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3篇
税收调研报告3篇_调研报告_

税收调研报告3篇今年下半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XX]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XX]1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XX]144号),分别从XX年8月1日、11月1日和12月1日起,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三次出口退税率的上调,通过财税政策的适当调整,对于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防止出现因出口大幅下滑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减轻出口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三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第一次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内容为:一是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二是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衫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第二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一共涉及3486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
具体为:一是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四是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五是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第三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一共涉及3770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7.9%。
具体为:一是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二是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三是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四是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五是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六是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研汇报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研汇报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研汇报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研汇报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建设,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情况,就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总结汇报如下:一、狠抓征管组织体系建设,强化税收征管质量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步伐,通榆县地方税务局依据“统一规划、精简效能、依法治税、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省局159号文件精神进行部署,统一了机构称谓,规范了执法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
截止5月,我局共有干部总数104人,配置包括管理科等在内的内设机构共13个,瞻榆分局等派出机构8个。
在省局《岗责体系》的贯彻方面,我局尽早动手,狠抓落实,在年初就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4月份,还组织开展了全局性的征管机构改革,并按照新征管法及省局《岗责体系》的有关规定,将日常检查划归检查科管理,将重大的偷税、抗税案件划归稽查局管辖,进一步地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提高了检查工作效率。
根据省局岗责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又制定了具体的易于理解和操作的运行规范及流程图示,并深入基层进行讲解和落实。
利用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税务干部的执法程序和工作秩序。
同时充分发挥征、管、查三个环节各自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内部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征、管、查信息交流,打破了传统的各自为政的局面,从而实现了互动式的三维立体征收管理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征管质量。
二、征管信息化建设方面jtais软件运行情况:我局前七个月数据已录入完毕,八月份已使用jtais软件处理征管业务。
市场分局和农村分局由于机构未确定等原因没有录入纳税人信息,这部份需机构确定后进行信息录入。
jtais运行情况:从四月份起我局已使用省局新征管软件,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有些错票不能处理。
jtais现行版本不能处理的征管业务有发票管理、稽查业务、分支机构户籍录入。
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工作的调研报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工作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分析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涵盖政府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个层面。
三、调研结果1.税收征管工作的现状调研数据显示,在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收入规模不断增加,税种和征管范围也不断扩大,对税务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税务环境日益复杂,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多元化经营形式不断涌现,税收管控难度加大。
税收征管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和加强合作机制建设。
2.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问题税收征管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税收征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在偷漏税、逃避征税等行为,导致税收信息不完整、数据准确性不高。
其次,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不同执法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协作存在问题,造成一些企业出现重复缴费、多头检查等情况。
再次,税务征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加强。
虽然目前征管系统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系统的稳定性、灵活性和反馈速度。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3.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为了解决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首先,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通过优化信息系统与相关部门信息交互,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电子税务的推广和应用,提高税务数据的可靠性和实时性。
其次,加强税收征管的协作机制。
完善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合作机制,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减少重复检查,提高整个征管系统的效率。
再次,加大税收征管的宣传力度。
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教育,加强税收知识普及,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合规性,加强税收征管的执行力度。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1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依法征收入库的活动。
我们通过几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体制。
本文立足基层税收征管实践,就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进行探讨。
一、当前基层税收征管现状按照“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原则构建的征管体制,经过多年的深化和实践,取得全面成功,从运行成效看,较为科学和严密。
不仅促进了征管科技含量和征管质量逐步提高,同时也促进了税务部门勤政、廉洁、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现。
主要表现为:一是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使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是税务执法明显优化。
通过征、管、查职能机构间的分离,在执法权力的合理分解制约上取得重大突破。
三是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现代化进程。
特别是在CTAIS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后,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已广泛运用于征管的全过程,基本实现了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格局。
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税收征管体系,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基础管理,使税收征管踏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五是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明显提升。
二、当前基层税收征管遇到的问题近年来,税收征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突破性进展,但面临新形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税源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指出: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
税务系统要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多管齐下,把税源管理抓紧、抓实、抓好。
由此可见税源管理的重要性。
基层国税机关面临新形势,在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几个薄弱环节:一是在外部,国地税之间的税源管理关系不够协调。
税务征管调研报告

税务征管调研报告税务征管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税务征管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税务征管工作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因此需要进行调研,以便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税务征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推动税务征管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二、调研内容和方法本次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税务征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和措施。
