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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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公告

2010年第5号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现予发布,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 (1)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 (2)

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4)

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 (7)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22)

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 (27)

矿业权评估利用后续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31)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33)

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 (38)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

(CMVS 11200-2010)

1 总则

1.1为规范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明确矿业权评估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矿业权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称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是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履行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相关依据、记录和资料。

1.3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应遵守本规范。从事与矿业权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参照本规范。

2 分类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所形成的行为依据、工作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反映尽职调查、评估参数确定等评估过程的工作记录,取得的产权证明文件、取价依据及收集的其他价值估算依据的相关资料。

3 基本要求

3.1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规范,编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

3.2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应做到内容真实、要件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完整。

3.3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可以为纸质,也可以是电子或其他形式。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采用何种介质形式,都必须满足归档、查阅的需要。

3.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可以在反映评估程序、支持评估结论的前提下,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3.5在评估业务完成后,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应及时整理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并归档。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应按照《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和《矿业权评估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规范使用和管理。

3.6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中,由委托方、矿业权人(或矿业权申请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或文件应以盖章方式确认。

3.7工作底稿应当反映矿业权评估机构内部审核过程记录。审核人在审核工作底稿时,应当书面表示审核意见并签字。

3.8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应根据矿业权评估业务特点和工作底稿类别,编制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目录。

4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内容

4.1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

(1)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合同书);

(2)评估工作计划;

(3)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4)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

(5)评估业务涉及的其他事项的记录。

4.2操作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

(1)尽职调查记录;

(2)矿业权权属类文件;

(3)地质勘查文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含图件);

(4)矿山设计文件;

(5)企业财务报告及生产经营相关资料;

(6)评估参数确定依据的相关政策性文件;

(7)矿产品市场相关信息资料;

(8)评估参数确定过程记录;

(9)评估收集的其他相关资料。

5 附则

5.1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根据本规范推荐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格式与标识。

5.2本规范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解释。

5.3本规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CMVS 11300-2010)

1 总则

1.1为规范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的管理,促进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津、法规的规定,以及《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的相关规范,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称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是指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3本规范规定了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的归档、立卷、整理、保管、查阅和鉴定销毁的要求和方法,适用于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1.4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配置档案管理人员,采用科学方法管理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归档

2.1归档范围。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形成的矿业权评估工作底稿、矿业权评估报告、项目管理文件资料等。

2.2归档时间。在评估项目结束后,通常应自评估报告出具日或取得备案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归档。

2.3归档手续。归档前,评估项目组应编制好移交目录,档案管理人员应对评估项目组移交的档案材料逐一清点,检查案卷质量,核对移交目录,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备考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2.4归档要求。归档案卷组卷应合理,卷内文件材料应完整、精炼。

3 立卷

3.1立卷方法。以评估项目为单元立卷,即一项一卷。不得把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材料合并立卷。跨年度结束的评估项目,也应按项目立卷,案卷应存放于评估报告文号注明的年度。

3.2案卷编目。案卷编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案卷封面、案卷标题、卷内文件目录等。

4 整理

评估机构可自行选择档案的分类方法,但只能采用一种分类方法,不能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分类方法。

5 保管

5.1保管要求。为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矿业权评估机构必须加强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泄密。

5.2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5年、10年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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