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国外汇款,税费、付汇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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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税费、付汇办理流程

一、收款单位(乙方)——出具发票原件

二、国税——出具税务证明

1、税务登记——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

2、国税局出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性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付汇专用),一式两份。

3、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国税局存档。

三、地税局——出具缴税单

1、每月15日前报税,填报《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注:印花税按照合同总额一次缴纳完毕),填写《代扣代缴营业税报告表》。

2、地税局出具缴税单。

3、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地税局存档。

四、银行——缴税单盖章

1、持地税局出具的缴税单到银行缴税,银行盖章。

注:提前与财政局联系,确保费用已经下拨。

五、地税局—办理完税证明

1、缴税单位填写《服务贸易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附银行盖章后的缴税单复印件。

买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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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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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付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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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银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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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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