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申请立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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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陕西省榆林市具有丰富的优质煤炭资源,属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高挥发份(含油率高)、中高发热量的长焰煤和不粘煤是煤干馏的理想原料。
神木县境内半焦产业已成为榆林市最大的地方煤炭转化产业。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低水平盲目扩张、资源浪费、污染加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据榆林市政府在《榆林市兰炭行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到2008年底依法关闭取缔现有分散建设、总规模达不到60万吨的半焦企业;建设符合节能、环保法规要求的60万吨以上的半焦生产线。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神木县境内丰富的煤炭资源,神木县东源机制兰炭有限公司、广益机制兰炭有限公司等6家小规模半焦生产企业整合后成立了神木县东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在神木县北部孙家岔镇柠条塔兰炭工业集中区建设60万吨/年煤低温干馏项目。
2007年11月,神木县东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月,原陕西省环保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陕环批复〔2008〕72号);该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完工。2012年8月,榆林市环保局以《关于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的批复》(榆政环函〔2012〕217号)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
受神木县东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12年7月25日,依据陕
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后的工作方案以及《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议纪要》(2012年第9期)的意见,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于2012年8月11~12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现场监测及检查工作,并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神木县东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后由于处理后剩余氨水难以满足环保要求,该企业于2013年9月进行了“盈余氨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改造于2013年10月完成。该企业于2013年11月再次向我站申请验收监测。2013年8月21日,根据省环保厅环评处及相关专家再次对兰炭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的审核意见,我站技术人员于2013年12月17~1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现场监测及检查工作,根据本次监测和检查结果和2012年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以及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对洁能电厂的监测结果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改造前监测结果及评价见附件)
2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1.12.27发布,2002.2.1起实施);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文件);
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验字〔2005〕188号);
5、《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2007.11);
6、原陕西省环保局《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陕环批复〔2008〕72号);
7、榆林市环保局《关于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的批复》(榆政环函〔2012〕217号);
8、《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议纪要》(2013年8月21日);
9、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神木县东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62.8万元(其中蒸氨工段改造投资55.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8.9%。
占地面积:106560m2
位置与交通:该项目位于神木县北部孙家岔镇柠条塔兰炭工业集中区。该工业集中区位于神木县城以北40 km,孙家岔镇以南约30km。工业园区周边有红柠铁路、府新公路等,对外交通便利。该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平面布置图及监测点位图、四邻关系图见图2、图3。
项目建设所在地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4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5
3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6
图2 厂区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图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7
联众煤化工公司
江泰煤化工公司洁能电厂
东源煤化工公司
图3 项目四邻关系图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8
神木县东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3.2建设项目主要组成
1、建设规模
兰炭项目主体工程实际建设两条30万吨/年兰炭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有6台5万吨SJ-Ⅲ型内热式直立炭化炉),总生产规模达到60万吨/年。同时配有煤气净化、电捕焦油器、筛煤、筛焦、贮煤贮焦及各项公共辅助设施。兰炭项目所产生的干馏煤气(未建干馏煤气前脱硫设施)全部送至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发电(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2月和2011年9月分别以陕环批复〔2009〕255号和〔2011〕677号文件对该公司兰炭尾气发电项目进行了批复,故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兰炭尾气发电项目按要求进行单独验收)。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建设有4×50MW锅炉蒸汽-汽轮机发电机组(其中一期为2×50MW 机组,二期为2×50MW 机组),机组冷却采用直接空冷方式。一期发电项目烟气通过1根高100m、出口直径4m的钢筋混凝土单管烟囱排放,烟囱出口处装有1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送至电厂的干馏煤气发电后采用氨法进行脱硫。
2、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