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
质量控制细则(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三)两员 选聘及培训
如检查后发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的培训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应责 成相应普查机构立即整改,直至符合 普查培训及管理要求为止。
42 1 35
(四) 普查摸底
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查看小区图,检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建筑
1.核实住房单元 物内的住户单元有无遗漏
2.核实空房情况
一、总体要求
国务院 人普办
统一领导 统筹协调
LEVEL
01
LEVEL
02
地方各级 人普办
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执行负责人 地方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质量全面负责
二、质量控制方法
二、质量控制方法
(一)现场检查 (二)数据审核 (三)现场验收
全过程
相关部门是否按方案规定向同级普查 机构提供行政登记个体资料
部门资料是否保存、处理得当
个体资料是否符合行政记录使用保管的 规定
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以备基层普查 登记参考使用
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二)部门 数据整理
如检查后发现相关部门资料未按时收集到位的, 应责成相应普查机构积极沟通协调落实,如落实 存在困难,应及时向上级普查机构反映。
如检查后发现数据出现存放不当甚至泄露隐患的, 或未按要求整理的,应责成相应普查机构立即整 改,直至符合规定为止。
(三)两员 选聘及培训
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人数 培训 管理
是否按要求配备 是否统一组织培训 教员是否以县级以上培训并通过考核 普查员考核是否培训达标 普查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
是否根据细则要求对两员进行管理
登记情况,特别是混合户的登记情况。 是否根据行政记录,核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的登记
4、两员选聘及管理指导意见
三、我省有关要求
二、严格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初选
一是严格把关选聘条件。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性强, 要注意人员文化素质与熟悉当地情况相结合,用好环境监测、 统计、现场执法和专职环保网格员队伍,确保人员素质过 硬。
二是合理确定人员数量。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划分普 查区域,根据各地辖区内污染源基本情况科学预测工作量, 参照《指导意见》确定的配备数量比例和工作程序确定普 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初选人员名单。市级普查机构汇总形成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初选名单信息表报省普查办。3月10 日前完成。
一、主要内容
(二)两员的选聘
配备数量 每10个工业源或集中式配备1名普查员; 每20个畜禽养殖场或5个行政村配备1名普查员; 每30个生活污染源配备1名普查员。 原则上每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根据辖区普查对象的类型、 数量及分布情况,以及交通条件等因素,结合入河(海) 排污口、伴生放射性矿调查,参照上述比例合理确定普 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量。
负责对入户调查信息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比例不低于5%。 对于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 行整改。
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主要内容
(一)两员的职责与权利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权利:
有权查阅与普查有关的普查对象基本信息、物料消耗记 录、原辅料凭证、生产记录、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监 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处置相关的原始 资料。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
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及管理是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为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顺利开展,并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本细则。
(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与工作任务。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在县级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
(2)结合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主要指标概念和有关填报要求等,向普查对象作出说明。
(3)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检查普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对发现问题的,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按正确的口径、范围等进行纠正。
(5)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其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告知当地普查机构,由县级及以上普查机构移交本级统计机构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工作任务。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1)普查员的工作任务。
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技能;主动熟悉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界线和电子地图;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入户路线;做好对普查对象的普查宣传告知;认真核对普查对象的各种证照和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资料;正确使用PAD完成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的数据采集、审核、上报;严格执行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保管;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查期间,如确需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县级普查机构掌握情况。
(2)普查指导员的工作任务。
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协调、落实本普查区的宣传动员工作;分发普查用品;协助普查员完成PAD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检查普查员工作进度,及时将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普查员;解答普查员提出的问题,对没有把握的问题及时向普查机构请示汇报,得到回复后立即传达到普查员;组织普查员作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与当地普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
附件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九月目录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1)(一)普查人员配备 (1)(二)普查人员来源 (2)(三)条件要求 (2)(四)选聘工作程序 (3)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与任务 (3)(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 (3)(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4)(三)普查员的具体任务 (5)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管理 (6)(一)制定规章制度 (6)(二)维护合法权益 (7)(三)证件的管理 (7)(四)安全意识 (7)(五)维护队伍稳定 (8)式样一 (9)式样二 (10)为加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的精神,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普查员是指根据水利普查工作需要,按照一定条件选择调(聘)用的、在相应的普查区域内直接承担水利普查任务的工作人员。
