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CJJ 36-2016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范:众智建筑资源1 总则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上海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DGTJ0892
上海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DGTJ0892篇一:养护规范及标准养护管理的规范、标准1、养护技术规范:《对承包单位机构、人员配备的要求》《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DBJ08-19-91)《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94)《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1998.12)《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绿化养护工程补充定额(试行)》1999.12《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综合配套定额(试行)》《绿化设计规程》(DBJ08-15-89)《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2)《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技术评定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05 J10603-2005其它:政府相应的必须执行的有关标准2、养护管理的标准养护管理十分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我方将通过对各类植物的人工干预,营造优美景观。
树木养护成活率100%,若发生死亡由承包方按同等规格无条件补偿。
2.1、乔、灌木养管2.1.1、浇水、排水2.1.1.1浇水前视土壤情况应先松土。
2.1.1.2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对新栽植树进行浇水、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
2.1.1.3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的环境中,对已栽植存活的树木,夏季须在早晨10:00以前、下午5:00以后,冬季须在中午前后进行浇水,或适当叶面喷洒。
2.1.1.4将树木周围雨后积水及时排出。
2.1.2、施肥除草2.1.2.1对于乔、灌木周围(包括树坛)大型野草及时铲除,保证无缠绕性、攀缘性杂草。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第1期(总第122期) 2018-03-25市政设施管理Shizheng Sheshi Guanli设施维护- 21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陈伯兴 李 晖 陈嘉炜[摘 要]为加强城市道路养护工作,保持城市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自2017年5月1月起实施。
原《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規范(CJJ36—2006)》废止。
运用增加的养护技术相关新要求与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才能搞好养护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道路的需求和日益提高的服务要求,体现城市面貌。
[关键词]城市道路 养护 技术规定 应用城市道路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结构物,由车行道、分隔带、慢车道、人行道等部分组成,每部分都有必要的使用质量。
城市道路养护是为了使道路保持快速、安全、畅通、舒适、整诘,以发挥城市道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应以<<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規范(CJJ36—2016)>> 为依据, 用其确定现有道路养护对策。
1 概述1.1 组成(1)规定:为本规范的第1-3章内容。
(2)道路检查、评价和采用养护对策。
(3)道路养护实施、检查、评定。
(4)道路养护技术档案管理。
1.2 养护内容(1)道路设施的状况检查:就是病害检查,即通过检查找出病害或存在的问题。
(2)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评价仍分为:A-优 B-良 C-合格 D-不合格(3)城镇道路养护工程(第3.0.4条):根据其工程性质和技术状况采用预防性养护、矫正性养护、应急性养护方式。
(4)技术档案管理。
1.3 养护等级(1)I等养护城镇道路:快速路、主干路、 广场、商业繁华街、重要生产区道路、外事活动路线、游览路线。
(2)II等养护城镇道路: 除I等养护以外的次干路、步行街、支路中的商业街道。
(3)III等养护城镇道路: 除I等养护以外的支路。
1.4 养护工程类别(1)预防性养护:是一种积极性养护,使路面结构适应交通量的发展,达到应有的承载能力,满足行车安全舒适,保护路面面层不遭破坏。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2017-07-26 享受自由x...转自blueeyes_617修改微信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8、4.2.7、4.4.1、10.1.1、10.2.1、11.4.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8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2 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3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邮政编码:100097)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沈阳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主要起草人员:杨树丛任明星赵晓光商国平高金礽任辉王德信叶蓁罗时柳董宝柱陈进篪张新天张列学白晓瑾陈祖勋1 总则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2017-07-26 享受自由*... 转自blueeyes_617 修改微信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 —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8、4.2.7、4.4.1、10.1.1、10.2.1、11.4.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8日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2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3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邮政编码:100097)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沈阳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主要起草人员:杨树丛任明星赵晓光商国平高金初任辉王德信叶蓁罗时柳董宝柱陈进篪张新天张列学白晓瑾陈祖勋1总则1.0.1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范。
