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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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为规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要求.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㊁饭店㊁商场㊁集贸市场㊁客运车站候车室㊁客运码头候船厅㊁民用机场航站楼㊁体育场馆㊁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㊁录像厅㊁礼堂等演出㊁放映场所;舞厅㊁卡拉O 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㊁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㊁游乐场所;保龄球馆㊁旱冰场㊁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㊁休闲场所.一㊁消防安全责任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全面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一)场所所在建筑应当为合法建筑,场所在投入使用㊁营业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二)公众聚集场所应当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㊁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㊁主要负责人担任,并落实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场所消防安全条件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安全管理与本场所的经营㊁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依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㊁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7.组织制定符合本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四)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场所消防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责任区域)消防设施㊁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㊁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7.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㊁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㊁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鼓励公众聚集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六)公众聚集场所实行承包㊁租赁或者委托经营㊁管理时,当事人订立的相关租赁或承包合同应当依照有关法规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人㊁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㊁管理者,在其使用㊁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七)对于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产权者和使用者的公众聚集场所所在建筑,除应当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还应当明确消防车道㊁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㊁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共用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二㊁消防安全技术条件公众聚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总平面布局㊁平面布置㊁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㊁安全疏散㊁内外部装修㊁消防水源㊁消防设施㊁器材及标志㊁电气线路等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点详见附件 1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的相关要求与新颁布实施的消防技术标准不一致时,执行新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三㊁消防安全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要点详见附件 2 ),提升消防安全水平:1.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2.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3.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㊁维修,确保完好有效;4.保障疏散通道㊁安全出口㊁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㊁防火间距不被破坏㊁占用;5.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6.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7.开展防火巡查㊁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8.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9.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10.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11.依照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附件:1.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点3.相关消防法律㊁规章及技术标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本要点为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中具有普遍性的规定,除本要点外,公众聚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其他防火要求应当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公众聚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采取特殊消防设计时,其防火要求可按特殊消防设计确定的相关技术措施执行.一㊁总平面布局(一)防火间距1.为防止着火建筑的火势向相邻建筑蔓延,两幢高层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高层建筑与一㊁二级耐火等级的单㊁多层建筑(包括高层建筑裙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m;两幢一㊁二级耐火等级的单㊁多层建筑(包括高层建筑裙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2.建筑周边扩建附属用房不应占用防火间距,两幢建筑之间不应存在扩建屋顶㊁雨棚㊁围栏,堆放可燃物,设置封闭连廊等改变或占用防火间距的情况.(二)消防车道1.为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建筑火灾的需要,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2.消防车道路面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泊位㊁路桩㊁隔离墩㊁地锁等障碍物,并设有 严禁占用 等标志.3.消防车道两侧㊁上方不应有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的电力设施㊁架空管线㊁广告牌㊁围墙㊁栅栏㊁树木等障碍物.4.回车场地面及周围不应设置有妨碍消防车回车操作的障碍物.5.控制车辆㊁人员进出的栅栏㊁栏杆等应具有紧急情况下开启的措施.(三)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1.为满足扑救建筑火灾和救助建筑中遇困人员需要,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2.为方便消防救援人员进入建筑内部实施灭火救援,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位置,每层均应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间距不宜大于20m,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3.为使消防救援人员能尽快安全到达着火层,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直通室外的楼梯或者直通楼梯间的入口不应被占用㊁堵塞㊁封闭,并应设有警示标志.4.不应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或改变用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㊁架空管线等障碍物.二㊁平面布置(一)一般要求1.不应在公众聚集场所(旅馆除外)的经营㊁储存等区域设置人员居住场所.2.为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众聚集场所内严禁附设经营㊁存放和使用甲㊁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㊁作坊和储藏间等.3.公众聚集场所内不应设置生产场所和库房(为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附属库房除外).4.公众聚集场所的上一层㊁下一层或贴邻,不应设置燃油或燃气锅炉㊁油浸变压器㊁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5.液化石油气火灾危险性大,为防止燃气积聚在室内产生火灾或爆炸隐患,设置在地下㊁半地下室的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6.为减少气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因素,位于高层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7.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8.