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入库
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7.03•【字号】冀科企〔2015〕5号•【施行日期】2015.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冀科企〔2015〕5号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财政直管县科技局、财政局:根据《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15]1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项目征集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筛选汇总和推荐,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其中,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要统筹负责行政区域内省财政直管县的项目申报工作,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向所属推荐单位申报。
各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以及国家级高新区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筛选汇总和推荐,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其中,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要统筹负责行政区域内省财政直管县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1、支持对象:该专项重点支持苗圃和雏鹰企业项目,支持对象包括初创期(2010年1月1日以后成立)和成长期(2010年1月1日以前成立)企业。
2、申报条件:(1)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5.02.10•【字号】冀财教〔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5〕11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河北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以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2月10日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河北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以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创新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通过后补助、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支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前沿核心关键技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逐步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在河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照《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冀科企〔2013〕13号)经省科学技术厅(简称“省科技厅”)认定的中小企业。
第四条省创新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强化导向、突出关键、严格管理、注重绩效”原则,支持方向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冀政办字〔2022〕99号•【施行日期】202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9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13日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企业上市为导向,以优化生态为支撑,大力培育创新卓越的“领跑者”企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以下简称“领跑者”企业),是指集群内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到2023年,培育上市企业8至10家(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
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3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5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到2025年,上市企业达到30至50家。
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5%。
二、重点措施(一)企业上市行动。
1.锁定培育目标。
针对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不同板块上市条件,组织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调研摸底,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遴选500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以下统称入库企业),实施重点培育。
河北省各地“专精特新”奖励政策汇总
政策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奖励政策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对细分领域产品(技术)行业领先或填补空白,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4%以上,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集群“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实际投入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奖励政策首次纳入新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首次评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再次给予30万元奖励;首次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再次给予50万元奖励。
对疏解到新区的各类“专精特新”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政策依据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奖励政策对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首次认定),三年有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是衡量一个地区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近年,河北省加大了“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和扶持力度。
目前,河北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800余家,实现了县域全覆盖;全省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达335家。
河北省对“专精特新”企业具体有哪些奖励政策?今年还能不能申报?什么样的企业能报?申报“专精特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这篇文章告诉你。
专精特新13Copyright ©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效期满通过复核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同一家企业获得多个称号的,以最高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50%予以补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在本政策有效期内获得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认定和通过复审科技领军企业及入库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认定和通过复审科技领军企业及入库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4.01.08
•【字号】冀科高函〔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认定和通过复审科技领军企业及入库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名单的通知
冀科高函〔2024〕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我省战略科技力量,按照《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冀科高〔2020〕10号),省科技厅开展了2023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被认定为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科技领军企业通过复审,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列入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名单附后)。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科技领军企业的指导和支持,组织相关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在引领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要加强对科技领
军后备企业的培育,聚集各类要素资源,推动后备企业加快成长壮大,为我省重点产业强链补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23年度通过认定科技领军企业名单
2.2023年度通过复审科技领军企业名单
3.2023年度列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名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8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选拔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选拔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4.22•【字号】冀工信企业函〔2021〕261号•【施行日期】202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选拔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紧急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1〕26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要求和省厅选拔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和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层培育工作,组织遴选推荐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选拔我省第三批“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引领带动全省中小企业聚焦主业,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严格组织落实。
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由工信部网址自行下载通知文件及附件https:///jgsj/qyj/wjfb/art/2021/art_f2b1523e63e740f6bae86 ea6299fef67.html)规定的重点领域、培育条件、组织实施等具体内容,以企业自愿、优中选优为原则,抓紧组织符合要求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重点“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申报;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要统一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或查证有关情况。
(二)建议推荐名额。
石家庄和唐山各40家,保定、廊坊、沧州、邢台和邯郸各30家,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和衡水各20家,辛集、定州和雄安新区各10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25•【字号】冀政[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全力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和培育环京津地区新的发展增长极、下大力量把县域经济和县城搞大搞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四大攻坚战”,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积极引进与自主培育相结合、全面支持与重点做强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以鼓励创新创业、做强科技小巨人、加快孵化转化、完善创新创业平台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产业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进一步做大,实力进一步做强,结构进一步做优。
