 为 直 辖 市 还 很 年 轻 ,但 是 作 为 国 家 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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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 战 文 化 的 形 成
重 庆在抗 战 期 间和解 放前 , 有 “ 都 ” 身份 。 具 双 的 从 1 3 年 l 月 中华 民 国 国 民 政 府 ( 称 “ 府 ” 97 1 简 国 )
发 布 《 民 政 府 移 驻 重 庆 宣 言 》 1 4 年 遗 址 的 损 坏 严 重 。 重 庆 大 量 抗 战
世 界 。 抗 战 爆 发 后 , 国 13以 上 的 高 等 院 校 ( 0 全 / 4余 所 ) 23以 上 的 军 事 工 业 ,0 的 专 家 学 者 如 郭 沫 ,/ 9% 若 、 盾 、 舍 、 禺 、 衍 、 克 家 、 心 等 文 艺 界 人 茅 老 曹 夏 臧 冰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方案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方案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威胁。
为了保护这些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始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方案。
本文将探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必要性、制定过程以及具体的保护措施。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必要性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城市的精神和文化根基,是城市的灵魂。
这些城市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代表着一个地区的文化传统和历史发展。
然而,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许多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着被破坏和遗忘的危险。
保护这些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对过去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责任。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城市的文化精神。
通过制定保护规划,可以规范城市的发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原貌和风貌,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形象。
同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也可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推动城市经济的繁荣。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制定过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需要政府、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下面将介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制定过程的几个关键步骤。
1. 问题识别和调查研究首先,需要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了解城市的历史背景、文化遗产和现存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可以确定城市的保护需求和重点,为后续的规划制定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2. 目标确定和规划编制在问题识别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需要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编制的方向。
目标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历史文化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可行性的目标和措施。
3. 方案设计和评估在目标确定和规划编制的基础上,需要进行方案设计和评估。
方案设计包括城市的整体布局、保护措施和发展策略等方面的考虑。
评估阶段需要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和风险评估,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 实施和监测规划方案的实施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键环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历史文化名城是指具有较高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城市,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保护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任务。
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以下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一些规范:1. 做好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依据城市的历史文化特点、发展需求和保护对象等,制定合理可行的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中。
保护规划要全面考虑城市整体格局、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等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合理划分保护区、控制开发区,确保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2. 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既要保护好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又要合理利用这些资源,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者应根据城市的文化特色,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和利用手段的选择,可以采取修复、整治、改建等方式,使历史文化名城焕发新的生机。
3. 加强管理机构建设。
为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需要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的保护工作。
这些管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在保护规划、修复工程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4. 推进公众参与。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事关广大市民的利益,需要引导和鼓励公众的参与。
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展览、文化活动等方式,加强市民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认知和关注度。