普查指导员是指根据水利普查工作需要,按照一定条件选择调(聘)用的、在相应的普查区域内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质量控制等的工作人员。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搞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基础,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地市、省级及流域普查机构也应对直管普查对象的普查工作做好人员安排。
(一)普查人员配备普查人员配备要满足水利普查区域划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区划分规定》另行印发)的要求。
按照在地普查原则,县级及以下水利普查区域可划分为县、乡、村(行政村)三级普查区。
县级普查区设置普查办公室,配备普查工作人员。
乡级普查区设置普查工作组,配备普查指导员。
根据不同普查对象组织实施要求,分别在县、乡、村(行政村)三级普查区设置相应数量的普查员。
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X市经普办《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要求,现就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两员”选聘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数据,对配齐配强普查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是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各镇办要高度重视“两员”的选聘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两员”的选聘工作由各镇办具体组织实施,可以从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商调,也可以从村(居)委会或社会招聘担任,- 1 -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志愿者参与经济普查工作。
(一)选聘原则各镇办应根据普查工作量和入户登记难易程度配备“两员”。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X-X名普查员,每X-X名普查员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和单位、个体户集中的地区,普查员的配备数量可适当增加。
各镇办可根据本地实际和业务量多少对“两员”数量进行适当调整,要留有X%的机动。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台PAD。
(二)选聘条件X.思想积极进步,政治基础好;X.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X.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负责;X.经培训能够使用PAD独立开展工作;X.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X岁以下。
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熟悉普查区情况,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三)工作待遇X.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由各级普查机构直接向聘用人员支付,可参考全县职工最低工资或有关标准。
- 2 -。
胜中社区两员管理规定
胜中社区管理中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管理规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是基层普查机构向普查对象落实普查方案的直接责任人,是控制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个环节。
选调并管理好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较高的普查人员,是保障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的基础和关键。
为此,社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结合胜中辖区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成立胜中社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场所设在胜中社区办公楼1211和1206房间。
领导小组成员由胜中社区及胜中辖区内的主营单位相关领导组成。
办公室人员由胜中社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胜中辖区人口普查的相关工作以及所有抽调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统一调派与日常管理事宜。
二、工作职责(一)社区人普办工作职责1、负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协调普查区域划分、指导普查小区划分和搜集工作;2、负责人口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3、负责与油田人普办以及地方各镇、街道和辖区二级单位的协调沟通;4、负责组织普查登记、复查、验收及其他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工作和问题解答;5、负责指导普查区的清查、普查登记的入户填报,组织巡回检查验收(复查),查漏补漏、数据录入处理等;6、负责普查表的编码工作和普查数据的加工、整理汇总、上报工作;7、负责编码质量控制普查数据的评估;8、负责各类报表、简报、要闻等素材的组织上报,及时撰写普查工作阶段性总结;9、负责人普经费使用及相关物资接收、管理、发放事宜。
(二)普查指导员工作职责1、普查指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保证普查小区图绘制、户主姓名底册编制、登记、复查、快速汇总、编码、资料交接工作的按时完成,保证普查员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2、登记前的工作(1)认真学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普查表填写说明》和有关细则,熟练掌握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技能。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
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治理工作细那么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及治理是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根底和保证.为保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顺利开展,并对其进行标准化治理,制定本细那么.〔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责任与工作任务.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在县级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2〕结合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主要指标概念和有关填报要求等,向普查对象作出说明.〔3〕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检查普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4〕对发现问题的,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按正确的口径、范围等进行纠正.( 5)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其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对拒绝或阻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告知当地普查机构,由县级及以上普查机构移交本级统计机构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工作任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那么,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1〕普查员的工作任务.