规模做大。
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以上,其中,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2000家。
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8000亿元以上。
实力做强。
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1500家,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达到300家。
结构做优。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现有优势的产业集群,发展一批具有潜力的新产业集群。
重点培育数据产业、卫星导航、半导体照明、机器人装备、3D打印、非晶带材、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等20个市场竞争力强、国内影响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区。
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
1.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研究制定鼓励我省各类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激励办法,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五批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五批河北省农业科技小
巨人企业备案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12.25
•【字号】冀科农函〔2020〕69号
•【施行日期】2020.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五批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
业备案结果的通知
冀科农函〔2020〕69号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农业创新主体,增强农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经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专家审核,经研究,现将第五批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共276家企业备案结果予以公布。
经备案的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应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改善科研条件,培养创新团队,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备案的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享受省、市、县出台的有关科技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统筹各类科技资源优先支持其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引导金融、创投等机构加大资金支持,促进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第五批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名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12月25日。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3: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3号),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和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通过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申请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认定后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二章认定条件及程序第四条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界定的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具体认定标准为:(一)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40000万元以下;科技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100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三)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创新集成能力,且形成产品或服务。
第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由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定州市和辛集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负责.第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具体流程为:(一)申报。
申报企业向所在地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认定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须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和由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产生的收入,提供科技成果证明、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新产品鉴定等材料。
(二)认定.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定州市、辛集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证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证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定管理系统用户手册()河北汉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目录选择管理用户登陆,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1.认定系统管理端1.1 首页进入首页,左侧为导航树,右侧首页显示相关的统计信息。
1.2 认定管理点击认定管理,认定管理中有中小企业认定和小巨人认定不同管理员登陆后审核的权限不相同,县区管理员登陆只能看到科技中小企业的县区推荐和科技小巨人的县区推荐。
在上方通过选择“待推荐”、“已推荐”、“已退回”、”已填写材料“4种状态可以查看到处于四种不同状态的企业。
输入企业名称,销售收入,填表日期,行政主管单位,从业人数,行业类别,企业注册时间等点击查询按钮进行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勾选企业点击推荐按钮可以批量推荐,点击汇总导出excel可以批量导出,点击申报导出excel也可以批量导出企业信息。
操作栏中点击推荐弹出审批页面,点击通过可以将企业成功推荐,点击拒绝则退回给企业。
点击导出可以导出该企业的申报信息,点击审批详情弹出审批详情页面点击企业名称可以查看企业的申报信息市级管理员登陆后只有市级审核的功能在上方通过选择“待审核”、“已审核”、“已退回”3种状态可以查看到处于三种不同状态的企业。
输入企业名称,销售收入,填表日期,行政主管单位,从业人数,行业类别,企业注册时间等点击查询按钮进行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勾选企业点击推荐按钮可以批量审核,点击汇总导出excel可以批量导出,点击申报导出excel也可以批量导出企业信息。
操作栏中点击审核弹出审批页面,点击通过可以将企业通过审批,点击拒绝则退回给企业。
点击导出可以导出该企业的申报信息,点击审批详情弹出审批详情页面点击企业名称可以查看企业的申报信息省级管理员登陆后只有省级审核的功能在上方通过选择“待审核”、“已审核”、“已退回”3种状态可以查看到处于三种不同状态的企业。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流程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企业注册首先,企业需要在河北省科技厅官网进行注册,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并下载相关申请材料模板。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情况说明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相关说明一、资金支持政策根据《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高区〔2020〕12号)文件设立了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政奖励:对于首次通过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1万元(仅限高新区企业,资金补助在次年发放)。
二、认定时间及审核流程评价时间:随时可在平台进行认定填报。
审核流程:全年进行四次市级推荐(3.20、6.20、9.20、12.20),市级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省厅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电子版(预计在4.7.10.次年1月的下旬可出新证书)三、认定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和一定贵的研发经费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通过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具体认定标准为:(一)工业企业:从事人员在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40000万元以下;科技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100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三)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并具有持续开展创新活动的能力。
(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创新集成能力,且形成产品或服务。
(五)总资产达以及营业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不低于5万元,且公司负债率不高于70%,(财务要求:注意财务数据单位都是万元,填写保留两位小数)。
(六)名称中包含:商贸、销售、贸易、种植、养殖、合作社、加工的企业不允许申报。
(七)会计服务、家政服务、汽车修理、酒店物业管理等创新能力不足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四、认定审核要点(一)资质审查1.河北省内注册企业。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四位应为"9113", 具体以企业营业执照中登记机关为准。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及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及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11.04•【字号】•【施行日期】2022.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及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冀科高〔2020〕10号)、《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冀科创领〔2021〕1号)要求,省科技厅现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及科技领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一)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条件1.企业为河北省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5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来须具有一定的增长性(正增长);3.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具有显著的产业链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已成为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4.企业上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在3%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在行业领域研发水平处于领先地位;5.企业上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科技领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条件1.企业为河北省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5亿元(含)以上;3.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中有一定占有率,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中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4.企业上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07.05•【字号】冀工信民经函〔2023〕313号•【施行日期】2023.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指南》的通知冀工信民经函〔2023〕31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为规范全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22〕99号)、《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现代化场景行动方案(2023-2027)》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指南》。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指南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7月5日附件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以下简称“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22〕99号)、《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现代化场景行动方案(2023-2027)》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
