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也可以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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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你知道吗?

筹建期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你知道吗?

筹建期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你知道吗?近日,叔收到粉丝留言,说希望能学学关于企业统筹期的账务处理文章。

于是叔就整理了一篇出来啦~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全民创业潮到来,新办企业如雨后春笋迅速成长。

那企业筹建期开办费财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是怎么做的呢?1、筹建期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但是具体执行的时候,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就充满了歧义,具体什么是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有以下的多种看法:1、以工商局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作为筹建期结束日。

2、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3、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4、“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应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

筹建期的判定会对后续的税收产生很大的不同影响,因为: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中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假设有个大型工业企业从2016年开始成立筹建,进行大型的生产设备和厂房等建设,建设期可能是1年、2年,或者5年,假设5年建好,第6年后开始生产销售经营,又过了几年后才开始盈利,如果筹建期被判定为营业执照的成立日为结束日,或者被判定为前建设期结束前的几年,开始盈利后前几年的费用和亏损,就不能被用于弥补了,企业损失是非常大的。

所以建设较长的,筹建期成本费用较高的,要争取筹建期认定对企业有利的认定。

企业筹建期的纳税调整常见问题

企业筹建期的纳税调整常见问题

企业筹建期的纳税调整常见问题关于企业筹建期的问题,小编最近在看企业的案例,发现有如下的情形值得探讨一二。

问题1:关于开办期何时截止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说是无解,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期限,更多是理解为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经营起),但这绝对不能认为等待有收入时才是生产经营了。

所以还是大家看自己的情形来判断,结合营业开始确认。

比如房开企业,有的人士认为从拿地开始,有的认为开门工作了就算等。

问题2:筹建期的业务招待、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摊销扣除时,是否仍受限于扣除年度的收入限额小编直接引用北京国税的咨询意见: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问:按照15号公告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按实际发生额60%计入筹办费的业务招待费在扣除时是否受当年销售收入5‰的限制,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在扣除时是否受当年销售收入15%的限制?答:对企业按实际发生额60%计入筹办费的业务招待费在扣除时不受当年销售收入5‰的限制;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在扣除时不受当年销售收入15%的限制。

这是什么意思,规定没有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扣除限额来实施,执行一套开办费独特的扣除方式,毕竟没有经营,所以就给一个特殊情形处理,小编认为也是属于正常的,并不是认为破坏了上位法的规定。

问题3:开办费当中的“税前限制性事项”是不是要在摊销之时调整筹建期间是不计算亏损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三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已在上面有地方规定“管”了,对于其他一些指标,如住房公积金、补充保险、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是不是要统算再作调整呢?统算看是不是超过标准,这点是规定不明确的,那可能选择:(1)开办期单独统算;(2) 与摊销期的混合进行统算;(3)不作调整,直接作摊销扣除(除业务招待费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小编的理解是,如果不调整,似乎这儿是存在一个不完善的征管漏洞的,也有征管当中的涉税沟通风险,建议选择第(1)种方式进行处理,但并不合并扣除当期的同类费用内,而是单独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调整即可。

公司筹建期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公司筹建期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公司筹建期开办费的税务处理甲公司成立于xx年8月,至xx年12月,未实际生产经营,仍处于筹建期。

本年度发生的经济事项包括: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6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反映向市教育局捐赠助学5万元,“利润表”反映利润总额-30万元。

依据税法规定,分析甲公司xx年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假设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由于企业在筹办期间无生产经营收入,这项规定实际上是对筹建中企业的一种税收优惠,防止了按业务招待费按销售(营业)收入5‰与实际发生额的60%两者孰低原那么而无法税前扣除问题。

xx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可税前扣除金额为6×60%=3.6(万元)。

关于捐赠支出。

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局部,准予扣除。

年度会计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甲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不符合资产定义,计入当期损益,确认会计利润-30万元,账务处理是恰当的。

但税法未对筹建期间公益性捐赠支出作出特别规定,所以可税前扣除金额为0,应纳税调增5万元。

筹建期间不确认为亏损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假设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98号)文件执行,即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甲公司当年会计利润-30万元,经纳税调整计算,以后年度可税前扣除金额为30-5-(6-3.6)=22.6(万元),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选择一次性扣除,也可按不低于3年期限均匀税前扣除,而不认定为xx年的税收亏损。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第一篇: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开办费的会计核算是每个新办企业的主管会计都会遇到的麻烦问题,虽然开办费的核算并不复杂,但是由于国家对于开办费的规定比较少,对不少参加工作不久的会计人员来说,开办费的确是他们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一)开办费会计核算的文件依据规范开办费会计核算的文件是比较少的,主要是依据以下两个文件:1, 1957年商业部颁布的《关于新成立的公司在开办期间开办费用的规定》2, 1995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工字〔1995〕223号)上述两个文件中,商业部在57年颁布的文件从法律意义上说已经作废,但是该文件的精神和一些做法在我国会计实践工作中一直沿用至今。