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技能;主动熟悉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界线和电子地图;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入户路线;做好对普查对象的普查宣传告知;认真核对普查对象的各种证照和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资料;正确使用PA/成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的数据采集、审核、上报;严格执行各阶段质量限制方法,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保管;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普查期间,如确需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县级普查机构掌握情况.〔2〕普查指导员的工作任务.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限制;协调、落实本普查区的宣传发动工作;分发普查用品;协助普查员完成PAD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检查普查员工作进度,及时将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传到达每一位普查员;解答普查员提出的问题,对没有把握的问题及时向普查机构请示汇报,得到回复后立即传到达普查员;组织普查员作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与当地普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普查期间,如确需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县级普查机构掌握情况.〔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由县级普查机构负责工作指导,乡级普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1〕普查员的根本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经培训能够使用PAD独立开展工作.参加过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的人员优先聘用.( 2)普查指导员的根本条件:除具备上述普查员所具备的条件外,还要熟悉普查区情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具有指导普查员完成普查工作的水平.〔3〕为保证单位清查和入户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基层人员力量,如:综治部门的“网格员〞,协助开展普查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原那么.原那么上,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和一台PAD,每5-10名普查员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对象数量多、交通条件困难的地区,应适当增加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配备数量.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 1)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规定执行.〔2〕聘用人员应由当地普查机构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支付劳动报酬.〔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地方各级普查机构要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保证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1.培训方式及方法.培训工作由省级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可采用逐级培训或跨级培训的方式,以集中面授为主,网络培训、多媒体课件学习为辅的方式进行.培训教员应由接受过上级普查机构培训的业务骨干担任,也可由上级普查机构指派人员担任.2.培训内容.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普查相关法律法规、普查工作纪律、普查方案、PAD操作、普查软件及普查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各级普查机构要将平安教育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自身生命、财产的保护意识.3.培训教材.国务院经普办负责统一编制培训教材.地方普查机构可在国家培训教材的根底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地方培训教材.4.培训要求.5.1〕培训侧重模拟调查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现场答疑.培训中,要模拟清查阶段和登记阶段入户调查情景,传授入户调查技巧,现场解答参训人员问题.对不能现场解答的问题,要及时与上级普查机构沟通请示.上级普查机构应及时回复解答.通过培训,要保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各项根底知识和根本技能、PAD勺使用、普查表的填报方法.( 2)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培训测试,并对培训测试合格且聘用的人员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四〕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治理.1.制定规章制度.地方普查机构应制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治理制度.2.标准工作纪律.〔1〕执行入户调查等普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出示?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说明身份.〔2〕定期整理工作日志,妥善保管普查有关资料、文件和PAD.〔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4〕严格执行廉政规定.3.增强证件治理.( 1)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证件由普查机构统一印制并颁发,样式由国务院经普办统一制定.( 2)县级及以上普查机构要按普查区、普查小区的顺序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证件编号造册.〔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件只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对非法使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方案
“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方案”嘿,亲爱的同事们,咱们这次的任务可不轻,得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也就是咱们俗称的“两员”。
这可是个大工程,咱们得细细规划,一步一个脚印来。
下面,我就用我的经验给大家捋一捋这个方案。
咱们得明确选聘目标。
这次普查“两员”的选聘,主要是为了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聘对象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责任心和沟通能力。
那么,具体来说,我们要选聘多少“两员”呢?一、选聘数量及岗位设置1.普查员: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预计需要100名普查员,负责具体普查工作。
2.普查指导员:预计需要20名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普查员的工作。
咱们得明确选聘条件。
二、选聘条件1.普查员:(1)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男女不限;(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4)有普查经验者优先。
2.普查指导员:(1)年龄在25-50周岁之间,男女不限;(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4)有普查工作经验者优先。
明确了选聘目标和条件,就是具体的选聘流程了。
三、选聘流程1.发布公告: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社区公告等方式,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信息。