公众聚集场所附属的冷库应设置在地上,确需设在地下时,只允许设置在地下一层.冷库的隔热材料应为不燃材料,采用难燃材料时应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穿过隔热材料的电气线路应采取金属管保护.(二)商店1.三㊁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耐火性能较低,商店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2.为便于人员快速疏散,营业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3.为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和便于火灾扑救,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不应经营㊁储存和展示甲㊁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4.商店的附属库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与营业㊁办公部分分隔,通向营业厅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三)儿童活动场所1.儿童的行为能力较弱,需要其他人协助进行疏散,为便于火灾时快速疏散人员,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设置在一㊁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㊁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2.为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多层建筑内时,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至少1个独立设置.(四)剧场㊁电影院㊁礼堂1.剧院㊁电影院和礼堂人员密集,需重点考虑安全疏散,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2.剧院㊁电影院和礼堂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要采用防火隔墙将这些场所与其他场所分隔,疏散楼梯尽量独立设置,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3.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4.设置在一㊁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且观众厅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为方便人员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一个厅㊁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5.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为提高场所的消防安全性,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五)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人员密集,人员组成复杂,为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2.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㊁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3.为避免火灾在不同厅㊁室之间或在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蔓延,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厅㊁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㊁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六)餐饮场所1.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㊁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㊁窗或防火卷帘.2.供厨房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其储罐应布置在建筑外,当设置中间罐时,中间罐的容量不应大于1m3,并应设置在一㊁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间内,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中间罐下部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3.厨房区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㊁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1m3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4.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七)设备用房1.公众聚集场所所在建筑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房㊁变压器室㊁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2.锅炉房㊁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3.锅炉房㊁变压器室㊁柴油发电机房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燃油锅炉房㊁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总储油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㊁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5.油浸变压器㊁多油开关室㊁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6.燃油或燃气锅炉房㊁油浸变压器室㊁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设施.7.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三㊁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一)一般要求1.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为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2.为保证防火分区的完整性,不应破坏防火分区,擅自拆除防火墙及墙上防火门窗㊁防火卷帘等围护构件或改变其位置及类型.3.防火门开启方向上不应有影响开启的障碍物,常闭防火门门扇不应使用插销㊁门吸㊁木楔等物件保持开启状态,常开防火门不应采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4.防火卷帘导轨应无变形㊁轨道内无阻碍卷帘下降的障碍物,防火卷帘下方不应有影响卷帘正常下降的障碍物,地面应标注明显的警示标志.5.不得采用夹芯材料为易燃㊁可燃㊁难燃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构)筑物.非承重外墙㊁房间隔墙㊁屋面板采用金属夹芯板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要求.(二)防火分区1.为将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建筑应划分防火分区,高层建筑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耐火等级为一㊁二级的单㊁多层建筑,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单㊁多层建筑,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0m2;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单㊁多层建筑,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600m2;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2.一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根据使用功能及消防设施和建筑装修情况对其防火分区大小作适当调整,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3.考虑到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需要,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0m2;当总建筑面积确需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无门㊁窗㊁洞口的防火墙㊁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将商店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㊁防火隔间㊁避难走道㊁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三)防火分隔及封堵1.建筑内上㊁下层之间不应开设连通的开口,当确需设置自动扶梯㊁敞开楼梯等上㊁下层相连通的开口,且上㊁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后大于单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划分防火分区;当设置中庭时,开口周围应设置防火隔墙㊁防火玻璃隔墙㊁防火卷帘等,且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2.为防止火灾通过各类竖井垂直蔓延,电缆井㊁管道井㊁排烟道㊁排气道㊁垃圾道等竖向井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㊁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防火封堵部位不应开裂㊁脱落.3.不应在电缆井㊁管道井等竖向井道内堆放可燃物.四㊁安全疏散(一)一般要求1.为使人员在建筑着火后能有多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可供选择和疏散,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而且为避免两个疏散出口之间距离过近,在火灾中实际上只能起到1个出口的作用,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2.为保证人员疏散的可靠性,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3.