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记录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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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管理规程(新版GMP)

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管理规程(新版GMP)

1.目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的编制、批准、复制、发放、填写、收集整理、审核、变更、保存及销毁的管理。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产品的批生产、批包装批记录的管理。

3.职责:生产技术部经理确保本规程的实施,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负责编制批记录,工艺技术员(批记录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及生产操作人员正确执行本规程。

4.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5.内容:5.1 批记录的编制、审核批准由生产部技术主管会同车间主任、技术员及相关人员根据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要点、技术参数以及GMP要求拟定批记录草案,并提交生产部经理和质量部经理审核,最后由质量受权人审批。

定稿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件由质量管理部存档保存。

5.2 批生产记录应载明对应的工艺规程编号,版本号。

5.3 批记录的培训及生效获得批准后,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负责组员工进行培训并作培训记录,确定生效日期。

5.4 批记录的复印发放:批记录批准后复印多份备用。

工艺技术员在批生产前填写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等相关信息后,交由车间主任或技术员复核签字后直接发放至各岗位,并作好批记录序号、复核及发放记录。

5.5批记录的填写:5.5.1批记录发放至班组后接收者再次进行核对。

操作人员在进行生产操作时按批记录的填写要求及时对每项操作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并签注姓名和日期;保持批记录的完整整洁,字迹清晰。

5.5.2 批生产记录应当包含如下内容:a) 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每一生产、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及时间;b) 每一生产工序的负责人、操作人员、称量人员、符合人员签名;c)每一原辅料的批号、检验报告编号、以及实际称量的数量(包括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批号及数量);d)相关生产操作、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生产使用的主要设备编号。

e) 生产操作区域的压差、温湿度等环境参数;f) 中间控制结果的记录及操作人、审核人签名;g)不同生产工序所得半成品或中间产品的重量及必要的物料平衡计算机结果。

新版GMP记录管理规程

新版GMP记录管理规程

新版GMP记录管理规程新版GMP记录管理规程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GMP文件1.目的:建立一个记录类文件管理的操作规程,强化记录类文件管理,规范各类记录的编写及管理,形成具有企业特色、具有可操作性的、符合GMP要求的记录类文件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涉及药品GMP实施的相关记录,适用于公司全部记录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印制、分发、培训、执行、保管、撤销、收回、销毁等一系列的管理3.责任人:全部GMP记录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质量管理部担当日常管理和监督职责4.内容:1.通则1.1与本规范有关的每项活动均应该有记录,以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活动可以追溯。

1.2每批药品应该有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产品有关的记录。

1.3产品的销售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便于须要时快速收回产品。

1.4设备的记录应能反映设备真切的运行状态和检修、维护保养状况,以确认设备的运行可否满足生产要求。

1.5采纳生产和检验设备自动打印的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应附在批记录中,必需标明产品或样品的名称、批号和记录设备的信息,操作人签注姓名和日期。

1.6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照相技术或其他牢靠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该有所用系统的操作规程;记录的精确性应该经过核对。

1.6.1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惟独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删除状况应该有记录;应该使用密码或其他方式来控制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该由他人自立进行复核。

1.6.2用电子办法保存的批记录,应该采纳磁带、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他办法举行备份,以确保记录的平安,且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便于查阅。

2.记录类文件的编制(制订和修订)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定标准、规矩,产品注册文件。

2.1.2国家规矩、标准的实施指南。

2.1.3相应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操作标准。

gmp管理规程

gmp管理规程

gmp管理规程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医药产品的企业,包括药品、保健品等。

三、GMP管理1. 企业应建立和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GMP管理体系。

2.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把控和监管。

3. 企业应注重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严格执行GMP相关要求。

4.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文件记录体系,包括生产记录、质量记录、管理记录等。

5. 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GMP要求。

6. 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和检验。

8.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追溯可行。

四、生产管理1. 生产过程应符合GMP要求,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和把控。

2. 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过程有序进行。

3. 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记录,确保生产数据真实可靠。

4.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生产过程应注重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生产环境整洁干净。

6. 企业应对每一道工序进行质量把控和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7. 企业应建立和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规程,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六、质量管理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检验、质量控制等。

