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准则体系与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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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构成。

简述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构成。

简述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构成。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执业准则和监督执法准则。

职业道德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基础,是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总纲。

职业道德准则包括诚实正直、专业能力、保密、独立性、尽职勤勉等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行为。

基本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基本准则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谨慎性和一致性等要求,旨在保证注册会计师在履行职责时能够依据准则进行准确、公正和可靠的会计信息报告。

第三,会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应遵循的会计方法和会计政策。

会计准则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和专业会计准则两个层次。

基本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包括会计要素、会计记录、会计报表和会计核算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专业会计准则是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的专门规定。

第四,财务报告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循的要求和规范。

财务报告准则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披露和审核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透明度。

第五,执业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的实践指南,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执业准则包括审计准则、会计信息服务准则和咨询准则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指导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会计咨询和其他相关服务中的行为和做法。

监督执法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监督和执法规范,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执法。

监督执法准则包括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执业许可、执业监督和处罚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范和信誉。

总体来说,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构成包括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执业准则和监督执法准则。

注册会计师审计执业准则与职业道德

注册会计师审计执业准则与职业道德
分析:1、会计师事务所要与正直客户打交道。
2、注册会计师应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等操作规 范,提高执业;并且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不为利所诱。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 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新准则发布: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22项准则,并
对26项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共48项准 则已于2006年2月l 5日由财政部发布,自 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
注册会计师审计执业准则 与审计职业道德
讲解提纲
•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 第二节 中国注册会计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 • 第四节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引导案例
• ST圣方(000620)前身为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牡石化),其主营业务为制造 石油化工及橡胶产品。1996年6月10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1999年更名为圣方科技。 ST圣方2005年4月16日公布2004年报,宣布扭亏 为盈;4月26日公司公告称:我公司部分高管人 员、董事、监事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及其他 犯罪行为被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04年年报主审 注册会计师刘某也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被刑 事拘留。
• 身陷囹圄后,刘某醒悟了。这一次“失算”是因 为自己没有抵抗住公司方面部分领导的诱惑和压 力,贪欲太强,怀着极大的侥幸心理。对此,刘 某进行了反思:目前经济社会需要我们这个工作, 但社会对这个工作理解得太少,经济生活中的法 制还不健全,已出台的法律制度细化得不够,也 没有被认真执行。于是,在从业人员中都存在侥 幸心理,认为出事是因为倒霉、运气不好。其实 作为注册会计师必须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二、传统审计方法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忽视固有风险的评估 原独立审计准则评估固有风险应当考虑的事项:

执业准则体系与职业道德规范

执业准则体系与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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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同意变更业务,委托人又不同意继续执行原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如果发生变更,注册会计师不应忽 视变更前获取的证据。
(三)鉴证业务三方关系 u)三方关系人包括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 (2)三方之间的关系是:注册会计师对由责任方负责的鉴证对象或鉴证对
第三章 执业准则体系与职业道德规范
1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2 第二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3 自我测试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基本框架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48个准则项目,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 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这些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 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准则体系。
或计量的过程。标准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供预期使用者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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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1)公开发布。 (2)在陈述鉴证对象信息时以明确的方式表述。 (3)在鉴证报告中以明确的方式表述。 (4)常识理解,如计量时间的标准是小时或分钟。 如果确定的标准仅能为特定的预期使用者获取,或仅与特定目的相关,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以及依据本准则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审阅准则及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包括总则、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 业务承接、鉴证业务三方关系人、鉴证对象、标准、证据、鉴证报告以 及附则共九章六十条。
务予以承接时,注舰会计师可以提请委托人将其作为非鉴证业务吗? 2.已承接鉴证业务的变更 对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

法律职业道德准则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

法律职业道德准则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

法律职业道德准则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法律职业道德准则: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法律职业道德准则对于律师的职业行为提供了指导和规范,确保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坚守职业道德,维护公正和公平的法律体系。