为方便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窗口㊁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窗口㊁阳台等部位宜根据其高度设置适用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4.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但为避免烟气或火势的影响,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 保持防火门关闭 等提示标识.5.为避免在火灾情况下人员因为疏散门而出现阻滞或无法疏散的情况,除允许开启方向不限的疏散门外,其他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㊁卷帘门㊁吊门㊁转门和折叠门.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7.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㊁安全出口㊁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8.不应占用㊁堵塞㊁封闭疏散走道㊁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上方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管道㊁门垛等突出物,不得在疏散走道㊁门厅㊁楼梯间㊁前室㊁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二)疏散距离1.安全疏散距离是控制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要素,疏散距离越短,人员的疏散过程越安全.该距离的确定既要考虑人员疏散的安全,也要兼顾建筑功能和平面布置的要求,对不同火灾危险性场所和不同耐火等级建筑应有所区别.2.一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㊁高层旅馆㊁其他场所,当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分别不应大于25m㊁30m㊁40m.3.一㊁二级耐火等级单㊁多层建筑,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2m;高层建筑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0m.一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㊁高层旅馆,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分别不应大于9m㊁15m.4.一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观众厅㊁餐厅㊁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 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5.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增加25%.(三)疏散宽度1.为保证人员疏散的基本需要,应确定建筑中疏散门㊁安全出口与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同时应根据公众聚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内的疏散人数和百人疏散宽度指标计算出总疏散宽度.2.单㊁多层建筑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单面布房的高层建筑和双面布房的高层建筑,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30m和1.40m.3.单㊁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10m和1.20m.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㊁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5.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6.剧场㊁电影院㊁礼堂㊁体育馆等场所的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0.60m计算,且不应小于1.00m.7.观众厅座位数不大于2500座的一㊁二级耐火等级剧场㊁电影院㊁礼堂等场所,其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0.75m计算;观众厅座位数分别为3000座~5000座㊁5001座~10000座㊁10001座~20000座的体育馆,其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分别按每100人不小于0.5m㊁0.43m和0.37m计算.8.除剧场㊁电影院㊁礼堂㊁体育馆外的其他一㊁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建筑层数分别为1~2层㊁3层㊁大于等于4层的地上楼层,每层的房间疏散门㊁安全出口㊁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应分别按0.65m㊁0.75m和1.0m计算;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大于10m和大于10m的地下楼层,该值应分别按0.75m和1.0m计算.9.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㊁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㊁安全出口㊁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四)疏散人数1.疏散人数的确定是场所疏散设计的基础参数之一,其数量可通过人员密度乘以场所建筑面积计算得到.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㊁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㊁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2计算.3.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人员密度。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精品课件
五、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07
5 消防安全职责 (岗位职责)
DB42/T411-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如下: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 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 f)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 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 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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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nagement rules of fire protection for ho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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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07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结构
全文共十七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组织机构和人员 5 消防安全职责 6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7 场所设置要求 8 消防宣传管理措施
b) 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c)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 安全工作会议;
d)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 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e)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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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宾馆、饭店易发火灾部位
客房。客房发生火灾,主要是旅客卧床吸烟,乱 扔烟蒂及电气设备所致;
厨房。厨房失火,主要是油锅起火,排烟管道油 污自燃,煤气泄漏所致;
餐厅;餐厅失火,主要是旅客吸烟,烧烤不慎等 所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各种机房。主要是电气设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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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3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3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公共图书馆,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法定职责,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一)落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对所主管的单位开展检查考核;(二)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每季度分析本部门和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五)消防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60字)根据“61号令”要求,位安全畅通,防止火灾时的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针对设施的维护制定以下的规章制度: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严禁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4.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安全出口及疏散标志遮挡、覆盖;5.对应急灯定期检修,保证完好有效。

