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规范标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管道布置与定位的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管道布置与定位的设计要求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是指为了满足城市多样化的管线需求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能力而建设的一种地下综合通道工程。
管道布置与定位是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本文将从地下管道布置、管道定位、管道间距和管道分区等方面论述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对管道布置与定位的设计要求。
1. 地下管道布置地下管道布置是指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中如何合理布置各种管道。
首先,根据不同管道的功能和作用,分别确定各个管道的布置位置。
例如,自来水管道应优先布置在居民区,电缆管道应优先布置在商业区等。
其次,要充分考虑地下管道与地铁、地下车库等地下结构的相互关系,避免冲突和干扰。
最后,要考虑管道的交通便利性,尽量减少管道的弯曲和转角,提高管道的通行能力。
2. 管道定位管道定位是指确定管道在综合管廊中具体的位置和方向。
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中,管道的定位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尽量减少管道的交叉,避免不同管道之间的干扰和冲突。
其次,要根据不同管道的特点确定其最佳的定位深度,以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最后,要考虑管道的维护和检修便利性,合理设置进出口和检修口,方便对管道进行维护和修理。
3. 管道间距管道间距是指同一条综合管廊中不同管道之间的距离。
合理的管道间距设计有助于减少管道之间的干扰和冲突,提高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中,管道间距的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根据管道的直径、材质和功能等特点确定合适的管道间距。
一般来说,大直径、重要功能的管道间距可以相对大一些。
其次,要考虑管道的维护和检修便利性,合理设置间距,方便对管道进行维护和修理。
4. 管道分区管道分区是指根据城市综合管廊的不同功能,将管道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合理的管道分区设计有助于提高工程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中,管道分区的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根据管道的功能和特点确定合适的分区方式和范围。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一、引言城市综合管廊作为一种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的项目,旨在统一规划、设计和管理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设施。
本文将就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技术规范设计和施工要求进行详细阐述与说明。
二、设计要求1.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管线需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确保管廊的功能完备和可持续发展。
2. 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管廊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3. 设计方案应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最大限度减少地面管线对城市景观的影响。
4. 管廊的布局应科学合理,满足运维人员的工作需求,并且方便进行日常的巡检和维护。
5.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管廊的通风与排烟,保证室内空气的良好质量。
三、结构设计要求1. 城市综合管廊的结构应具备防水、抗震、耐久等功能,确保施工后长期稳定运营。
2. 结构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不影响城市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
3. 管廊的防水层和隔音层的设计要求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进行适当的保护,以防止日常使用中的损坏。
4. 管廊内的支撑、通风和照明设施应科学合理,确保施工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
5. 管廊的入口和出口应设有防火门和疏散通道,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人员。
四、施工要求1. 管廊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土质勘测和地下管线的调查,以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监测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施工完工后,应进行验收和质量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进行相应的修复和完善。
五、管理要求1.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廊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确保管廊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2. 管廊的运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运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要求在城市建设中,综合管廊工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是一种集成了各种公用管线的地下空间系统,能够有效地解决城市地下空间错综复杂的问题。
为确保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与建设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并明确其中的设计要求。
一、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概述在设计综合管廊工程时,需首先了解其基本概述。
综合管廊工程通常包括的内容有: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通信系统、燃气系统等。
设计时需要对每个系统的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布置。
