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调研报告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简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所得税作为重要的税种之一,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国家财政收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税收逃避、税收规避、税基侵蚀等。
本文将分析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分析1. 税收逃避税收逃避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手段,避免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
例如,企业虚报损失、错报成本、转移利润等行为,以减少应纳税额。
税收逃避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
2. 税收规避税收规避是指企业采取合法手段,合理调整资本结构、利润分配等方式,以降低应纳税额。
这种行为虽然合法,但也削弱了企业承担的税负,对财政收入造成影响。
3. 税基侵蚀税基侵蚀是指企业通过跨国转移定价等行为,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从而降低所得税负担。
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造成了严重挑战。
对策分析1. 加强税收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税收监管和执法力度是解决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关键。
国家税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税收核查力度,加强对税收逃避和规避行为的打击,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2.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仍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特别是对于税收逃避、规避和税基侵蚀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力度,应明确和加强,以提高对企业的约束力。
3. 加强国际合作,防范税基侵蚀税基侵蚀主要发生在跨国企业之间,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制定更加严格的税收规则,防止利润转移和跨国转移定价等行为。
同时,加强对海外避税天堂等地区的监管,减少资金流向低税率地区的趋势。
4.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管理效率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管理效率是解决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重要途径。
通过建设税务信息化系统,加强对企业的数据监控和分析,可以更好地发现税收逃避和规避行为,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遵从度。
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税收管理部门监管不力以及企业主体自征意识淡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稳定透明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部门监管力度,同时提升企业主体自征意识。
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在未来,我们应该持续关注并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鼓励企业守法自征,推动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对策、税收政策、监管、自征意识、稳定、透明、宣传教育、总结、分析、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是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税收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往往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变化,导致缴税不及时或存在偷逃现象。
税收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存在偷漏税等行为。
一些企业对自征税意识不强,缴税意识淡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稳定透明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企业主体自征意识。
通过这些对策的落实,可以更好地规范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促进税收稳健增长,实现税收和经济的双赢局面。
1.2 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深入探讨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为改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对现有问题的分析和思考,希望能够加强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透明度,提升税收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增强企业主体的自征意识,从而促进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通过本研究,不仅可以揭示问题所在,也能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借鉴和支持,推动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朝着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的方向发展。
即是希望通过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的深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为税收征管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提供参考和支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1一、加大宣传和辅导力度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
在新旧税法衔接过渡期间,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制度和涉税审批事项变化较多,因此纳税人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
为此,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辅导力度,根据不同行业、类型和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申报辅导等工作,协助企业理解政策、了解汇算清缴程序和准备报送所需资料,引导企业使用电子介质、网络等手段,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纳税申报。
二、确认好汇算清缴工作主体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标准不再以独立核算的三个条件为基础,而是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但考虑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性质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因此被排除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之外。