6.对设施出现问题应在3天内检修,保障完整无损。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042字)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组长:宾馆经理副组长:宾馆副经理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

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4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4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人员从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超市、商场、体育场馆、剧院、影剧院、展览馆、会展中心、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会所、运动场、游乐园等。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指在建设、装修、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中,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设置和使用消防设施设备,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责任,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防火设计、建设,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设计。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备和设施的布置、数量、类型和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配置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消防电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第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疏散通道宽度、出口数量、出口标志和疏散时间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九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定专门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和归档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检测、维修等情况,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和外部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制度(4篇)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制度(4篇)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是指为了发现和排除消防隐患,查明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规范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提出完善的消防安全建议。

第四条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检查为辅,注重消防安全工作的常态化、持久化。

第五条宾馆饭店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配备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宾馆饭店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组织领导机构,由宾馆饭店负责人担任组织领导的第一责任人,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检查人员。

第七条消防安全检查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检查规范和流程。

第八条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工作,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消防安全知识的有效传达。

第九条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领导机构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前期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条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程序包括计划制定、资料准备、检查实施、问题整改、宣传教育五个阶段。

第十一条计划制定: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领导机构应根据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间节点、人员配备、检查区域、内容等。

第十二条资料准备:宾馆饭店应提供包括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备案登记、消防演练等相关资料,为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准备。

第十三条检查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

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依据制定的检查标准,对餐厅大厅、客房、楼道、电气线路、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第十四条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宾馆饭店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设定整改期限。

消防安全检查领导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合格和不合格的整改情况进行记录。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

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宾馆guesthouse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如宾馆、旅馆、饭店、招待所等。

注1:本标准中单层、多层宾馆系指设置在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及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层宾馆系指设置在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宾馆系指设置在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

注2:客房数≥50间的宾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空气调节系统air handling system由风机、通风管道、风口等构成的中央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独立的箱体式空调。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办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办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庇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办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为公众从事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和医疗保健等活动提供设施和办事的场所。

第三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场所可以按照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办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办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办理第五条对公共场所员工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员工应当按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罗:(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办法;(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引导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国家和省规定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办理人及其变动情况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向本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

第七条下列公共场所应当在开业前向本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一)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二)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三)体育场(馆)、会堂;(四)网吧;(五)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影剧院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第八条承包或者租赁公共场所必需在承包或者租赁协议中订立消防安全责任条款,明确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约定不明确的,除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等建筑消防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外,该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包方或者承租方承担。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x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x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一)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含旅馆、饭店,下同)、公共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三)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建筑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候车厅(楼),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四)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的门诊楼及病房楼;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在500人以上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教体、文广、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教体、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列入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负责。

第二章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每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个厅室面积不大于60 m2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但应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安全绳、逃生缓降器、垂直爬梯、软梯等辅助疏散器具;(二)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三)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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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合用于建造面积≥200m2 的宾馆。

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造设计防火规范GBJ140-90 建造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造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wei)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222-95 建造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03-2002 建造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标准。

3.1宾馆 guesthouse独立建造或者设置在其它建造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如宾馆、旅馆、饭店、款待所等。

注 1:本标准中单层、多层宾馆系指设置在 9 层及 9 层以下的住宅、建造高度不超过 24m 的其它民用建造及建造高度超过 24m 的单层公共建造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份及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造);高层宾馆系指设置在 10 层及 10 层以上的居住建造及建造高度超过 24m 的公共建造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份);地下人防宾馆系指设置在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

注 2:客房数≥50 间的宾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空气调节系统 air handling system由风机、通风管道、风口等构成的中央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独立的箱体式空调。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一)建筑、场所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内部装修、用途变更后应重新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须经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二)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并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完善消防安全档案资料。

(四)营业期间时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门窗等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

(五)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与具有符合消防技术服务从业条件的企业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每半月对自动消防设施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

(六)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各类规章制度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八)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消防设施应设置标志标识提示)。