2. 企业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3.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记录,确保产品质量检验真实可靠。

4.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把控。

5. 企业应加强对产品包装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包装符合要求。

七、不合格品管理1. 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和记录程序,将不合格品进行有效处理。

2. 不合格品应进行标识和隔离处理,确保不合格品不进入市场。

3. 企业应定期对不合格品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和整改。

记录管理规程

记录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所有GMP活动中涉及的数据可靠性的管理,保障所有GMP数据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记录。

按数据完整性的要求,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数据,包括手工(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包括生产过程、检验过程等产生的数据。

三.责任者1.纸质记录1.1.记录填写人员:根据本规程要求进行记录的填写。

1.2.记录管理人员-根据本规程要求制定、审核、批准记录的内容和格式;-根据本规程要求对记录填写的质量、使用版本的正确性和一致性进行监督和检查;1.3.QA文件管理员:按《文件管理规程1-00001》管理原记录文件;1.4.各部门文件管理员:按本规程要求保管、归档记录。

1.5.仓库:负责空白记录的贮存、发放和销毁。

2.电子数据2.1.电子数据相关管理按照相应系统管理规程执行。

四.相关定义1. 数据可靠性:数据可靠性是指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采集是完整的、一致的和准确的程度。

所收集的数据应该是可归属的,清晰的,同步记录的,原始的或真实副本,并且准确的。

2. 电子数据:也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五.工作程序1.纸质记录的管理1.1.记录的制定根据《文件管理规程1-00001》的要求制定记录,应留有足够的空白填写数据;根据《文件管理规程1-00001》的要求对记录进行编号。

1.2.记录的印制与发放1.2.1.批生产记录、车间化验室检验记录的印制与发放按照《工艺规程和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1-00031》的要求执行。

1.2.2.中心化验室检验记录的印制与发放按照《收样管理规程5-00027》的要求执行。

1.2.3.公用SOP所附记录由仓库负责采购和发放,非公用SOP所附记录由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或印制和发放。

1.2.4.公用SOP所附记录的采购、印制和发放1.2.4.1.公用SOP修订时,修订部门填写《记录改版流转单10036》,写明拟改版记录名称、记录代号、记录原版本号、源文件名称及编号、使用部门,然后流转至仓库及使用部门。

GMP质量体系批记录管理规程

GMP质量体系批记录管理规程

GMP质量体系批记录管理规程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批记录的编制、填写、审核、管理和归档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GMP质量体系批记录管理工作。

三、文件依据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

四、主要内容1.批记录的定义批记录是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记录,记录了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环节、主要参数和操作步骤,以及相应的检验结果等信息。

2.批记录的编制要求(1)批记录应按照工艺流程顺序编制。

(2)批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生产日期、生产工艺参数、操作指导、检验要求、检验结果、工艺流程图等。

(3)批记录应明确每一步操作的责任人,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4)批记录应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编制。

3.批记录的填写要求(1)批记录应填写清晰、规范,字迹工整。

(2)批记录应准确反映当次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和参数。

(3)批记录应及时填写,不得随意修改或篡改。

(4)批记录应由操作人员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填写,并由质量控制人员进行确认。

4.批记录的审核要求(1)批记录应由质量控制部门的专人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2)审核人员应了解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对批记录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工艺参数、操作步骤、检验结果等。

(3)审核人员应对批记录的填写和检验结果进行核对,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批记录中。

5.批记录的管理要求(1)批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流转程序进行管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2)批记录应进行分类归档,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体系。

(3)批记录应保密,不得外泄或被非授权人员查阅。

(4)批记录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存一定的时间。

6.批记录的培训要求(1)生产企业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记录的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批记录的编制和填写要求。

(2)培训内容应包括批记录的基本知识、填写要求、审核要求等。

(3)培训应定期进行,以及时更新和补充相关知识。

七、监督和检查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制度,对批记录的编制、填写、审核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批记录的质量和合规性。

GMP记录管理规程

GMP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药品GMP记录下发、印制、保管、分发、填写、归档、保存与销毁等的基本程序与要求,确保记录使用规范.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涉及药品GMP 实施的相关记录。