相较旧税法,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的纳税人情况来明确汇算清缴的主体。
三、加强受理年度纳税申报后审核工作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
重点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表、纳税调整明细表,特别注意比对审核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
发现申报错误和疑点后,及时要求企业重新或补充申报。
审核时应对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分析。
(一)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按照此原则,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实际收付都应当计入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而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当期已经收付,也不应计入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这种做法能够有效避免企业利用时间差异规避税收。
因此,企业应坚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所得税是指非个人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按照企业实际所得额缴纳的税款。
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征管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完善。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纳税主体范围不清晰。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模糊的情况,一些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等方式进行避税,导致税收的流失。
二是税收征管手段滞后。
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主要依赖于企业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的稽查,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税务机关在发现问题后,往往需要通过结案、行政复议等程序来解决,导致税收的流失。
三是信息不对称。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与税务机关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税务机关在纳税征管过程中无法准确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影响了税收的征收效果。
四是税法规定不明确。
企业所得税法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规定不明确,对于企业的所得范围、所得的计算方法等,缺乏具体的规定,给企业缴税和税务机关征税带来了困扰。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强纳税主体的监管。
对于企业通过分支机构等手段进行避税的行为,应加大稽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惩罚,并加强对跨国企业的税收监管,防止国际避税。
二是建立健全税收的征管手段。
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例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建立企业的税务档案和纳税信息库,实现实时监控和预警,提高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和透明化。
税务机关与企业应加强合作,共享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税收征管的透明化,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四是完善税法规定。
需要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企业的所得范围和计算方法,减少对企业的主观判断,使企业和税务机关在征管中能够依法办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完善。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征管机制和完善税法规定,才能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效果,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税收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纳税征管过程中,企业所得税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导致税收征管效率较低、法律适用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有必要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能够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1.税负重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所得税税负不断加重,给企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部分地区和部门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不够灵活,税收政策落实存在严重滞后等问题。
2.征管效率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纳税申报流程复杂,税务稽查资源不足等,导致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低下。
3.法律法规适用存在模糊不清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较为复杂,对于很多企业来说,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纳税有一定的影响。
在税收政策的适用上存在着模糊不清的情况,导致企业难以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的变化。
4.税收征管工作不规范一些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中,存在着工作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例如征管部门执法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等。
5.纳税人意识不强有些企业对于纳税的意识不够强烈,执行纳税政策不严谨,导致了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1.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加强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纳税人普及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了解程度。
2.简化税收征收程序通过简化税收征收程序,减少企业纳税的行政成本,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3.建立健全税收政策咨询机制建立健全税收政策咨询机制,引导企业纳税人合法纳税,及时解决企业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优化税收征管机构优化税收征管机构,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确保税收政策的严格执行,提高税收征管的工作质量。