大中修的划分规定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06)
3.0.6城镇道路养护工程应根据其工程性质、技术状况、工程规模、工程量等内容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四类。
并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
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数量不宜大于400㎡。
2、中修工程——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
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宜大于400㎡,且不宜超过8000㎡。
3、大修工程——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宜大于8000㎡或含基础施工的工程宜大于5000㎡。
4、改扩建工程——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引言城镇道路是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和交通畅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城镇道路的良好状态,提高道路使用效能和安全性,制定和执行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执行程序,以保证道路的安全和使用性能。
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道路资产,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高道路养护的效率和质量。
规范目标本文规定了城镇道路的养护技术要求和操作指南,以确保道路的完好性和安全性,提高道路使用效能。
•确保道路的平整度和平稳度,提供良好的驾驶和行人通行环境。
•保持道路的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和路面损坏。
•定期检查和修复道路上的裂缝、坑洼和损坏,保持道路的平整和安全。
•定期清理道路上的杂物、垃圾和积雪,确保道路的清洁和通畅。
•做好道路标线、交通信号灯、标牌等交通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提供及时的应急维修和养护措施,应对突发道路损坏和事件。
养护技术要求驾驶面层养护驾驶面层是车辆行驶的主要部分,因此维护驾驶面层的平整度和平稳度是道路养护的重要任务。
1.修补裂缝和坑洼:定期巡查道路,发现裂缝和坑洼时,应立即进行修复。
修补材料应与原材料相匹配,确保修补效果饱满,形成平整的驾驶面。
2.洒布抗滑材料:在下雨或结冰的条件下,为了提高道路的抗滑性,可以在驾驶面层上洒布特殊的抗滑材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驾驶面层改良:对于老化严重的道路,可以采用驾驶面层改良的方法,比如铣刨、再铺设沥青混凝土等,以提高道路的平整度和使用寿命。
排水系统养护排水系统的畅通对道路来说至关重要,可以防止积水和破坏路面的情况发生。
1.清理雨水口和沟槽:定期清理道路上的雨水口和沟槽,确保排水通畅。
清理时需要清除杂物和积聚的泥沙。
2.检查和修复排水管道:定期检查排水管道,发现堵塞或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以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3.建立排水记录:定期记录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检查情况,对于历史积水问题较严重的路段,应加强排水工作,并进行更详细的记录和分析。
CJJ_36_2016_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CJJ 36-2016修订的主要技术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zzguifan./webarbs/book/87/2883973.shtml 众智建筑资源1 总则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养护工作,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DBJ440100T 16-2008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6.1 一般规定 6.1.1 应随时掌握沥青路面的使用状况,当路面出现裂缝、松散、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时,及时 进行保养小修。 6.1.2 沥青路面养护应符合 CJJ36 的规定。 6.1.3 沥青路面保养小修在低温施工时应有保证质量的相应技术措施或采用冷拌沥青混合料;雨天时 不得进行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 6.1.4 当沥青路面被油类或化学物品污染时,应及时清洗干净,必要时用中和剂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处 理后再用水冲洗。 6.1.5 彩色沥青路面养护时应采用相同颜色相同材料进行修补。 6.1.6 沥青路面保养小修、中修质量,应符合本规范 11.3 和 11.4 条的要求。 6.2 常见破损的维修 6.2.1 路面裂缝应及时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通知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编的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城市道路的范围及等级划分第二节城市道路养护的经济技术项目规定第三节城市道路养护工程分类第三章城市道路路面技术状况的鉴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城市道路路面技术状况鉴定内容第三节城市道路路面技术状况指标的规定值第四节技术鉴定与措施第四章路基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肩第三节第四节挡土墙护坡第五节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第六节土基的修复第七节路基翻浆第八节特殊地区的路基第五章路面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水泥混凝土路面第三节沥青路面第四节块料铺砌路面第五节过渡式路面第六章中小型桥梁隧道涵洞的养护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