1。

记录样张下发: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下发时,应提供用于使用的记录专用空白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新记录执行的当天,应收回所有过期的空白记录,并按文件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

空白记录印制2.1 少量使用的记录,由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用专用样张复印,复印件应清楚.当专用样张破损或者复印件不清楚时,部门管理文件人员,应凭旧样张到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处换领新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除了在新样张上加盖记录生效时间外,还应加盖新样张开始使用的时间。

对于修改记录空格大小,不改变内容与排版的,按换样张的方法处理。

2.2 对于大量使用的空白记录,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印刷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提供样张,样稿经使用部门确认、质量管理部审核后进行印刷。

2。

3 各部门不得私自打印空白记录使用.3。

空白记录保管:空白记录复印或者印刷后由使用部门文件管理人员集中保管。

4.空白记录分发4.1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车间管理人员在下达当班生产任务时,同时将该批相关的批生产记录下发给生产工序负责人。

4。

2 检验记录:QC 主管在分配检验样品时,同时将相关的检验记录分发给检验员。

4.3 对于装订成册的记录,记录管理人员第一次只发一册,记录填完后,记录使用人员凭使用完的记录换领新记录。

4.4 对于大量使用的通用的无法准确计数的空白记录,如物料卡,记录管理人员可按大致使用一定周期的数量发放,如一周。

5。

记录填写5。

1 填写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不得提前填写、事后回忆或臆造。

5。

2 填写记录应使用黑色中性笔,字迹应工整、清晰、无错别字。

5。

3 记录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填写发生错误,在错误处划一短横线,在旁边更正并签名,注明更改日期,错误部分应清晰可辨认。

GMP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GMP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规程(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 )1.目的:本程序规定了生产记录的设计、复制、分发、使用、收集、归档、保存等管理内容,保证生产记录准确无误,正确使用,及时收集归档,妥善保存。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记录的管理。

3.责任人:工序操作人员:负责本工序生产记录的填写、使用。

生产工艺员:负责各工序记录的起草(修订)。

车间班组长:负责各工序记录的发放,工序记录填写质量的审核,记录的收集、汇总等工作。

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编制的生产记录的审核,车间汇总上交记录的审核等工作。

品管部:负责批准文本的保存、记录的复制、发放及生产部上交记录的审核等工作。

4.正文:4.1生产记录管理:4.1.1生产记录的编制(修订):生产记录应依据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设备清洁规程等文件的操作要点及技术参数设计编写。

在设计记录时按照工艺流程即生产工序编制,每个工序应按照操作的先后顺序,用一系列操作指令将整个工艺过程串连起来,涵盖整个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作业或质量活动。

4.1.2生产记录内容应包括:4.1.2.1生产记录的编号;4.1.2.2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及批量;4.1.2.3产品配方,即单位产品所含的各组份量;4.1.2.4生产工序的理论产量以及最终的理论产量,包括最高或最低百分产率;4.1.2.5相关作业的时限控制要求;4.1.2.6关键设备的准备,如清洗(特别是更换产品后的清洗)、组装、检查、校验、消毒等方法;4.1.2.7完整详细的生产作业指令、中间体控制方法和标准,包括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4.1.2.8特殊说明及注意事项。

4.1.3生产记录的填写:4.1.3.1生产记录的填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应用黑色签字笔;4.1.3.2填写应与生产同步进行,不得提前、拖后填写,严禁根据回忆或臆造填写,要求数据真实、准确;4.1.3.3不得对生产记录撕毁或任意涂改,记录中投料量不得更改,其它数据如填写发生错误,应立即改正,更改时,在更改处画“—”,在上面重写数据,更改时由数据填写当事人进行更改,更改后需签名,并签上日期,并使原数据仍清晰可辨,其它人员不得对记录进行更改;4.1.3.4记录因保管不善造成残缺、受污染等异常情况,要重新申请记录并填写,将原记录附后备查;4.1.3.5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

GMP体系文件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GMP体系文件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管理,使生产记录能全面地、准确地反映某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情况。