本文将探讨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几个关键原则。

首先,律师职业道德是维护法律体系稳定和公正的关键要素之一。

作为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律师承载着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

他们的行为应当符合道德操守,并且为人民服务。

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包括忠诚度、保密义务、独立性和专业行为准则等,这些原则确保了律师在履行职责时的公正和正直。

其次,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强调律师的保密义务。

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对保密的信任基础上。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律师必须对客户的机密信息保守秘密,并且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这种保密义务的存在是为了确保客户能够放心地向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以便获得公正的法律代理。

另一方面,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强调律师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律师行业的核心原则之一,其目的是确保律师在代表客户时能够独立行使职业判断。

律师必须避免受到任何利益干扰,不受他人的操控。

这种独立性确保了律师在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案件时不受外界干扰,以实现客观和公正。

此外,律师职业道德准则还强调了律师的专业行为准则。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道德规范,如诚实守信、尽职尽责、遵守守则等。

诚实守信是律师行业的基石,律师必须诚实地向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尽职尽责是指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应该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好的结果。

遵守守则是律师行业的基本要求,律师应当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最后,律师职业道德准则的执行需要相关机构的监督和支持。

律师协会等机构负责监督律师的行为,确保他们符合职业道德标准。

这些机构还有义务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不断提升职业素质,适应法律变革的需求。

综上所述,法律职业道德准则对律师的职业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规范。

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律师是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中独立行使法律职业的法律专业人员,他们承担着极其重要的权力和责任,为社会提供法律保护。

作为一个有特殊职责的专业人员,律师在从事其职业活动时,必须遵守本行业特定的规范和道德,建立和完善律师的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是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手段,为其正确发挥职责和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律师执业规范1、律师承担和履行职责律师不仅要开展与法律有关的诉讼、行政审批、律师函件等活动,还要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并且要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例如,宣传法律知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协助司法机关合理有效的执行法律。

2、律师的行为原则律师在执业中要遵守法律法规,遵照职业道德标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司法公正不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在接受委托从事法律事务时,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行为,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应尽快更正错误或坚决拒绝。

二、律师的职业道德1、对律师的道德要求律师要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本,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履行职责,良好的守信,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采取谨慎措施,履行职责,专业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保护客户的利益。

律师必须爱护司法公正,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欺骗、披露机密等不道德行为。

2、律师拒绝行为规范律师要拒绝任何可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不得私自擅自变更或披露当事人的秘密和机密,不得滥用权力,不得损害司法公正,不得以损害当事人利益为目的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以自己的私利为借口做出不当的行为,不得违反其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滥用当事人的信任。

综上所述,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是政府和法律界共同建立的规范性文件,对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也越来越高。

对律师来说,遵守这些规范和道德,发挥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行为的基本准则。

因此,律师在日常的法律活动中,必须坚持自律,严格遵守工作中的纪律和职业道德,特别是要求律师在工作中尊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客观、全面、科学的法律服务。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基本规范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基本规范
Nhomakorabea•
注意:警告、罚款、没收由地、市级,吊销由省级。
2021/4/10
为何要强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问题
2、民事责任
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所赔 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主要几种: ①不作为;②超越代理权限;③向当事人隐瞒或欺诈与第三人或对方串通;④ 明知违法而代理;⑤出具错误法律意见书;⑥律师原因超越时效;⑦玩忽职守、草 率;⑧原件丢失。
援人的合法权益。
2021/4/10
为何要强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问题
十项禁止条款
①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②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③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
害委托人的权益; ④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⑤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
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独立的职业思考与判断,认真、负责。 ③ 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做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
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④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仅应当考虑法律,还可以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
他与委托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 ⑤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庄重、耐心、有礼貌地对待委托人、证人、司法人员和相关人员。 ⑥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从事,或者协助、诱使他人从事以下行为:(一)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八项基本准则
①律师必须忠实于宪法、法律。 ②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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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执业规范指南 • 是依据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
制定的,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准 则实务公告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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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美国《公认审计准则》 • 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制定的《公
认审计准则》(Generally Accepted Auditing Standards,简称GAAS)是世界 上影响最大最广泛的审计准则。 • 《公认审计准则》共10条: • 1947年审计程序委员会提出前9条; • 1954年修订增加了第10条; • 1988年《审计准则说明书》第55号和58号修 订了第5条和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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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准则 • 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会
计师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 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 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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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一般准则
实施准则
报告准则
1.独立审计的目的 2.专业胜任能力 3.道德要求 4.保密要求 5.审计责任与会计责 任 6.审计意见的要求
•日: 1964
•国际 1980 《国际审计准则》
•中: 1996.1.1. 《独立审计准则》 13
• 最早产生审计准侧的国家是( • A、英国 • B、 美国 • C、日本 • D、中国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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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计准则的主要类型 (1)按审计准则体系的层次分类
审计基本准则 1)三层次体系 审计准则说明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鉴证业务准则
相关业务准则
审计准则 审阅准则
核心
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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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计准则 • 1.含义
• 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必须遵 循的行为准则,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工作质量 的客观标准或尺度。

