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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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设立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登记证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需填写)、“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变更或备案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登记证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以下事项属于变更项目:名称、驻在场所、首席代表、驻在期限、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外国(地区)企业住所。

以下事项属于备案事项:代表、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外国(地区)企业责任形式、外国(地区)企业资产(资本)、外国(地区)企业经营范围。

“申请人声明”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代表机构印章。

申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代表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首席代表或代表信息表(附表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

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注销”栏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代表机构印章。

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外国
(地区)
企业
基本
信息
企业责任形式
□有限责任□无限责任
资本(资产)
万美元
国别(地区)
经营范围
□变更/备案(仅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备案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备案后登记内容
□注销(仅注销登记填写)
注销原因
□外国(地区)企业撤销代表机构
□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不再继续从事业务活动
□外国(地区)企业终止
□代表机构依法被撤销批准或者责令关闭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海关手续清缴情况
□已办理完毕□未涉及海关事务
批准机关
(涉及批准的填写)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代表机构盖章
年月日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代表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不填写)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驻在场所
□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
首席代表姓名
代表姓名பைடு நூலகம்
业务范围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代表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无需提交承诺书。)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登记证、代表证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市工商局手册-2008【最新】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市工商局手册-2008【最新】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代表机构名称敬 告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

2、在申办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申请书后附的《一次性告知记录》。

如有疑问,请登录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6、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7、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2008年第一版)54266666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内容是真实的,中文译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首席代表签字:年月日6666 6代表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代表机构名称Name of the office驻在地址Address固定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秘书(联系人)移动电话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首席代表国籍Chief representative Nationality业务范围派出企业地址国别(地区)驻在期限年批准机关批准日期年月日派出企业是否为上一年度“世界500强”企业□是□否54236666 6注:请据实填写“联系方式”,其中“固定电话”、“秘书(联系人)移动电话”、“邮政编码”为必填项。

驻 在 地 址 证 明代表机构名称驻 在 地 址北京市 区(县) (门牌号)产权人证明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 m 2的房屋提供给该机构使用。

产权单位盖章产权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年 月 日需 要证 明情 况证明单位公章:年 月 日542366666填表说明见下页注:1、“驻在地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中英文)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中英文)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Application for Establishment of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s of Foreign Company工商行政管理(总)局:Administration Bureaus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stipulations of Regulations on Administration of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s of Foreign Companies, we hereby apply for your approval to our application for business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We also undertake that all the documents, certificates and related appendixes submitted by us are true, legal and valid, and that the copies are identical to the originals. We will bear all legal responsibilities for any consequence resulted from submitting false documents and certificates.拟设立代表机构名称ABC有限公司代表处Name of Office to be Established :ABC LIMITED OFFICE外国(地区)企业名称ABC有限公司Name of Foreign Companyu ABC LIMITED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Signature of Legal Representative to be Appointed :申请日期Date of Applic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Printed by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Certification of the agency/official兹指定/委托代理/办理本机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事宜。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代表机构名称登记证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驻在场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首席代表姓名代表姓名业务范围驻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批准设立机关名称批准驻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批准日期批准文号外国(地区)企业情况中文名称外文名称住所存续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权签字人姓名企业责任形式□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资本(资产)万美元国别(地区)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注销注销原因□外国(地区)企业撤销代表机构□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不再继续从事业务活动□外国(地区)企业终止□代表机构依法被撤销批准或者责令关闭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海关手续清缴情况□已办理完毕□未涉及海关事务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申请人声明本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代表机构印章年月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机构名称照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片入境时间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境内居住地址代表证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首席代表/代表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本人承诺,不存在不得担任首席代表、代表的以下情形:1、因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判处刑罚的;2、因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活动,依法被撤销设立登记、吊销登记证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自被撤销、吊销或者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5年的;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席代表/代表签字注:本表可复印续填。

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代表机构名称登记证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驻在场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首席代表姓名代表姓名业务范围驻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批准设立机关名称批准驻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批准日期批准文号外国(地区)企业情况中文名称外文名称住所存续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权签字人姓名企业责任形式□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资本(资产)万美元国别(地区)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注销注销原因□外国(地区)企业撤销代表机构□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不再继续从事业务活动□外国(地区)企业终止□代表机构依法被撤销批准或者责令关闭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海关手续清缴情况□已办理完毕□未涉及海关事务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申请人声明本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代表机构印章年月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机构名称照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片入境时间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境内居住地址代表证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首席代表/代表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本人承诺,不存在不得担任首席代表、代表的以下情形:1、因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判处刑罚的;2、因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活动,依法被撤销设立登记、吊销登记证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自被撤销、吊销或者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5年的;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席代表/代表签字注:本表可复印续填。