本文主要以95年财政部颁布的这个文件为依据。

(二)企业开办期的时间范围对开办期的起止时间目前存在不少误解,最常见的就是认为“开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业之日,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止。

”其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国家税务总局97年颁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有多种提法,为便于各地具体执行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

生产经营之日,是指从纳税人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的当天算起,包括试营业。

”很明显03年的文件和97年的文件差异很大,97年规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开办期,03年改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经济情况差异很大,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断那天才是“生产经营之日”,为了防止企业骗取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不得不采取使用营业执照这个易于掌握的标准,而且由于这些优惠政策是针对第三产业的企业,相对于工业企业来说,这些第三产业的企业开办期较短,这样规定对其影响基本不大。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注:不含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

由于会计和税法所遵循的原则、目标不同,在处理某些具体事项时会计(以会计准则为例)和税法会出现差异,开办费就是其中之一。

开办费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主要是确认损益和税前扣除的时间的差异。

为了便于叙述现举例加以说明。

甲企业2008年10月份设立,2010年3月1日开始经营,执行会计准则,其基本情况如表一:表一:金额单位:万元注:除开办费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一、会计处理财会(2000)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1901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原《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财会[2006]1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的开办费直接进入损益,而不再进行资产化,不计入递延资产中进行分期摊销。

这样甲企业的历年盈亏情况如表二:表二:金额单位:万元二、税务处理为了减少纳税调整工作,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对开办费的处理和会计处理趋于一致,企业的开办费可以不再按以前的规定进行分期摊销扣除(原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为3年)。

企业筹建期间地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筹建期间地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关键字:筹建期建设期转经营开办费筹建费任何一家企业在生产经营前都会经过筹建这个阶段,在筹建期间自然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总是显得原则和抽象,对于这些丰富多彩的会计实践活动不可能规定得面面俱到,税法也是如此,因此在实践中总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筹建费用的内容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费用表述为: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表述为: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备、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资产等支出。

根据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费用亦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之前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内资企业筹建费用内容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与会计制度规定也是一致的。

实际上,筹建费用远远不止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

有的工业制造企业从企业设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很多种类的费用,金额也很大。

除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为筹建费用,具体内容有: 1.管理费用类①筹建人员工资: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②筹建人员办公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 ③企业设立登记费用: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④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⑤培训费:包括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因引进设备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学习的费用等;⑥资产摊销: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⑦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企业筹建期间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建期间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建期间的税收筹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时下的潮流,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很多人都去创业,开办自己的公司。

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措施鼓励大家创业。

那么在公司筹建期间税收有什么优惠?可以进行怎样的税收筹划?为大家解答。

一、企业筹建期间的税收筹划1.一般而言,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成立之日为工商上注明的日期,这个时期发生的费用允许作为开办费税前扣除。

而此间的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但此间发生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则应根据情况予以分析审核确认。

2.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前发生的筹建费应包括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前的支出,但取得的发票上名称应该是《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公司名称(企业筹办处、投资方或经办人名称等)。

如果发票上名称与后来注册公司的名称不一致,除非能够提供充分确凿证据,证明两个公司为同一公司,通常不能税前扣除。

3.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开办费在开始经营之前不是税前扣除项目,税前扣除的扣除日期为开始经营之后日的当年,开始经营之前的年份不能税前扣除,只能进行归集。

4.筹建期间不能计算为亏损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明确,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建活动期间发生筹建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

所以,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建活动期间发生筹建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师傅手把手教你筹建期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不要等到出事了就太晚了

师傅手把手教你筹建期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不要等到出事了就太晚了

师傅手把手教你筹建期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不要等到出事了就
太晚了
目录:
一、筹建期的确定
(一)企业如何界定筹建期
(二)[案例]
二、开办费的核算范围
(一)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以下支出可以计入开办费的费用
(二)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以下支出不得计入开办费的费用
三、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四、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筹建期是否需要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开办期是否计入亏损弥补期?
五、开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
六、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七、筹建期试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八、筹建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
九、筹建期发票抬头不一致的扣除
篇幅有限,剩余内容就不一一展示了~~。

企业筹备期的开办费的会计及税务处置

企业筹备期的开办费的会计及税务处置

企业筹备期的开办费的会计及税务处置(一)新准那么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置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那么体系(以下简称新准那么)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那么。

新准那么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置相关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必然的转变。

从《企业会计准那么――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要紧帐务处置”(“财会[2006]18号”)中关于“治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要紧帐务处置能够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置有以下特点:一、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置的作法。

开办费再也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二、新的资产欠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确实是说再也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治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备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记录费和不计入固定资产本钱的借款费用等。

