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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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十大举措”,优化财政脱贫攻坚相关资金供给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X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整合资金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意见》(X财农〔X〕285号)及《X市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政府是统筹整合脱贫攻坚相关资金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统筹整合脱贫攻坚相关资金,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同时,切实发挥政府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围绕全市脱贫攻坚规划,整合财政资金全力支持脱贫攻坚。

(二)问题导向、集中使用。针对当前财政脱贫攻坚相关资金量大、面广、使用分散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在严格执行各类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效应。

(三)搭X、清单管理。以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为依据,以脱贫攻坚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为平台,制定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清单,聚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投入。

(四)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市财政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大对脱贫攻坚相关资金投入倾斜力度,以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

为目标,统筹整合资金,精确瞄准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脱贫攻坚支持长效机制。

(五)依法依规、强化监管。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法规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有序有效推进统筹整合,坚决防止违规和超范围整合。

二、实施时限

实施时限为X—X年。

三、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以省财政厅和X市财政局规定的统筹整合资金范围为基础,统筹整合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等脱贫攻坚相关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教育、发改、扶贫、妇联、国土、交通、林业、民宗、民政、农业、人社、水务、水库移民、卫计、文化、畜牧、规划、财政等部门管理的与脱贫攻坚相关的资金。

四、任务目标

根据统筹整合资金相关部门预计的可整合支持扶贫的18类项目38项资金,确定X-X年X市统筹整合用于扶贫开发资金占比,每年平均要达到3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发挥主体作用。财政资金整合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承担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具体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明确工作分

工,设定时间表、路线图,积极调整优化相关资金支出结构,实行脱贫任务与资金安排清单式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扶贫攻坚重点产业、项目和区域开展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加强可整合项目资金梳理,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落实;按照可统筹整合支持扶贫项目的明细和占比目标,分年度确定整合资金额度、资金使用方向及项目应达到的预期目标。(牵头部门:扶贫局、财政局;责任部门:市统筹整合资金范围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细化任务目标。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进行准确对接,预先梳理细化本部门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比例和任务目标。同时,建立对各相关部门统筹整合资金的任务目标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统筹整合支持扶贫项目明细和占比目标进行考评,加大工作任务完成考核力度。(牵头部门:扶贫局、财政局;责任部门:市统筹整合资金范围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强化事前统筹。市直有关部门要科学编制本单位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部门专项规划和各项补助政策的衔接,通过规划、计划引领资金统筹整合。并充分发挥项目库的积极作用,当年谋划次年项目,及早开展项目前期可研、立项、包装等工作,建立动态的项目进出机制。(牵头部门:扶贫局、发改局;责任部门:市统筹整合资金范围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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