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合素质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不同,具体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政策制定。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等进行评定,成绩排名越高,奖学金的获得机会越大。
(2)学业进步:学业进步是评定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关键指标。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年的学术进步情况,如成绩提升幅度、参与学术活动等进行评定。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科研创新:科研创新是评定科研创新奖学金的主要考量因素。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评定流程(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初审: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面试:评定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等方面。
(4)评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进行评定,按照奖学金种类分别进行评定。
(5)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通过个人账号查询自己的评定结果。
(6)申诉:如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7)最终结果: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学业进步、社会工作、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中南大学地信院常规奖学金评奖细则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细则 为了激励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学院制定了《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细则》对学生的在校表现进行量化考核考评。
一、学生素质综合评分概述1.学生素质综合评分以百分制得分的形式表述,包括加权成绩评分(包括全校性选修课)、评奖评优评分和能力表现评分。
其中学习加权成绩评分占综合测评分的90%,评奖评优评分占综合评分的5%,能力表现评分占综合评分的5%。
加权成绩90%评奖评优5%能力表现5%图1学生综合素质分评估比例2.每学期结束前,各班班长和团支书必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分”制表、公示,并交给班导师和院团学会办公室后才能离校。
院团学会办公室应收齐全院各班的表后交院团学会常务委员会审核,由团学会常务委员会主席或常务副书记交院学工办。
二、学生素质综合评分办法以专业为单位分别计算个人“评奖评优评分”和“能力表现评分”和“加权成绩折算评分”。
获得奖励或担任干部时间必须是上一学年。
个人综合评分=加权成绩折算评分+评奖评优评分+能力表现评分1.加权成绩折算评分=∑(M ×m )÷∑m ×90%×K其中:M 为所修课程进档成绩;m 为所修课程学分数,补考合格者成绩按60分计。
五级计分对应的分值为:优=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50。
K为中等教育差别系数,K=1.02的省区:内蒙、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云南、贵州、海南,用以计算第一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其余学年K=1。
2.评奖评优评分=个人评奖评优评分÷专业中个人最高的评奖评优评分×5。
表1 个人各类获奖评优加分细则表3.能力表现评分=个人能力表现评分÷专业中个人最高的能力表现评分×5。
表2 学生能力加分细则表三、说明1.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者(含全校性选修课),补考通过可参加常规奖学金评选,成绩按60分计;补考不及格者不参加常规奖学金评选。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和意义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奖学金的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发展和未来的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2. 奖学金的设置和分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和经费情况,将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不同等级,以及特殊奖、助学金等特殊类别。
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应的评定标准和奖励金额也有所不同。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定,并及时公示评定结果。
3. 奖学金评定的对象和条件奖学金评定的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专业学位本科生。
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术竞赛、学术荣誉等方面。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各项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4.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和流程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环节。
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和复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
评定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
5. 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奖学金的发放主要通过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时间普通为每学期结束后。
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并可以自由支配。
学校鼓励获奖学生将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科研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会议等。
学校将加强对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奖学金的合理使用。
二、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和意义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通过综合测评的结果,可以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建议和指导,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发展。
2. 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指标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中南大学学生评优实施细则
中南大学学生评优实施细则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先进班集体条件(一)符合优良班风达标A类标准;(二)能积极参加“创先进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详见《中南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办法》)。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1.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在各项政治活动中观点正确,态度端正;学年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达85分以上;2.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3.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学年宿舍卫生评比成绩良好以上;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晨练,坚持体育锻炼,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70分(或中等)以上;5.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创新。
(二)优秀学生干部1.符合优秀学生第1、3、4、5项条件;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作风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三)优秀学生标兵1.符合优秀学生第1、3、4、5项条件;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异,全学年学业平均绩点达3.5分以上;3.个人表现优异,在学生中能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办法、范围及比例(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评选与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结合进行。