五、标准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置程序,即开办费第一在“治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再也不依照摊销处置。

实施新准那么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严格依照新准那么的规定进行开办费的帐务处置。

如此不仅简化了会计核算,更准确反映了会计信息。

对筹建期间的界定,房地产企业应该以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止较为妥当。

(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

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置、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转变与冲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不是说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以下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依照规定摊销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很多于三年),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看成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关于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支出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分析

关于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支出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分析

关于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支出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分析作者:熊金花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27期摘要:实务中,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对于筹建期间的开办费支出的账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问题存在不少困惑,笔者将从会计和税法规定角度进行政策的理解,并从合理性角度进行实务操作分析。

关键词:企业筹建;开办费支出;会计处理;纳税申报一、案例简述振华环保公司是一家废弃物处理企业,属于生产企业,成立日期为2016年6月,一期工程(厂房和处理设备)预计2018年12进行验收,一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可进行简单的废弃物处理业务,公司预计在2019年1月投入生产,并将取得第一笔收入。

2016-2018年度发生开办费支出60万元(其中招待费6万元),无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考虑其他费用的影响。

二、关于筹建期的界定筹建期一般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实务中,不同企业筹建期的时间以及筹建期间进行的经济活动是千差万别的,单从经济业务的表现形式上看,很难有一个或几个具体标准作为判定生产经营活动开始的依据。

各地税务部门对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掌握也不尽相同,部分以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作为新办企业的生产、经营之日;部分认为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并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第一宗商品之日作为新办企业的生产、经营之日等。

笔者认为,生产、经营之日即筹建期的结束,具体可按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商贸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可以正式开业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当天作为筹建期结束,工业企业可以从设备开始运作或第一次投料试生产作为筹建期结束,房地产企业以首个开工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筹建期结束日。

案例中的振华环保公司,属于工业企业,可以于2019年1月设备验收后,第一次投料生产作为筹建期的结束。

三、筹建期的会计处理根据现行的规定,企业会计核算筹建期开办费的规定一般有以下三种:(一)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通过“1901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房地产企业筹建期发生开办费的财务及税务处理办法

房地产企业筹建期发生开办费的财务及税务处理办法

部 门 为 加 大 房 地 产 行 业调 控 . 先后 发布 了

企 业 取 得 营 业执 照 上 标 明 的设 立 日期 。
系列 有 关 加 强 房 地 产 所 得 税 的 管 理 规
而 房 地 产 企 业 往 往 从 拿 地 开 始 至 发 的费 用划 到 了长 期待 摊费 用 中去 . 尽管 这 样
根据分析 ,以房地产企业取得施 工许 费用两个方面进行划分 :
可 证 作 为筹建 期 的 结束 时点 比较 可 行 . 因为 办 理 完 施 工 许可 证 。 就 可 开 工建 设 , 也具 备

房 地 产 企 业 筹 建 期 的 确 定
般 企 业 筹建 期 依 据 是 国 家税 务总 局 开 始运 营 的条件 了 。 同时 , 学术 界还 有 一种 人 员 培 训 费 ( 薪酬 、 差旅 费、 董事会费 ) 。 应该 以打 钻 为 截 止 . 因为 打 钻 时 四 证 《 关 于 新 办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执 行 口 径 的批 观 点 : 2 . 企业登记 的费用 f 工 商登 记 费 、 验 复》 ( 国税函 [ 2 0 o 3 J 1 2 3 9号 ) 的相 关 规 定 : 是 齐全。 而 以发 生 第 一笔预 售收入 为 筹建 期 的 资费 、 评 估费 、 税务登记 费、 公证费等) 。


造 出 更 大 的价 值 : 第四 。 各 项数 据都 能够 实 管 理 流 程 与财 务管 理 流 程 要 对 接 . 财 务 管 有效结合 .这对企业决策将会 有积极的作 现 共 享 .同时 还 能 够 对 经 营成 本 以及 管 理 理各个流程之 间也要对接 。 用 。 目前 , 很 多 企 业 在进 行 下 一 步 决 策 时 .

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的财税处理每个企业的成立,难免会要经历筹建、建设、生产、销售或服务等阶段,筹建期是每个企业都要面对的,然而对于筹建期的确定、核算以及纳税很多财务人员不是很清楚。

今天我就来同大家讲讲企业“筹建期”确定、核算、纳税以及筹划情况,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筹建期如何确定?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目前主要有三种说法,分别是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

结合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应当具体把握。

1、工业企业,由于需要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所以生产设施建设完毕,并且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之前的时间,都是筹建期间;2、商业性质的企业,装修好商场、购进商品之前的时间,都是筹建期间;3、服务性质的企业,由于没有具体形式上的商品,开始经营之前的时间,可以视为筹建期间。