二、设计要求之市政排水系统在设计综合管廊工程的市政排水系统时,需要根据下列要求进行设计:1. 排水管网的合理布局:将雨水排水系统与污水排水系统分开设计,并进行合理布局,以保证排水效率和便捷性。
2. 排水系统的容量计算:准确计算各个区域的水量,并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排水管道的直径和排水能力。
3. 排水管道的材料选择:根据地下环境、土壤特性以及所排放的水质要求,选择合适的管道材料,并进行合理的施工。
三、设计要求之供电系统在设计综合管廊工程的供电系统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电力供应的可靠性:确保供电系统具备稳定可靠的供电能力,以满足综合管廊工程各个系统的用电需求。
2. 电缆布置与保护:合理布置电缆线路,避免干扰和互相干扰。
同时,在保护方面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电缆线路的安全运行。
3. 供电设备的选用:根据电气负荷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供电设备,并确保其质量和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四、设计要求之供气系统在设计综合管廊工程的供气系统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供气管道的布置:合理布置供气管道,使其能够满足不同区域的气体需求,并且便于维护和管理。
2. 气体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供气管道的气体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气体泄漏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3. 气体压力和流量:根据需求确定合适的气体压力和流量,并在设计时考虑峰值负荷和稳定负荷的需求。
管线综合工程设计
1.1管线综合1.1.1设计范围及原则(1)设计范围本次设计综合考虑,需布设的管线有:给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水管线、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燃气管线等管线。
(2)设计原则1)以各专业管线工程规划及方案为基础,整体考虑,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确定各种管线空间位置,避免工程管线之间及其相关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相互矛盾和干扰,为各专业工程管线的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2)根据道路横断面设计,结合地区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道路地下空间,尽量减少占用道路以外土地,并应充分考虑远期发展需要。
3)考虑到各专业管线维护管理方便,管线尽量布置人行道、绿化带、隔离带下,个别管线需布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的管线尽量节省地下占用的空间。
4)各种管线水平位置的处理,原则上各种管线尽量顺行,线路尽量短捷,减少穿越交叉路口。
减少管线之间的交叉,从而减少管线埋深,节省工程投资。
5)管线之间位置的排序要根据规划及设计导则要求,考虑管线之间如何排列占地最少,并且考虑管线之间施工方便和今后运行使用中维护管理的方便。
6)各种管线水平距离和各垂直净距的设计,主要依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和专业已有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施工图等资料为准,统筹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1.1.2主要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2016《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1.1.3管线综合平面布置原则各种管线最小埋深见下表所示道路宽度30m及以上的断面雨水、污水管道宜沿道路两侧双侧布管,40米及以上的道路断面给水管道宜沿道路两侧双侧布管。
具体管线布置及排数还应结合上位规划综合分析后确定。
根据各种管线性质、易损程度、建筑物对各种管线的安全距离要求以及各种管线相互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本着压力流避让重力流,易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临时性管线避让永久性管线等原则,设计原则上对各种管线安排如下:雨水、污水管线安排在机动车道下,给水管道、电力管沟、通信电缆、有线电视电缆安排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下,路灯电缆放在侧石内侧,路灯杆安排在人行道上或绿化隔离带内。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强制标准2008-06-1103:41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通知根居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第49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9-98,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我部负责管理,由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12月7日目录1总则2地下敷设一般规定直埋敷设综合管沟敷设3架空敷设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内容1总则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合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问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地下敷设一般规定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室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市政管线综合规范
市政管线综合规范篇一:市政工程管线布置规范集,很有用!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集第一章总则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1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2.1 一般规定2(1(1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1(3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2(1(3(1 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3(2 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