各班通过班组评议,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提出预选名单交学院审查,由学院学生工作办确定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其中优秀学生标兵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差额评选确定。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是在各班申请并参加“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审查、推荐,报学生工作处审核,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差额评选确定。
(三)符合评选条件,“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0%评定,“优秀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2%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优秀学生标兵”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实践能力。
1.2 奖学金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和发放奖学金等环节。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定。
1.3 奖学金种类和金额奖学金种类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方面。
通过综合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分数。
定量方法包括学业成绩的加权计算,定性方法包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2.3 综合测评结果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参考。
学校可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发展平台。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和作用3.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生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3.2 提高学术竞争力奖学金评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竞争力。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会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学术竞赛等,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还需要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学术实践经历等,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为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标准,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并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奖学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我校设立了以下几类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要求将在细则中详细说明。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奖学金:评定学术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成绩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获奖等。
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态度、学术潜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2)科研奖学金:评定科研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科研经验等。
综合考虑学生对科研的投入程度、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3)社会服务奖学金:评定社会服务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
综合考虑学生参预服务的时长、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4)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创新创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果、创业能力、创新思维等。
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创新程度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奖学金申请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科研或者社会服务经历等。
(2)初审阶段: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终审阶段: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参加终审环节,终审主要包括面试、论文答辩、项目展示等形式,由专家评委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和原则奖学金评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优秀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定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和激励。
2. 奖学金的种类和条件根据学校的奖学金设立情况,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特殊奖等不同等级。
学生获得奖学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学术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实践丰富、品德表现良好等。
3.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1)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
(2)学生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品德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奖学金评定:根据学生的评审结果和奖学金设立的条件,学校进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奖学金发放:学校将获奖学生的名单公示,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发放奖学金。
4. 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奖学金管理制度,明确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并定期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和原则综合测评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综合测评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全面和激励。
2. 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方式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方式包括考试成绩、论文评审、社会实践报告、综合素质评定等多个方面。
3. 综合测评的程序(1)学生档案:学校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材料。
(2)评价指标确定:学校制定评价指标和权重,确定综合测评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3)数据采集:学校采集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数据。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赋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预:学生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生积极参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推动学术进步和全面发展。