适用范围:生产车间的批生产记录的管理。

责任:岗位操作人员、QA、车间主任、生产制造部,质量保证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内容:1、批生产记录定义与主要内容1.1 批生产记录为用于记述每批药品生产、质量检验和放行审核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可追溯所有与成品质量有关的历史信息。

1.2 批生产记录内容1.2.1 产品特征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

1.2.2 指令基本内容:产品批号、批量、生产操作方法、工艺要求、技术质量指标、作业顺序等。

1.2.3 记录表格内容:物料名称、投料量、称量人与复核人签名、开始生产日期与时间、各步操作记录、操作者签名及签名日期、生产结束日期与时间、生产过程工艺参数控制记录、生产设备、各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设备清洁操作、保养记录、结退料记录、异常、偏差问题分析解释处理及结果记录、特殊问题记录等。

2、批生产记录的填写与审核:2.1 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QA审核并签字。

2.2 批生产记录由车间汇总、整理,并经车间主任审核,交由生产制造部保存,成品发放前,公司质量保证部审核批生产记录并填写《成品审核放行单》。

2.3 填写生产记录按《记录填写管理规程》进行认真填写。

2.4 复核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2.4.1 必须按每批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

2.4.2 必须将记录内容与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对照复核。

2.4.3 上下工序及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容器号必须一致、正确。

2.4.4 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要求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字,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理由。

2.4.5 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作出合理的说明,并作详细的记录、经办人、复核人签字。

3、批生产记录的保存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归档,存放于生产制造部,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是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保证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和合规性提供指导。

下面是一份包含至少1200字的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1目的:本管理规程的目的是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记录得以完整、清晰和合规地保留,以便进行质量管理和追溯。

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药品生产过程中涉及批生产记录的所有环节,包括原料采购、储存、生产操作、清洗、包装、审核和存档等。

二、岗位职责2.1GMP主管: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对记录文件的编制和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核。

2.2生产主管: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记录管理,包括记录文件的填写、整理、审核和存储。

2.3质量主管:负责审核生产记录的合规性和准确性,确保记录文件符合相关法规和企业内部要求。

三、记录要求3.1记录的准备和编号:每个批生产记录应在开始生产前准备,由生产主管分配唯一的编号。

应使用清晰、易读的文字和图表记录生产过程中重要的操作和参数。

3.2记录的填写和审查:记录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填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

填写完毕后,记录应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3.3记录的签署和存储:每份批生产记录必须由相关人员签署,包括填写人、审查人和生产主管。

记录应按照规定进行分发、整理、归档和存储,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记录的管理和保管4.1记录的管理:批生产记录应按照编号和批次进行管理,并和其它相关记录进行关联。

相关人员应进行记录的追踪和管理,确保其及时、准确和可追溯。

4.2记录的保管:批生产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保管。

记录应存放在符合要求的记录室或档案室内,并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潮和防盗措施。

电子记录应通过合规的电子数据管理系统进行存储和保护。

五、记录的审查和审批5.1记录的审查:质量主管应对批生产记录进行定期的审核,确认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GMP记录管理规程

GMP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药品GMP记录下发、印制、保管、分发、填写、归档、保存与销毁等的基本程序与要求,确保记录使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涉及药品GMP 实施的相关记录。

1.记录样张下发: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下发时,应提供用于使用的记录专用空白样张。

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新记录执行的当天,应收回所有过期的空白记录,并按文件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空白记录印制2.1 少量使用的记录,由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用专用样张复印,复印件应清楚。

当专用样张破损或者复印件不清楚时,部门管理文件人员,应凭旧样张到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处换领新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除了在新样张上加盖记录生效时间外,还应加盖新样张开始使用的时间。

对于修改记录空格大小,不改变内容与排版的,按换样张的方法处理。

2.2 对于大量使用的空白记录,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印刷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提供样张,样稿经使用部门确认、质量管理部审核后进行印刷。

2.3 各部门不得私自打印空白记录使用。

3.空白记录保管:空白记录复印或者印刷后由使用部门文件管理人员集中保管。

4.空白记录分发4.1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车间管理人员在下达当班生产任务时,同时将该批相关的批生产记录下发给生产工序负责人。