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3(3 平原城市宜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应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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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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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未来展望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发展趋势
智能化:利用先进技术实现管线设计的智能化,提高设计效率和准确性。 绿色环保:注重环保理念,采用低碳、节能的技术和材料,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标准化:制定更加完善的综合管线设计规范,推动行业的标准化发展。 集成化:将多种专业管线集成在一个平台上进行设计,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综合管线设计的原则
确保安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管线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确保管线在使用 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经济合理:设计时应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尽可能降低管线的建设和维护 成本。
协调统一: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管线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确保各管线之间相 互配合、协调工作。
灵活可变:设计时应考虑管线的可变性,以便在未来的建设和改造中能够 方便地进行调整和修改。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前景展望
智能化技术的应 用:随着科技的 进步,智能化技 术将在综合管线 设计规范中发挥 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提高设计效 率和精度。
绿色环保理念: 随着社会对环保 的重视,综合管 线设计规范将更 加注重绿色环保 理念,减少对环 境的负面影响。
标准化和模块化: 未来综合管线设 计规范将更加注 重标准化和模块 化,提高设计效 率,降低成本。
管线的分类与定义
管线的分类:根据用途、材质、压力等级等因素对管线进行分类。
管线的定义:管线是指将液体、气体等介质从一个地方输送到另一 个地方的结构物,包括管道、管束、管组等。
管线的功能:输送介质、支撑结构、保护设施等。
管线的标准:根据不同的行业和领域,管线有不同的标准和规范,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是其中之一。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强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强制标准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通知根居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第49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9-98,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我部负责管理,由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12月7日目次1 总则2 地下敷设2.1 一般规定2.2 直埋敷设2.3 综合管沟敷设3 架空敷设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合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问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2.1 一般规定2.1.1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管线布置与安装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管线布置与安装要求一、引言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作为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与管线布置与安装相关的要求。
二、管线布置要求1. 管线布置原则管线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布置:根据管线的功能和使用需求,合理规划管线的布局,确保各管线之间的合理距离和交叉协调。
(2)优化布局:考虑管线的维修与管理,尽量减少管线的纵深埋设,以便于日常的维护与检修。
(3)管线保护:将绿化、交通、给水等管网与其他地下设施的管线进行合理隔离,确保管线的安全运行。
2. 管线布设要求(1)管线材质选择:根据工程的性质和使用环境,选择适合的管线材质,如钢管、钢塑复合管、塑料管等,并确保其耐腐蚀、抗压、密封等性能。
(2)纵向布置:管线的纵向布置应遵循设计要求,根据地形条件和工程需要确定纵向坡度,以保证管线的自然排水和正常运行。
(3)横向布置:横向管线的布置应考虑地下设施的相互影响和施工的便捷性,避免交叉冲击和相互干扰,确保各管线安全、稳定地布设。
三、管线安装要求1. 安装前准备工作(1)前期调查:在进行管线安装之前,需进行地质调查和地下管线勘察,了解地下管道的分布和埋设情况,以便合理选择安装方案。
(2)管线检查:对待安装的管线进行检查,确保其材质、尺寸、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防腐处理和密封处理。
2. 安装过程(1)开挖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保证开挖尺寸符合要求,避免破坏周围地下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支护措施。
(2)管线敷设:在开挖的沟槽中敷设管线,注意管线的位置、坡度和间距,确保其与其他管道的相互关系。
同时,安装时需保持一定的间隔,方便以后的维修与更换。
(3)连接与封堵:对敷设好的管线进行连接和封堵,确保其连接牢固、无渗漏,以保证管线的正常运行。
四、总结与展望本文对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与管线布置与安装相关的要求进行了详细介绍。
在城市综合管廊的建设过程中,合理布置和安装管线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
城市综合管廊设计规范
城市综合管廊设计规范城市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建设中,统筹规划、设计建设的一种地下、地上多层管道和设备,用于集中布置城市公用设施和各类管线,实现各种功能的综合系统。
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布置与定位城市综合管廊的布置应考虑以下因素:1.各类管线的需求: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需求,在合适的位置布置综合管廊。
