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建设限价商品房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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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
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限价商品房的情况说明
县安监局:
城固县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06年,成立之初主要为解决我县危旧公房的改造建设。2008年上级要求建设廉租房,安居公司遂即承担了我县廉租房建设的任务,先后建设廉租房6栋。后期建设保障房规模扩大,为规范我县的保障房建设,2011年经请示县上同意,今后我县的保障房建设,统一由县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
2011--2012年县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县城以东开发建设了占地304亩,建筑总面积34万平方米的民乐家园保障房小区。2013年上级向我县下达了当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由于安居公司在民乐家园保障房小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及人员,对于完成2013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有一定的困难。经请示我县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将该年度任务中的限价商品房,交由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为建设开发。遂即双方签订了委托代建合同,约定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县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进行征地、报批、设计、施工及销售。在项目实施中,安居公司按合同约定,一切经营管理行为全部由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
城固县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