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作为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是关乎法律行业发展和社会公正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探讨律师行业职业道德的内涵以及职业规范的重要性,并对律师行业中的一些典型道德和规范问题进行解析。

一、律师行业职业道德的内涵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律师在从事法律工作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旨在确保律师的行为合乎法律道义、争取客户利益、维护社会公正。

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忠诚与保密律师应忠实地履行对委托人的责任,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法律援助。

同时,律师要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私自泄露客户的信息,确保客户的隐私和利益不受损害。

2. 独立与公正律师应独立行使职业权力,不受他人干涉或控制。

律师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牺牲客户的利益,应坚守公正原则,客观、中立地对待案件,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3. 诚信与谨慎律师应该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客户提供真实可信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不得夸大事实、隐瞒真相。

同时,律师在执业中要勤奋、谨慎,避免因个人疏忽而给客户造成损失。

4. 社会责任与公益律师职业道德要求律师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律师要与社会其他组织和公民共同努力,推动社会法治建设,为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发挥积极作用。

二、律师行业职业规范的重要性律师行业的职业规范是为了规范律师的行为和业务操作,保持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职业规范能够在律师执业中起到以下几个重要作用。

1. 维护行业形象与公信力职业规范可以规范律师的行为准则,确保律师的职业行为符合客观公正的标准,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公信力。

只有律师行业的公信力得到保障,才能让公众对法律行业有更高的信任度。

2. 保障客户权益与公平竞争职业规范规定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需遵循的行为准则,确保律师尊重客户权益,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

同时,职业规范也能够规范律师之间的竞争行为,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律师是法律行业中的重要从业者,他们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还要遵守一系列的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是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下面将就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进行探讨。

一、律师执业规范1. 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他们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

律师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保持对法律领域的了解和掌握,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2. 法律诚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保持法律诚信,不能有违法违规行为。

律师要恪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绝不能为了谋取私利而损害客户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 保守客户秘密律师在承接案件时,必须保守客户的秘密,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律师不得擅自泄露客户的相关信息,应当为客户提供保密的法律服务。

4. 不得偏袒一方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应当保持中立公正,不得偏袒一方。

律师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案件,遵循法律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5. 公平竞争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律师之间应当相互尊重,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危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职业道德1. 诚实守信律师是法律服务行业的从业者,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律师要遵守约定和承诺,不得欺诈和虚假宣传,要诚信为人,守信做事。

2. 尊重当事人权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要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服务。

3. 独立行使职权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涉和影响。

律师要为当事人提供客观公正的法律意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4. 社会责任律师是社会责任感强的职业人士,应当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律师要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中评协发布25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中评协发布25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中评协发布25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2017-09-13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近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25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修订稿,修订后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1项职业道德准则和25项执业准则,其中执业准则为具体准则、评估指南、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准则。