2.地下空间利用:尽量利用地下空间,减少地上设施的占用面积,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3.管线通道的长度:合理安排综合管廊的长度,减少管线的延伸长度。
二、设计与施工1.综合管廊的结构:根据城市地质、土壤条件,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如隧道、地下室等。
2.通道宽度和高度:根据各类管线的需要,确定综合管廊的通道宽度和高度,保证各类管道能够顺利安装和维修。
3.通道间隔:合理设置不同层管道之间的间隔,便于维修和安全操作。
4.消防安全:设计综合管廊时,应考虑消防安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灭火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三、设备与管道布置1.管道布局:合理布置各类管道,避免交叉和干扰,保证各类管道能够互不干扰地进行维修和改造。
2.管道标识:对各类管道设置标识牌,标明管道类型、用途和所属单位,方便管理和维护。
3.附属设备: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附属设备,如泵站、电缆井、风井等,为管道运行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管理与维护1.管理机构:设立综合管廊管理机构,负责综合管廊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明确各类管线的责任单位。
2.巡检与维修:建立管线巡检和定期维修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线故障,确保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
3.更新与改造:根据城市发展和管道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管道的更新和改造,提高综合管廊的服务水平和安全性。
4.安全与环保:建立安全管理和环保措施,确保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和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综合管廊的设计规范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有效地提升城市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综合管廊工程是指将城市中各种管线(如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等)集中布置在一个地下通道中,以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和管理效益。
为了确保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以下是规范的要求和建议。
一、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要求1. 地理环境分析:要对综合管廊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地下管线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了解地面建筑物、道路等的分布情况,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管线布置设计:根据各个管线的特性、功能要求和安全防护要求,合理布置综合管廊内各个管线的位置和分隔,并保证相邻管线之间有足够的距离,避免相互干扰和损坏。
3. 施工材料选择: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特定环境条件,选择适合的管材、电缆、管道接口等材料,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 安全考虑:在设计综合管廊时,应充分考虑火灾风险、地震防护、防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并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设备。
5. 通风和排水设计:综合管廊内需要考虑通风和排水系统的设计,以保证综合管廊内空气流通,并有效排除地下水和雨水。
二、综合管廊工程施工要求1. 地基处理:在施工前,应对综合管廊所在地段的地基进行必要的加固和处理,以保证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2. 吊装和定位:在进行管线的吊装和定位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各个管线的上下位置和水平位置准确无误。
3. 管线连接和接口处理:在管线的连接和接口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连接牢固、无泄漏,并对接口进行必要的防腐措施。
4. 管廊内环境治理: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综合管廊内环境的清理和治理工作,清除施工垃圾、杂物等,并对通风、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
5. 安全防护: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施工程序,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
综合管廊工程的规范设计和施工要求对于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至关重要。
GB 50289 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2
给水管线dd>�220000mmmm
1. 0 3.0
1.0 1.5
o. 5
o. 5
1.0 1. 5 1. 5 o. 5
1. 0 1.5 1.5 1. 0 o. 5 3.0 ]. 5 2.0 5.0
3 污水 、 雨水管线 2.5 1. 0 1. 5
o. 5 1. 0 1. 2 1. 5 2.0 1. 5 o. 5
。、
表4. 1. 9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
1
2
3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给水管线
燃气管线
电力管线 通信管线
地上杆柱
序 号
管线及建(构) 筑物名称
主甚
(构)d《d> 筑 200 200 物 mm πun
雨管水污线 水、 水再线生管 低压
筑 200 物 口1π1
200
π3口1
污 水、 雨水 管线
再生 水管
线
低压
中压 BA
次向压 直埋
高压铁培
铁路
通信 基础边 道路 有轨 钢轨
B
A
热力 管线
直埋
保护 管
管 立埋 道、
通道
管沟
乔木
灌木
照明 及<
10
《 35
侧石 电车 (或
> 边缘 钢轨 坡
35
脚}
kV kV kV
通信照明及 <IOkV
o. 5 o. 5 o. 5
4
再生水管线
1. 0 o. 5 o. 5
o. 5
1.0 1. 5 1. 0 o. 5
(完整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规范