2.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
3.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选聘条件。
4.笔试:组织报名者进行笔试,测试其文化素质和沟通能力。
5.面试:对通过笔试的报名者进行面试,了解其责任心、沟通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6.体检:对通过面试的报名者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7.选拔: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拟聘用人选。
8.公示: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待遇等。
10.培训:对聘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开展普查工作的能力。
11.上岗:培训合格后,安排聘用人员上岗,正式开展普查工作。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推进人口普查工作,保证普查工作精准高效地进行,在选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时,应制定完善的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选聘标准的确定选聘标准是选聘工作中的基准,直接影响到选聘的合格性与合法性。
其中,应包含如下内容:1.政治素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国爱民,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学历与专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具备较高的教育背景,优先选择人口统计学、社会学、民族学等专业的学生或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3.业务能力: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人口普查知识和技能,熟悉普查流程、方法和工具的使用。
4.性别及年龄:普查工作要求保密性、安全性和信誉度,选择的普查员应遵从法律法规,年龄应在18岁至50岁之间。
二、选聘程序的规范为确保选聘工作公正公开,应实施如下选聘程序:1.邀请招聘:通过各大院校、社区和招聘网站等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和核实。
每个申请人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业证书等。
3.笔试评估:对申请人进行笔试,考核其基本职业能力及普查技能。
笔试内容包括人口普查方法、基础统计知识等方面。
4.面试确认:对通过笔试的申请人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其状态和能力,验证其合适性和匹配度。
5.公示选聘:按照选拔程序和标准,将选聘结果根据相应的环节公示,如过后意见不大,则确定录用。
三、选聘投入和管理保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需要考虑经费投入和管理保障。
1.经费投入:应根据需求,结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方案预算。
2.管理保障:人口普查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工作,要确保选聘质量,保障工作的成功。
为此,应严格管理普查员,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为保障人口普查工作的高效实施,对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职责
准高80%
所需经费由各级地方财政列支。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和权利
普查指导员的职责
参加培训,掌握工作内容和技能,做好普查员 培训辅导工作
组织、协调本普查片区的普查工作,传达上级 指示,掌握普查员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保 质交接上报,审核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5%)
巡回检查,具体指导,解答疑难,请示上级解 决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源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中含有 重金属、危险废物或放射性污染物质的,应及时报告当 地污染源普查机构,并改为填报工业源普查详表。
普查员的职责
4、在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核 查时,做好配合检查工作
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普查员的职责
5、交接上报
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收集、装订及交接、上 报工作
普查员的职责 国污普办〔2007〕8号《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 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参加培训,掌握工作内容和技能 做好清查工作,向普查对象宣传普查意义、方
法和内容 发放表格,指导填报,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 现场查验有关设施运行状况,查阅相关原始台
帐记录 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做好各种普查表的装订及交接工作
对与相关原始资料不符的项目,普查员和普查指导 员有权要求普查对象进行核实更正。
普查员的职责
4、核实填报内容
项目填报是否齐全:特别是行政区划、单位法人、行业 类型、产品/设施、废水类型、排水去向类型、处理方 法、工艺等各类代码和登记注册类型、设施编号等栏目。 普查对象要内审并加盖印章。
填报栏目是否准确:能源、水、主要原辅材料、主要产 品产量、生产(运营)工况等基本情况要与有关台账和 票据相符。
普查员工作细则 与
入户调查技术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工作方案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工作方案普查员是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是基层普查机构向普查对象落实普查方案的直接责任人,是控制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个环节。
选调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水平、素质较高的人员,是保障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关键。
根据《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条件(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经培训能够使用PAD独立开展工作。
(2)熟悉普查区(指社区、村委会)情况。
(3)身体健康。
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具有指导普查员完成普查工作的能力。
原则上,普查指导员可由乡、办事处、社区或村委会干部,乡镇驻村干部担任。
普查员由社区、村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担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有关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2、普查区的划分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1)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所辖地域为单位划分。
每5-10名普查员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2)普查区以下设置普查小区。
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
根据我区情况,普查区以下不再划分普查小区,即每个村、社区既是一个普查区又是一个普查小区。
长胜乡普查区按行政村划分,每个行政村就是一个普查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由乡干部或村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数量根据普查对象确定;各办事处每个社区就是一个普查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由办事处或社区干部担任,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普查对象较多的普查区可适当增加普查员数量。
长胜乡和六个办事处还应指定一名专职领导和业务骨干,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具体开展。
此外,负责本系统普查任务的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和区教育局也应指定一名专职领导和业务骨干,负责本系统普查工作的具体开展。