桥面及栏杆第三节上部结构第四节桥梁下部结构第五节人行桥第六节桥梁防震措施第七节小型隧道第八节涵洞第九节人行地道第七章人行道附属设施及其他设施的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人行道第三节附属设施第四节其他设施第八章城市道路养护水平的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检查指标与方法第三节评定标准第四节登记和整理资料第九章道路设施技术资料附录一道路路面技术鉴定测定方法附录二水泥混凝土板接缝填缝料附录三水泥混凝土路面补修材料附录四各类块石参考尺寸附录五城市道路养护水平阶段评定方法附录六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一章城市道路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为加强城市道路的养护维护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市道路的养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道路的养护自然地理有差异的城市可制定补充细则道路设施管理体制不同的市或县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不包括大型桥梁排水管道及泵站的养护城市道路翻修和加固工程应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二章第一节城市
CJJ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4.4 Special Inspection9
4. 5Condition Assessment10
4.6 Maintenance Strategy17
5Asphalt Pavement19
5.1 l Requirements19
5.2Preventive Maintenance19
13.3MaintenanceCondition Assessment Approach63
13.4MaintenanceCondition Assessment Criteria64
13.5MaintenanceAssessment Process66
13.6MaintenanceRecord and Data Management68
2. 1 Terms2
2.2Symbols3
3Basic Requirements4
4Roadway Condition Inspection, Assessment
and Maintenance Strategy6
4.1General Requirements6
4.2 Regular Inspection6
6.4Rehabilitation and Pavement Improvement28
7Other Pavements30
7.1 Gravel Roadway30
7.2Prefabricated Portland Cement Concrete Roadway30
8Pedestrian Walkway32
12.1一般规定48
12.2沥青路面养护工程49
12.3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52
城镇道路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技术规范1
9 病害预处治9.1 一般规定9.1.1 采取预养护措施前,应对原沥青路面各种病害进行预处治。
宜优先选择机械化设备施工。
9.1.2 病害预处治技术包括:裂缝处治、坑槽修补、路面局部铣刨等。
9.1.3 病害预处治质量的检查与验收标准应符合13章规定。
9.2 裂缝处治9.2.1 裂缝处治技术包括灌缝、封缝两种。
裂缝宽度大于3mm时宜采用灌缝方式,裂缝宽度小于3mm时宜采用封缝方式。
9.2.2 当路面裂缝损坏密度较大时(20%≤ρ≤50%),单一的裂缝修补措施不足以防止路面反射裂缝的出现,应在裂缝修补后加铺应力吸收层,再应用其它的预养护措施。
9.2.3 灌缝应根据裂缝的几何形状开槽,清理、干燥后选择伸缩性良好的灌缝料进行灌缝。
常用的灌缝料有热沥青、橡胶沥青、沥青玛蹄脂等。
9.2.4 在城镇道路中采用开槽灌缝工艺时应采取相应的降尘、降噪措施。
9.2.5 封缝无需对裂缝开槽,将裂缝清理、干燥后,用密封材料封闭裂缝。
常用的封缝材料有:压缝带、抗裂贴、封缝胶等。
9.3 坑槽修补9.3.1 坑槽修补的形状应为顺路方向的矩形,坑槽四壁不得松动且必须涂刷粘层油,槽深大于50mm时必须分层摊铺压实。
9.3.2 坑槽修补时宜使用粘结性较强的改性热沥青混合料。
9.4 路面铣刨9.4.1 沥青面层局部出现拥包、松散、严重泛油等非结构性病害宜先铣刨,再采取其他预养护措施。
9.4.2 沥青路面铣刨的旧料宜再生利用。
10 雾封层10.1 雾封层主要用于密封原有沥青路面表面层,提高密级配路面的密水性能,防止骨料松散剥落或用于填封微小裂缝和空隙,更新表面被氧化的沥青,也可用在碎石封层上,以固定碎石。
10.2 沥青路面出现轻度到中度细料损失、松散或少量轻微的非活动性裂缝时,可采用雾封层预养护措施。
10.3 雾封层按使用材料分为三大类:普通乳化沥青稀释液、特制路面保护剂和再生剂类。
含再生剂类雾封层除具有普通沥青雾封层作用外可对老化路面中的沥青进行再生,恢复其部分路用性能。
CJJ 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CJJ 36-2016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范:/book/87/2883973.shtml 众智建筑资源1 总则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DB11T 213-2014 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
2
DB11/T 213—2014
4.1 树木
4.1.1 修剪
4.1.1.1 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依据园林绿化功能和设计的要求,在顺应和满足树种分枝方式、干 性、层性、顶端优势、萌芽力、发枝力等生长习性基础上,通过修剪改善通风透光条件,满足生理需要, 符合并保持观赏要求。 4.1.1.2 根据树木生长状况和立地环境条件,通过修剪确保人员、车辆和临近附属设施安全。 4.1.1.3 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带,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带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 树木。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不得低于 2.8m;在交通路口 30m 范围内的 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按 CJJ 75— 1997 中第 1.0.3.3 条和第 6.1 条执行。 4.1.1.4 树木与原有架空线发生矛盾时,应及时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树木与架空 线的安全距离按 DB11/T 839—2011 中第 5.3 条执行。 4.1.1.5 修剪树木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 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因时修剪。对修剪量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的修剪任务,应制定详细的修剪计 划,包括修剪时间、人员安排、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等。 4.1.1.6 作业人员应选择适用的工具、器械,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消毒和保养,树上操作时应采取 必要的劳动保护。 4.1.1.7 行道树等需高空作业的修剪应封闭工作区域,设置现场专职安全员,设立明显的路障和安全 警示标志。在供电电缆及各类管线设施附近作业时,应划定保护区域,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作业 人员安全,防止损坏管线及设施。 4.1.1.8 修剪应选择适宜的修剪时期,具体情况如下:
市政道路养护工作标准
市政道路养护工作标准I总则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的养护。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一般规定、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Ⅱ基本规定一、城镇道路的养护应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养护工程和档案资料。
道路设施应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基、停车场、广场、分隔带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城镇道路应根据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类别和技术状况进行养护和评价。
三、根据各类道路在城镇中的重要性,宜将城镇道路分为下列三个养护等级:Ⅰ等养护的城镇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广场、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Ⅱ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Ⅲ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
四、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评价应分为四级:A——优级、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五、城镇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六、城镇道路养护工程应根据其工程性质、技术状况、工程规模、工程量等内容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四类。
并可按下列规定划分:1 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
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数量不宜大于400m2。
2 中修工程——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
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宜大于400 m2,且不宜超过8000 m2。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2006年12月,由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是针对城镇道路养护工作的综合性技术文件,是建设管理城镇
道路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意义。
CJJ36-2006规范内容涉及城镇道路养护建设概况、养护原则和原则、养护机构和组织条件、养护设施、养护物资及费用、养护技术与施工、检测与评价以及养护管理等相关内容,每
一分内容重现了现代城镇道路的精简要求,可为城镇道路管理提供指导。
CJJ36-2006不仅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养护施工程序,而且改变了过去运用习俗概念进行养护的效率低下、劳动性强,技术水平落后的方式,规定了五项基本原则:规范权威、环境友好、有效管理、安全保障及优化有效。
CJJ36-2006旨在实现全面、科学、高效的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可以减少养护工作带来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确保交通的正常运行,维护行车条件的安全和舒适。
逐步推广,以期实现无死角、无死病、无死街的梦想,以实现和谐的发展。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一、原则(一)坚持以安全为基本准则,科学管理,确保镇道路安全、有效和稳定的道路维修和养护。
(二)坚持以镇道路综合效益为目的,落实工程质量重于数量的经济原则,建立健全养护经济评价制度,保证合理投入,有效地提高养护效益。
(三)坚持按行业标准和专业规范,以科学决策、可行实施、有效管理、及时诊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交通建设。
二、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镇道路的设计、施工、维修、管理、养护等技术和管理相关的活动。
三、技术要求1、技术数据准备(一)根据镇道路的使用条件、路面特性、道路状况等要求,确定技术标准,制定养护计划;(二)对镇道路路基、路面及其结构构件及配套设施进行现状评估,完善数据信息,用图表、统计图和相关数据表示;(三)仔细阅读养护施工设计,识别并更新实施设计文件中的数据;(四)调研镇道路的交通流量、地物设施等情况,明确实施养护作业的范围和要求;2、养护计划制定(一)根据镇道路使用功能、路面状况、道路交通流量,对沿线地物范围和内容进行检查和分析;(二)收集实施养护的基本数据,明确养护类别和内容,结合施工设计编制养护计划;(三)详细说明每种养护作业的实施要求,包括养护期限、各项任务的完成条件、完成要求、施工操作方法、养护特性要求、质量检查和评价要求等;(四)完善养护施工计划,编制计划实施程序,依据计划建立监控机制。
3、预防和维护(一)积极实施完善的养护管理,按照计划开展定期养护,针对损坏和变质的道路部件及硬化路面等及时采取有效维修和改善措施;(二)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开裂、破损和变形等养护问题,并采取处理措施;(三)对道路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也要进行定期的养护,维护其安全可靠的状态;(四)采取有效的养护、维护措施,减少交通管制、 root works、护栏和道路照明等投资与人力的开支。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DB37/T938-200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等级及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3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3.2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是指以保持城市道路功能为目的而进行的修复、加固等施工作业。
