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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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二篇)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二篇)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一、可能发生事故地点:二、事故性质:瓦斯爆炸或燃烧事故。

三、预防瓦斯爆炸或燃烧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1)、配备专职的瓦检员及安通队伍,加强通风管理,及时调节矿井风量,禁止无风或微风作业,防止瓦斯积聚。

(2)、加强瓦斯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3)、对废巷、停风的盲巷和采空区及时封闭,并挂警示牌。

(4)、掘进工作面实现风电闭锁,停工的工作面不得停风。

2、防止引燃瓦斯(1)、入井人员不得穿化纤工作服,禁止在井下或进风井20m以内吸烟或进行电、氧焊作业,禁止将易燃物品、点火用具带入井下。

(2)、禁止在井下打开矿灯,无闭锁的矿灯不准发放。

(3)、在井下需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206条的规定。

(4)、井下放炮时,装药量、炮眼深度、雷管、炮泥充填长度等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器设备启动前对其附近20m内必须先进行瓦斯检测,证明无危险后方可启动电器。

(5)、所有电气设备在下井使用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其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否则不得下井使用。

(6)、井下不准放明炮、不准明火、明电照明、取暖。

(7)、井下放炮必须用起爆器起爆,严禁明电起爆。

3、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1)、实行分区通风。

各工作面、各采区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不得串联通风。

(2)、不用的废巷及时封闭。

(3)、主扇风机口设置防爆门,防止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摧毁扇风机,从而造成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困难。

(4)、主扇有反风装置,能在10min内改变风流方向。

(5)、在巷道中设置水棚、水帘。

(6)、所有下井人员都必须佩带自救器。

四、可能发生透(突)水的地点:+630m水平45-1煤层、45-2煤层、43号煤层。

五、防止突(透)水的预防措施1、详细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构造,注意观察在开拓和回采期间的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2、对+630m水平43号煤层进行探水,详细掌握43号煤层火烧区底界标高和含水情况。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管理制度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管理制度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管理制度一、计划的编制(1)《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由安监处牵头组织通风、生产、机电、地测、调度室、自动化等部门进行编制,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总工批准。

(2)各业务部室按所负责处理的灾害类型,根据矿井年度规划和矿井自然条件、生产技术条件,确定各自分管范围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并提出相应的救灾措施、救灾路线、避灾路线、预防措施等,每年十月底以前交安监处。

通风部负责瓦斯事故、煤尘事故、火灾事故的预防、处理的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部负责水灾、顶板事故预防处理。

机电部负责电气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调度室负责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救灾期间由指挥部根据计划和各业务部室的职责,统一协调。

(3)生产、机电、地测、通风、自动化等业务部门负责以下有关资料和图纸,并随计划的更新同步更新。

生产技术部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矿井水文地质图、排水系统图。

通风部提供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路图、反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井下防灭火洒水系统图、隔爆系统图。

机电部提供矿井供电系统图。

调度室提供矿井运输系统图。

自动化部提供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图及井下通讯系统图。

(4)《计划》必须在每年二月底前由安监处报送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5)每季开始前15天,由公司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变化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计划》的各类附图应同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6)各采掘开井下生产队组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突出对重大灾害事故预防有关内容进行专门编制。

二、《计划》的贯彻实施(1)《计划》批准后,安监处要及时分送公司有关领导、业务部室、基层各生产队组。

(2)已批准的《计划》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贯彻执行,由安监处具体组织实施,并对各单位的贯彻、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业务部室对分管生产队组的贯彻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各单位在接收到《计划》后,要及时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贯彻学习。

各生产队组的领导和技术员要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戈U,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贯彻《计划》的有关内容,并进行考试。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2篇)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2篇)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一、安全生产目标和原则煤矿的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应确立安全生产的目标和原则。

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制度中不使用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以避免给人产生优先级的错觉。

二、风险评估和管理1.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对可能导致灾害的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估。

2. 针对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3.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复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煤矿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到每个岗位上。

2. 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层层传导和落实,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机制,鼓励安全生产的积极作为,惩罚安全事故的失职失责人员。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 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向员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配备专业的安全培训师,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有效性。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1. 对于发生的事故,煤矿应立即进行报告,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2. 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安全检查和监督1. 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档案。

2. 加强对安全检查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安全检查的全面性和严肃性。

3. 鼓励员工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形成安全生产的全员参与氛围。

七、应急预案和演练1. 煤矿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演练和练习,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 制定相应的应急装备和工具配备计划,保障应急处置的需要。

