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酬薪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
主要工作是拟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人事部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工作组成员无需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一)研究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二)根据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定期年度绩效考评,并提交考核评价意见和独立董事互评结果;(四)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负责研究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二)负责研究、审查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三)提供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四)提供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2017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17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人员组成 (2)
第三章职责权限 (3)
第四章决策程序 (4)
第五章议事规则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一、概述为了落实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了本细则。
二、委员会组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必须至少包括一名非执行董事,主席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三、职责和权力1. 确定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制度和待遇标准•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工作量和绩效,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制定薪酬和奖励计划;•委员会应参照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董事的薪酬水平。
2. 确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任期终止的绩效考核标准•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委员会应与公司董事会协商制定董事任期终止的绩效考核标准。
3. 监督董事的绩效•委员会应对董事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董事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的战略和政策方向;•委员会应定期对董事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4. 报告职权和职责•委员会应在公司董事会例会上报告其职权和职责;•委员会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供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相关事项的建议。
四、会议1. 会议形式•委员会应以会议形式审议有关职责和权限的事项;•任何委员都可能要求召开委员会会议。
2. 会议时间•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对于重要事项,委员会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
3. 会议记录•委员会应委派一名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精确记录所有决议和其中的投票结果。
五、绩效考核指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企业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员工满意度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薪酬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薪酬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固定工资;•年终奖金;•股票激励;•养老和医疗保险。
七、绩效考核和薪酬奖励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奖励应根据其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制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认可和授权后执行。
八、生效期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授权后立即生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依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监事、独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细则所称“薪酬”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薪水、奖金、补贴、福利(现金或实物)、养老金、报销款、补偿款(包括就丧失或终止其职务或委任应支付的补偿)、奖励费用、期权及股份赠与。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应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一)与有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的任何事宜有任何个人财务上的利害关系(但作为股东具有利害关系除外);或(二)由于交叉担任董事职位而产生的任何潜在的利害冲突。
如果存在上述利害关系的,该成员在有关决议的表决时须弃权,不得参加有关决议的讨论;如果董事会有要求时,应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
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公司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的工作,确保董事会成员的薪酬和人事安排公正合理、科学有效。
二、定义与职责2.1 定义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会成员薪酬以及企业人事安排的决策与监督。
2.2 职责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标准和方案; - 负责评估和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 监督公司薪酬体系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 负责审议和决定董事会成员的任职和离职事项;- 评估和盘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
三、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成员组成与任命3.1 成员组成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指定,通常包括董事会主席、董事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2 任命程序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成员的任命通常由董事会主席提名并得到董事会的全体委托授权,直到任期届满或被撤职为止。
四、薪酬制度设计与实施4.1 薪酬政策设计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业绩表现、行业水平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制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政策。
薪酬政策的设计应综合考虑薪酬结构、薪酬水平、薪酬分配比例等因素。
4.2 薪酬方案实施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根据薪酬政策,制定具体的薪酬方案,并按照程序实施。
薪酬方案应包括薪酬组成、薪酬水平、激励机制等要素,并详细描述具体的薪酬计算方式和发放周期。
4.3 薪酬评估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薪酬评估,以确保薪酬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薪酬评估可以采用内部评估、外部比较和专业机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以科学客观的方法评估和确定薪酬水平和分配比例。
五、人事任免与绩效管理5.1 人事任免事项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任职和离职事宜,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委员会应按照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和薪酬人事委员会职责范围进行任免决策,并填写相关文件和表格进行备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协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协议随着企业治理的不断完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企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制定和审核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政策,并对董事会成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本文将探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协议,并分析其对企业治理的意义和影响。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审核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政策、制定董事会成员的绩效评估体系、监督薪酬发放和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权力来源于董事会,并独立于董事会的其他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的明确化有助于提高企业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制定薪酬政策和绩效评估体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确保董事会成员的薪酬与其贡献和绩效相匹配,避免薪酬过高或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也可以减少董事会成员对自身薪酬和绩效评估的操控,提高企业治理的效能。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1. 董事会薪酬政策的制定和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制定和审核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政策,确保薪酬与企业绩效相匹配。
薪酬政策应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竞争情况、董事会成员的职责和贡献等因素,并与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相一致。
薪酬政策的制定和审核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经过董事会的批准。
2. 董事会成员的绩效评估和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制定董事会成员的绩效评估体系,并定期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
绩效评估应包括董事会成员的个人表现、决策质量、对企业长远利益的关注等方面,以客观、公正的方式进行。
绩效考核的结果应作为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 薪酬发放和绩效考核的执行监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监督薪酬发放和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确保薪酬发放和绩效考核符合董事会薪酬政策和绩效评估体系的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三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三篇篇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制订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四)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和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须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
公司董事、召集人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一、背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高层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定运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对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必须制定严格规范的要求。
二、职责1.负责制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公司薪酬合理、公正、透明;2.根据公司业绩和高管人员绩效结果,决定薪酬调整幅度;3.审批公司高管人员的奖金方案;4.审批高管人员的福利待遇;5.监督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确保高管人员的工作成果符合公司业务目标。
三、成员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独立董事,其中必须有至少一位独立董事;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四、程序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审议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与福利待遇;2.审批公司高管人员的奖金方案;3.审批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必须在董事会上汇报其工作。
五、程序要求1.会议召开应事先通知与公布情况;2.委员会的成员对所处理的信息应保密且应与其对公司或员工的利益不产生冲突的利益关系;3.委员会应确保其所有决策和行动与公司整体业务目标一致。
六、薪酬1.公司高管薪酬的基础应该以市场薪酬为依据,但不得超过公司承受的合理范围;2.公司高管的薪酬与其绩效相关,成为优秀或卓越绩效的高管可以获得相对应的奖励;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遵守适用的税收、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
七、总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长远发展和稳定运营至关重要,因此其工作细则必须严格规范。
本文列举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该承担的职责和程序要求,以及关于公司高管薪酬的有关规定。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高管的控制和监督,确保公司高管的工作成果符合公司业务目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两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两篇篇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制订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四)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和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须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
公司董事、召集人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