同时,还要倡导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培养市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5. 加强法规建设。
为了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需要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这些法规和政策应涉及历史文化遗产的修复、保护区的划定、文物保护、建筑风貌保护等方面,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 加强保护与开发的协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需要兼顾保护和开发的需求。
在保护工作中,要加强与城市规划、旅游开发等部门的协调,确保保护和开发的有机结合。
同时,还要加强与社区居民、商家等的协商和沟通,共同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发展。
7. 加强监督和评估。
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规划与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规划与保护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传统,这也使其拥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名城。
众所周知,城市规划和保护是历史文化名城继承和发展的基础。
本文将从城市规划和保护两方面探讨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指通过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安排人口居住和工作的空间布局以及为城市提供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来规划和管理城市的活动和发展。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来说,城市规划非常重要,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和格局,也关系到历史文化名城的文脉和传承。
首先,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应该根据城市历史和文化特点进行,以实现历史城市和现代城市的有机结合。
例如,对于古城墙较完好的城市,如西安和南京,应考虑如何保护和利用古城墙,让其成为城市形象的一部分,并以此绘制城市的路网。
此外,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也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当今世界环保意识日益高涨的情况下。
应该通过完成节能措施和提高能源效率来降低环境影响。
同时,保护国土和减少环境破坏也是必要的。
城市使用地要合理使用和规划,并考虑到城市绿化、空气质量和水资源保护。
最后,城市规划应该考虑到城市交通的问题。
历史文化名城市区域内通常地形复杂,道路狭窄,交通拥堵的问题比较突出。
因此,需要在城市规划中考虑公共交通建设,选择实现新能源车辆在城市中接送乘客,以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城市保护城市规划是城市之骨,而城市保护则是城市之肌肉。
城市既然有了规划,还需要保护,以赋予城市历史文化的内涵和价值。
城市保护是指保护城市的历史和文化遗产,使其得到有效的继承和传承。
保护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文物保护。
文物是历史文化名城最宝贵的财富。
对于城市中的古建筑、文化遗址、名人故居、陵墓等文物保护应做到始终如一的尽心、尽力、尽责的原则。
保护工作可以通过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来加强。
其次,文化传承。
城市文化传承是促进城市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
要进行文化传承,需要注重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保护,开展科学性的保护和传承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文化传承。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国家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
对于保护和发展历史文化名城,既要保护其独特的历史文化遗存,又要推动其现代化发展。
本文将探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一、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的重要性1.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是凝聚着历史文化的体现,其中包括建筑物、文物、传统技艺等众多元素。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助于传承和弘扬国家的历史文化,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自己的传统文化。
2. 促进旅游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独特的魅力和吸引力,吸引着大量的游客。
旅游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城市的经济收入。
3. 提升城市形象历史文化名城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和氛围,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能够提升城市的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的重要性1. 融入现代社会历史文化名城需要与现代社会相结合,发展出符合现代需求的旅游、商务、教育等产业,使历史文化名城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2. 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应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目标。
发展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提供优质的教育、医疗等服务,使居民在享受历史文化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现代化的便利。
3. 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将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发展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服务业,将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地方经济的整体实力。
三、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措施1. 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是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和监督,同时需要依托专业的机构和团队来进行保护和修复工作。
2.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发展的目标,同时规范相关的建设、开发和管理活动。
加强监督和执法,严惩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
重庆市城乡规划历史文化特色保护规划导则