5.提高纳税人自觉性加强对企业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自觉性,增强企业正当纳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必须缴纳的税款之一,在征管中存在诸多问题。
纳税政策不明确导致征管混乱,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企业税负过重,征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和相关部门。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加强税收政策的明确性和稳定性,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调整企业税负,完善征管体系等。
通过改进企业所得税征管,可以提高纳税效率,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合作,共同努力解决现存问题,为未来企业所得税征管打下良好基础,实现税收目标和企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问题、建议、纳税政策、税收优惠、税负、征管体系、改进、总结、展望、建议、政府、企业。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法缴纳的税金,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在企业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纳税政策不明确导致征管混乱,企业难以准确了解自己应缴纳的税款,给企业和税务部门带来了困扰。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未能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税负过重也是一个严重问题,高税率使得企业利润受到挤压,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征管体系不完善更是加剧了征管难度,使得监管和管理变得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征管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改善当前的征管状况,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企业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
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影响着税收的正常征收和企业的发展。
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究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可以有助于深入了解当前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和矛盾,为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建议提供依据和参考。
研究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对于完善税收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纳税人便利度具有重要意义。
浅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在企业所得税缴纳过程中,对企业来说,汇算清缴是至关重要的,某些问题处理不当或者没考虑周全,可能会造成企业受到税务处罚,补交税款、滞纳金,加收罚款.因此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必须引起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仅涉及会计处理还涉及税法规定,其中需要审查和调整的项目很多.相对于专业税务稽查人员来说,会计人员在准确理解掌握和执行税法上相对薄弱,导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出现多缴纳或者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很大程度的损失.我作为一个长期在基层企业工作的主管会计来说,深刻领会过,总结近几年来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易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现整理归纳,和大家共享.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年在阿克苏市地税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为652户,同比增加152户。
对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调研报告
对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调研报告企业“长亏不倒”是一个十分令人困惑的现象,“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是纳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对象,分析“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加强这类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建议,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有着重要意义。
一、“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1.采用“障眼法”,私设“小金库”。
许多企业设置两套账,对正常的业务收入,需开发票的记a账,不需开发票的记b账,脱离税务机关的监控;将销售次品收入、副产收入、边角废料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收入存入“小金库”;有关部门的返回收入不入账,如保险公司的无赔优待款、银行汇票保证金利息收入、环保费返回收入、代办业务手续费收入及对外投资、联营的投资收益等等。
2.乱列费用,虚增成本。
乱列费用。
主要表现为七种形式:(1)将应该资本化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2)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私人生活费用,如列支私人汽车的养路费、保险费,小孩学费、员工手机费等;(3)分解业务招待费,将业务招待费分解为差旅费、业务宣传费、会议费等,成为企业“合理避税”的热点;(4)董事会费、会议费,不据实列支,以领代报;(5)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重复列支;(6)滥列差旅费,乱报出差天数,差旅费标准过滥,采取在支付工资或销售提成时报销差旅费的做法等,达到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7)虚列工资费用或虚报职工人数,若平均工资未达到税前扣除标准,在工资表上不写合计数,先要职工签字,再将差额补上,或者利用银行代发工资,将差额付出,挂业主及亲属姓名。
3.利用库存商品,虚增成本。
主要表现为九种形式:(1)虚假库存。
账面只记进货,不记销售,这样导致存货增加;企业将大量现金收入不开票入账作收入,使销售成本无法结转,只能长期反映在存货中,形成虚假库存。
(2)虚增预提生产成本。
(3)高转产品成本。
少留期末在产品成本,多转完工产品成本,以隐蔽方式截留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
2023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调查报告
2023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调查报告2023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调查报告1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要税种之一,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________。