为了获取真实有效的数据和信息,我们采用了以下方法:1. 文献调研: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报告,了解税务征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
2. 采访调查:通过对税务征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纳税人的访谈,获取他们对税务征管工作的看法和评价。
3. 实地调研:我们参观了税务征管部门的办公场所,了解他们的工作流程和现场操作。
三、调研结果根据我们的调研,税务征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总结如下:1. 缺乏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税务征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沟通不畅,导致工作上的协调性和效率不高。
与此同时,部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务时也遇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 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税收征管手段与时代要求相比存在差距,部分流程繁琐、效率低下。
纳税人普遍反映,需要填写大量纸质表格,办理手续耗时久,并且无法通过互联网等便捷渠道提供反馈和咨询。
3. 稽查难度较大:税务征管部门在进行稽查工作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纳税人的信息不完整、隐瞒有关收入等。
这给税务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四、改进方向和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方向和措施:1.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税务征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税务数据的共享和互通。
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2. 推进数字化税务征管:税务征管部门应加快推进数字化税务征管,提供便捷的在线申报和咨询平台。
通过互联网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最新税务调研报告3篇(精选)

【篇一】税务调研报告一、“税收存续期”的定义及管理现状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往往会影响到后期的税收问题,从经济事项发生到涉税事项产生的这段时期即称之为“税收存续期”。
一般而言,“税收存续期”随经济事项发生而开始,随涉税事项产生而逐步结束。
现阶段,对“税收存续期”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够。
不管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对“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管理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的认识。
虽然,目前从“后续管理”的角度对企业所得税“税收存续期”的管理有所强化,但如何从“税收存续期”的角度统筹各税的“后续管理”,还缺乏统一的认识与研究,更没有系统的规划、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措施等。
(二)风险意识不强。
“税收存续期”具有三个特点:1.存在的普遍性。
“税收存续期”普遍存在于纳税人和多税种之中,尤其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2.时间的不确定性。
有的存续时间较为明确,有的存续时间却无法预知;3.相关人员的变动性。
存续期内,既可能是企业财会人员变动,也可能是税收管理人员变动。
导致税企双方均可能产生一定的税务风险,而这些风险往往容易被税企双方所忽视。
(三)政策水平不高。
税收管理工作中,由于部分税务人员对涉及“税收存续期”的税收政策不熟悉,对税收政策与财会制度的差异不了解,导致不能对“税收存续期”相关税收事宜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
(四)管理范围不广。
目前对“税收存续期”的管理,较多的是从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角度进行强化,而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的“税收存续期”管理较薄弱,有的甚至还是盲区。
(五)管理手段滞后。
目前对“税收存续期”的涉税事项管理方法较为落后、手段比较单一,既没有推行专业化管理,也没有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税收存续期”产生的原因(一)因税收政策原因产生的“税收存续期”。
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影响后期的税收缴纳,特别是明确规定企业经济事项发生时暂不征税的税收政策。
2020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3篇

2020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3篇【篇一】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当前,“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已基本形成,强化税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已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但是,从基层税收管理工作的实践来看,我们的税收管理工作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相当程度的存在着管理不深,不透、不严的问题。
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必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及体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
具体表现在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问题比较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使用的闲置用地、经营不正常企业用地、个体工商户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纳入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08年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共清查入库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个体工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比例较高,个体假停业户、假非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二)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比较低。
虽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
从xx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
连锁经营店总、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支结构所在地分局管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支机构纳入核算,核算是否准确难以确定,容易形成管理缝隙。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在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的背景下,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要求,我们对当前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调研,以期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二、调研结果1.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调研发现,数字化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程度不够高。
由于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有限,无法满足海量信息的快速处理和分析需求。
建议加大对数字化技术的投入,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
2.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交易日益频繁,税收征管涉及面也越来越广。
调研发现,当前的风险管理体系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建议加强与海关、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对跨境交易和涉外企业的监管效果。
3.合作机制的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复杂性和跨部门性导致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存在困难。
调研发现,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建议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效能。
4.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培训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调研发现,当前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存在不足。
建议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
三、解决方案1.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建立高效的数据处理和分析系统,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
2.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与海关、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对跨境交易和涉外企业的监管效果。
3.建立合作机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效能。
与金融部门加强合作,建立涉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对涉税金融活动的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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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3篇【篇一】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当前,“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已基本形成,强化税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已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但是,从基层税收管理工作的实践来看,我们的税收管理工作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相当程度的存在着管理不深,不透、不严的问题。
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必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及体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
具体表现在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问题比较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使用的闲置用地、经营不正常企业用地、个体工商户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纳入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08年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共清查入库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个体工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比例较高,个体假停业户、假非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二)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比较低。
虽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
从xx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