第二条“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旨在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企业上市为导向,以优化生态为支撑,大力培育一批创新卓越“领跑者”企业,构建“领跑者”企业引领带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场景。
第三条本工作指南中“领跑者”企业主要是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出台——育“苗圃” 助“雏鹰” 强“巨人”
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典型特征。
从事免疫细胞及干细胞储存、研究及产业化运营的河北易文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掌握细胞提取制备核心技术,在几年间取得快速发展。
图为该公司生物治疗中心研发人员在分离、制备免疫细胞。
杜在林摄□本报记者郭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更将是推动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
鉴于此,我省提出到2017年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3万家以上。
如何确保这一目标实现?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对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目标任务,更明确了振奋人心的扶持政策。
“新政制定以‘企业主体、政府服务,梯度培育、差异扶持,要素聚集、合力推动’为原则,目标就是助推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快速增长,质量效益快速提高。
”省科技厅厅长王志欣表示,为做到这一点,新政把着力点放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打造优质产业生态环境上。
“要给企业创新和发展提供肥沃土壤,真正让企业数量‘铺天盖地’,规模实力‘顶天立地’。
”梯度培育——“苗圃、雏鹰、小巨人”三大工程分段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的各个阶段特点各异,需求也不同。
新政的最大特点是对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界定了‘量化指标’,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省科技厅副厅长郭玉明介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成长、扩张、上市”不同成长阶段,新政规划了针对初创期企业的“苗圃工程”、针对成长期企业的“雏鹰工程”和针对成熟期企业的“科技小巨人工程”,力求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的成长阶梯。
“苗圃工程”的培育对象为:在我省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缴纳税收,知识产权清晰,具备法人资格,成立时间5年以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内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大学生团队创业项目;由省外、海外引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由省外、归国留学科技人员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他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打印稿)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3号),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和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通过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申请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认定后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认定条件及程序第四条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界定的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具体认定标准为:(一)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40000万元以下;科技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100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三)企业上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来计算。
(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创新集成能力,且形成产品或服务。
第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由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定州市和辛集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1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负责。
第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具体流程为:(一)申报。
企业自愿通过网络系统提出申请经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提交至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申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定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
(二)认定。
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定州市、辛集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
《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一)
《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一)《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是为进一步促进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而制定的。
该细则的实施,对于整个河北省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该细则要求,河北省要依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梯度培育。
首先,要开展“企业培育计划”,筛选出适合该计划的中小企业进行培育。
其次,要开展“精准扶持计划”,对于已经初具规模和经验的企业进行更精细化的扶持。
最后,要开展“优秀助长计划”,指导企业加强与上下游产业链的合作,打造更具竞争性的产品。
二、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该细则还要求,要建立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
企业可以在该数据库上查询到相关政策和扶持资金,以及与其他企业的合作机会。
同时,省政府也可以通过该数据库了解企业的发展动态,提出更为精准的扶持政策。
三、支持“双创”该细则要求,要在省内初创企业家大赛中,设置提名环节,为优秀的“双创”企业家提供更大的曝光机会。
并且,支持在河北省内成立的初创企业,提高其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实施“特殊扶持计划”该细则还要求,对于一些特殊领域的中小企业,如公共事业、文化与传媒等,要实施更为有针对性的专项扶持计划,提高其推广和运营的效率和质量。
五、总结与反思最后,该细则还要求,要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效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不断优化政策,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更强的动力。
综上所述,《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河北省中小企业的集聚和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
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该细则,提高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率,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河北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河北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冀工信企业函〔2024〕298号•【施行日期】2024.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河北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4〕29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河北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省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推荐。
二、申报要求(一)重点领域。
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新”“一强”。
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简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简称“一强”)。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
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入库
申报书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类别□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推荐单位**市科技局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月日
- 1 -
填报说明
一、本申报书为河北省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入库企业填报。
二、“高新技术企业”系指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请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各个表项,企业未来发展、资金筹措应有理有据。
四、申请书须附规定的有关附件资料,电子版的附件企业需自行扫描附上。
五、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本。
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
申请企业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内容较多可附页。
六、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 2 -
一、企业基本情况(新企业填写申报前一月数据)
- 3 -
二、企业创新活动情况
三、企业发展状况
- 4 -
四、企业未来发展
具体指标
- 5 -
- 6 -
五、附件材料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