一、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号)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号)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号)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17〕40)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7〕41)三、资产评估指南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3)3.《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4.《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5.《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四、资产评估指导意见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3.《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4.《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5.《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6.《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2)7.《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3)8.《实务期权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4)五、资产评估专家指引1.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监管指标》(中评协〔2015〕 62 号)2.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2号——金融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资产评估方法选用》(中评协〔2015〕 63 号)3.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中评协〔2015〕 64 号)4.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4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中评协〔2015〕 65 号)5.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5号——寿险公司内部精算报告及价值评估中的利用》(中评协〔2015〕 66 号)6.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5〕 67 号)7.《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5〕68 号)六、资产评估操作指引1.《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操作指引》(中评协[2016]38号)2.《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中评协[2014]70号)3.中评协发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七、其他1. 中评协关于印发《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6〕14号)八、其他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5.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6.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令第91号);7.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8.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9.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10.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发(2006)306号);11.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12.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13.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1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2017);13.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17.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18.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06]529 号);21. 《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执业医师的专业素养医学职业道德与行业规范

执业医师的专业素养医学职业道德与行业规范

执业医师的专业素养医学职业道德与行业规范执业医师的专业素养:医学职业道德与行业规范执业医师专业素养的培养和提升是医学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医学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是医生专业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医学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医学职业道德是医生从事临床工作中应坚守的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

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始终以患者的利益为重,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此外,医生还应当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尊重生命、尊重患者选择、保护患者隐私等。

二、医学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1. 尊重生命医生作为医学界的代表,应该尊重生命,并尽全力保护和挽救患者的生命。

无论患者的年龄、疾病的严重程度、经济状况如何,医生都应该以患者的生命为重,不得歧视和偏袒患者。

2. 尊重患者选择医生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充分听取患者的意愿,并给予患者必要的解释和建议。

在治疗方案制定过程中,医生应当与患者充分沟通,共同决定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以保障。

3. 保护患者隐私医生应当严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在研究和教学过程中,医生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三、行业规范的重要性行业规范是医疗行业中的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

医生应当遵守医疗行业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 诚实守信医生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伪造病历、报告和医疗记录等,不得故意隐瞒和夸大病情。

同时,医生还应当按照执业规范和协议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知识更新医学知识更新快速,医生应当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

医生还应当积极参与医学教育和学术交流,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

3. 责任担当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医生应当尽职尽责,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3---职业道德准则

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3---职业道德准则

(四) 对同行的责任 (1)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关系,配合同行的工作; (2)不得抵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3)禁止CPA同时在两家事务所执业。 (4)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等。
(五)其他责任(主要是承接业务) (1)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能有损 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2)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单位之间的业务委托 关系,应实行双向自愿选择。CPA及其所在的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 式招揽业务。 (3)CPA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 力进行广告宣传已招揽业务。
(4)CPA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佣金 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获取 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 (5)注册会计师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允许他人借用本所或本认的名义承接业务。
例: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承办V公司 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并于2002年底与V 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假定存在以下6种情 况。
(2)鉴证小组中,下列审计助理,独立性 可能会受到影响的是( )。 A. E助理目前持有D商业银行少量股票, 价值2000元 B. F助理的妹妹在D商业银行某分行担任 会计主管 C. G助理的姐姐持有D商业银行少量股票 D H助理的大学校友在D商业银行担任会计
AB
【例题3·简答题】 V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 2007年11月,ABC会计师事务所与V公司续签了审 计业务约定书,审计V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 假定存在以下情形: (1)V公司由于财务困难,应付ABC会计师事务 所2006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一直没有支付。经 双方协商,ABC会计师事务所同意V公司延期至 2008年底支付。在些期间,V公司按银行同期存 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2)V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短缺,2007年向 ABC会计师事务所借用一名注册会计师,由该 注册会计师将经会计主管审核的记账凭证录入 计算机信息系统。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该注 册会计师包括在V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项目组。

