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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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0)
各县市区商务粮食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履行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责,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粮执法网函〔2020〕5号)要求,现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范围和比例
(一)抽查范围:覆盖监管对象库所有库点。
(二)抽查比例:市本级抽查市级储备粮比例不低于被查库点的100%,其他抽查比例为被查库点的2%;县级抽查比例按照皖粮执法网函〔2020〕5号)要求自行确定。
二、计划安排
(一)完善“一单两库”。在国家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本部门权责事项,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并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前。
(二)组织现场检查。通过国家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抽取被检查企业、检查人员,按照抽查细则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完成时限:第一批2020年6月15日前,第二批2020年11月10日前。
(三)报送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按照规定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并于15个工作日内导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具办科室要组织好,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按时做好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确保全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部门抽查任务。
(二)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置。现场检查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实施细则要求,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三)按时报送总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分别于6月20日和11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附件统计表一并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监督科,电子版随报邮箱。
附件:1.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进
展情况统计表
2.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4月1日
抄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1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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