4养护维修等级根据各类道路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分三个等级:一等养护的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
二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三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等级由各城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5养护维修要求5.1城市道路应当保持平整完好,无沉陷,无坑槽,无松散,无破损,无错台,不影响交通。
5.2道路养护单位应当按照道路类别、级别、养护等级分别制定巡查周期和定期检测制度,对路面状况进行评价,提出养护对策。
5.3城市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5.4道路养护维修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5.5沥青、砂土等结构的人行道维修应符合相同材质车行道的要求。
CJJ36_2024年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设计规范方案
首先,这份规范方案包含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设计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其中,基本原则主要涉及道路养护工程应按照安全、经济、可行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设计;目标包括提高道路使用寿命、降低养护成本、提高道路运行质量等。
其次,规范方案详细介绍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设计的各个环节和要求。
其中,主要包括路面结构设计、路面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要求等。
例如,在路面结构设计中,规范方案要求根据不同道路的交通量、车辆组成和运行速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路面结构的层数和厚度,以提高路面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在路面材料选择中,规范方案要求根据不同道路的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选择适合的路面材料,以提高路面的抗渗、抗冻和抗裂能力。
在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要求中,规范方案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道路养护工程的施工质量。
此外,规范方案还对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设计中的管理与运行进行了规定。
例如,在管理中,规范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的道路养护管理制度,包括养护计划制定、养护资金管理、养护记录归档等;在运行中,规范方案要求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养护和维护,以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最后,规范方案还对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设计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进行了详细说明。
规范方案要求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对材料的检验、过程的监控和施工的验收;同时,规范方案还要求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的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并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总之,CJJ36_2024年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设计规范方案详细规定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设计的各个环节和要求,包括路面结构设计、路面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要求等,同时要求加强对道路养护工程的管理与运行,实施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这份规范方案为城镇道路养护技术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具体指导和标准化要求,有助于提高城镇道路的使用寿命和运行质量,降低养护成本,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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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宣贯会讲课稿
一、新规范的主要特点
1、结构特点
四个版块构成:
1)基本规定;
总则;符号、代号;基本规定
通用性规定。
养护范围、分类(养护等级、评价等级、工程类型)
2)养护技术要求;
路基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其他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恢复;道路附属设施养护不同的结构类型编写的养护技术要求3)检测、评定及质量要求;
道路检测、评价、对策;养护状况评定;养护工程检查验收
统一的又是相互独立的,相互不可替代,又不可缺少,过程控制,
4)安全防护。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新增内容,创新
与原规范比较条理更强,层次更分明,内容广泛而具体,文字表达更简练、准确。
2、以人为本的特点
广场、步行街的块石路面(花岗岩、大理石)防滑性能
盲道块型、位置应安装正确;
块石的缝间距问题, 3mm~10mm控制质量通病
踏步每阶高度应一致
3、养护理念的变化
基本规定3.0.5条“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编制预养护经费就有了依据和保障。
预防性养护工作和保养小修本质的区别和量的区别
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量不宜大于400m2。
4、规范的先进性
1)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了国外的标准规定,规范了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养护的各项技术要求。
2)兼顾中小城镇的发展水平、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具有可操作性。