六-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六-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六-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前言矿井是固体矿产资源的常见获取场所,工作环境危险,容易发生灾害事故。

其主要灾害类型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矿山地面沉降和断层活动等。

矿井灾害的发生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因此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提高矿井运营效益,制定和实施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灾害防控目标及原则1. 目标通过制度的规范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保护矿山环境,提高矿山生产效益。

2. 原则(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做到专人专岗,责任到人。

(4)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性。

三、制度内容1. 灾害预警机制针对矿井的主要灾害类型,建立完善的灾害预警机制,确保在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后能够及时地给予相关人员有效的预警,为灾害抢救做好充分准备。

2. 灾害评估制度在矿井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对矿井生产环境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环境危险源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者处置,确保矿井生产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3. 灾害防治措施针对具体灾害,建立对应的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

如煤尘防治措施,建设煤尘控制系统,对矿井内部空气和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及时对矿井内的煤尘危害进行防治。

4. 灾害应急处置建立矿井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确保在矿井灾害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5. 培训教育矿井生产安全培训和教育是保障矿工安全的基础保障。

制定相关培训教育制度,对矿井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矿井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6. 灾害事件调查与分析建立灾害事件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开展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找出产生事故的原因,对矿井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和改进。

四、制度实施及监督管理1. 实施制度的实施需分阶段,先进行试点或者推广,再逐步推广到全部矿井。

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制度1、目的为了有效预防矿井重大灾害、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2.1矿长是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灾害预防和处理工作。

2.2总工程师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时编制和修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督促各单位实施。

2.3安监处、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调度室、机电科、“一通三防”科等业务保安部门是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和处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和修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落实情况。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3.1瓦斯、煤尘事故的预防和处理3.1.1要成立预防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采掘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

成员:”一通三防”科长、调度室主任、安监科长、生产技术科长、地测科长、机电科长、各采掘开区队长。

3.1.2制定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从采区通风设计、生产计划安排、现场通风管理、瓦斯异常地区管理、采空区管理、盲巷管理、老空、老巷贯通管理等方面制定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并制定处理局部瓦斯积聚的方法。

3.1.3制定防止煤尘堆积的措施。

从防尘供水管路的铺设、综合防尘措施的落实等方面制定防止煤尘堆积的措施,坚持定期清扫、冲刷煤尘制度。

3.1.4制定防止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

从明火作业、放炮、摩擦及静电火花、加强监测系统建设等方面制定防止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

实行分区通风、及时封闭无用巷道、主要通风机井口设置防爆门和反风设施等措施,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扩大。

3.2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3.2.1成立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构成与瓦斯、煤尘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相同)。

3.2.2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通过加强井口检身、失爆检查、油脂存放、烧焊管理、放炮管理等的管理来防止外因火灾事故的发生。

3.2.3内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从采掘设计、采掘现场管理、及时封闭采空区等方面采取预防内因火灾事故发生的措施。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顶板事故、地质构造事故等。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煤与瓦斯突出预防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制定矿井内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矿井内煤与瓦斯的积聚。

第八条矿井出风巷和进风巷应当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的情况进行布置,以保证瓦斯的有效排除。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定期对矿井内瓦斯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条矿井内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立警告设备,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一条知晓煤与瓦斯突出的工人不得进入瓦斯超限度的区域工作,发现瓦斯突出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或上级报告。

第三章煤与瓦斯爆炸预防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制定煤与瓦斯爆炸的预防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矿井内应当设置足够的通风设备,确保煤与瓦斯不积聚。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定期对瓦斯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浓度超标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爆设备,如防爆电器等。

第十六条矿井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设施,如防火墙、灭火器等。

第十七条对矿井内的进风井、出风井等必要的安全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章顶板事故预防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制定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在掘进过程中,应当注意及时支护顶板,防止顶板松动导致事故。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瓦斯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每班开采前,必须将矿井进行仔细检查,发现瓦斯超标的地方必须及时治理,确保矿井内无瓦斯泄漏点。

2.每班开采前,必须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畅通,以减少瓦斯积聚的可能性。

3.所有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爆电器,并且定期检查防爆电器的有效性。

4.在井下作业期间,瓦斯浓度超过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5.在矿井内设置瓦斯抽放装置,并定期进行瓦斯抽放,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二、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在进行井下开采作业前,需要对矿井顶板进行详细评估,确定底板的稳定性,保证开采作业的安全进行。