(完整版)城市⼯程管线综合设计规范城市⼯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1总则1.0.1为合理利⽤城市⽤地,统筹安排⼯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程管线与其他各项⼯程之间的联系,并为⼯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程管线间的最⼩⽔平净距、最⼩垂直净距;确定城市⼯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覆⼟深度;确定城市⼯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程管线间的最⼩⽔平净距和最⼩垂直净距。
1.0.4 城市⼯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程、排⽔⼯程、热⼒⼯程、电⼒⼯程、燃⽓⼯程、电信⼯程、防洪⼯程、⼈防⼯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2.1⼀般规定2.1.1城市⼯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程管线的平⾯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城市统⼀的坐标系统和⾼程系统。
2.1.3⼯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2.1.3.1应结合城市道路⽹规划,在不妨碍⼯程管线正常运⾏、检修和合理占⽤⼟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3.2应充分利⽤现状⼯程管线。
当现状⼯程管线不能满⾜需要时,经综合经济、技术⽐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3.3平原城市应避开⼟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位较⾼的不利地带;起伏较⼤的⼭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
2.1.3.4⼯程管线的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防⼯程等地下隐蔽性⼯程协调配合。
(完整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规范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1总则1.0.1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2.1一般规定2.1.1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1.3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2.1.3.1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3.2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
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经济、技术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3.3平原城市应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2.1.3.4工程管线的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性工程协调配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技术规范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技术规范一、概述城市综合管廊是指为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矛盾、提高城市运行效率而设计和建造的一种基础设施工程。
它通过将各类城市管线(如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等)集中布置于地下管廊中,使得城市管线的建设和管理更加便捷高效。
二、设计原则1.综合性原则:综合管廊的设计应考虑各类管线需求,确保综合管廊能够容纳并运行各类管线设备。
2.安全性原则:综合管廊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在设计、建造和运行过程中,管廊及其周围环境安全可靠。
3.可持续性原则:综合管廊的设计应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采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设计步骤1.需求分析:在设计综合管廊之前,应对城市的基础设施需求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明确所需容纳的各类管线及其布置要求。
2.管廊布置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管廊布置方案,包括各类管道的位置、布线方式以及布置深度等。
3.管廊尺寸设计:根据待容纳的管线尺寸和数量,设计出合适的管廊截面尺寸,满足管线的布置要求。
4.进出口设计:根据需要进出综合管廊的设备和人员,设计管廊的进出口位置和规模,保证进出管廊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5.防水、防火设计:对综合管廊进行防水、防火设计,确保管廊在不同气候和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运行。
6.通风、排烟设计:设计合理的通风、排烟系统,保证综合管廊内空气的畅通和烟气的排放。
7.监控、管理系统设计:设计综合管廊的监控、管理系统,对管廊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
四、设计要求1.结构设计要求: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应满足承载管线设备和运行负荷的要求,确保其抗震、抗风、抗冻等性能良好。
2.材料选用要求:综合管廊的材料选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材料的抗腐蚀、防水、防火等性能。
3.施工要求:综合管廊的施工应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进行,包括管道埋设、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
4.运行管理要求:综合管廊的运行管理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确保管廊设备和管线的正常运行。
管线综合方案设计要求
1、设计说明需单独成文,不得简单套用设计通用文字,要依据项目情况详细描述管线规模、管线及附属设施布局,并阐明设计理由及意图。
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设计依据、周边市政配套环境、管线综合设计等。
2、图纸应包含项目区位图、管线综合平面图(1:500 或1:1000)、各专业管线平面图(燃气、给水及消防、排水、通信、电力、供热等)、横断面图、综合节点标高控制图(表)等。
所有图纸需标明图名、图签、指北针、比例尺、图例等要素。
(1)管线综合平面图需反映室外所有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布局情况,专业管线平面图只反映单类管线及附属设施布局。
管线密集的地段应增加管线横断面图并标注断面管线间距,管线交叉较为复杂的节点应列出标高控制表。