重庆市城乡规划历史文化特色保护规划导则(试行)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历史文化特色保护规划导则》编制组分别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并收集到相关的基础资料。
通过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照借鉴了香港、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同类技术导则,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各有关管理部门、规划设计院所等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历史文化特色的定义与保护层次;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4. 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5.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6. 保护建筑;7. 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目录1. 总则 .......................................................... 1 2. 历史文化特色定义与保护层次 .. (2)2.1 历史文化特色定义 (2)2.2 历史文化特色保护层次 (2)2.3 历史文化特色保护原则 (2)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4)3.1 一般规定 (4)3.2 保护界线划定 (5)3.3 建筑高度控制 (5)3.4 道路交通 (6)3.5 市政工程 (7)3.6 防灾和环境保护 (7)4. 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 (9)4.1 一般规定 (9)4.2 保护界线划定 (10)4.3 建筑高度控制 (10)4.4 道路交通 (11)4.5 市政工程 (11)4.6 防灾和环境保护 (12)5.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13)5.1 一般规定 (13)5.2 保护界线划定 (14)5.3 保护与整治 (15)5.4 道路交通 (17)5.5 市政工程 (18)5.6 防灾和环境保护 (18)6. 保护建筑 (19)6.1 文物保护单位 (19)6.2 历史建筑 (19)7. 名词解释 (20)附录一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传统街区)目录 (23)附录二重庆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第一批)目录 (24)本导则用词说明 (30)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对重庆市城乡历史文化特色保护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指导,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重庆市的实际,制订本导则。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一.名词解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明显的本国特色和实践意义。
从政策角度而言,是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保护专项规划,并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渗透到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经济、法律、行政政策之中。
传统建筑群:是指和周围环境形成一体构成历史景观的并具有较高价值及传统建筑形态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集合体。
保护框架:保护框架是指历史文化名城中要保护的实体对象和通过保护规划的实施预期达到的目标。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冻结保存:即将保护对象原封不动地保护起来,允许必要的修缮和加固,但必须以不改变原貌为前提,并且修复和增添的部分应该是可以识别的,即修旧如旧原则。
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镇、村、建筑群等等。
无形文物:指没有具体物质形态的,在历史上、艺术上有一定价值的戏剧、音乐以及工艺品的制作技术等。
二.填空1.自然遗产(九寨沟)(黄龙)(武陵源)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3.欧洲对历史传统城市的分类大致存在着三种类型的概念(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4.历史文化名城的特征(名城特色的含义),(名城特色的构成要素),(名城特色的结构)。
5.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经历了(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前进阶段)。
6.西安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最多的,(秦兵马俑)被誉为八大奇观之一。
7.历史文化名称规划成果(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附件)三.简答1.简述列入文化遗产的选定标准(1)能代表一项独特的艺术或美学成就,构成一项创造性的天才杰作;(2)在相当一段时间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于建筑艺术、文物性雕刻、园林和风景设计、相关的艺术或人类住区的发展已产生重大影响的;(3)独特、珍稀或历史悠久的;(4)构成某一类型结构的最富特色的例证,这一类型代表了文化、社会、艺术、科学、技术或工业的某项发展;(5)构成某一传统风格的建筑物、建造方针或人类住区的典型例证,这些建筑或住区本身是脆弱的,或在不可逆转的社会文化、经济变动影响下已变得易于损坏;(6)与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思想、信仰、事件或人物有十分重要的关系。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是为了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的一些内容。
首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要求保护和修复历史遗迹。
历史文化名城是指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代表性的城市,其中包括古建筑、历史街区、古城墙等。
保护历史遗迹可以采取保护、修复和复原等手段,尽量保留其原始风貌和特色。
修复工作应遵循历史原貌原则,尽量使用原始材料和技术,严禁过度修饰和改造。
其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要求科学规划城市发展。
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基础,也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
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和特点,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限制条件。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留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第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要求综合管理和监督。
保护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和合作。