中医职业道德中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与规范

中医职业道德中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与规范

中医职业道德中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与规范中医职业道德是中医从业者必须遵守的职业准则,它体现了中医行业的特点和中医师的职业追求。

遵循职业道德与规范,有助于保障中医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确保中医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探讨中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并强调其重要性。

一、维护患者权益中医从业者应始终将患者的权益放在首位,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利益。

他们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并以患者的需求和利益为导向进行诊疗和治疗。

中医从业者在与患者沟通时,应用简明易懂的语言解释中医诊断、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避免误导和欺骗。

二、保持医学素养中医从业者应具备扎实的中医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医学素养。

他们应坚持中医治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遵从中医药学术规范,不援引不科学的理论和疗法。

同时,中医从业者应积极学习现代医学科技和临床指南,结合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进行综合诊疗。

三、遵循法律法规中医从业者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医行业相关规章制度。

他们要规范注册执业行为,合法开展医疗活动,不得从事超出执业范围的医疗行为。

同时,中医从业者要严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四、保护医学机密中医从业者应当严守医学机密,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他们不得泄露患者的病情资料和诊疗记录,不得擅自对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公开或传播。

中医从业者应对患者的信息进行妥善保管,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五、与患者和谐相处中医从业者应当以友善和尊重的态度与患者交流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他们要聆听患者的诉求和意见,并根据患者的需求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

中医从业者要注重沟通技巧和情感沟通,增强患者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六、团结合作与自我规范中医从业者应当加强行业内的团结合作,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增强自身的专业修养。

他们要互相尊重,相互学习,共同推动中医事业的发展。

同时,中医从业者要严格自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道德与规范。

医师执业规范

医师执业规范

医师执业规范医师执业规范是医师在从事临床工作中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它旨在规范医师的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下面是医师执业规范的主要内容。

1. 尊重人权: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人权,不歧视任何人群,不侵犯患者的隐私权和人身权。

2. 严守医疗机密:医师应保护患者的医疗隐私,不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除非患者本人或法律规定同意。

3. 履行医患合同: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与患者或其家属签订诊疗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医疗服务。

4. 尊重患者意愿:医师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和知情权,充分告知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预后等相关信息,并尊重患者的治疗选择。

5. 提供合理诊疗: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科学依据,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慎重选择治疗手段,不滥用药物或手术,保证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6. 立即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医师在发现急危重症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7. 不延误疾病诊治:医师应及时诊断疾病,不延误患者的治疗时机,不因各种原因导致治疗延误。

8. 遵守医学伦理:医师应遵守医学伦理,不进行违背道德和伦理规范的活动,如保证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不为非医学目的开展科研等。

9. 提高医学素养:医师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参加继续教育活动,以确保自己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10. 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医师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尊重患者的需求和意见,及时回应患者的疑问和问题。

11. 合理开药:医师应按照临床需要,合理开具药品处方,并向患者解释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

12. 不接受回扣和红包:医师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和红包,不私自提取医疗费用。

13. 不谈论个人医学收入:医师不向患者谈论个人医学收入,不进行虚假宣传和欺骗患者行为。

14. 参与医院管理:医师应积极参与医院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提出改进医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5. 持续监督和自我反思:医师应接受同行和上级的监督,定期进行专科培训和考核,对自己的医疗行为进行评估和反思。

医生执业与职业道德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与职业道德管理制度

医生执业与职业道德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院医生执业与职业道德管理,规范医生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医生执业资格1.医院全部在职医生必需持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资格证书应予以规范保管,并及时更新。

2.医生执业资格证书的查询、核对及复印等操作必需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医生执业行为1.医生必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道德规范进行执业,遵守医疗纪律和相关制度。

2.医生应当以病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任务,不得以病人的社会身份、种族、宗教、性别、资产情况等为名,违反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品性为。