2.在矿井内设置支护系统,包括钢架支护、锚杆支护等,确保矿井顶板的稳定性。

3.定期对矿井顶板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

4.对于预示有顶板塌方的异常现象,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三、矿井火灾预防管理制度:1.矿井内禁止明火作业,并严禁吸烟、点火等行为。

2.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防止煤尘积聚导致火灾。

3.在矿井内设置灭火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

4.为所有井下人员提供灭火培训,使其熟悉使用灭火器材和应急措施。

四、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

2.设置辅助通风系统,以保证井下作业区域的通风效果。

3.确保通风系统的设备完好,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

4.对于通风系统异常的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综上所述,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瓦斯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矿井火灾预防管理制度以及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这些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是一个较为危险的场所,各种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如瓦斯爆炸、煤与矸石冲击、地震等灾害。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矿井应当制定一套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 瓦斯防治瓦斯是矿井中常见的危险性气体,矿井应当制定一套瓦斯防治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安装稳定、可靠的瓦斯检测仪器,建立瓦斯预警系统;•研发新型的安全灯、瓦斯抽放设备等安全设施;•制定瓦斯检测与处理的工作流程,并进行定期的演练。

2. 煤与矸石冲击防治煤与矸石冲击是矿井中常见的灾害,应当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煤与矸石冲击防治技术规范,明确煤与矸石冲击防治的标准和方法;•开展煤与矸石冲击灾害预测和预警,建立预警系统;•对矿井进行定期的地质勘探,并制定适当的支护方案;•确定煤与矸石冲击危险区域,严禁人员和设备进入。

3. 地震预防地震是一种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但是矿井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地震预防。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地震预防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抗震加固;•开展地震预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对矿井的支护措施进行加强,防止出现坍塌现象;•及时进行疏散演练,确保矿工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害区域。

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矿井灾害发生时,必须迅速应对,及时进行抢救和救援。

为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矿井应当制定一套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 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矿井内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组织结构、分工,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救援队伍,确定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制定矿井内外联络和信息交流等事项。

2. 应急救援设施矿井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包括自救设施和救援设施。

具体设施包括:•自救装备:包括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索等;•救援器材:包括担架、撬杆、手电筒、应急药品箱等;•各种紧急通讯设备:如避难电话、无线对讲机等。

3. 员工培训对于矿工,必须定期开展安全培训,训练矿工在应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技能。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引言】矿井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由于其工作条件的特殊性和高危性,常容易发生各种灾害事故。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矿井灾害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预防管理制度。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范本,供您参考。

【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为了预防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并确保矿山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管理责任2.1 矿山企业负责人负责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灾害预防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2.3 所有相关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3. 管理内容3.1 灾害预防计划的制定3.1.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灾害预防计划。

3.1.2 灾害预防计划应包括灾害预警制度、灾害防范措施、灾害应急救援等内容。

3.2 灾害预警制度3.2.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矿井灾害的预警制度。

3.2.2 灾害预警制度应包括预警信号的发出、预警信息的传达、紧急疏散措施等内容。

3.3 灾害防范措施3.3.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矿井灾害的防范措施。

3.3.2 灾害防范措施应包括排查隐患、修复危险设施、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3.4 灾害应急救援3.4.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矿井灾害的应急救援措施。

3.4.2 灾害应急救援措施应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内容。

4. 管理要求4.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全体员工进行灾害预防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灾害预防意识和能力。

4.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进行安全巡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4.3 严禁违规操作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矿山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

4.4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的进展情况。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为了保障煤矿矿井安全,预防和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灾害预防管理工作。

三、制定程序本制度由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结合煤炭生产实际情况制定。

四、制度名称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五、制度内容(一)目标:为减少煤矿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预防各种形式的灾害。

(二)职责: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监控人员以及矿工本人,均有责任遵守本管理制度,实施各项灾害预防管理措施。

(三)内容:1.煤矿矿井生产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煤炭开采。

2.煤矿生产过程中,对于煤炭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3.增加矿井安全设备,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尽量减少矿井人员发生误伤或事故。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不必要的伤害。