受税收制度、管理模式、手段和方法的影响,所得税管理仍是基层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已成为税收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一、当前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从征管力度来看,基层税务机关一般不设立所得税专岗,所得税管理团队不同程度存在“断层”。
熟悉所得税业务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忽视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
随着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的增加,各种管理措施的不断细化,税务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变得复杂,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同时,所得税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深入业户了解情况的时间较少,影响税源管理的有效性。
2.从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来看,由于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行业日益多样化,业务的专业性,范围的广泛性和职业的判断性,要求管理人员熟悉专业知识,掌握较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判断能力。
目前税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除历史原因、年龄结构不合理等客观因素外,知识更新不能及时适应税源管理形势的变化,已成为制约所得税管理的瓶颈问题。
3.从税基控制和管理的角度来看,由于企业构成极其复杂,经营方式多样,财务核算不规范,账面信息真实性低,现金交易量大。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和货币金融监管水平下,税务部门缺乏有效的税源监控手段来控制企业的资金流和货流。
因此,所得税的税源控制变得异常困难。
第一,企业会计数据真实性差。
就企业整体情况而言,绝大多数企业属于处于创业或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
他们的财务人员有的是经过短期学习培训才从事财务工作的,有的是在几个企业做会计,财务会计水平参差不齐。
在大多数企业的财务会计中,只有企业法人,缺乏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企业的财务会计不能准确反映其经营成果。
第二,双重管理的存在导致执法不公和税负过重。
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原有的老企业由地税部门管理。
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
【导语】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分的重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
以下是整理的税收征管⼯作调研报告,欢迎阅读!【篇⼀】税收征管⼯作调研报告 当前,“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已基本形成,强化税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已⽐较健全,税收管理⼯作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
但是,从基层税收管理⼯作的实践来看,我们的税收管理⼯作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要求还有⼀定的距离,还相当程度的存在着管理不深,不透、不严的问题。
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必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作⽔平的进⼀步提⾼。
下⾯结合⼯作实践及体会,对有关问题进⾏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
具体表现在⼟地使⽤税漏征漏管问题⽐较突出,已征⽤但未开发使⽤的闲置⽤地、经营不正常企业⽤地、个体⼯商户⽤地等前期⼤多未纳⼊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地使⽤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08年进⾏的⼟地使⽤税清查中,共清查⼊库以前年度⼟地使⽤税5000多万元。
此外个体⼯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例较⾼,个体假停业户、假⾮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中⼩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较低。
虽然推⾏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企业经济税源运⾏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
从xx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机构管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
连锁经营店总、分⽀机构管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结构所在地分局管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机构纳⼊核算,核算是否准确难以确定,容易形成管理缝隙。
浅析“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企业长期亏损,却仍不倒闭,继续经营,这是一种违背常理,违背经济规律的现象,因此,分析“长亏不倒”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加强对这类企业管理的建议,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有着重要意义。
标签:“长亏不倒” 企业税收征管税法制定1 “长亏不倒”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1 采用少列、不列收入的方法,私设“小金库”。
许多“长亏不倒”企业设置两套账,对正常的业务收入,需开具正规发票的记入甲账,对不需开具正规发票的收入通常都使用现金交易,记入乙账,脱离税务机关的监控;将销售次品收入、副产收入、边角废料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收入存入“小金库”。
1.2 采用虚列、多列成本的方法1.2.1 采用虚列、多列人工成本,虚列人工成本,就是企业老板把不在企业上班的家人、亲戚、朋友等统计在企业的员工当中,虚列人工成本,虚列三项费用;多列人工成本,就是企业工资采用两套账,实际支付工人工资计入乙账,不对外公开, 而计入生产成本的工人工资计入甲账,对外公开,应付税务检查,而且,乙账上的实发工资少,甲账上的计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多,这样就可以达到多列人工成本,多提三项费用。
1.2.2 采用虚列、多列材料成本,虚列材料成本,把不属于本单位采购的材料的成本计入本单位的材料成本之中,如代其他单位购买的材料,其他单位购买的材料开本单位的台头,拿到本单位入账;1.2.3 采用虚列、多列费用成本,虚列费用成本,就是把本不属于企业制造费用的费用计入制造费用之中,如把企业职工生活用电、用水费用计入企业的制造费用之中,把不属于本单位的设备计提折旧费用等;多列费用成本,如高报建筑物、设备的价格,多提折旧费用。
1.3 采用虚列、多列间接费用成本,将应该资本化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私人生活费用,如列支私人汽车的保险费、燃油费、停车费、维护费等。
虚列、多列管理人员的工资,虚列、多列利息支出等等。