二、企业筹建期如何核算?(一)开办费核算的内容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1、人员工资2、办公费3、培训费4、差旅费5、招待费6、印刷费7、企业登记、公证费用8、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9、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10、其他费用(二)不进入开办费核算的内容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依《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式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房地产企业筹建期发生开办费的财务及税务处理措施浅谈

房地产企业筹建期发生开办费的财务及税务处理措施浅谈

办费用可以列入到管理 费用 中,也就是说在计算工作 中,需实现
(2)在管理期 间,需开展经营年度开办费纳税改革工作 ,如
管理 费用 的核算 ,然后开展损益结算工作 ,无 需开展摊 销费用的 果属于单独 的年度 ,就要按照规定 开展开办费的摊销分 析工作,
处 置 工作 。
原来已经规划到筹建期 损益中的数据信息得到应用 ,制订完善 的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筹建期 ;开办费 ;财务及税务处理措施
在房地产企业筹建期应开展开办费的财务与税务等处理工作 , 明确各方 面内容与要求 ,在积极管理的情况下,增强整体工作效果 ,
提升 整体管控效率与水平 ,优化开办费用的管控工作模式与体系 , 满 足 当前 的实 际控 制 与协 调 要 求 。具 体税 务 管理 措 施 为 :
办公与培训费用等融合在其中,并开展 固定资产借款 的分析工作。
(3)在开办费与企业经营活动纳税管理期间 ,应开展各方面
在一定程度上 ,可简化工作流程,并提升信息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的调整工作 ,每年支出费用 与开办费用都要合理调整 ,及时发现
综合化的分析与处理 。
结合税务管理内容 ,不将开办费计人到亏损年度中 ,并形成综合
二 、房 地 产 筹建 期 开 办 费财 务 处理 措 施
化 的分 析 与协 调 机 制 。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提出 了规定 “除了固定资产之外 ,先 针对
3.所 得税 纳 税 申报 表 的管 理
长期待分摊 的费用进行归集处理 ,在开工当月进行损益的计 入分
在严格控制与协调的情况下 ,及 时发 现其 中存 在的问题 ,采取科 学合理 的措施解决问题,满足当前 的优化管理需求 。

开办费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开办费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开办费怎样进⾏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四条第⼆款:“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的费⽤,包括⼈员⼯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固定资产和⽆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出。

”下⾯由店铺⼩编就围绕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记⼊开办费的具体内容1、筹建⼈员开⽀的费⽤(1)⼯资福利费⽤:包括⼈员⼯资奖⾦等⼯资性⽀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差旅费。

2、企业注册登记费:主要包括⼯商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资费⽤:主要是指筹资⽀付的⼿续费以及不计⼊固定资产和⽆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员培训费:(1)选派职⼯外出参加培训的费⽤。

(2)聘请专家进⾏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

5、企业资产的折旧、摊销、报废和毁损6、其他费⽤(1)筹建期间发⽣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招待费;(2)印花税(可能还会发⽣车船使⽤税、房产税);(3)经投资⼈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可⾏性研究所发⽣的费⽤;(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如咨询费、庆典礼品费等⽀出。

(⼆)不列⼊开办费范围的⽀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的费⽤。

如购建固定资产和⽆形资产⽀付的运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的其他相关费⽤。

2、规定应由投资各⽅负担的费⽤。

如投资各⽅为筹建企业进⾏了调查、洽谈发⽣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出等(因专门借款⽽发⽣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并符合资本化条件)。

⼆、开办费的归集和摊销《企业会计制度》第五⼗条第五款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的费⽤,先在长期待摊费⽤中归集,待企业开始⽣产经营当⽉起⼀次计⼊开始⽣产经营当⽉的损益。

”(⼀)开办费的归集⒈《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四条规定了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凡在折旧范围内固定资产,只要达到预定可使⽤状态,都应按⽉提取折旧,⽽不分企业是否正式开始⽣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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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也可以纳税筹划
每个企业的成立,难免会要经历筹建、建设、生产、销售或服务等阶段,筹建期是每个企业都要面对的,然而对于筹建期的确定、核算以及纳税很多财务人员不是很清楚。

今天就来同大家讲讲企业“筹建期”确定、核算、纳税以及筹划情况,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筹建期如何确定?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目前主要有三种说法,分别是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

结合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应当具体把握。

1、工业企业,由于需要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所以生产设施建设完毕,并且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之前的时间,都是筹建期间;
2、商业性质的企业,装修好商场、购进商品之前的时间,都是筹建期间;
3、服务性质的企业,由于没有具体形式上的商品,开始经营之前的时间,可以视为筹建期间。

二、企业筹建期如何核算?
(一)开办费核算的内容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
1、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培训费
4、差旅费
5、招待费
6、印刷费
7、企业登记、公证费用
8、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9、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10、其他费用
(二)不进入开办费核算的内容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依《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式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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