(九)每半年组织全体员工参加一次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初期火灾扑救与疏散逃生演练)。

(十)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器材和装备。

(十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场所)要建立“10、30、60”灭火应急处置机制。

办公及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办公及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办公及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办公及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结合企业办公及公共场所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办公及公共场所是指企业的办公楼、宾馆(饭店)、会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以下简称“公共场所”)。

第一条办公及公共场所产权单位对所属办公及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第二条办公及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自觉接受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监管。

第三条办公及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和演练,并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电源、火源等管理。

第四条办公及公共场所产权单位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办公及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应由租赁或承包单位负责,但产权单位同样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第五条办公及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并经有关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前,必须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办公及公共场所不得与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毗连。

第七条办公及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

办公及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八条办公及公共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停电后应急照明灯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九条办公及公共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必须安装防漏电、过载、短路电气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办公及公共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1、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旅馆安全管理制度

旅馆安全管理制度

旅馆安全管理制度旅馆安全管理制度10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宾馆饭店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02、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宾馆饭店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六)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03、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开展一次,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三)消防设施工作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六)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厨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七)娱乐场所、会议室、厨房、茶坊等区域使用或者营业结束后,应清除遗留火种,切断非必要电源、气源。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04、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宾馆饭店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湖北省八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湖北省八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二)建筑结构方面存在火灾危险性。1、部分建筑工程为1997年 (二)建筑结构方面存在火灾危险性。1、部分建筑工程为1997年 前修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及验收,先天存在安全出口不足, 疏散通道不畅,场所与居民住宅共用一个楼梯等情况。2 疏散通道不畅,场所与居民住宅共用一个楼梯等情况。2、部分建 筑工程虽经消防机构审核、验收,但在出售过程中化整为零分块 销售,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3 销售,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3、一些增设在室外钢架楼梯因年 久失修,腐蚀严重,承载能力削弱,作为安全疏散通道令人担忧。 4、室内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易燃装饰装修材料。 (三)电器设备存在的火灾危险性。1 (三)电器设备存在的火灾危险性。1、大部分灯具直接安装在 吊顶上,灯具的高温表面或镇流器发热引起可燃吊顶造成火灾; 一些特殊灯具附带有驱动灯具旋转的电动机,当旋转阻力增大或 卡机时,电阻发热引起火灾;2 卡机时,电阻发热引起火灾;2、电气线路敷设时未按要求,在易 可燃顶棚和夹层内,线路未穿阻燃管而直接敷设,线路接头不牢, 接触处松动,绝缘不包等都极易引发火灾。
广东汕头华南宾馆火灾
2005年 2005年6月10日11时40分左右,广东省汕头 10日11时40分左右,广东省汕头 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宾馆突发大火,过火 总面积2800m2,43间房间遭火焚毁,万为 总面积2800m2,43间房间遭火焚毁,万为 惨烈的是31人在火灾中丧生。这起火灾是广 惨烈的是31人在火灾中丧生。这起火灾是广 东省1994年以来最严重的群死群伤伤大事故 东省1994年以来最严重的群死群伤伤大事故 和2005年国内最大的一起火灾事故。 2005年国内最大的一起火灾事故。
湖北省“八类”场所消 防安全管理规范
“八类”场所的范围
宾馆饭店 餐饮服务场所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加油(气)站 商场市场 学校 液化石油(天然)气、石油库 医院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应急预案
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确保 员工和客人的安全。
疏散演练
开展火灾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和 客人疏散自救能力。
灭火处理
学习灭火器具的使用,提高员工 和客人的灭火能力。
监督与评估
监督与评估是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的保障,能够促进规范实施。
业务部门 总经理办公室 安保部 财务部
消防安全检查频率 月度 月度 季度
开展急救培训,提高员工对突发 事件的应对能力。
消防巡查与检查
消防巡查和检查有助于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1
巡查系统
建立严密的消防巡查管理系统,及时发
检查要求
2
现火灾隐患、问题。
对宾馆饭店的消防设施、人员进行定期
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3
检查标准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维护消防安全的持 续性。
火灾风险评估与管理
宾馆饭店消防设施应按照设计规划,布
局合理,防止火灾蔓延。
3
保养管理
宾馆饭店消防设施应定期保养维护,确 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消防演练与培训
消防演练和培训有助于员工掌握灭火技能、提高应变能力。
消防演练
定期进行火灾逃生演练,提高员 工的应变能力和安全意识。
防火培训
急救培训
定期开展防火培训,普及灭火知 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督促检查部门 安保部 财务部 总经理办公室
重要性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是宾馆饭店安全管理的基础、核心内容。
目的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国内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设施要求与布局
消防设施要求和布局是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包括灭火设备、疏散通道、警报装置等。