要建立专门的保护机构,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
同时还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和评估保护工作的成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要求加强宣传和教育。
宣传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可以提高公众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认识和关注度。
通过展览、讲座、媒体等方式向公众介绍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和意义,增强对保护工作的支持。
同时还要加强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历史文化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最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要求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全球性的任务,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和资源。
可以通过国际会议、培训和交流项目等方式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
同时还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是为了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这些规范涵盖了保护历史遗迹、科学规划城市发展、综合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遵守这些规范,才能真正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传承。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传统街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
传统街区)的通知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2]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04.20
【实施日期】2002.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
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传统街区)的通知
(渝府发[2002]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积淀丰厚,人文景观丰富。
全市1000多个镇乡中有众多人文资源丰富、个性特色鲜明、历史传统悠久、环境景观优美的古镇街区。
为进一步保护、利用、开发这些古镇街区的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经研究,同意湖广会馆及东水门街区、磁器口街区为历史文化传统街区;龚滩镇等20个镇为历史文化名镇;大昌镇等6个镇为三峡库区迁建保护的传统风貌镇;东溪镇等
1 / 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历史文化名城是指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和代表性的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重要遗产。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城市文化特色和城市形象的必要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历史文化名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遗产,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其次,历史文化名城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形象的重要体现。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可以维护城市文化特色,增强城市的文化吸引力和竞争力。
最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有科学的规划和管理,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时也要考虑城市的现代化发展。
其次,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包括建筑、文物、文化景观等方面。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技术的研发。
再次,加强宣传和教育。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加强对城市文化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意识。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经验,共同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城市文化特色和城市形象的必要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让城市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8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名录第三章保护规划第四章保护措施第五章保护利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利用,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乡建设和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分级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对下列事项进行论证、协调和审议:(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重大事项;(二)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庆市主城区传统风貌保护与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三)重要历史文化资源申报;(四)其他重要事项。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承担本辖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日常巡查、现场维护、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2月22日改)重庆市规划局2017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9)第一条【立法目的】 (9)第二条【适用范围】 (10)第三条【保护与利用原则】 (10)第四条【各级政府职责】 (10)第五条【部门职责分工】 (10)第六条【保护委员会】 (11)第七条【保护资金与管理】 (11)第八条【宣传教育】 (11)第九条【鼓励公众参与】 (11)第十条【劝阻和举报】 (11)第十一条【表彰奖励】 (12)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12)第十二条【保护名录】 (12)第十三条【申报】 (12)第十四条【市名城名镇名村申报标准】 (12)第十五条【历史建筑申报标准】 (13)第十六条【传统风貌区申报标准】 (14)第十七条【强制申报】 (14)第十八条【传统风貌建筑认定】 (14)第十九条【普查及确定预先保护对象】 (14)第二十一条【名录的确定】 (15)第二十二条【名录的调整】 (15)第三章保护规划 (15)第二十三条【保护范围】 (15)第二十四条【强制性内容与一般技术性内容】 (16)第二十五条【保护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 (16)第二十六条【保护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16)第二十七条【保护规划编制的时限要求】 (17)第二十八条【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17)第二十九条【保护规划的公布和备案】 (18)第三十条【保护规划的修改】 (18)第四章保护措施 (19)第三十一条【确定保护责任人】 (19)第三十二条【名镇等保护责任人的责任】 (19)第三十三条【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的责任】 (20)第三十四条【年度修缮计划】 (20)第三十五条【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的控制】 (20)第三十六条【对施工单位施工要求】 (21)第三十七条【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测管理】 (21)第三十八条【历史建筑迁移、拆除要求】 (21)第三十九条【历史建筑的修缮要求】 (22)第四十一条【传统风貌建筑的管控措施】 (22)第四十二条【房屋征收前的普查核实】 (23)第四十三条【另行申请宅基地】 (23)第四十四条【设置保护标志牌】 (23)第四十五条【濒危对象的监督保护】 (23)第四十六条【历史文化资源档案及信息库】 (24)第四十七条【历史文化资源信息的注明】 (24)第四十八条【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 (24)第四十九条【技术援助】 (25)第五十条【传统技艺传承】 (25)第五十一条【保护联动机制】 (25)第五十二条【制定支持政策与技术标准】 (25)第五章保护利用 (26)第五十三条【保护利用】 (26)第五十四条【人口结构调整】 (26)第五十五条【业态策划】 (26)第五十六条【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26)第五十七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27)第五十八条【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 (27)第五十九条【历史建筑的合法交易】 (27)第六章法律责任 (28)第六十条【区县(自治县)政府的法律责任】 (28)第六十一条【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 (29)第六十二条【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保护责任人的责任】 (30)第六十三条【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未履行保护责任的处理】 (30)第六十四条【损坏、拆除预先保护对象的责任】 (31)第六十五条【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责任】 (32)第六十六条【擅自拆除保护范围内其他建筑的责任】 (32)第六十七条【破坏保护标志的责任】 (33)第六十八条【未合理利用历史建筑的责任】 (33)第七章附则 (33)第六十九条【名词解释】 (33)第七十条【施行日期】 (3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利用,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乡建设和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与保护(正文)
引言历史文化名城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纪念意义、且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
我国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及相关法规。
自1982年以来,国务院已审批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共有114个。
其中的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运动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城市。
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光荣的革命传统与光辉灿烂的文化。
当前,人们对旅游目的地的文化需求越来越高,单纯的自然风光早已不能满足旅游者的需求,他们更多地希望在领略大自然美丽,放松身心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受到知识和科学的熏陶,而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开发与保护恰好能更好地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赣州,以宋代文物古迹保存的数量最多、品位最高,所以有“宋代历史博物馆”之誉,其中宋代砖城构筑的古城墙、通天岩摩崖石窟,均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不仅如此,它还是我国重要的红色革命城市之一,另外,赣州的客家文化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是享有盛名的。
然而,伴随城市的建设发展,城市文化、环境、特色、资源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冲击,它们需要得到人们的重视和保护。
可是,在国家名城保护资金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被动地任其损坏是不可行的。
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与保护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的突出矛盾。
旅游开发和保护则正是解决这一矛盾最有效的途径。
历史文化名城赣州的旅游资源丰富并且独特,因此其旅游开发有着十分巨大的潜力与优势。
历史文化名城开发能够保持名城的历史风貌,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而赣州市作为旅游地可以吸引来自各地的游客,促进当地的消费,为古城的维护提供资金支持。
同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内涵在陶冶游客情操,让游客学习知识的同时名城文化也将得到传承和传播。
另外,旅游的开发能够提升城市的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游客的青睐。
由此形成良性循环,最终促进当地经济的良性发展。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
重庆市巴南区抗战遗址的保护与思考重庆市巴南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深厚的抗日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
在抗日战争期间,巴南区曾经发生过一系列激烈而血腥的战斗。
这些战斗的遗址是留给我们的宝贵历史遗产,它们见证了抗战胜利的艰辛付出与伟大胜利。
保护这些遗址,对于我们今天研究历史、传承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历史的变迁和城市的发展,许多抗战遗址已经被毁坏或遗失,这是我们所不想看到的。
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这些遗址,成为了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应该尽快进行抗战遗址的整理与调查,加强历史考察和保护。
可以通过勘察、调查和现场验证等方式,打造一张全面而精准的遗址保存地图,详细记录每个遗址的历史沿革、现状和保护状态。