本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以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和潜力。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我校设立了以下几种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 二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5%至15%的学生;- 三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15%至30%的学生;- 特殊奖学金:授予在学术、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学术成绩:包括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和学术表现;-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奉献精神:包括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进行初步评定;- 综合测评: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由综合测评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监督;- 奖学金发放:根据评定结果,将奖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
具体指标如下:- 学术成绩:以学生的课程成绩为主要依据,包括平均分、专业排名等;- 综合素质:包括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奉献精神:包括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学生自评:学生需填写综合测评自评表,对自己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进行自我评价;- 专家评审:由综合测评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评定结果: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综合测评委员会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目的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优秀学生在学业和综合素质发展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最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最高;-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适中;-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金额较低。
3.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得出,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三等奖学金;- 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通过学生自我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进行评定。
4.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程序如下:- 学生自我申报:学生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指导教师推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向评定委员会提供推荐信;- 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申诉;- 奖学金颁发:根据评定结果,颁发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管理- 奖学金资金来源:奖学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的专项经费和社会捐赠;- 奖学金使用范围:奖学金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学习相关费用;- 奖学金终止条件:奖学金获得者在接受奖学金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学业成绩明显下降,将取销其奖学金资格。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综合测评。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本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申请条件不尽相同,具体细则详见各个奖学金的评定指南。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指标之一。
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学分绩点等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2)学术研究成果: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将被充分考虑。
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等。
(3)社会工作表现:社会工作是评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组织等方面的表现将被纳入评定范围。
(4)综合素质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包括品德表现、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按照奖学金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励证书、推荐信等。
(2)初评阶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
(3)综合测评阶段:综合测评由多位评委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
评委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成果、社会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4)最终评定阶段: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于校园内。
三、综合测评细则1. 评委选拔和培训(1)评委选拔:评委由校内外专家组成,根据专业领域、学术经验和评审经历等方面进行选拔。
(2)评委培训:评委需参加评委培训,了解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熟悉评定流程和评分标准。
2. 综合测评指标(1)学业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和学分绩点等指标进行评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提供经济支持和荣誉表彰的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透明、科学,使得奖学金的评定结果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
二、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定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 突出特长原则:奖学金评定应突出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
3. 综合评价原则:评定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奖项荣誉等因素。
三、奖学金评定的程序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服务记录等。
2. 材料审核: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由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进行。
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评定、科研成果评定、社会服务评定等。
- 学术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单,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包括平均绩点、课程难度等。
- 科研成果评定:评定学生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 社会服务评定:评定学生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表现,包括参与志愿活动、社会实践、社团组织等。
4. 综合评定:综合测评结果将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不同的奖项要求和评分标准,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5. 公示和申诉:公示获奖名单,并设立申诉渠道,学生可以对评定结果进行申诉,学校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
6. 颁发奖学金:根据评定结果,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奖学金给获奖学生,同时进行公示和表彰活动。
四、奖学金评定的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2. 奖学金级别:奖学金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等级。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和操作规范。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定细则,可以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奖学金评定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评定过程应透明,学生应有权了解评定标准和评定流程,并有权申诉和提出异议。