连锁经营店总、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支结构所在地分局管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支机构纳入核算,核算是否准确难以确定,容易形成管理缝隙。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
主要表现是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如经营地址与办证地址不一致、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户主不一致等。
此外一些应注销未作注销处理户,实际工作中早已人去楼空,或更换了业主后新业主重新办证,但对原经营户主的登记没有及时注销。
凡此种种,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巡管不到位,税收管理员职责没有完全履行。
每次税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的税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或者是在巡查巡管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抓本质,使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六)管理和稽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查促管的.成效甚微。
虽然建立了查管互动机制,但在落实上并不理想,特别是征管所能提供的案源数量太少,大部分征管单位即便发现了有价值的案源,也仅是协调纳税人补税了事,根本不按规定移交稽查处理。
(七)管理和发票脱节,“以票控税”推行难度较大。
一方面是同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信息掌握不全面。
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员参与发票管理程度不够,游离于发票管理之外,基本不掌握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开票金额与核定税额相比对,掌握纳税人真实经营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税收管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强化。
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避重就轻,对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定性处理。
对税收违法行为达到移送稽查处理的不移送,进行变通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上,通过纳税评估该进行深入检查的,仅仅是走纳税评估程序,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了事,没有按规定履行检查程序,该处罚的没有进行处罚。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综合以上八个方面,集中反映了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管理衔接不畅、管理内容不明、管理手段滞后、管理落实不够等具体问题。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原因。
既有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量大、临时性工作多、自身素质不高的原因,也有税收管理员认识不到位、工作能动性欠缺的原因。
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
近年来,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以后,从上到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但是税收管理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办法的要求来完善自身的管理理念,并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手段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
二是个别税收管理员工作能动性不够。
个别税收管理员无法应对社会及地税新形势的发展,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盲从、求稳、迷茫、攀比等不良心态,导致税收管理员对自身工作角色定位不准,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凡事习惯于照搬照套,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不愿也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办法,但是考核大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难以深入到税源管理层面上,考核的效果不理想,没有完全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
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未能完全切合基层实际,在某些环节和方法上还有待完善,考核成果的运用还不够宽泛。
四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
个别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发现问题不研究,也不上报,听之任之。
对待纳税人的疑问,不闻不问,或是一推了之。
五是工作中督导不到位,监督乏力。
管理部门在贯彻政策或布置工作后,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期间对基层的落实情况缺乏必要的督导,没有了上级的监督,基层的执行力就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抓落实的效果。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一)加强能力建设。
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由单纯追求提高全员学历层次向提升全员岗位技能转变,重点围绕大集中系统、税收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开展更新知识培训。
其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在税收实践中加强对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升征管队伍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督导机制。
要层层建立税源管理督导组织,定期不定期地下基层进行督导,督导重点包括:上级部署重点工作、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以及各单位、征管责任区的税收管理情况。
督导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将搜集问题、归纳分析、措施建议等及时通报反馈,并监督落实,确保税源管理无盲点,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篇二】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基本方略,也是我国迈向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但实现这个目标,需经过艰苦的努力和经历漫长的过程。
在向这个目标迈进的过程中,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贯彻依法治国的国策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在我国,行政权是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联系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的国家权力。
一是已经形成一个职权系统,有着庞大的机构和人员,而且掌管着繁重的社会事务管理,对社会有着独特的控制权、指挥权;二是这种行政体有着完整的组织结构,分成若干不同的层次或等级,并在等级之间有着明显的运行路线和联系手段;三是行政体的形式多以金字塔型构建,整个行政体已经成了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意志的权力系统。
如何将这样的行政权力行使纳入法制化轨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仅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
行政权力是国家作为社会的正式代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能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直接施加强制支配影响,使之服从国家意志的公共权力。
它反映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主从支配关系和与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含义:其一,行政权力是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公共权力,因此,行政权力作为一种公共权力,首先具有公益性特征,即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行使不应以维护行政主体的自身利益为目的,而应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
由于具有公益性,也决定了行政权力具有优益性,具体表现在为了保证有效管理,国家赋予行政主体取得先行处置事务和社会协助的行政优先权和取得物质保障条件的行政受益权。
此外,行政权力具有工具性的特征。
其二,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
即能施加强制支配性影响的公共权力。
国家配置这种权力必须具有强制性和不可自由处分性(权力行使者不得随意转移或者放弃行政权力)。
其三,行政权力是管理社会公共事物,能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直接施加强制支配性影响。
因此,相对立法权力和司法权力而言,行政权力具有执行性的特征。
其四,行政权力的实质是反映行政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
这种关系以国家和社会认可为前提,行政权力具有合法性的特征。
既然行政权力在社会中有其显著的独特性和“人格化”特征,必然在客观上会产生权力异化和腐败,也正是行政权力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稀有资源,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就会有权、钱交易的现实可能性。
所以,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就显得十分重要。
行政权力制约虽然有许多种方式,但从行政执法者自身来讲对行政权力最有效的制约则是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虽然是在实践中创制的,但其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有其丰富的理论支撑。
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其行政权力运作内部监督的功能,他应当是由行政责任的理论作为支撑的。
行政责任是我国法律责任体系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体系。
行政责任是基于法律设定的,他与其他法律责任一样,分别作用于各个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并构成完整的国家法律责任体系。
首先,行政责任与其他责任有一种相互区别的关系,他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行政领域内发生作用,并且在责任主体极其法律地位、责任规范及制裁手段的性质上有着特殊性,他既不能替代其他法律责任形式,也不能由其他法律责任形式所替代。
其次,行政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之间有着一个相互联系、共同作用的关系。
各种法律责任措施的作用领域是相互衔接的,各自在一定的层次和方面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如民事作用于市场经济关系、刑事作用于社会安全关系、行政作用于行政管理关系)但最终都为保护整个社会关系作出独特的努力,其表现是各种不同的责任措施之间也会在发展中相互渗透。
不同的责任措施适用取决于侵害这种法律关系的行为的烈度。
我们在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进程中,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破除旧的人治思想和管理体制,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创业环境和民主法制环境,破除“官本位”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问题,克服人治思想和粗放式管理的做法,树立法治意识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新理念,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