(2)标准图表名称:管线综合平面图、给水及消防管线平面图、雨水管线平面图、污水管线平面图、燃气管线平面图、电力排管平面图、通信排管平面图、热力管线平面图、横断面图、综合节点标高控制图(表)。
3、平面坐标采用南通1994 坐标体系,竖向高程采用国家1985高程体系。
4、根据项目类型选择合理的工作底图,宜使用1:500 地形图、现状管线图以及经规划部门认可的城市道路网、建筑总平面等图纸。
用地红线外围应表达完整的城市道路、水系、绿地、市政配套管线等环境要素。
用地红线内平面设计要清晰表达建(构)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等要素,注明用地红线界址坐标、地下空间边界线、建筑层数和屋顶标高,地下人防区域需通过图示标注与非人防区域加以区分。
5、按照《江苏省城市地下管线数据标准》(DGJ32/TJ 187-2015)中第4.1 条规定的地下管线分类、代号、颜色绘制管线图例。
管线代号应细化至子类,电力、信息与通信等同沟敷设的管线代号则标注大类。
6、除河道蓝线、用地红线、管线及附属设施外,其余设计内容不得用彩色线型表达。
7、除连接市政管线的引入和接出管,基地内所有管线及附属设施不得布置在用地红线以外。
8、为保障室外地埋管线布局空间充足,除人防区域外,电力管、通信管、加压水管等宜采用地下室桥架方式连接到户。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4燃气管线釆用聚乙烯管材时,燃气管线与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执行;
5直埋蒸汽管道与乔木最小水平间距为2. 0m。
3.0.7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 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
1压力管线宜避让重力流管线;
2易弯曲管线宜避让不易弯曲管线;
3分支管线宜避让主干管线;
4小管径管线宜避让大管径管线;
5临时管线宜避让永久管线。
4地下敷设
4.1直埋、保护管及管沟敷设
4.1.1严寒或寒冷地区给水、排水、再生水、直埋电力及湿燃 气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确定管线覆土深度;非直埋电 力、通信、热力及干燃气等工程管线以及严寒或寒冷地区以外地 区的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的大小确定管线的 覆土深度。
工程管线外壁(含保护层)之间或工程管线外壁与建(构) 筑物外边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基本规定
3.0.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协调各工程 管线布局;确定工程管线的敷设方式;确定工程管线敷设的排列 顺序和位置.确定相邻工程管线的水平间距、交叉工程管线的垂 直间距;确定地下敷设的工程管线控制高程和覆土深度等。
(含人行道)
0.60
0.60
0.60
0.70
0.50
0.60
0.50
0.70
0.60
——
机动车道
0.70
0.70
0.70
1.00
0.50
0.90
0.60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管线设计的要求(通用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管线设计的要求(通用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管线设计包括一般规定、给水、再生水管道、排水管渠、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应符合以下要求:1、管线设计的一般要求:1)管线设计应以综合管廊总体设计为依据;2)纳入综合管廊的金属管道应进行防腐设计;3)管线配套检测设备、控制执行机构或监控系统应设置与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联通的信号传输接口。
2、给水、再生水管道的要求:1)给水、再生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的有关规定;2)给水、再生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等;3)接口宜采用刚性连接,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4)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有关规定。
3、排水管渠的要求:1)雨水管渠、污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2)雨水管渠、污水管道应按规划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确定其断面尺寸,并应按近期流量校核流速;3)排水管渠进入综合管廊前,应设置检修闸门或闸槽;4)雨水、污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等。
压力管道宜采用刚性接口,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5)雨水、污水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有关规定;6)雨水、污水管道系统应严格密闭。
管道应进行功能性试验;7)雨水、污水管道的通气装置应直接引至综合管廊外部安全空间,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8)雨水、污水管道的检查及清通设施应满足管道安装、检修、运行和维护的要求;9)重力流管道并应考虑外部排水系统水位变化、冲击负荷等情况对综合管廊内管道运行安全的影响;10)利用综合管廊结构本体排除雨水时,雨水舱结构空间应完全独立和严密,并应采取防止雨水倒灌或渗漏至其他舱室的措施。
市政管线综合规范
市政管线综合规范篇一:市政工程管线布置规范集,很有用!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集第一章总则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1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2.1 一般规定2(1(1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1(3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2(1(3(1 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3(2 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
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3(3 平原城市宜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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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
1 总则
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地下敷设
2.1 一般规定
2.1.1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1.3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
2.1.