二、普查编码、录入人员的选调这次经济普查的调查范围大,调查对象多,涉及面广,工作量远远超过第三次经济普查,因此普查正式表上报区普查办后,将从一乡六办和相关单位选调部分人员进行集中互审、编码、录入。
镇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方案
镇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方案镇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方案2021年10月11日开始,我镇将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以下称七人普),为保证两员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统计局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方案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我镇个村居,个普查小区,户以上住房单元有序推进七人普工作,及时做好两员选聘、培训、普查工作;确保七人普工作中人员、经费、物资保障,保质保量完成我镇七人普工作。
二、组织领导成立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镇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领导小下设办公室:由任同志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组成,负责人普办日常工作。
三、人员保障及时间安排(一)两员选聘及任职要求。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
有条件的村居可探索利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
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作为志愿者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各居委会由于人口密集、村情复杂、选聘任务重,可由帮扶单位抽调人员充实两员队伍(每个单位抽调或聘请两人)任职要求:1.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经培训能够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独立开展工作。
3.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待人和气,作风正派,为群众所信任。
5.普查指导员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并熟悉当地情况。
(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应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
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较大的普查区,按照建筑物摸底调查中每500户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的标准酌情增加普查指导员。
普查指导员可兼任普查员。
(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工作应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四经普质量控制办法
目录一、总则 (2)二、指导思想 (2)(一)坚持依法普查 (2)(二)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 (3)(三)坚持全员质量控制 (3)三、组织实施 (3)四、工作细则 (4)(一)普查实施方案制定 (4)1.质量目标: (4)2.控制措施: (4)(二)普查区划分与绘图 (5)1.质量目标: (5)2.控制措施: (5)(三)普查人员选聘及管理 (6)1.质量目标: (6)2.控制措施: (6)(四)清查底册编制 (7)1.质量目标: (7)2.控制措施: (7)(五)单位清查 (7)1.质量目标: (7)2.控制措施: (7)3.控制重点: (8)(六)登记准备 (9)1.质量目标: (9)2.控制措施: (9)(七)普查登记 (10)1.质量目标: (10)2.控制措施: (10)3.控制重点: (11)一套表单位: (11)非一套表单位: (12)个体户抽样调查单位: (13)(八)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 (14)1.质量目标: (14)2.控制措施: (14)(九)普查数据汇总 (15)(十)普查数据质量抽查 (16)(十一)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 (17)一、总则(一)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职责,规范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行为,保障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全省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在开展经济普查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办法规定。
(三)全省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根据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规定,依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数据质量控制的具体标准和措施。
二、指导思想(一)坚持依法普查坚持依法普查。
对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或经济普查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进行处罚。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最新)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xx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选聘,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和条件这次全国农业普查使用现代技术采集数据,与往年农普相比,对“两员”素质要求更高。
为做好全县“两员”选聘培训和组织管理工作,选聘工作由县农普办负责,乡镇(街道)农普办具体组织实施。
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前完成。
(一)“两员”的配备xx县本次普查对象涉及xx个乡镇(街道)、xx个村(居)委、xxx万农户、xxx万农业人口、xx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且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
按普查区配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按村(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每个普查区配备至少1名普查指导员。
普查区下设置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为方便组织普查工作,对规模较大或居住较分散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拆分;对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合并。
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
各普查小区“两员”数量,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普查工作量和登记难度申请调整,经县农普办同意后确定。
(二)“两员”的条件1、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使用电脑,经过培训后能够熟练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采用纸介质普查入户登记的普查员要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掌握并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4、身体健康。
群众工作经验。
(三)“两员”的选聘范围普查期间要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登记操作,原则上,选聘“两员”以乡镇驻村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青年志愿者、社区和村社干部为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