4.2 检验记录:QC 主管在分配检验样品时,同时将相关的检验记录分发给检验员。

4.3 对于装订成册的记录,记录管理人员第一次只发一册,记录填完后,记录使用人员凭使用完的记录换领新记录。

4.4 对于大量使用的通用的无法准确计数的空白记录,如物料卡,记录管理人员可按大致使用一定周期的数量发放,如一周。

5.记录填写5.1 填写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不得提前填写、事后回忆或臆造。

5.2 填写记录应使用黑色中性笔,字迹应工整、清晰、无错别字。

5.3 记录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填写发生错误,在错误处划一短横线,在旁边更正并签名,注明更改日期,错误部分应清晰可辨认。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一、目的:为了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可追溯性,在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标准的指引下,建立和实施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的批生产记录的管理。

三、定义:1.GMP批生产记录:指药品生产过程中记录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料使用情况、生产操作过程、设备清洁情况、环境条件控制等。

2.药品生产企业:指生产药品的法定机构或个体。

3.质量控制部门:负责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的部门。

四、要求:1.GMP批生产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生产过程,且记录的数据应可追溯。

2.GMP批生产记录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记录,且必须用规定的颜色和墨水书写,不得使用红色笔墨。

3.GMP批生产记录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记录,并在结束后立即进行签名和日期确认。

签名和日期确认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5.GMP批生产记录中涉及到设备的使用情况必须包括如下内容:使用的设备名称和编号、设备的使用日期和时间、设备的清洁情况和维护情况等。

6.GMP批生产记录中涉及到环境条件的控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空气质量的监测和记录、温湿度的监测和记录、洁净区域的细菌计数等。

7.GMP批生产记录中涉及到生产操作过程的记录必须包括如下内容:生产操作员的姓名和编号、生产操作的过程和时间、生产操作的结果和观察等。

8.GMP批生产记录必须及时归档,并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保存。

9.质量控制部门要进行GMP批生产记录的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和处理。

10.GMP批生产记录的修改必须经过合规程序,并在修改后进行重新签名和日期确认。

五、责任:1.药品生产企业负责建立和严格执行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监督。

2.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GMP批生产记录进行检查和审查,并在发现问题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3.生产操作员负责按照规程和要求进行生产操作,并准确地记录相关数据。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1.目的:规范生产过程中记录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使用、保管的管理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剂型、品种的批生产记录。

3.责任:3.1相关车间岗位操作人、岗位负责人严格执行本规程;3.2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负责在实际工作贯彻落实本规程;3.3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审核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

4.内容:4.1批生产记录的编制原则:4.1.1批生产记录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规程、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并能体现剂型的特点。

4.1.2批生产记录需具有产品质量的可跟踪性,通过批生产记录能了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情况。

4.1.3批生产记录按产品生产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编制。

4.1.4批生产记录先由相关车间技术负责人制定初稿,然后交生产技术部部长审核,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印刷、使用。

4.1.5批生产记录设计时应有足够的填写空间、但尽量无空格。

4.2批生产记录的编制要求:4.2.1反映生产品种的基本情况,如: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岗位操作法或SOP名称等。

4.2.2反映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卫生管理及清场管理结果。

4.2.3反映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操作步骤。

如:指令、生产方法、作业顺序、生产结果等。

4.2.4反映原辅料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的检测结果、结论等。

4.2.5反映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及其采取的特殊措施情况。

4.2.6反映生产过程中出现偏差、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4.2.7反映出物料平衡情况。

4.2.8反映出操作人员、复核人员、检查人员及审核人员。

4.3批记录内容包括:4.3.1封面;4.3.2目录(项目、页数);4.3.3批生产指令单;4.3.4批包装指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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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标准规定了药品GMP记录下发、印制、保管、分发、填写、归档、保存与销毁等的基本程序与要求,确保记录使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涉及药品GMP 实施的相关记录。

1.记录样张下发: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下发时,应提供用于使用的记录专用空白样张。

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新记录执行的当天,应收回所有过期的空白记录,并按文件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空白记录印制
2.1 少量使用的记录,由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用专用样张复印,复印件应清楚。