2 造成“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漏洞的主要原因2.1 税法制定方面的原因,由于税法本身的不完善给“长亏不倒”企业偷逃所得税提供了可能,主要体现在:①一些企业,它们的客户可能是直接消费者或个体户,而直接消费者或个体户他们是不需要发票的。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 财经金融一、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划分不利于标准化管理1、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弹性较大的税种,其计税根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为根底,加减纳税调整后得出的。
由于企业本钱核算的复杂性和核算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伸缩性。
加上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比拟复杂,税前扣除规定缺乏刚性,操作起来弹性较大,因此,对政策理解程度不同、计算方法不同,都可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各不一样的计算结果。
同时,管理方式的灵敏多样也决定了企业所得税负担不平衡现象的不可防止。
目前企业所得税征管方式主要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而核定征收又视能否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本钱总额,分别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所得税税额两种征收方式。
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企业的所得税负担都可能会有不同,有的甚至相差很大。
而且,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可能规定得很详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各级税务部门只有结合地方实际确定详细的操作方法,而这种操作方法往往会有一定的伸缩性。
以上种种客观因素的存在,再加受骗前国地税的征收管理力度不同,标准管理程度不同,直接造成了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倚重倚轻”的问题。
这一问题假设得不到有效解决,将给纳税人以可乘之机,从而滋生、蔓延“人往高处走,税往低处流”的不良倾向。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22]8号〕第二条第一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而征管对象的划分却不按企业性质、类别,而是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这就意味着一样性质、类型的企业,将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客观上为税收不平街创造条件。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
根据当前的税法规定,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远高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
高税率直接导致了企业税负过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和发展。
建议政府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适当减轻企业税负,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
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管理主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和税务部门的稽查进行监管,而缺乏对纳税主体的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这导致了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存在逃税行为和虚假报税的可能性。
建议税务部门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管,建立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系统,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提高纳税的诚信度和合规性。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不够优惠和稳定。
在税收政策方面,应该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
应该完善税收政策,提高其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频繁的变动对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企业所得税纳税征管存在对中小型企业不公平的问题。
由于中小型企业相对缺乏管理和专业的财务人员,往往无法按时、准确地完成纳税义务。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征管并未对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建议税务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减轻其税负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
企业所得税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税率高、征税方式单一、监管不足、税收政策不够优惠和稳定、对中小企业不公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议政府加大对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力度,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管,提高纳税的诚信度和合规性。
只有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和有效的征管措施,才能有效地推动企业发展和经济繁荣。
浅析“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木彩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学术版》2009年第03期摘要:企业长期亏损,却仍不倒闭,继续经营,这是一种违背常理,违背经济规律的现象,因此,分析“长亏不倒”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加强对这类企业管理的建议,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长亏不倒” 企业税收征管税法制定1 “长亏不倒”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1 采用少列、不列收入的方法,私设“小金库”。
许多“长亏不倒”企业设置两套账,对正常的业务收入,需开具正规发票的记入甲账,对不需开具正规发票的收入通常都使用现金交易,记入乙账,脱离税务机关的监控;将销售次品收入、副产收入、边角废料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收入存入“小金库”。
1.2 采用虚列、多列成本的方法1.2.1 采用虚列、多列人工成本,虚列人工成本,就是企业老板把不在企业上班的家人、亲戚、朋友等统计在企业的员工当中,虚列人工成本,虚列三项费用;多列人工成本,就是企业工资采用两套账,实际支付工人工资计入乙账,不对外公开, 而计入生产成本的工人工资计入甲账,对外公开,应付税务检查,而且,乙账上的实发工资少,甲账上的计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多,这样就可以达到多列人工成本,多提三项费用。
1.2.2 采用虚列、多列材料成本,虚列材料成本,把不属于本单位采购的材料的成本计入本单位的材料成本之中,如代其他单位购买的材料,其他单位购买的材料开本单位的台头,拿到本单位入账;1.2.3 采用虚列、多列费用成本,虚列费用成本,就是把本不属于企业制造费用的费用计入制造费用之中,如把企业职工生活用电、用水费用计入企业的制造费用之中,把不属于本单位的设备计提折旧费用等;多列费用成本,如高报建筑物、设备的价格,多提折旧费用。