2017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7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建立、完善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考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薪考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考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本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考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本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三条薪考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占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薪考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薪考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选举确定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薪考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委员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薪考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主要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制订、管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董事会的授权,薪考委员会也可以拟订有关董事和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薪酬制度或薪酬方案。
第八条薪考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2、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3、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5、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6、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7、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根据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或审查其实施情况的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制定本细则是为了规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顺利履行其职责。
第二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比例。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表决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下届董事会成立之日止,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委员的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九条如因委员的辞职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低于4人时,该委员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委员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提名委员会应该尽快提出新的委员人选,由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2)负责提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所需资料;(3)负责准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材料,对会务工作进行具体安排;(4)负责记录并保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保管期为3年;(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员资格第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条件:(1)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知识、技能和素质;(3)能够维护工作利益;(4)现任董事会成员。
(精品)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人员组成第四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由委员会选举推荐,并报请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董事会选举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其最长任期不应超过本届董事会任期,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节职责权限第九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六)根据董事及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七)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八)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九)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概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制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和考核制度,促进公司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提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
绩效和创造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1. 制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和考核制度;
2. 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和考核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3. 根据公司业绩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表现,对其进行薪酬和奖励的评估和调整;
4. 审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奖励;
5. 审查公司管理层的重大人事任免和调整,提出建议;
6. 监督公司高管人员的交往行为符合道德准则和公司规定。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1. 委员会应至少有3名委员,其中应当有2名独立董事;
2. 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3. 委员会成员应当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四、薪酬与奖励的制定
1. 委员会应当依据公司业绩、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经营稳定性等因素,制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奖励标准和具体方案;
2. 薪酬制度应当符合公司治理和监管要求,具有透明性和公正性;
3. 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管理层的工作成绩,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奖励水平;
4. 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定期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薪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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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市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7年上市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人员构成 (2)
第三章职责权限 (3)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4)
第五章议事与表决程序 (4)
第六章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5)
第七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应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人员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有相关知识及工作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经委员会推选,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薪酬制度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制度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1. 董事会薪酬制度1.1 背景介绍董事会薪酬制度是公司为了激励董事会成员有效履行其职责,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董事会薪酬制度旨在鼓励董事会成员在业绩提升、战略决策、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1.2 董事会薪酬的构成董事会薪酬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的组成部分构成:•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董事会成员按照其职位和责任所获得的稳定薪酬。
•绩效奖励:绩效奖励是根据董事会成员在公司经营管理、战略规划等方面的表现来决定的额外奖励。
•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通过股票期权、股份分红等方式给予董事会成员的激励措施。
•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退休金等福利,旨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保障。
1.3 董事会薪酬的决定方式董事会薪酬一般通过以下几种决定方式确定:•由薪酬委员会建议决定:薪酬委员会是负责制定董事会薪酬制度并提议相应薪酬的专门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董事会成员的职责要求,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和公司竞争力等因素,提出薪酬建议。
•董事会审议并决定:薪酬委员会提议后,董事会对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并最终决定是否采纳。
•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部分公司的薪酬方案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才能最终确定。
1.4 董事会薪酬的考核标准董事会薪酬的考核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司业绩: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是评估董事会业绩的重要指标,业绩好坏将直接影响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水平。
•战略规划:董事会成员的战略规划能力和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把握情况也是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风险管理:董事会成员应对公司内外部风险的管理能力也是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合规性和道德规范:董事会成员应遵守公司的合规性要求和道德规范,违反规定将影响其薪酬水平。
2. 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1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考核委员会是负责制定董事会薪酬制度并对董事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的专门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有:•制定董事会考核制度: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会考核所需的程序、指标和标准,并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
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试行办法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试行办法为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原则;2.坚持薪酬分配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3.坚持薪酬分配与承担责任和贡献大小相统一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及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董事和监事(指是本公司职员的董事、监事,不含职工监事)。
三、薪酬构成、考核分级1.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年薪2.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董事、监事的年度基本收入,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考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增长(或下降)水平及综合考虑公司在考核年度的各项工作情况确定。
3.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指与本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
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绩效年薪=基本薪酬×年度考核评价系数4.考核等级及挂钩系数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结果确定,其最高值不超过2。
取值标准如下:公司业绩考核等级为A,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7-2;公司业绩考核等级为B,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4-1.7;公司业绩考核等级为C,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1.4;公司业绩考核等级为D,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0。
四、薪酬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薪酬考核以公司下达的2017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为依据,按照下述权重进行考核评分并评定等级。
(一)基本指标,权重60分1. 营业收入指标,基本分为15分。
2. 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为15分。
3. 经济增加值指标,基本分为10分。
4.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指标,基本分为10分。
5.净资产指标,基本分为5分。
6.应收账款指标,基本分为5分。
(二)重要责任指标,基本分为25分1.安全环保指标,基本分为15分。
2.质量管理指标,基本分为10分。
(三)重点工作指标,基本分为15分1.重点经营工作,基本分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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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第一章总则 ............................................................................................
2第二章人员组成 ......................................................................................
3第三章职责权限 ......................................................................................
4第四章决策程序 ......................................................................................
5第五章议事规则 ......................................................................................
6第六章附则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