十二类场所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十二类场所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十二类场所消防安全管控措施一、宾馆饭店类场所消防安全管控措施:1.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全部保持完好有效;2.禁止占用消防车道,禁止建筑外墙安装影响疏散的防护窗和广告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客房内应设置应急疏散图且与建筑实际构造相符;3.营业期间内严禁进行明火作业;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理可燃物,管道竖井内严禁堆放物品;4.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停放和充电,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实施集中充电;5.严禁彩钢板建筑内住人;宿舍区与客房区相对独立,当设置在地下时,必须至少有两个出口并至少有一个出口可直通室外;布草间、一般物品仓库等场所严禁存放汽油、液化石油气瓶等易爆物品;6.厨房油烟道清洗频率原则上不超过60天,并时刻保持干净清洁;液化石油气瓶重量超过100公斤时必须独立设置气瓶间,气瓶间具备通风、报警、切断设施,有泄压面;7.客房内应设置禁烟标识,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宾馆客房内应配备手电筒、防烟面罩,其他宾馆饭店建议安装;8.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海报;电子屏要滚动播出消防提示,建议客房电视开机画面设置消防宣传提示内容;二、厂房(库房)类场所消防安全管控措施:1.建筑消防设施必须完好有效;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每个安全出口处至少设置一个平开门;消防车道必须畅通;3.禁止使用、搭建泡沫彩钢板;4.禁止在厂房内搭建临时用房用于办公;5.禁止货物超负荷堆放,要留足空间和间距,禁止遮挡消防设施;6.禁止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7.禁止在室内给电叉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要室外设置集中充电设施;8.应在厂区内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展板、宣传海报和标语横幅;9.每三个月清理一次油烟道,禁止在宿舍内抽烟,应设置独立吸烟区。

三、施工现场类场所消防安全管控措施:1.临时消防设施必须完好有效、临时消防车道必须畅通;2.现场施工物料要规范存放,及时清理施工废料和现场可燃物;3.工人宿舍要安装独立火灾报警装置,每个房屋要配备灭火器和消防水桶,宿舍超过30间的要设置简易喷淋装置;4.宿舍用电要规范,全部使用低压电,单独设置充电房间或配置充电箱,且全部落实电气线路穿管保护;5.厨房操作间应使用电加工,定期清理油烟道;6.现场内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展板、宣传海报和标语横幅;7.电气焊等动火作业要配备灭火器材,每个动火点必须有专人看护,严禁防水、外保温施工时交叉作业;8.施工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施工现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不超过1000平方米要实名制成立灭火队(成员不低于3人);9.禁止在施工宿舍内抽烟,设置独立吸烟区。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4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4.1 一般规定4.1.1 宾馆饭店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4。

1.2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在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

1.3 宾馆饭店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1。

4 宾馆饭店应当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社会防灾防损能力。

4。

2 工作职责4.2。

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a) 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b)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c)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d)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火灾隐患整改资金;e)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