1.3 采用虚列、多列间接费用成本,将应该资本化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私人生活费用,如列支私人汽车的保险费、燃油费、停车费、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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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宣传和辅导力度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
在新老税法衔接过渡期间,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制度和涉税审批事项变化较多,需要纳税人要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
为此,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辅导力度,分行业、分类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申报辅导等工作,帮助企业理解政策、了解汇算清缴程序和准备报送的有关资料,引导企业使用电子介质、网络等手段,有序、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二、确认好汇算清缴工作主体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变过去以独立核算的三个条件来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同时考虑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性质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排除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之外。
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与旧税法有很大不同,这就需要我们针对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明确汇算清缴的主体。
三、加强受理年度纳税申报后审核工作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
重点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表、纳税调整明细表,特别注意比对审核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
发现申报错误和疑点后,及时要求企业重新或补充申报。
审核时应对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分析。
(一)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权责发生制要求,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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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对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调研报告对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调研报告企业“长亏不倒”是一个十分令人困惑的现象,“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是纳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对象,分析“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加强这类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建议,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有着重要意义。
一、“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1.采用“障眼法”,私设“小金库”。
许多企业设置两套账,对正常的业务收入,需开发票的记a账,不需开发票的记b账,脱离税务机关的监控;将销售次品收入、副产收入、边角废料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收入存入“小金库”;有关部门的返回收入不入账,如保险公司的无赔优待款、银行汇票保证金利息收入、环保费返回收入、代办业务手续费收入及对外投资、联营的投资收益等等。
2.乱列费用,虚增成本。
乱列费用。
主要表现为七种形式:(1)将应该资本化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2)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私人生活费用,如列支私人汽车的养路费、保险费,小孩学费、员工手机费等;(3)分解业务招待费,将业务招待费分解为差旅费、业务宣传费、会议费等,成为企业“合理避税”的热点;(4)董事会费、会议费,不据实列支,以领代报;(5)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重复列支;(6)滥列差旅费,乱报出差天数,差旅费标准过滥,采取在支付工资或销1 / 21售提成时报销差旅费的做法等,达到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7)虚列工资费用或虚报职工人数,若平均工资未达到税前扣除标准,在工资表上不写合计数,先要职工签字,再将差额补上,或者利用银行代发工资,将差额付出,挂业主及亲属姓名。
3.利用库存商品,虚增成本。
主要表现为九种形式:(1)虚假库存。
账面只记进货,不记销售,这样导致存货增加;企业将大量现金收入不开票入账作收入,使销售成本无法结转,只能长期反映在存货中,形成虚假库存。
(2)虚增预提生产成本。
(3)高转产品成本。
少留期末在产品成本,多转完工产品成本,以隐蔽方式截留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
(4)不办理入库手续,从生产车间直接销售,少报销售收入。
(5)白条入账。
(6)滥用暂估入账。
或月初不用红字冲销原来的估价入账,等发票到时重复入账,虚增原材料;或月初不用红字冲销原来的估价入账,永远等不到发票到来,虚增原材料。
(7)以购代耗。
购进材料时,未使用便记入成本、费用,所附原始凭证为购货发票。
(8)不用或少用以领代耗车间领用的材料,记入成本费用,采用不作退料或假退料的办法虚增成本,多出来的材料形成账外物资,形成“小金库”。
(9)材料假出库。
企业为了减少利润,在每年的12月份,由车间办理领料手续,填制领料单,而实际并未领料,进行空转,或者以原材料抵偿债务。
4.偷梁换柱,高估资产,多摊费用。
(1)混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概念。
故意混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概念,将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造成多列费用。
(2)未取得税务机关监制发票---------------------------------------------------------------范文最新推荐------------------------------------------------------ 的固定资产所计提的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
以固定资产入账时所附原始凭证,或仅凭内部凭证入账,直接计提折旧,并且在税前列支。
(3)不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多提折旧,多摊费用。
纳税人购买的例如轿车、房屋和机器设备等,不按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
而有的纳税人却与评估机构串通一气,故意高估资产价值,以达到多提折旧,多摊费用的目的。
5.移花接木,利用往来账目,不记收入挂往来,虚列成本记往来。
(1)利用预收(付)账款账户,不记收入挂往来,使企业年末预收(付)账款有大量贷方余额;如果企业的收入很少,费用很大,企业可能会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把业务收入的原始凭证更改为借入资金的凭证,然后再以还款名义转移资金。