1.2 奖学金评定的指标和权重奖学金评定的指标应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度、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各指标的权重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奖学金的级别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评定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1.3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和流程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应包括申请、初评、复评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流程应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权限应明确划分,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的目的和意义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全面素质的评价,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通过综合测评,可以更加客观地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
2.2 综合测评的指标和权重综合测评的指标应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度、社会实践经历、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各指标的权重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综合测评的目的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2.3 综合测评的操作和管理综合测评的操作和管理应包括测评流程、数据采集和分析、评价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
测评流程应明确,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科学可靠,评价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三、奖学金评定与综合测评的关系3.1 奖学金评定与综合测评的目标一致性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的目标都是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暂时稿)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和本科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统一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基本原则1、综合素质测评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个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同时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设定的综合测评指标既是评价的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2、为了使测评结果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综合素质情况,测评工作要求做到:1)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2)教师评价与学生测评相结合。
3、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且作为以下几项工作重要的参考依据:1)评定各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等校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2)推荐免试研究生;3)毕业就业时择优推荐;4)其他需要排队决定的推荐人选。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综合素质加减分四个方面,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二、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评定程序一、本科生奖学金按照每一学年颁发,每个学年进行一次评定,在每个新学年开学之后进行前一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在每次奖学金评定的前两周,成立二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即: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和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二、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教师组成。
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班委会和团支部组成,班长担任组长。
三、奖学金的评定设立单项奖学金(每个学年100-1000元不等),其颁发比例按照不大于5%执行。
对于那些在某项、某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特长明显的学生,或者对学校、学院有重大特殊贡献的学生,颁发单项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术、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彰和激励,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的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奖项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将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主要评定指标,平均学分绩点越高,奖学金级别越高。
(2)奖项:对于学生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获得的奖项,赋予适当加分。
(3)社会服务:对于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赋予适当加分。
3. 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发布奖学金评定的时间和流程。
(2)学生需提交个人学业成绩单、奖项证书和社会服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3)学校将组成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4)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并形成评定结果。
4.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1)奖学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学校将在学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奖学金的发放。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提供更全面的学生评估数据。
2. 综合测评的内容(1)学业水平:通过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完成情况等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
(2)领导才干:通过学生在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来评估学生的领导才干。
(3)社会服务:通过学生在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方面的参预来评估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
3. 综合测评的方法(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领导才干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4. 综合测评的公示和申诉(1)学校将公示综合测评的结果,包括学生的得分和排名等信息。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并提供经济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的目的1. 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2. 奖励学生在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杰出表现。
3. 提供经济资助,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三、奖学金评定的类型1. 学术奖学金:针对在学术成绩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
2. 科研奖学金:针对在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的学生。
