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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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笔记

大白话就是给了别人,并且是第三方(非发行方)

教材上文绉绉的一大段,搞的很复杂!实际上可以直白的说: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即金融资产处置,“金融资产转移损益”就是金融资产的处置损益

分类如下:

涉及票据背书转让、商业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资产证券化、债券买断或回购。

这里所指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也包括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

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也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整体。

金融资产转移包括金融资产整体转移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1、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

2、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90%转移等

3、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90%转移等。

终止确认——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终止确认的计量

整体终止确认金融资产转移损益=转移对价+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转移资产的账面价值

部分终止确认按照终止部分和不终止部分的公允价值比重,分摊账面价值、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等

价内期权——如果立即执行,购买方的现金流为正

价外期权——如果立即执行,购买方的现金流为负

平价期权——如果立即执行,购买方的现金流为零

价内期权、价外期权、平价期权实质上描述的是某时刻上的状态,由于情况随时发生变化,所以期权状态也会转化,可能是成为价内或价外或评价。

关键在于确认是否能终止该金融资产(白话就是:能不能冲掉原金融资产)

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甲商业银行与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协议,甲商业银行将其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的贷款共100笔打包出售给乙资产管理公司,该批贷款总金额为8 000万元,原已计提减值准备为1 200万元,双方协议转让价为6 000万元,转让后甲银行不再保留任何权利和义务。2010年2月20日,甲商业银行收到该批贷款出售款项。

分析:

本例中,由于甲银行将贷款转让后不再保留任何权利和义务,因此,可以判断,贷款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乙公司,甲银行应当终止确认该组贷款

某企业2013年10月1日收到不带息的应收票据一张,期限6个月,面值1000万元, 2013年12月1日因急需资金,企业采用不附追索权转移金融资产的方式,将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50万元,贴现息为20万元。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A

A、应收票据

B、短期借款

C、财务费用

D、银行存款

不附追索权情况下的应收票据的贴现,视同该债权出售,要确认相应的损益: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转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

营业外支出——应收票据的融资损失

贷: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应收票据的融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出售价款与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小于计提的坏账准备数的差额

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出售给丙公司,售价为200万元,年利率为3.5%。同时,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3个月后由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回购价为回购当日的公允价值。2010年7月1日,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

分析:

由于此项出售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可以判断,该笔国债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丙公司,甲公司应终止确认该笔国债

附重大价外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外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

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发行的10年期公司债券出售给丙公司,经协商出售价格为330万元。

同时签订了一项看涨期权合约,期权行权日为2010年12月31日,行权价为400万元。假定行权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

分析:

本例中,由于期权的行权价(400万元)大于行权日债券的公允价值(300万元),因此,该看涨期权属于重大价外期权,即甲公司在行权日不会重新购回该债券。所以,在转让日,可以判定债券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丙公司,甲公司应当终止确认该债券。

一般只要是质押性质的不能被确认终止,因为风险仍在卖方!

资产证券化举例:

2009年12月31日,甲银行向A公司提供了一笔本金为1 000万元、利率为10%的3年期贷款。2010年1月1日甲银行为了提高流动性,尽快获得资金,将这笔贷款转让给乙信托公司,乙信托公司以这笔贷款为基础,按面值发行债券1 000万元、票面利率8%、期限3年。乙信托公司将收到的债券发行款1 000万元支付给甲银行,同时,甲银行保留收取贷款本息的权利,并承担支付债券本息的义务。2010~2012每年末,A公司向甲银行支付利息100万元,甲银行向债券投资人支付利息80万元, 2012年末,甲银行将收到贷款本金1 000万元偿还债券本金。

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甲企业为了获取资金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信托公司,账面价值100万,无坏账准备。合约价格80万。合同约定如果出现不能偿付情形,由甲公司赔偿。类似于质押

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固定或是原售价加合理回报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出售给丙公司,售价为200万元,同时,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3个月后由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回购价为203万元。2010年7月1日,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

附重大价内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内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

2009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初始入账价值80万元,转让日的公允价值为104万元,获得价款100万元,但是双方签订一项于2010年12月31日以105万元购回该资产的看涨期权合约。假定B公司没有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A公司没有放弃对该资产的控制。

分析:

本例中,由于A公司持有一项看涨期权,使得其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同时也没有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因此,应当按照继续涉入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负债。

继续涉入

本部分内容纯粹是银行业务,与制造型企业无关。考试一般不会涉及

继续涉入是指金融资产转移后,转出方仍然部分享有资产所有权上的报酬(比如收取债券本息的收益)和部分承担资产所有权的风险(比如承担债券不能收回的损失),同时,转出方仍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权,因此,转出方仍然涉入金融资产之中,所以叫继续涉入。教材中“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意思是所有权转移了一部分(程度),但没有全部转移;换个角度说,所有权保留了一部分,但没有全部保留,其实也就是指所有权一定程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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