5.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灾害,如禁止在工作区抽烟等。

(四)执行程序:负责执行本管理制度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作。

(五)责任追究:对于任何一起煤矿灾害事故,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

六、法律法规参考企业在制定本制度时,应当参考以下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煤矿安全法》6.《安全生产法》7.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上法律法规与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均为企业制定本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重要参考。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摘要:矿井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着许多潜在的灾害隐患,为了保证矿工的安全,预防矿井灾害的发生至关重要。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是一套针对矿井灾害的风险评估、控制和监测的集体规范和流程,旨在降低矿井灾害的发生频率和损害程度。

本文将从煤矿井灾害、金属矿井灾害、煤田地质灾害的预防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论述,总结出一套完整和科学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关键词: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煤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煤矿井灾害是矿井工作中最常见和最危险的灾害类型,主要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和顶板事故。

为了预防这些灾害的发生,煤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矿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的层级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2. 煤与瓦斯突出防范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突出的预警和防范措施,提前预测和控制煤与瓦斯的突出风险。

3. 煤与瓦斯爆炸防范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爆炸的防范措施,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放和控制、电气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4. 顶板事故防范制度:制定顶板事故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强化地质勘探和顶板管理。

5. 矿井应急救援制度:建立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设施,保证在灾害发生时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援。

二、金属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金属矿井灾害相对于煤矿井灾害来说,灾害类型相对较少,主要包括金属矿井瓦斯和粉尘爆炸、矿山塌陷和水害等。

为了预防这些灾害的发生,金属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金属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金属矿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的层级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2. 瓦斯与粉尘爆炸防范制度:制定瓦斯与粉尘爆炸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放和控制、防尘设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 矿山塌陷防范制度:制定矿山塌陷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包括岩层控制、支护和监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和《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十六字工作体系,完善矿井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在每月瓦斯测点计划中安排,根据需要,及时变更。

施工地点变动,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天向通防监区提出书面申请,通防监区增加新的瓦检点。

二、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1、采煤工作面设计要充分考虑防治瓦斯的需要,合理设计通风系统。

2、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工作面上下顺槽发生高冒区要及时处理,防止瓦斯积累,否则追究事故责任。

3、回采工作上下安全出口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工作面进回风道要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不小于原断面的70%)。

4、维护好本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保护好安全监控设施,损坏安全监控设施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和采煤机上都要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当隅角瓦斯涌出量较大时,采煤监区应及时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超前放顶、设导风帘、局扇处理等措施。

6、巷道掘进在贯通、过溜煤眼、揭露煤线、地质破坏带或透老空、老巷等危险区时,及时编制如加强瓦检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7、采面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能拖后,综放面支架后部浮煤不能太多,影响风流畅通,由上述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采煤监区责任。

8、掘进迎头风量不足时必须停止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停电停风要立即撤人,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

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管理,保障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涉及到矿井灾害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适用于所有矿井。

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责任主体1. 矿长:负责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主要灾害预防工作,并报告上级。

4. 所有矿井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主要灾害预防的职责。

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灾害监测(1)矿井主要灾害的监测工作应全天候、全方位开展,确保实时监测。

(2)矿井主要灾害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到监测系统,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灾害预警(1)根据监测数据,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及时报警,确保工作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2)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应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灾害报告(1)一旦发生矿井主要灾害,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影响,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 应急处置(1)矿井主要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工作应按照预案进行,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四、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监督检查1. 矿长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进行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灾害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预警系统的正常性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报告。

五、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奖惩措施1. 对于主动参与灾害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工作中存在违反预防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惩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引言:煤矿是中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工人最为密集的劳动场所之一。

然而,由于煤矿行业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风险性质,煤矿灾害频发,给工人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煤矿灾害预防制度,成为保障煤矿安全、减少灾害发生的关键所在。

本文将详细讨论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煤矿主要灾害分类煤矿主要灾害主要分为矿井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顶板事故和矿井火灾等几个方面。

分析煤矿主要灾害分类,有助于制定灾害预防制度的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1. 矿井瓦斯爆炸:矿井瓦斯爆炸是煤矿主要灾害之一,其危害性极大。

煤炭中的瓦斯是矿井中存在的一种有害气体,当瓦斯浓度在一定范围内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时,遇到明火或者静电等可引发爆炸。

矿井瓦斯爆炸是煤矿灾害中最具杀伤力的一种,对矿工人员、设备设施和矿井周围环境均造成严重威胁。

2. 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煤与瓦斯在矿井工作面多次突然迅速喷出,对人员和设备构成严重威胁。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灾害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造成巨大影响。