(2)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一是费用挂账,企业为了增加当年利润,先把费用挂起来;或把一些违规的费用或暂时未能取得发票的费用放在这个科目,通过记账凭证,寻找时机通过转账凭证一次性或分次将违规费用正式计入公司的成本、费用。
二是个人投资者长期借款不还,转移利润。
三是以借款的名义发放奖金;四是利用向关联公司的借款,多列、虚列财务费用。
(3)应收账款的三个对冲,一是违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收账款贷方余额与借方余额对冲,故意隐瞒有大量预收账款的事实。
二是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对冲,隐瞒销售收入,两头在外的企业最为明显。
三是主营业务成本与应收账款对冲,虚增成本。
二、造成“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漏洞的主要原因3 / 211.税务机关自身管理上的原因。
(1)只重增值税管理,不重所得税管理。
企业所得税业务复杂,要求高。
而基层国税务机关这几年接触企业所得税不多,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源小,没有把它看成是税收新的增长点,没有把它与增值税同等视之。
有相当部分的税务干部对企业所得税业务知识知之甚少,业务不熟,这种只重增值税管理,不重所得税管理,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
(2)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不高。
由于受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而且时效性很差。
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
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及时组织征管,形成漏洞。
(3)来自外部的干扰。
在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短期利益违背国家政策,对一些企事业单位实行所谓的重点保护,用行政命令方式干预对这些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甚至对一些单位的正常检查也需经当地政府的批准。
其次,来自不良社会力量的影响。
抛弃社会责任,追求一种可视利益,满足现时需求,这种力量并非是简单的个体,而是有着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复杂的社会背景,是以人际关系为媒介,以金钱为纽带,以实现即得利益为---------------------------------------------------------------范文最新推荐------------------------------------------------------ 目标的社会群体,以至于少部分国家公职人员也依附或“服务”于这种势力,使一些非法行为游离于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管之外,个别税务工作人员也深受影响。
(4)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机构、核算权上收,而税务机关无力应对。
近年来,一些高收入行业、垄断部门的所属分支机构纷纷上收、核算权纷纷集中。
一是不利于基层税务机关的源头控管、精细化管理,因为最熟悉情况、最能及时发现问题的当地税务机关被晾在一边。
二是其总部或集中核算地往往驻在大中城市,经济相对优越,税收管理环境相对宽松。
集中后,基层税务机关往往无大的作为,这些纳税人则有恃无恐。
三是收入(所得)的支付和核算由于涉及面太广、内容太复杂,集中地的税务机关难以管到位。
2.纳税人的原因。
(1)“偷逃税”违法行为与承担风险不对称。
在一些发达国家,税务部门会随机抽查,一旦查出有故意偷漏的行为,不管是谁,轻则罚款补税,重则入狱,身败名裂。
而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由于税务机关只注重税款的查补而轻于处罚,致使许多人认为偷逃税即便被查处了也有利可图。
据统计,近几年,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罚款仅占查补税款的10%左右。
另一方面,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由于没有规定处罚的下限,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因而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违法者得到庇护时有发生。
所有这些都客观上刺激了纳税人偷逃税的动机。
(2)依法纳税意识相对淡薄。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主观上依然存在着隐瞒收入,故意偷逃5 / 21税的意识。
3.社会的原因。
(1)社会评价体系被人为扭曲。
偷逃企业所得税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当今人为扭曲的社会评价体系不无关系。
有人一方面为社会捐款捐物,另一方面又在大肆偷逃税。
因为社会和个人似乎都认为捐赠比纳税更有价值和意义;其次,没有形成“偷税可耻、人人喊打”的社会舆论氛围,周围人也并不因此视他人的诚信记录不好,不与之交往,或断绝交易。
而在国外偷税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只要谁有偷逃税行为,不但其在经营上会因此受阻,而且行为会受到公众的鄙视。
(2)银行结算制度改革的滞后是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最大的黑洞。
主要是现行制度为纳税人大量的购销业务提供了体外循环的渠道。
从我们查获的案件中发现,现在的企业特别是私营性质的企业,除在商业银行或信用社有一个不得不存在的名义结算基本户外,多头、多人开户的现象比比皆是,而这些储蓄户头根据现行的储蓄账户管理办法可以结算进出各种类型、额度和同城异地的资金,使大量经营性资金的循环可以脱离企业财会而达到相同的目的。
除了报表上的销售因为需要增值税发票,能以基本结算户转账结算外,其他部分则通过储蓄账户转账结算,或是现金结算。
三、加强对长亏不倒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建议1.加强企业所得税日常监管,预防偷逃所得税行为的发生。
一是加强对企业应税收入方面的日常测算,重视往来账户的监督,借助信息网络加大对发票往来开具的监控力度。
二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报批制度。
三是加强重点监控,注意发现疑点,---------------------------------------------------------------范文最新推荐------------------------------------------------------ 结合内查外调,查清企业虚假账务处理。
四是加强对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单位的延伸监管,将报账制单位一并纳入管理。
五是加快信息制度改革,完善计算机网络化建设。
争取早日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达到资源共享。
2.依法严肃鉴定企业征收方式,对账证不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中小企业,严格核定征收,合理确定分行业应税所得率,科学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督促引导企业向查账征收管理转变。
3.强化对企业所得税的稽查,加大对偷逃税的惩处力度。
要敢于破除“人情税”、“关系税”,坚持依法纳税,坚持依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对查处的偷税款及罚款久拖不交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坚决催缴入库;对大案要案,按照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并对偷税者予以重罚,对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追究法律责任,让其付出高额“偷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