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员和指导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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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员工作职责

1、进入普查小区前认真参加培训,掌握普查前的摸底工作以及普查登记、复查等工作技能。

2、普查登记前,认真做好摸底工作,包括熟悉普查小区边界、绘制《普查小区地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安排普查登记的时间顺序、向群众做好宣传。

3、普查登记期间,应当按照普查对象的范围标准和《普查表填写说明》的规定,认真填写普查表,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普查指导员请示汇报,不得自作主张。

4、普查登记期间和登记后,应当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复查,发现差错要据实更正。

5、做好人口普查表的非专项编码工作。

6、根据统一要求,做好普查表、死亡人口登记表的交接工作。

7、对各户申报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登记资料。

二、普查指导员工作职责

1、普查指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保证人口普查地图绘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登记、复查、录入汇总和普查资料交接工作的按时完成,保证普查员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普查指导员也可兼任普查员,负责普查登记工作。

2、普查指导员在普查员进入普查小区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普查表填写说明及有关工作细则,掌握人口普查摸底、登记、复查、录入汇总等技能。

(2)对普查员做好业务辅导。

(3)明确了解本普查区内各普查小区地域范围,做到界限清楚。

(4)把普查文件、普查表、包装材料等普查工作用品分发给普查员。

3、普查指导员在普查员进入小区后,应明确下列事项:

(1)明确分工,宣布普查员进行普查登记的普查小区范围。

(2)指导普查员进行普查摸底工作,检查普查员《户主姓名底册》所包括的范围与普查小区地图规定的范围是否一致,有无遗漏。要掌握各普查小区的人口底数(特别是总人口、出生、死亡人口和外来人口),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查明原因。

(3)与普查员商定工作日程和要求,规定每天碰头的时间和内容。

4、登记期间的工作

(1)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具体指导,及时将上级普查机构的指示传达到每一位普查员,并了解和掌握普查员每天的工作情况。

(2)对普查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加以解答,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要向上级请示后加以解决。(3)督促普查员每天对登记过的普查表进行自查,并检查普查表有无重漏差错项目,帮助普查员进行纠正。

(4)掌握每个普查员每天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提出每天登记的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对登记质量好、工作认真细致的普查员要进行表扬与鼓励,对工作上有困难的普查员要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

(5)普查指导员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改进普查登记工作。

5、普查登记完成后,要组织普查员进行复查,并对普查员的复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普查登记的人口(总人口、出生、死亡和外来人口)要与摸底掌握的底数核对,发现不一致的要进行复查,并认真查明原因,确保不重不漏,确保普查质量。

来源:深圳市统计局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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