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设计合

GF-2000-0209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级设计证书等级:甲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2017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3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第二条 2.1

工程名称:最终以实际。( 0 m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2 m2,外网面积约)

面积结算)不计建筑形式,不计重复使用 m2 ( 设计费用:施工图设计元/2.3 2。元/ m外网设计

鉴于发包人项目为分期开发,所以上述条款为双方框架协议,如2.4后续分期开发的单体设计费和付款方式均按照一在合作过程中顺利,期相关条款执行,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合同,以发包方的委托书为准。如果双方合作过程中有其他分歧,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协商解决。

五期设计费用见下表:第三条估算设计费费率设计阶段及内容建设规

模分项目名称

(元施(/建筑面初

设建筑施工1

1

2

外网施工

共94

注:按实际施工图面积结算

第四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 设计任务委托书1 日内合同签署31 计划批件

2 日内合同签署31

3 规划批件日内合同签署32

地勘报告4

日内合同签署3第五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

文件及交付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4 方案文本1

另加建施图4套,天内交付45提交地勘报告后10

2

施工图电施图2套。施工图第六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元整)人民币。设计费

支付金额及进度详见下表:

占总设计费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备注付费次序付费额(元)件所决定)%)(预付(合同签定后7日内)第一次付费20 按实际开展施

工图面积计算施工图交付后7 第二次付费30 日内设计费,并按结构二次结构完毕40 第三次付费此比例付费。

竣工验收前10

第四次付费10日内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天以上时,设计人15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

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费用设计方负责。

7.1.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7.2设计人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

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

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

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

停缓建,发包人均按8.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8.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

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

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

失的50%。

8.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

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

之二。

第九条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9.1 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9.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

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

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9.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

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

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长春市仲裁委员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6本合同一式8份,发包人6份,设计人2份。

9.7设计任务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设计完成进度按委托书10.2条执行。

9.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设计中出现重大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解决。9.11.

9.12本合同设计内容不含热力、燃气、环保、幕墙、智能化、泛光照明、精细化内装修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具备专项设计资质的内容(在委托设计范围内,不需要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除外);日照分析如需提供窗洞分析报告需另行委托设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