第五部分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一、总则(一)根据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整体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职责,规范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行为,确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普查全面质量管理有关工作。
地方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地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普查质量管理小组要针对主要工作环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落实统计质量管理目标。
(三)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做好普查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科学编制普查预算,准确测算普查设备经费,保障落实劳动报酬经费,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国家和省级经普办要制订全程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对普查工作中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提升普查对象的支持、理解和配合程度,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本办法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是对普查需求确定,方案设计,方案审批,任务部署,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人员选聘及管理,单位清查底册编制,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普查总结,普查表彰和处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和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进行考量和评价的依据。
二、普查需求确定(一)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框架思路》的有关要求,充分了解宏观决策、行业管理、相关部门的核心需求,分析评估和科学论证需求与可能,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有关需求,确保普查工作符合实际需要。
(二)依据普查需求的重要程度、普查的难易程度、现有统计的满足程度以及财力等资源保障条件,统筹考虑和评估,认真研究普查需求,及时向有普查需求的相关部门反馈处理意见。
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工作细则
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工作细则普查是指对某特定范围的人口或事物进行全面调查和统计的工作。
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则是普查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他们负责组织、指导和执行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的顺利进行和准确完成。
下面是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的工作细则:一、普查指导员的工作细则1. 组织规划:制定普查工作的详细计划,并根据项目需要确定人员配备和资源需求。
2. 分配任务:根据普查范围和目标,将任务分配给普查员。
并确保每个普查员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
3. 培训指导:组织培训课程,培训普查员掌握普查方法、技巧和流程。
同时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解答普查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确保准确性:监督普查员的工作进展和数据准确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疏漏,确保普查数据的可靠性。
5. 处理问题:及时处理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提供解决方案并进行妥善处理。
6. 汇总报告:撰写普查报告和总结,总结普查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7. 指导沟通:与各级政府部门、普查对象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解答疑问和提供支持,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 督促管理:监督普查员的工作状态和纪律,确保工作按计划进行和按时完成。
二、普查员的工作细则1. 熟悉法规:了解普查法规和流程,遵循普查原则和规范,在工作中遵守纪律和保密要求。
2. 收集信息:按照工作任务,有序、准确地收集普查对象的信息,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主动联系:与普查对象进行有效沟通,解释普查目的和流程,争取得到合作和支持。
4. 数据录入: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格式进行数据录入和上传,确保数据的正确和完整。
5. 错误纠正:及时发现数据错误和漏洞,与指导员沟通并及时修改,确保数据准确性。
6. 工作记录:准确记录普查工作中的重要事件和问题,撰写详细的工作日志,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7. 数据保密:严格遵守普查数据的保密要求,不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数据。
8. 汇报情况:按要求及时向指导员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情况,寻求指导和支持。
浅谈人口普查中的“两员”选聘
2016年第11期统计聚焦9摘 要: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普查工作,而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判定普查工作是否成功的最终标准,“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能力却是直接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
因此,选调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两员”队伍是普查能否取得最终成功的关键。
本文结合杏花岭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实践,就“两员”选聘的重要作用、要求、途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人口普查 “两员”选聘DOI: 10.16722/j.issn.1674-537X.2016.11.003第六次人口普查同十年前的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普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流动人口数量大、范围广、变动频繁;二是人户分离现象相当突出;三是有些居民出于各种考虑对调查的配合程度有所下降;四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选聘普查员难度大。
因此,选聘“两员”是人普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两员”在人口普查中的重要作用(一)“两员”是人口普查工作的采集者和承担者“两员”是人口普查面对普查对象的数据直接采集者,是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是贯彻执行普查方案、理解指标解释的直接责任人,是现场登记工作的直接参与者。
(二)“两员”是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员和联络员“两员”是直接接触普查对象、现场入户登记的工作人员,人口普查要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和配合度,一定程度上要依靠“两员”的广泛零距离的宣传效应。
另外,“两员”是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桥梁,是上级普查部门和普查对象之间的联络员,为普查政策、普查方案、普查任务等普查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起到枢纽作用。
(三)“两员”是人口普查工作的指挥员和组织员“两员”是现场依法填报普查表的指挥员,将起到确保普查对象准确理解普查指标,提高数据准确度的重要作用;是统筹安排普查小区普查顺序和普查方式,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提高数据覆盖面的组织员。
二、 “两员” 选聘的要求及途径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条款规定,按照市人普办工作要求,区人普办严把“两员”进口关。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
我们的调查工作需要您的配合和支持,谢谢!