在这些基础上,建立相关修缮和保护计划,合理开展遗址修缮工作,及时对遗址的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防止遗址及其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流失。
其次,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向市民宣传抗战遗址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
可以通过组织展览、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向社会传递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和理念。
同时,要积极引导市民重视周围的遗址保护,发扬文化遗产保护的民间力量,充分保护史料和实物文物,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只有更多的人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
最后,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管。
应该制定更为具体而严格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职能、管理和考核体系,加强监管和执法,依法依规查处侵害文化遗产的行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和效果。
总之,保护抗战遗址是我们继承和传承革命历史、弘扬抗战精神的重要任务。
只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关心和传承巴南区的革命历史和文化遗产。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渝府发[2006]5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渝府发〔2006〕53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有关的文化空间。
我市是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地下、地面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样。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巴渝文化遗产蕴含着重庆人民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重庆人民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重庆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我市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文化,对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重庆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
维持与发展城市传统风貌——谈重庆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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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用文化人 类学的观 点 ,对重庆 的地 方城市建筑文化进行评述 ,从历史的 角 应 度 阐明建筑文化作 为城市 文化重要 组成部 分的意 义, 就重庆市的城市文化 堆持 与保护 问 题做 出 了一些探 索一 陆思考, 井就 目前城市建 设中的得 与失发表 自己的看 法, 而提 出对 继
相 关的城市 水文化 .建筑文化、城市天际线厦 园林绿化方 面的保护性设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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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doc
重庆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重庆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下面为大家解答。
重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
早在公元前12世纪就由巴人建立了部落联盟为基础的奴隶制王国。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又成为“陪都”,其悠久的历史,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独特的山城风貌,构成了众多的风景名胜区。
重庆市域内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9个,此外还有众多的地市级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单位以及县级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单位。
一、重庆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和优势重庆以山水相依的局势造就了气象万千,多姿多彩的自然风光,加之三千年来人类活动留下的优秀遗产,形成了诸多风景名胜区,其特点和优势可概括为类型全,级别高,质量好,数量多。
各具特色、自成体系。
初步形成一个含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亚热带山城风景名胜区系列。
其中不乏具有世界级的风景名胜如古钓鱼城遗址、大足石刻。
重庆风景名胜区正以其质好量多,品种齐全的优势,与长江三峡风光一道,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旅游观光,度假修养,探险猎奇,实习、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动城乡经济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重庆风景名胜区存在的环境问题1、自然灾害的破坏自然灾害的破坏是多方面的,对建筑物来说,日晒、雨淋、风吹、雷击等都会产生灾害性后果。
对数木、植物来说,雨水过多会造成水土流失,毁坏群落结构;而雷击、雪压、病虫害、干旱等将造成林木和植物死亡;地震则危害更大,它可以将上万年的自然异景和人文奇观毁于一旦[2]。
2、人为因素的破坏2.1、部分景区的接待量超过最佳接待量。
景区的最佳接待量是和环境容量(指某一环境对污染物最大承受限度,在这一限度内,环境质量不致降低到有害于人类生活、生产和生存的水平,环境具有自我修复外界污染物所致损伤的能力)相匹配的。
几乎每年的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相当多的景区出现超过最佳接待量的100%甚至300%的局面[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21•【字号】渝府〔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渝府〔2015〕7号市规划局、市文化委:你们《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14〕33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指导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类涉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专业、专项规划编制必须与《规划》相协调。
三、坚持《规划》确定的真实性、整体性、活态保护、地域特色、适度利用等保护原则,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区、历史文化村镇、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含优秀近现代建筑)和保护建筑(含传统风貌建筑)、风景名胜、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主题遗产等7类历史文化资源,实现传承历史文脉、彰显传统风貌、历史资源和地域文化与城市风貌有机结合的保护目标,不断增强重庆历史文化名城魅力。