3)修订的规范内容全面,积极的促进作用,达到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
①淘汰“过渡式路面的技术要求”,水泥砼路面采用沥青砼修补;取消了半整齐、不整齐块石路面;定量的指标属中等偏上的水准。
②在编制过程中去掉了管理上的规定——人行道禁止上车;报亭、话亭、灯箱、广告排架不得妨碍行人通行;掘路的审批、管理、恢复时间的要求等等。
由道路管理条例来解决。
二、新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
1、原规范共9章37节278条,删除桥梁养护条款61条,还剩217条。
新规范共14章54节291条,净增74条。
2、大部分内容都做了调整修改,信息数量上大大超过了原有规范,基本上反映了我国目前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水平。
在部分条款上也反映了国内先进、国际先进的养护工艺、材料及设备。
2、增加了强制性条文共7条
(1)3.0.8条城镇道路的掘路开挖断面严禁上窄下宽。
道路结构修复时应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
(2)4.2.7条在经常性巡查中当发现道路沉陷、空洞或大于100mm的错台以及井盖、雨水口篦子丢失等影响道路安全运营情况时,第一发现人应按应急预案处置,并应立即上报,设置围挡。
(3)4.4.1条当道路遇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特殊检测: 1、道路大修、改扩建工程。
2、不明原因的道路沉陷、开裂、冒水。
3、在道路下进行管涵顶进、降水作业、隧道开挖等工程施工期间。
4、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道路。
(4)10.1.1条掘路前应先查明地下管线状况,挖槽时不得损坏原有地下管线。
(5)10.2.1条掘路沟槽回填严禁使用淤泥、腐殖土、垃圾杂物和冻土。
(6)11.4.1条每年洪水和冰雪季节前后,应对涵洞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 1、洞内的淤积程度。
2、涵洞主体结构的开裂、漏水、变形、位移、下沉及冻胀程度。
3、涵顶及涵背填土沉陷程序。
(7)14.1.1条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进入养护作业现场内的人员,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
确定强条的原则是:1、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2、对设施安全有重大影响的;3、对人身安全有重大影响的。
(1)(4)(5)针对掘路修复所做的规定,实际工作中问题多;“官司”多;不可避免;有施工问题、质量问题、还有管理问题、审批问题。
技术把关同时对管理、审批部门的一个约束。
(2)是对巡查人员的规定,对可能危及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的条文做了强制性规定。
(3)关于特殊检测。
这是关系到设施否能安全运行的问题,如在道路下进行管涵顶进、降水作业、隧道开挖等工程施工期间的检测,就可能尽早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是对养护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保证,包括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最基本的防护用品的投入。
3、第三章基本规定的主要变化
3.0.1 条“城镇道路养护工作范围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养护工程和档案资料”。
范围更明确,内容更全面,检测评定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养护工程包括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改扩建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建立城镇道路养护管理系统。
非专业的养护组织不易做到全面的养护。
道路设施的定义中不含绿化、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等。
3.0.6条第四款改扩建工程是新增加的内容,定义是“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
不同于基本建设的新建工程在于:1)规划条件不同;2)工程性质不同;3)工程规模不同。
没有做定量的规定,可大可小规模的不同。
3.0.7条是新增内容。
人行道改扩建工程应设置盲道和无障碍设施。
3.0.9条快速路养护的规定,两种路面的养护技术要求,分两章做了规定,三点写在了基本规定中,第一以机械化施工为主,强调快速修补;第二养护管理部门应备有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及设备;第三对快速路上的防眩、防撞、隔离、诱导设施出现的破损、缺失应立即维修、补齐。
3.0.10条城镇道路的养护应按养护里程配备养护设备、检测设备及专业养护技术人员。
养护单位资质条件的说明。
4、其它章节的主要变化
第4章 4.2经常性检查、4.3定期检测、4.4特殊检测为增加内容;
第6章 6.1.5、6.1.6、6.1.1条及6.3路面上封层,6.4路面补强;
第7章 7.2日常养护中对接缝的养护要求8条,原文只1条;7.4翻修及路面改善,新增加的内容,原文只有2条;
第8章 8.1.6条、8.2水泥砼预制砌块路面,新增加的内容;
第9章 9.2.6条、9.2.8条、9.3.1条、9.4.4条、9.4.5条、9.5.5条;第10章新增加的内容前面已经讲过;
第11章 11.3.3条在路面上设置的其它种类的检查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铸铁检查井盖》CJ/T3012的规定;
第12章 12.5养护状况评定,增加了对快速路的评定;12.5.2-5增加了城镇道路养护状况综合评定等级标准、综合完好率的评定,更全面的反映道路的使用状况,体现道路设施的整体服务水准。
第13章将养护工程质量检验从各章节中抽出单列一章,更便于操作,增加了盲道,无障碍设施的检查与验收,增加了监理规定。
第14章属新增加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04年5月1日颁布执行,第29条、第30条、条32条、第105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客观事实是道路养护作业的人员以交通安全事故为主(主要危险源)
三个重点必须抓住:第一:14.1.1强条的规定(人的安全),第二:栏护设施、交通标志的使用要规范,第三:安全设施、设备、保护用品的投入。
三、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废旧沥青砼再生利用问题
2、修补工艺问题:本次修订对热修补技术做了规定,对应用冷补材料也没有加以限制,希望在下次修订时在这两方面有更多的经验总结。
3、超薄磨耗层技术应用
4、道路检测工作中探地雷达技术应用问题
地下工程、建筑物施工降水、给水排水管道泄漏、顶管作业超挖、人防工事坍塌等等,都有可能造成路面下空洞,雷达检测是一种先进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只限于定性的分析,不能做出定量的判断,要与其它方法相互印证。
4、关于“镇”的道路养护技术
道路铺装相当复杂,要补充大量关于镇的道路技术要求。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