当专用样张破损或者复印件不清楚时,部门管理文件人员,应凭旧样张到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处换领新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除了在新样张上加盖记录生效时间外,还应加盖新样张开始使用的时间。

对于修改记录空格大小,不改变内容与排版的,按换样张的方法处理。

2.2 对于大量使用的空白记录,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印刷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提供样张,样稿经使用部门确认、质量管理部审核后进行印刷。

2.3 各部门不得私自打印空白记录使用。

3.空白记录保管:空白记录复印或者印刷后由使用部门文件管理人员集中保管。

4.空白记录分发
4.1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车间管理人员在下达当班生产任务时,同时将该批相关的批生产记录下发给生产工序负责人。

4.2 检验记录:QC 主管在分配检验样品时,同时将相关的检验记录分发给检验员。

4.3 对于装订成册的记录,记录管理人员第一次只发一册,记录填完后,记录使
用人员凭使用完的记录换领新记录。

4.4 对于大量使用的通用的无法准确计数的空白记录,如物料卡,记录管理人员可按大致使用一定周期的数量发放,如一周。

5.记录填写
5.1 填写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不得提前填写、事后回忆或臆造。

5.2 填写记录应使用黑色中性笔,字迹应工整、清晰、无错别字。

5.3 记录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填写发生错误,在错误处划一短横线,在旁边更正并签名,注明更改日期,错误部分应清晰可辨认。

5.4记录的签名均应签写操作者、复核者的全名,不得简写。

5.5 日期的填写应包括年月日,其标准格式为 XXXX 年XX月XX日,如:2010 08月18 日,不得少写、简写。

5.6 产品和物料的名称应按企业内控质量标准规定的名称填写,不得使用简写、别称、习用名与地方名称。

5.7 数据的修约应按照GB/T 8170 的规定进行,即“4舍6入5留双”;数值有效位数的保留应与标准一致,如马来酸氯苯那敏的含量标准规定为“按干燥品计算,含 C16H19ClN2C4H4O4 不得少于98.5%。

”,则最后填写的数据应填写为“99.1%”,如果填写为“99%”或者“99.13%”则均为不规范。

5.8 表格的填写应规范,当无内容时,相应的空格用左下至右上斜线的划掉;内容与上项相同时,不得使用“…”或“同上”表示。

5.9 出现操作失误、数据偏差或其他生产异常时,应在“备注”栏、“偏差说明”栏或者记录的最后等适宜的地方说明真实情况。

5.10 填写完的记录应干净、整洁,无污迹和涂改痕迹。

5.11 记录的填写每一页不能出现多于3处涂改或错误,超过3处需重新誊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应当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6.记录归档
6.1 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各工序负责人在生产任务完成后,当班整理好记录交质量管理部车间QA 审核,QA 审核合格后的记录交车间批生产记录汇总
人员; 车间在成品入库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审核好记录经车间或者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质量管理部放行审核人员;放行审核人员汇总批检验记录组成批记录,交质量授权人审核放行。

放行后的批记录由质量管理部放行审核人员按品种归档保存。

6.2 批检验记录:检验人员完成检验后应及时整理检验记录并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合格的检验记录由 QC 主管审核签发报告,签发报告后的检验记录连同检验报告原件由QC主管在规定时间内交质量管理部放行审核人员归档审核。

6.3 设备、设施维修记录:在维修完成后,相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好相关记录交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审核合格后上交公司GMP 文件档案室,存于设备、设施档案中。

6.4 其他记录:一份或者一本记录完成后,记录填写人员应及时将记录上交部门记录管理人员;部门记录管理人员应按时间顺序归档。

7.记录保存
7.1 产品注册报批备案资料、产品质量档案、设备设施档案、验证报告长期保存。

7.2 产品批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7.3 未归入批记录的物料检验记录的保存时间,与最后一批使用该批物料的产品批记录的保存时间一致。

7.4 其他与产品质量相关联的记录的保存时间,与该册记录涉及到的保存最晚的批记录保存时间一致。

7.5 其他与产品质量无关联的记录保存三年。

8.记录销毁:公司GMP 文件档案室管理人员,每季度第一个月统计汇总保存到期的记录,填写记录销毁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进行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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