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标准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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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和奖惩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政策法令,甲方亦比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在租期到期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欲续租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_______日续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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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敬告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各类示范文本,也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应当使用A4纸。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制8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提交情况有提交的打“√” 1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见说明1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 4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报经审批的提交 5 经公证认证的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外国企业章程或组织协议(见说明2)6 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见说明2)7 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和简历(见说明2和说明3)8 经公证认证的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见说明2)9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10 机构驻在场所使用证明见说明5 11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原件1份)说明1、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是指依据企业所在国地区的法律规定有权代表企业签字的人;2、属外国企业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属港、澳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属台湾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3、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代表为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无需公证认证,但任命文件仍需公证认证;4、代表机构代表(含首席代表)人数不得超过4人;5、驻在场所使用证明场所为派出企业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确认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地场所为派出企业自有的,提交派出企业出具的使用声明(原件1份)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6、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外国地区企业翻译的,须加盖该企业印章确认;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7、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8、“机构名称”外国企业国籍(地区名)外国(地区)企业中文名称深圳代表处;9、“驻在场所”栏应填写市、区、街道名、门牌号、大厦名称及房间号;10、“业务范围”为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有关的业务联络活动;注如果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的,按批文内容填写;1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原件1份)。

(变更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书-样表

(变更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书-样表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必填项)
本机构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代表机构盖章
年月日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代表机构名称
xx国xx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设立登记不填写)
xxxxxx
联系电话
xxx
邮政编码
xxx
驻在场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县(市/区)天河南镇(乡/街道)
体育西路(村/社区)88号
□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
首席代表姓名
变更/备案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备案后登记内容
业务范围
Xxx
xxx
□注销(仅注销登记填写)
注销原因
□外国(地区)企业撤销代表机构
□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不再继续从事业务活动
□外国(地区)企业终止
□代表机构依法被撤销批准或者责令关闭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海关手续清缴情况
□已办理完毕□未涉及海关事务
代表姓名
业务范围
((涉及“多证合一”事项办理的,申请人须根据市场主体自身情况填写《“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项》相关内容。代表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无需提交承诺书。)
驻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批准驻在期限
(涉及批准的填写)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批准设立机关名称
(涉及批准的填写)
批准日期(涉
及批准的填写)
批准机关
(及批准的填写)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代表机构名称登记证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驻在场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首席代表姓名代表姓名业务范围驻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批准设立机关名称批准驻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批准文号批准日期外国(地区)企业情况中文名称外文名称住所存续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权签字人姓名企业责任形式□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外国(地区)企业情况资本(资产)万美元国别(地区)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注销注销原因□外国(地区)企业撤销代表机构。

□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不再继续从事业务活动。

□外国(地区)企业终止。

□代表机构依法被撤销批准或者责令关闭。

清税情况(国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清税情况(地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海关手续清缴情况□已办理完毕□未涉及海关事务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申请人声明本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代表机构印章年月日附表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机构名称 照 片代表姓名 职 务 国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入境时间 境内居住地址代表证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首席代表 / 代表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本人承诺,不存在不得担任首席代表、代表的以下情形:(一)因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判处刑罚的;(二)因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活动,依法被撤销设立登记、吊销登记证或 者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自被撤销、吊销或者责令关闭之日 起未逾5年的;(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席代表 / 代表签字注:本表可复印续填。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及附件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及附件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注:本申请书适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注:1.本文书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2.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一照多址”备案,每个经营场所分别填写。

3.申请人请按照格式规范填写,并在相应的“□”中打“√”。

自建房、无法提供详细地址的需填写《方位示意图》。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登记,“申请人承诺”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变更登记,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市场主体公章。

5.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由隶属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隶属市场主体公章。

6.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7.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方位示意图(自建房必填)市场主体“一照多址”备案申请书章。

2.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

市场主体“一照多址”备案通知书()登记一照多址字()号市场主体名称:(印章)年月日(本通知书适用于市场主体“一照多址”备案。

市场主体应按照规定放置于醒目位置或持续公示在首页显著位置)财务负责人信息。

尚择优选NB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doc

尚择优选NB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doc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拟设立代表机构名称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日期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兹指定/委托代理/办理本机构设立事宜。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注:委托人为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4、第2项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

5、资信证明应提交同该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境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

6、第2至6项的文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

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7、第8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交原件核对。

8、按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设立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还应当依法提交相应文件。

9、第9项批准文件应提交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代表机构从事的业务活动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

外企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企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代表机构名称敬告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

2、在申办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申请书后附的《一次性告知记录》。

如有疑问,请登录网站,或拨打电话“1601315”工商登记咨询热线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6、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7、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 ADMINISTRA 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06年第二版)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内容是真实的,中文译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首席代表签字:年月日代表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驻在地址证明注:1、“驻在地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2、产权人除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1)房屋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产权人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本人签字。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房屋主管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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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设立登记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拟设立代表机构名称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兹指定/委托代理/办理本机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事宜。

委托人
注:委托人为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
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4、第2项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

5、资信证明应提交同该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

6、第2至6项的文件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

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7、第8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按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设立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还应当依法提交相应文件。

9、第9项批准文件应提交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代表机构从事的业务活动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

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10、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设立申请登记事项
首席代表登记表
代表备案表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设立登记审核表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领取登记证清单
归档情况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领取代表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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