3.医生应当保守病人的隐私,不得泄露病人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

4.医生应当在工作中遵守秩序,不得因私自离岗、擅自离开手术台或病房等违规行为。

5.医生应当严格依照临床诊疗规范进行诊断和治疗,不得擅自转变诊断或治疗方案,避开滥用药物或进行无效检查。

第四条医生职业道德1.医生应当对患者尽责,敬重患者的意愿,供应真实有效的医疗服务,不得索取、接受或供应贿赂等非法利益,不得从业务活动中谋取私利。

2.医生应当与患者保持恰当的沟通,供应必需的医疗知识和信息,解答患者合理的疑问,不得误导、隐瞒或虚假宣传医疗服务。

3.医生应当维护医疗纪律和职业操守,不得参加医疗广告、违规宣传和虚假宣传行为。

4.医生应当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不得对患者进行羞辱、虐待或鄙视,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并追究责任。

5.医生应当敬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得擅自为患者进行手术或其他治疗行为,除非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明确同意或法律规定允许。

第五条医生责任和监督1.医院将建立医生执业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医生的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进行监督,确保医生专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2.医院将对职业违法行为、医疗纠纷等问题进行调查与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品性为的医生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诚信档案。

3.医院将加强对医生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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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由于下列因素的存在,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零几乎不可能,也不符合成 本效益原则。
1)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2)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3)大多数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4)在获取和评价证据以及由此得出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 (5)在某些情况下鉴证对象具有特殊性。 (二)业务承接
高于有限保证的保证水平。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
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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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 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二)相关服务准则 相关服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除鉴证业务外的其他相关服务业
务。相关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 税务咨询和管理咨询等。在提供相关服务时,注册会计师不提供任何程 度的保证。 (三)质量控制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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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质量控制准则用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各类业务时应当遵守的质量 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提出的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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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只有认为符合 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并且拟承接的业务 具备鉴证业务所有特征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
1.业务承接的条件 (1)获取管理层诚信。 (2)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3)具备下列鉴证业务的所有特征:①鉴证对象适当;②使用的标准适当
(一)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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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1.鉴证业务的定义 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财务报表)提出结论,以增强
除责任方(管理者)之外的预期使用者(股东等)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 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如责任方 按照会计准则(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 确认、计量和列报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2.鉴证业务的目标 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合理保证的保证水平要 高于有限保证的保证水平。合理保证不等于绝对保证。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旨在保证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审阅、其 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规范以及相关业务准则的规定,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 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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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第三章 执业准则体系与职业道德规范
1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2 第二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3 自我测试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基本框架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48个准则项目,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 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这些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 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准则体系。
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③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以支持其结论;④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 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相适应;⑤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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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小思考 当拟承接的亚务不具备王述鉴证亚务的所有特征,不能将其作为鉴证亚
(一)鉴证业务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
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其 中,审计准则是整个业务准则体系的核心。 审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业务。在提供审 计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 并以积极方式作出结论。 审阅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阅业务。在提供审 阅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阅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限保证, 并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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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其他鉴证业务,根据鉴证业务的性质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提供有 限保证或合理保证。其他鉴证业务主要包括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内 部控制鉴证等。
小贴士 合理保证与有限保证 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合理保证的保证水平要
务予以承接时,注舰会计师可以提请委托人将其作为非鉴证业务吗? 2.已承接鉴证业务的变更 对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
变更为非鉴证业务,或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 务。 变更原因: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到预期使用者的需求;预期使用者对该项业 务的性质存在误解;业务范围存在限制。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以及依据本准则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审阅准则及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包括总则、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 业务承接、鉴证业务三方关系人、鉴证对象、标准、证据、鉴证报告以 及附则共九章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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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பைடு நூலகம்师执业准则体系
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同意变更业务,委托人又不同意继续执行原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如果发生变更,注册会计师不应忽 视变更前获取的证据。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涵盖了注册会计师所有执业领域,包括审计准 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及相关服务准则,此外,还包括用 于保证各类业务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其中,审计准则是 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内容。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框架如图3一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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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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