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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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扩大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社会投资,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产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xx年,依托国家、省康复辅助器具产学研用体系,培育一批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形成一定产业规模。
到xx年,基本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在部分领域有产品竞争优势的产业格局,产业发展环境逐步优化,产品制造体系不断升级,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督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增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促进成果转化。在“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重点支持康复医疗创新服务系统应用示范,鼓励应用移动APP(应用程序)、可穿戴康复辅助器具等创新型康复医疗服务模式,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与互联
网的深度融合,促进线上线下康复医疗服务,带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成果转化。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康复辅助器具设计并为优秀设计提供成果转化渠道。
搭建创新平台。鼓励康复辅助器具类医疗器械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各类科技计划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基础理论、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基础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能力等方面的研究。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建立实用性创新实践基地,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引导高等院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积极申报政府相关科研项目。鼓励高等院校参与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报建设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
优化制造体系。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整体战略统筹推进,积极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推动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提升高端产品和装备的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定制化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二)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充分利用我市机械、电子等制造业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企业研发可穿戴的、智能化的康复辅助器具,重点开发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虚拟现实康复训练等产品。全面落实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发展。创新“互联网+”新业态,积极构建康复
辅助器具创业孵化、协同创新、网络众包等平台,创新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积极打造示范性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壮大产业集群。支持线上线下联合销售新模式,发展现代销售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三)着力加强产品有效供给。
将老年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加强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与应用。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以及时更新的业务数据为标准,以实名制信息为主要依据,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类医疗器械产品研发投入,支持人工智能、脑机接口、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集成应用,推动“医工结合”。支持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在康复辅助中的创新和应用,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残联)
(四)着力完善康复服务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养服务机构。支持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设立康复辅助器具展示间和康复辅助器具体验点,提高公众对辅助器具的
认识。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优先保障孤残、困难失能老人和残疾人获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逐步建立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枢纽,以乡镇和社区老年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为支撑,以社会化康养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服务体系,健全主体多元、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配置服务网络。(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残联、市发改委、市卫计委)
(五)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完善多学科人才聚合创新机制,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行业名师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引导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相关领域的博士后工作站,鼓励康复辅助器具研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工程和项目。落实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标准、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分别负责)
(六)着力加强与先进地区合作。
组织企业国内外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发布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政策、专业培训、项目推介会等信息,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专业培训,推荐企业参加国内外关于康复辅助器具的展会。对外招商引资中,寻找招商目标企业,收集项目信息,积极组织企业进行域外实地考察。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技术,促进产业合作。鼓励国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市落户,加强产业合作,推进我市自有企业由加工制
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建立扶持政策和资金,培育自主品牌。充分利用国家、省级专项资金的引导功能,落实政策价格优惠,从市本级的角度对康复辅助器具企业进行税负减免、行政手续简化,并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鼓励企业参展参会或出国考察。(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xx银监分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三、政策支持
(一)落实税收价格优惠。
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可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前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6〕111号)相关规定,落实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分别负责)
(二)强化企业金融服务。
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依托债券融资工具发行主体和项目储备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发行企业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