3. 矿井顶板事故:矿井顶板事故是指由于矿井顶板层理破裂、失稳或坍塌等原因,造成矿井顶板塌陷、掉块,并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矿井顶板事故是煤矿生产中常见的灾害之一,对矿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4. 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是指煤炭长期在密封或半密封环境下受热影响,发生自燃或外界明火引发的灾害。

矿井火灾是煤矿灾害中的一种突发性和难以控制的灾害,对矿井的生产和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二、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体系针对煤矿主要灾害的不同特点和危害程度,煤矿灾害预防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层面:1. 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层面煤矿灾害预防制度的第一层面是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包括制定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煤矿主管部门职能,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主要灾害的预防和管理,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我矿实际,确定火灾、水灾、煤尘爆炸、瓦斯爆炸事故、顶板事故、提升运输、职业危害事故等为我矿主要灾害。

第2条矿每年在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时,要把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纳入《计划》内容。

在每季开始前____日,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3条矿井每月____日前,应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矿井隐患排查工作,分A、B、C三级建立台帐,制定隐患治理措施,组织落实。

A、B级隐患按程序上报。

第4条矿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反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规定。

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应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酿成事故的,从严处理。

第二章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第5条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并按瓦斯鉴定结果对矿井瓦斯进行管理。

第6条矿井每月初对瓦斯管理重点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瓦斯管理重点区必须制定专门防治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第7条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____%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8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____%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通风部门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9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严禁爆破。

第10条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第11条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第12条发生瓦斯积聚现象或瓦斯超限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当瓦斯涌出异常系由通风系统或通风参数变动引起时,应首先考虑去除诱发异常的事件,以恢复正常;无效果时,应考虑换用大功率局部通风机、调压、堵漏等措施。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三篇)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三篇)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煤矿矿井灾害是指在煤矿矿井内发生的由于煤矿矿井的运作、管理和环境等多种因素引起的事故。

这些灾害不仅会给煤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对煤矿地下环境和采矿设备设施带来巨大破坏。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科学的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对于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和保障矿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煤矿矿井灾害预防计划1. 加强矿井监控系统的建设建立完善的矿井监控系统,通过安装高清摄像头、温湿度传感器、气体检测仪等设备,监测矿井各个区域的情况。

同时,对于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煤矿矿井通风是防范瓦斯爆炸、矿井火灾等重大灾害的关键。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运行和矿井空气的流通。

3.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矿井灾害预防知识、急救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等。

4. 强化事故应急演练组织矿井事故应急演练,模拟不同类型的矿井灾害情况,对矿工进行培训和实践操作,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二、煤矿矿井灾害处理计划1.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矿井灾害,立即启动煤矿矿井灾害处理计划,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应急处理。

同时,及时通报上级部门,争取外援和支持。

2. 制定救援方案根据矿井灾害的具体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明确救援的目标、策略和措施。

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组织救援人员和装备调集救援人员和装备,组成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和搜救工作。

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合理调配救援装备,提高救援效率。

4. 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和心理援助对于幸存的矿工,及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和心理援助,帮助他们恢复身体和心理健康。

同时,对于遇难矿工的家属,给予必要的安抚和支持。

以上是一份简单的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具体实施过程需要根据煤矿矿井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重要祸害防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防备重要祸害的发生,提高矿工工作环境和职业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旗下全部矿井的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煤矿、金属矿等。

第三条重要祸害防备引导原则重要祸害防备工作遵从以下原则: 1. 安全第一: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是最紧要的。

2. 防备为主:采取科学的措施和技术手段,防备重要祸害的发生。

3. 综合管理:通过综合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落实祸害防备责任。

4. 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保证防备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二章祸害源防治第四条瓦斯防治1.严格执行瓦斯抽采工艺,保证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定期检查瓦斯抽采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并维护和修理及时。

3.建立瓦斯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禁在瓦斯密集区进行明火作业,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第五条煤层防治1.依据煤层特点,订立合理的采矿方法和支护措施,确保煤层稳定安全。

2.定期进行煤层监测,发现变形和开裂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挽救措施。

3.加强开采工作面及支护料子的质量检查,确保合格率实现规定标准。

第六条地质祸害防治1.依据地质条件,订立地质祸害防治方案,确保矿井地质环境的安全稳定。

2.进行定期地质探测和监测,发现地质祸害隐患及时采取预警与应急措施。

3.配备专业的地质祸害防治人员,组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应对本领。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第七条通风系统1.安装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排出有害气体和粉尘。