3.1 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
3.2 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
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经济、技术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
3.3 平原城市应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2.1.
3.4 工程管线的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性工程协调配合。
2.1.4 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叉口处交叉。
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
2.1.4.1 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
2.1.4.2 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2.1.4.3 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注:10kv以上直埋电力电缆管线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m。
2.2.2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应布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
电信电缆、给水输水、燃气输气、污雨水排水等工程管线可布置在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下面。
2.2.3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
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埋设深度等确定。
分支线少、埋设深、检修周期短和可燃、易燃和损坏时对建筑物基础安全有影响的工程管线应远离建筑物。
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2.2.4 工程管线在庭院建筑线向外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和埋设深度确定,其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信、污水排水、燃气、给水、热力。
当燃气管线可在建筑物两侧中任一侧引入均满足要求时,燃气管线应布置在管线较少的一侧。
2.2.5 沿城市道路规划的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其主干线应靠近分支管线多的一侧,工程管线不易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m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线和燃气配气管线;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m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2.2.6 各种工程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
2.2.7 沿铁路、公路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铁路、公路线路平行。
当工程管线与铁路、公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可倾斜交叉布置,其最小交叉交易大于30º。
2.2.8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
当在河道下面敷设工程管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8.1 在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m以下;
2.2.8.2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m以下;
2.2.8.3 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2.2.9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2.2.9的规定。
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2.2.9
注:*见表3.0.9。
2.2.10 对于埋深大于建(构)筑物基础的工程管线,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按下式计算,并折算成水平净距后与表2.2.9的数值比较,采用其较大值。
L=(H-h)/tgb +a/2 (2.2.10)
式中 L---管线中心至建(构)筑物基础边水平距离(m);
H---管线敷设深度(m);
h---建(构)筑物基础底砌置深度(m);
a---开挖管沟宽度(m);
b---土壤摩擦角(°) 。
2.2.11 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
2.2.12 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2.2.12的规定。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 表2.2.12 注:大于35KV直埋电力电缆与热力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应为1.00m。
2.3 综合管沟敷设
2.3.1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2.3.1.1 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道、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
2.3.1.2 不易开挖路面的路段。
2.3.1.3 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
2.3.1.4 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
2.3.1.5 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2.3.1.6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2.3.2 综合管沟衣敷设电信电缆管线、低压配电电缆管线、给水管线、热力管线、污雨水排水管线。
2.3.3 综合管沟相互无干扰的工程管线可设置在管沟的同一个小室;相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关沟的不同小室。
电信电缆管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给水管线与排水管线可在综合管沟一侧布置、排水管线应布置在综合管沟的底部。
2.3.4 工程管线干线综合管沟的辐射,应设置在机动车道下面,其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施工、行车荷载和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
定;敷设工程管线支线的综合管沟,应设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其埋设深度应根据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3 架空敷设
3.0.1 城市规划区沿围墙、河堤、建(构)筑物墙壁等不影响城市景观地段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工程管线通过地段的城市详细规划相结合。
3.0.2 沿城市道路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其位置应根据规划道路的横断面确定,并应保障交通畅通、居民的安全以及工程管线的正常运行。
3.0.3 架空线线杆宜设置在人行道上距路缘石不大于1m的位置;有分车带的道路,架空线线杆宜布置在分车带。
3.0.4 电力架空杆线与电信架空杆线宜分别架设在道路两侧,且与同类地下电缆位于同侧。
3.0.5 同一性质的工程管线宜合杆架设。
3.0.6 架空热力管线不应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敷设。
当必须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0.7 工程管线跨越河流时,宜采用管道桥或利用交通桥梁进行架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0.7.1 可燃、易燃工程管线不宜利用交通桥梁跨越河流。
3.0.7.2 工程管线利用桥梁跨越河流时,其规划设计应与桥梁设计相结合。
3.0.8 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等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3.0.8的规定。
3.0.9 架空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3.0.9的规定。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 、条文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要求”,“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