3. 社会服务奖学金:针对在社会服务项目中表现出色的学生。
4. 综合奖学金:综合考虑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四、奖学金评定的流程1. 采集申请材料:学生需提交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材料。
2. 初步筛选:由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奖学金评定要求的学生。
3. 综合测评:对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评估。
4. 决定奖学金等级: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委员会决定每位学生的奖学金等级。
5. 公示和申诉:公示评定结果,学生有权对评定结果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6. 最终确定:评定委员会综合考虑申诉情况,最终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和等级。
五、奖学金评定的标准1. 学术成绩:学生的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包括课程成绩、学术竞赛成绩等。
2. 科研成果: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将被充分考虑,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3. 社会服务:学生在社会服务项目中的积极参预和表现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
4. 综合素质: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六、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1. 一等奖学金:奖励最优秀的学生,金额为XXXX元。
2. 二等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学生,金额为XXXX元。
3. 三等奖学金:奖励表现良好的学生,金额为XXXX元。
4. 特殊奖学金:根据特殊情况,额外奖励一些特殊优秀的学生,金额为XXXX 元。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的一种认可和激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透明,本文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各门课程成绩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为优秀;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科研成果: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成果,如参预论文撰写、获得科研奖励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社会服务:根据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杰出表现,如担任学生会干部、参预志愿者工作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积极参预,如参预社会实践、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评定。
(2)评定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评定委员会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评定结果将以公示的形式发布,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4. 奖学金发放(1)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最低。
(2)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处发放,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中南大学奖学金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南大学奖学金制度篇一:中南大学本科生评优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xx〕54号)中南大学本科生评优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xx〕54号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践行“知行合一、经世致用”的校训与“向善、求真、唯美、有容”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一)班级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班级同学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且表现突出;(二)班级具有良好的学风考风氛围,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在全院或年级位居前列,无考试违纪和受纪律处分者;(三)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在践行文明礼仪、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四)符合优良班风达标a类标准;(五)先进班集体标兵必须符合先进班集体条件,同时还需在全院、全校具有显著示范意义。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态度端正;2.学年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3.获学校二等及以上等级的学年奖学金;4.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学年宿舍卫生评比成绩良好以上;5.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晨练,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6.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创新。
(二)优秀学生标兵1.符合优秀学生第1、2、4、5、6项条件;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异,获学校一等及以上等级的学年奖学金;3.表现优异,在学生中能起表率作用。
(三)优秀学生干部1.符合优秀学生第1、2、4、5、6项条件;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获学校三等及以上等级的学年奖学金;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作风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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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中南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条例》精神,做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南大学航空航天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制定的指导思想。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造型的人才。
2、坚持三个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2)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1、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加减分)四个方面。
评定基本依据见《中南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包括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公益活动及竞赛加分、测评减分。
3、综合素质测评分=德育素质分(满分20分)+k×智育素质分(满分70分)+体育素质分(满分10分)+测评附加分(满分5分)。
(注:K为中等教育差别系数,第一学年计算以下省份:内蒙、海南、贵州、云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的学生综合素质分时K=1.02,其余学年K=1)。
4、综合素质测评按年级专业排名。
5、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学年奖学金评定的基本依据。
如有一科以上(包括一科)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学金评选,特殊情况由班级申请,学工办视情况酌定。
三、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的组织与程序:1. 在每一新学年开学之后,进行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
2. 综合测评由院学工办负责,以班为单位进行,各班成立班级测评小组负责本班测评工作。
3. 班级测评小组组成:成员9名,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组成,成员中应包含班长、团支书,其他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4人)。
4. 综合测评分排名以年级专业为单位。
5. 综合测评具体程序:(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各班成立成立测评小组。
(2)各班测评小组开始收集审核学生成绩、考勤、奖惩和其它记录材料。