四、加强对保护对象的管理。
严禁对保护对象大拆大建,严禁人工新建“历史建筑”。
建立重庆市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持续开展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评价、申报、登录工作。
突出历史文化资源特色,深入挖掘现有历史文化资源的历史和传承,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涉及的重大项目及资金安排,按“一事一议”原则报市政府审定。
五、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在《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内从事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设行为。
六、你们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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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历史、永续发展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概述何智亚重庆是中国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中国第四个直辖市。
重庆建城3000多年,得名800多年,1986年国务院公布重庆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在悠久的历史岁月中,重庆形成了包括巴文化、三峡文化、移民文化、民族文化、开埠文化、抗战与陪都文化在内的诸多地域文化要素。
重庆江水环抱、山势起伏,山地和丘陵占到了重庆市总面积的95%,独特的地形地貌造就了重庆强烈的城市个性色彩和典型的山地建筑风貌。
重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工作也紧紧围绕着重庆城市特色和地域文化开展。
一、重庆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特色(一)重庆城市母城——渝中半岛渝中半岛位于长江与嘉陵江汇流处,是重庆母城和城市的发祥地(插图1),历史上先后称江州、垫江、楚州、巴州、巴郡、渝州、恭州、重庆。
民国三十五年《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记述:“重庆城核心,从两汉至今,均在两江汇流处。
最初时期,城市中心偏居今日之陕西路、林森路一带,以其接近江边,有航运和取水之便利,故居民聚集甚密,此为本市发展之第一期。
嗣后城内外开辟公路,建立自来水厂,人口重心乃渐向城中转移,今之都邮街遂取城南之中心地位而代之。
”重庆历史上有几次大规模的筑城。
第一次是公元前314年,秦国大夫张仪在江北嘴和现渝中半岛尖端修筑土城,史称“仪城江州”;第二次是三国蜀汉建兴四年(226年)筑城,城市范围向西扩大到大梁子、小梁子和较场口一线;第三次是南宋嘉熙四年(1240年),城池西移北拓至今较场口、临江门一带,范围扩大近两倍,开通了千厮、洪崖、薰风、镇西四道城门;第四次是明洪武四年(1371年),重庆府指挥使戴鼎在宋代旧城基础上大规模修筑石城,形成九开八闭十七道城门的格局,城墙围合周长据清乾隆王尔鉴纂《巴县志》记载为二千六百六十丈又七尺(合8890米);第五次筑城在清康熙二年(1663年),四川总督李国英下令补筑城墙,修补长度达12华里。
现在人们通常说的“重庆城”,指的就是明代戴鼎主持扩建、清代李国英主持补筑的十七道城门内的区域(插图2)。
1921年11月,川军总司令兼四川省长刘湘在重庆成立重庆商埠督办处,1922年8月改商埠督办处为市政公所。
1926年6月,重庆市政公所改为商埠督办公署。
1927年11月,督办公署改为市政厅。
1929年2月15日,国民政府正式批准重庆成立特别市政府,潘文华出任首届市长。
1929年7月颁布《重庆特别市市政府暂行条例》总则第一条明确:“重庆特别市依照国民政府公布之特别市组织法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为中华民国特别市行政区域,直隶于中央政府,不入省县行政范围。
”1927年至1935年,在潘文华担任重庆商埠督办和市长期间,用了6年半时间向城外扩展新城区,城区面积从原2.35平方公里扩大到近10平方公里。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11月20日,国民政府发布《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
之后,重庆由一个西部区域性商业城市,一跃而成为抗战大后方的政治中心、军事指挥中心和经济、金融中心。
国民政府总统府设在渝中区。
重庆城近现代历史沉淀深厚,大量开埠至陪都时期的历史遗迹和抗战遗址、名人旧居留在了重庆城。
(二)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众多重庆现有世界文化遗产一处(大足摩崖石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690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1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29处。
另有已调查登录的文物点3493处。
至2010年,重庆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29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9个,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926个。
在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公示中,重庆有10个项目入选,第三批市级推荐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
2008年,重庆市政府公布第一批共98处优秀近现代建筑,其中主城区62处,区县36处。
第二批近现代优秀建筑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向市政府申报之中。
(三)重庆抗战遗址从1937年11月20日国民政府发表迁都宣言到抗战胜利,重庆留下了大量抗战和陪都建筑遗址,如黄山、南山、歌乐山、林园抗战建筑群遗址,红岩村,桂园、特园、冯玉祥旧居、张治中旧居、陈诚公馆、抗战胜利纪功碑等建筑遗址和各国使领馆、政府官邸、院校工厂、名人旧居等等。
据统计,重庆是全国保存抗战遗址数量最多的城市,现有抗战陪都遗址767处,其中现存395处、占51.5%,消失372处、占48.5%。
现存395处抗战遗址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个1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8个163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文物点172处。
抗战遗址主要集中在“一岛”(渝中半岛),“三山”(歌乐山、南山、缙云山),“三坝”(沙坪坝、江津白沙坝、北碚区夏坝)。
近年来,我市共投入5.2亿元资金,对104处抗战遗址进行了抢救维修,目前此项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之中。
同时,对全市300多处抗战遗址进行现状拍照和摄像,留下了宝贵的资料。
抗战时期,因全民抗战、经济困难,重庆出现了大量的“抗战房”。
“抗战房”多以“砖柱夹壁、穿斗夹壁、竹木捆绑、吊脚楼、茅草屋”为特点。
其中砖柱夹壁、穿斗夹壁房在抗战时期是既经济而又实用的建筑,这种建筑一般用砖柱作为承重结构,墙壁用竹条作壁,用黄泥加以糠壳、谷草,充分拌合后抹涂于竹壁,面上再抹一层石灰浆,壁厚约2寸许,室内为木楼辐、木楼梯、木地板。
国民政府很多机关、单位、工厂都修建此类房屋作办公或住宿之用。
至今为止,这类房屋在重庆还留下不少。