路漫漫其悠远
出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证件,不仅表明 了自己的普查员身份,意味着访问是可信的, 同时也使被调查者认识到这项调查是真实的政 府行政行为,是一项应该配合完成的工作,而 不是推销产品等可随意拒绝的调查。
单位代码,行政区划代码,行业代码,登记注册类型,产品代码,原辅材 料代码,废水类型代码,排水去向代码,受纳水体代码,废水类型代码, 处理方法代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方式代码,工业固废处置方式代码,工 业固废贮存方式代码,工业固废倾倒方式代码,电磁辐射设备代码,放射 源设备代码,射线装置代码(18)
单位代码,行政区划代码,行业代码,宾馆登记代码,锅炉燃料代码,燃 烧方式代码,除尘脱硫方法代码,废水处理工艺代码,排水去向代码,受 纳水体代码,电磁辐射设备代码,放射源设备代码,射线装置代码(13)
路漫漫其悠远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条件
普查员的条件:
1. 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工整、清楚地填 写普查表,能独立工作;
2. 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 3. 熟悉当地情况,了解环保知识,热心环保事业; 4. 身体健康。
主要来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
)干部;教师、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未就业的毕业 生;临时社会招聘及其他适合本地情况的途径。
普查员的职责
4、在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核 查时,做好配合检查工作 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路漫漫其悠远
普查员的职责
5、交接上报
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收集、装订及交接、上 报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及管理是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为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顺利开展,并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本细则。
(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与工作任务。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在县级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
(2)结合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主要指标概念和有关填报要求等,向普查对象作出说明。
(3)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检查普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对发现问题的, 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按正确的口径、范围等进行纠正。
(5)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其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告知当地普查机构,由县级及以上普查机构移交本级统计机构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工作任务。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1)普查员的工作任务。
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技能;主动熟悉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界线和电子地图;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入户路线;做好对普查对象的普查宣传告知;认真核对普查对
象的各种证照和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资料;正确使用PAD完成单位清查和普
查登记阶段的数据采集、审核、上报;严格执行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保管;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查期间,如确需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县级普查机构掌握情况。
(2)普查指导员的工作任务。
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协调、落实本普查区的宣传动员工作;分发普查用品;协助普查员完成PAD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检查普查员工作进度,及时将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普查员;解答普查员提出的问题,对没有把握的问题及时向普查机构请示汇报,得到回复后立即传达到普查员;组织普查员作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与当地普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查期间,如确需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县级普查机构掌握情况。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由县级普查机构负责工作指导,乡级普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
(1)普查员的基本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经培训能够使用PAD独立开展工作。
参加过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的人员优先聘用。
(2)普查指导员的基本条件: 除具备上述普查员所具备的条件外,还要熟悉普查区情况,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具有指导普查员完成普查工作的能力。
(3)为确保单位清查和入户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基层人员力量,如:综治部门的“网格员”,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