各班须将本班测评附加分中公益活动及竞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工办认定。
(3)干部加分由学工办会同团学会根据《航空航天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评定细则》考核认定给出。
(4)组织测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评议,统计并计算每个学生的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和综合素质加减分,计算出综合测评成绩,填写综合测评成绩总表,并将结果上报学工办奖学金评定专干老师。
(5)班级综合测评结果在四周内上报学院,上报前要在本班公示,学生如有意见可向学工办奖学金评定专干老师反映。
学院在五周内将全部测评结果向全院公示听取意见。
四、奖学金的评定1、奖学金评定的基本依据为《中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条例》。
2、本院学年奖学金的评定以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础,按年级专业排名评定,奖金额度按《中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条例》确定。
3、学院在六周内向全院公示奖学金评定结果、听取意见。
五、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六、综合素质测评具体办法(一)德育素质测评德育分,占20%(共20分)。
以班级班干部为单位组成测评小组,班长任组长,班导师监督,全体学生参与,测评小组以《德育评议素质参考指标》为依据(见附件),结合每个学生的平时表现评出德育成绩。
要求班导师、班长和团支书签名生效。
德育分评定范围为:17—19分,由班级评定小组与班导师负责评定。
附件: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一、政治素质(政治学习态度、政治上进心、关心政治、时事);二、思想品质(世界观、人生观、法律意识与组织纪律性、创新意识和竞争性、劳动观念和艰苦奋斗精神);三、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专业学习态度、集体主义精神和奉献精神、基本道德素质);四、德能素质(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审美能力、文化体育能力、心理素质、社会适应性和自理能力)(二)智育素质测评智育分,占70%(共70分)。
以学院教务处出具的上一学年加权成绩为准。
即:(三)体育素质测评体育分,占10%(共10分)。
包括体育课(体育达标)成绩和课外体育锻炼两方面。
即:其中:1、体育成绩项(共7分)——大二学生为大一两学期体育成绩平均值大三学生为大二两学期体育成绩平均值大四学生为大三两学期体育达标成绩平均值2、课外锻炼(共3分)——课外锻炼分评定范围为:1.5—2.5分,由以班级班干部为单位组成的测评小组与班导师负责评定。
(四)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1、测评说明(1)各加分事项应为加分者在该测评学年所承担工作或取得的成果。
如有特殊情况,交由年级测评监督小组及学工办讨论确定。
(2)本项测评含由学生干部加分、公益活动及竞赛加分、违章违纪减分共三项内容。
测评附加分满分5分,超过5分者按5分计;附加分也可能为负数。
(3)学生干部加分。
学生干部分为班级干部、院干部、其他学生组织干部。
加分基本依据为各级学生干部对自己所承担工作的工作态度、工作成效以及对我院学生工作所做贡献大小等。
(4)学院成立由院团学会主要干部和年级管委会组长组成的干部加分测评小组。
班干部加分先由班测评小组给定,然后报院干部加分测评小组根据各班委工作情况给予最终加分;院干部加分由院干部加分测评小组给定,学工办审核给定;其他学生组织干部由本人在学院发出测评工作开始的通知一周内向学工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工办给定加分。
(5)公益活动及竞赛加分项由学生在测评开始前自主上报(逾期申报不再予以认可)学工办,并向学工办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由学工办按条件给定。
(6)减分项由1)班级测评小组负责搜集;2)院团学会给出并告知班级;3)学工办给出并告知班级。
减分项由班级统一汇总。
(7)同类(或同一事件)加减分按最高项计算,不重复累计。
最终得分不能超过5分,负分不保底。
年级测评监督小组严格监督、审核所在年级专业同学的加减分项,最后由学工办审核决定。
2、学生干部加分(1)要求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乐于为同学服务,有工作成效,对我院学生工作有贡献。
(2)不同干部设定加分上限,各考核给分者根据其工作情况在上限内给予加分。
①院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分上限2.5。
②院团学会其他干部(含干事)部长加分上限2,干事加分上限1.5。
③班干部班长、团支书加分上限2,班委加分上限1.5。
④其他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加分上限1.8,由相关组织出具相关签章证明和具体加分。
其他学生组织指1)学校的有关学生组织,如校团学会、双创学校等;2)由学院设立的除团学会外的组织,如学生党支部、法律援助中心、学生管理委员会等;3)学校、学院认可的各协会、社团负责人。
4)其他由学工办认可的学生组织干部。
(3)担任多个、学生干部职务的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担任干部不满一年或者工作不负责任,不予加分。
3、参加公益活动及竞赛加分:(1)参加科学、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竞赛加分:注: a.集体项目分值减半加分;b.同一类项目竞赛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值;c.由学校通过中南大学文件形式下达给各二级学院的各类比赛按校级等级竞赛加分,而其它各类由校区社团、学生会及其他部门组织的比赛均参照学院等级竞赛加分。
d.各级别竞赛中取得优胜奖、鼓励奖的个人加0.1分予以鼓励(2)代表学院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活动,对学院有贡献者加分1)院礼仪队成员加0—0.5分;院级活动的主持人每次加0.2分;2)参加院运动会的运动员未取得成绩者加0.1分予以鼓励;代表学院参加校运会的运动员未取得成绩者加0.2分予以鼓励;代表学院参加校运会方队表演的加0.2分;3)学生积极参加院级活动,根据其所参加活动的性质每人每次活动加0—0.1分,此项加分由院团学会主席团确认。
4)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校际竞赛,获奖学生参照学校标准按名次加分,未获奖者加0.1分予以鼓励;(3)十佳寝室、校级文明寝室成员加0.5分,十佳寝室长另加0.2分,校级文明寝室长另加0.1分;院级文明寝室加0.2分,院级文明寝室长另加0.1分;(4)该学年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第一作者每篇加1分(SCI加5分,EI加3分,其他加1分),第二作者每篇加0.5分(SCI加2.5分,EI加1.5分,其他加0.5分),其他作者依次减半;在校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关学院(或学校)新闻报道每篇加0.5分,非新闻类文学等作品每篇加0.2分。
在中南大学报、新闻网上发表新闻报道、文学作品(作者须注明为航空航天学院身份)每篇加0.2分,在学院网站上发表作品的无论是学术还是文艺方面的一律每篇加0.1分,此类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在学校网站、报社等新闻部门任职的学生干部,因为职务原因发表的新闻稿不予加分,院团委宣传部成员在校级网站、校内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稿件者加0.1分(不累加);同一内容稿件在不同级别、不同刊物发表不累加计分。
(5)学生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就的,经由院团学会、学生工作部、校团学会建议,院学生工作办审定,可酌情加分;(6)获校级集体奖励的班级成员每人加0.2分;获院级集体奖励的班级成员每人加0.1分;此项加分取同类最高值,不累加;(7)积极参加学院、学校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并有成果者可加分。
如获得学校或者学院创新、创业活动立项资助(诸如“升华杯”、“挑战杯”等),并按时结题且取得一定的成果或奖项的同学等。
(8)其他符合加分精神的事项,本人在测评工作开始一周内向学工办申请,由学工办认可酌情给予加分。
4、以下项目不予以加分:1)英语四六级通过、优秀;2)计算机二级、三级通过、优秀;3)无偿献血;4) 法律援助中心非主要负责的成员;勤工助学中心各职能部门成员;学生助理(辅导员助理除外);5)军训先进个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等其他荣誉称号。
5、减分项说明1)上课、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勤,每次—0.1分;2)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每次—1分;3)受警告处分,每次—2分;4)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3分;5)受记过处分,每次—4分;6)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5分;7)寒、暑假、五一、十一长假擅自提前离校或无故未能按时到校者,每次—1分8)学生干部因本人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学生干部减0—1分。
如: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本班或者本寝室的异常情况(如本班同学夜不归宿、擅自在外租房、擅自离校、心理异常、集体违纪等)。
七、本条例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3年9月1日起实行。
航空航天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