2.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通风系统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3.建立通风风量和风速监测系统,依据测量结果及时调整通风防治措施。

第八条消防设施1.配置适量合适的消防器材,确保矿井内消防设施齐全、易于操作。

2.订立消防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本领。

3.建立消防设施巡检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瓦斯灾害预防。

①坚持以风定产,禁止超通风能力生产;②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④局部通风质量达质标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与不合理的通风;⑤矿长、技术承担人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来管理,对人、财、物的投入要保证,始终抓住瓦斯管理不松手。

⑥瓦斯检查员务必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随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⑦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⑧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2、火灾预防。

①禁止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禁止穿化纤衣服下井;②井口附近20米,禁止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③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电缆入井;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⑤逐步改变落后的开采方式与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收,将自燃发火的程度降到最低;⑥矿领导、技安员在井下,每天都要对密闭、采空区与其他可能容易发火的地点,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监测结果要有专门相关的记录;⑦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刻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威胁大,应立刻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刻向矿上汇报,矿接到汇报后要立刻安排有关人员研究处理方案,并拟定出治理灾害措施,进行治理,如威胁太大,本矿不能处理,要立刻向镇、县有关部门汇报,以求得支持帮助处理。

3、煤尘预防。

①井下所有进回风,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置,其中回风系统中每100米安设一组;②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③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专人对巷道邦的煤尘进行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煤矿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煤矿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煤矿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第一节组织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预防各类自然灾害,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预防措施:一、建立五大灾害预防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二节五大灾害预防措施一、瓦斯管理措施(一) 瓦斯突出的预兆:1、有声预兆(1)煤体或岩体中有闷雷声、机枪声、煤炮声、炒豆声、煤岩破碎声等。

(2)采掘工作面地压显著,支架受压发出噼啪声、破裂折断声等。

2、无声预兆(1)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在突出前有忽大忽小的变化。

(2)工作面煤层厚度发生变化,尤其软分层变化较为明显通常是由薄变厚,但有时也有厚变薄),层理紊乱不清,光泽变暗,煤质变软,尤其软分层变得更软。

(3)工作面温度有明显的降低。

(4)工作面发现有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时。

(二)瓦斯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日常瓦斯检查、班中汇报制度,重视局部瓦斯检查、监控工作。

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都设置专职安检员定岗检查,检查和汇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3次,特殊情况要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发现有瓦斯超限或聚集时,安检员有权责令该地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同时要向通风调度和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安检员必须认真填写牌板和瓦检手册,通风调度员每班认真填好瓦斯日志。

瓦斯日报每天必须送交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查阅,重大问题立即报告。

3、安检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4、煤及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安全技术系列化装备,实现“三专两闭锁”。

若停电停风,工作人员必须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

恢复供电和工作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超限,要制定排放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有组织地进行瓦斯排放。

严禁任何人无措施盲目排放瓦斯,局扇启动设备安装在风巷的进风侧,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5、临时停工的掘进头,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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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一、由总工程师负责对矿区及井下存在的主要灾害危险源进行辩识、确认、评价,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贯彻执行。

二、“一通三防”工作由矿总工程师主管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

三、建立健全瓦斯、煤尘、井下火灾预防措施,明确各级领导管理安全的职责。

四、通风队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根据本矿实际,制定相应的瓦斯检查制度、通风管理制度、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作业制度等,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相应的防止瓦斯事故的措施。

五、动力部门必须制定井下电气设备及安全供电管理制度,消灭电气失爆,消除危险火源。

六、对煤尘事故的预防,矿制定专项防尘管理制度,以总工程师负责、通风队配合,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领导,把防尘工作做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

对全矿防尘工作按区域划分,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好防尘措施。

七、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相应的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从爆破管理、支护方式及方法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

八、生产技术科必须把防治水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每年
必须编制防治水预案,加强水文地质工作管理,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做好日常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工作。

九、通风队要把井下自燃发火的防治工作做为本矿区“一通三防”重中之重,制定针对性的防灭火措施,加强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十、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检查工作由公司党群部主要负责,对各重要场所配齐相应的灭火器材,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一、公司综合部必须制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汽车司机的管理,定期对车况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完好,司机操作熟练,按章驾车,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十二、对矿制定的重大灾害危险源监控措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有关事故的预防措施,各单位必须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使职工熟练掌握各类事故的预防知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对学习培训情况,安检处负责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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