(四)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街区重庆有一批历经千百年沧桑保存下来的历史文化名镇,这些名镇汇集了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重庆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重庆历史文化名镇选址建造尊重自然地貌,依山就势,顺坡起伏,顺势转折,巧妙布局,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念;在场镇设计上,石板街宽窄适度、尺度宜人,街区错落有致、转折迂回,于无序中产生有序,于凌乱中产生韵律;建筑形式简洁、朴素、就地取材、因地制宜。
至今为止,重庆乡镇还有数量不少的清代中后期和民国时期的优秀乡土建筑(插图3),这些建筑在技术和艺术上达到较高水平。
建筑类型大致分为移民会馆、宗族祠堂、官绅宅第、雕楼、民居等。
由于受到移民文化影响,重庆乡土建筑汇集了各地建筑文化要素,既有江南建筑的婉约秀丽,又有北方建筑的粗犷挺拔,还有巴渝山地建筑依山就势,多姿多彩的风格,形成了重庆乡镇建筑的多元文化特征。
(五)重庆传统街区特色和建筑特征重庆江水众多、山势起伏,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巴渝建筑与平原地区迥然不同的山地建筑风貌和街区肌理。
重庆城市风貌和建筑特征除了因地理地形原因造就外(插图4),还有以下两个主要因素。
一是移民带来的影响。
重庆历史上历经6次大规模移民。
特别是明初和清代发生了两次大规模的,以“湖广填四川”为代表的大移民。
清代向四川的大移民以“湖广”为主,遍及全国13个省区。
这两次长时期、大规模的移民活动,使巴渝建筑荟集了东至江浙、南到闽粤、西接滇黔、北及秦晋的诸多文化要素,印上了浓厚的移民文化色彩(插图5)。
二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进入。
早在明代,西方文化就由传教士带入中国西部。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以天主教、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文化进入长江上游地区。
1891年重庆对外开埠之后,西方文化对重庆影响更大。
由于受西方文化数百年影响,巴渝建筑出现了不少中西合璧的折衷主义建筑。
至今重庆还有数量不少的中西合璧式建筑(插图6)。
兼收并蓄、多元融合成为巴渝建筑风格特征。
二、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近年来,各级政府开始对过去大规模旧城改造进行反思,加大了对城市文脉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
重庆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历史、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形成合力,发挥各自职责,共同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做出了显著成绩。
(一)制定保护管理法规重庆市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主要有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文物局)等部门。
为了使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重庆市近年来先后颁布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5-2020)》,《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传统街区)保护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护和利用重庆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的通知》,《重庆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与利用规划指导意见》,《重庆市抗战遗址保护规划》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规范和依据。
(二)公布市级历史文化名镇为了有效保护传统古镇,重庆市于2000年开始市级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命名工作。
申报命名工作程序是:乡镇所在区县申报,市建设、规划、文物部门会商,组织专家评审,报请政府审定。
2002年4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发(2002)26号文件发出《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传统街区)的通知》,公布了市级历史文化名镇20个,市级历史文化传统街区2个,三峡库区迁建保护的传统风貌镇6个,亟待抢救的传统风貌镇10个。
2010年,经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多次现场考察和评审,向市政府提出第二批共8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街区名单。
经市政府批准,公布了黔江区濯水镇、涪陵区青羊镇、万州区罗田镇、巫山县龙溪镇(插图7)、开县温泉镇、綦江县东溪镇、渝北区龙兴镇为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江津区真武场为市级历史文化街区。
至此,重庆市的历史文化名镇达到27个。
(三)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从2003年开始,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开始联合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
我市申报工作由市建委作为牵头单位,重庆市化广播电视局(文物局)、重庆市规划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参与。
各市级历史文化名镇所在区县的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由区县党委、政府确定宣传部长、政府分管规划建设和文化的副区长(副县长)具体组织领导申报工作。
对提出申请的古镇,重庆市建委会组织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专委会的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排出推荐名次,再向国家建设部正式送出申报资料。
2003年10月8日,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到现在已经公布了五批,重庆先后有16个镇被评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
(四)编制完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按照规定,市级历史文化名镇规划要经市规划局组织评审后,再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近几年,我市已经编制完成了所有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
通过保护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使名镇保护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各个名镇对编制保护规划非常重视,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先后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
(五)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的投入力度和风貌整治工作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公布后,引起很好的社会反响,极大地调动了乡镇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