2.2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c)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d)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f) 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h)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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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场所设置(基础设施) 宾馆饭店是公众聚集场所,其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消 防技术规范的要求。主要项目有:
7.1 宾馆饭店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 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 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 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GB50016、 GB50045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二是在对宾馆饭店质量管理认证或者星级评定中, 原则上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必须符合有关消防法规 和标准,而目前我国消防安全管理类标准制定工 作进展缓慢,远不适应宾馆饭店行业形势发展的 需要。
三是现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 全管理规定》(简称“61号令”)虽然对单位消 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作出明确而又具体的 要求,但由于各行各业千差万别, 61号令没有对 单位消防管理运行机制作出统一规定,各单位在 实施61号令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知易行难的问题, 因此,有必要按标准化要求对61号令进行模式转 换,使单位能够按照规范运用现代管理方式自主 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从而真正体现单位自我 管理、责任自负的原则。宾馆饭店业是我国与国 际接轨最为密切的一个行业,有利于进行规范化 的消防安全管理。
火灾案例分析 一、襄樊市卧龙饭店重大火灾 二、广东华南宾馆火灾
(见相应课件)
二、制定《店规》的法律依据
(一)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
令)。
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二)国家强制消防技术标准
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GB50354)
(三)消防行业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
(四)国家相关管理标准
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
2000)
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0)
(五)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湖北作为国内宾馆饭店业大省,宾馆饭店数 量和从业人员都位居全国前列,其消防安全管理 水平理应处于全国的前列。在国家目前尚无统一 的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情况下,结合湖 北实际,制定和实施具有湖北特色的《宾馆饭店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势在必行。
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411—2007《宾馆 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店规》) 是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首批八类消防 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范之一,从2007年1月25日 起实施。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消防工作的一 项“亮点”工程,这对进一步规范宾馆饭店的消 防安全行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消防 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和提升企 业形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6、《建筑内部装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一、制定《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 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类建筑新颖、 功能复杂的宾馆饭店大量涌现 ,其规模与数量都 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改 变了以往传统的宾馆饭店管理模式,消防安全管 理工作随之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部分中低档宾馆饭店的消防基础设施相对落 后,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消防安全状况 令人堪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迫切需要全面加强 和规范,大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火灾危险性
一、室内装饰装修标准高,使用可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 大量可燃材料将导致燃烧猛烈、火灾蔓延迅速;大多数可 燃材料在燃烧时还会产生有毒烟气,给疏散和扑救带来困 难,危及人身安全。
二、建筑结构易产生烟囱效应。现代宾馆、饭店多是高层建 筑,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等竖井林立,还有通风管道 纵横交错,延伸到建筑各角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产生 烟囱效应,使火焰沿竖井和通风管道蔓延,危及全楼。
A、须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有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 特殊工种岗位人员。 B、由宾馆饭店组织培训的人员: 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人员; 新员工岗前培训; 全体员工定期普训。
三、规范主要内容
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编制,以落实消防安 全责任制为主线,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机构,强化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高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能力,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 安全因素、消除火灾隐患,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 理体系等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以保障宾馆饭店 的消防安全。
(一)资源配置(资源的提供)
1、人员配置(人力资源) 从广义上讲,宾馆饭店的所有从业人员都是所在岗位的 消防管理人,负有相应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根据国家消 防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人员应当重点明确岗位和职责:
A、消防安全责任人: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
B、消防安全管理人:宾馆饭店管理层的成员; C、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人员数量满足24小时值班,经
专业培训合格人员,持证上岗; D、消防检查、巡查人员: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E、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参加过消防业务培训的骨干人
员,义务消防队员从员工中以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 F、其他员工:重点是焊工、电工等。
2、人员培训 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有关从业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强 化责任意识。 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应当分层次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 培训:
三、疏散困难,易造成重大伤亡。由于住的大多是旅客,流 动性大,他们对建筑内疏散设施不熟悉,加之发生火灾时 烟雾弥漫,心情紧张,极易迷失方向,拥塞在通道上,给 疏散和施救工作带来困难。
四、导致火灾因素多。由于用火、用电量大,使用功能复杂, 如存在餐饮、娱乐等,客人随意用火、卧床吸烟等,都有 可能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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