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a8832df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de.p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制定的,旨在规范和指导矿业权评估行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准确和可靠。
以下是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主要内容。
一、评估目的和原则:评估目的包括确定矿业权的价值、确定矿业权产权交易价格和确定资本化成本等。
评估原则包括真实性、合理性、可比性、可行性和公正性等。
二、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包括各类矿产资源、矿业权及其附着物等,以及矿业权的权利人、权属状态、产权性质和权益范围等。
三、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
市场法是以市场交易为基础,通过比较市场上类似矿业权的交易数据来确定价值。
成本法是以重建矿业项目的成本为基础,通过计算矿业权的投资成本来确定价值。
收益法是以矿业权带来的未来经济收益为基础,通过利用净现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方法来确定价值。
四、评估程序:评估程序包括设立评估机构、组织评估工作、搜集评估数据、确定价值方法、编制评估报告和审定等步骤。
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并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评估工作。
五、评估报告和结果:评估报告应当详细记录评估目的、方法、数据来源、假设条件和结果等内容,并由评估机构负责人签署。
评估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并具备可信度。
六、证明文件和备案:评估报告需要附带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支撑材料。
评估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备案机构应当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七、法律责任和监督机制: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接受相关监督和检查。
总之,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和提高矿业权评估的质量和水平,为矿业权交易和矿业投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对于推动我国矿业发展和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da4c28b2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3b.png)
对未来发展的建议
加强理论研究
进一步深化矿业权评估理论和 方法研究,提高评估的科学性
和准确性。
完善评估准则
根据实践经验和行业发展需求 ,不断完善和更新矿业权评估 准则,提高其适应性和指导性 。
提高透明度
加强评估过程的透明度,增加 公众参与度,提高评估结果的 公信力。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矿业权评估领域 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 经验,提升我国矿业权评估的
评估计算与编制报告阶段
选取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和矿种特点,选取合适的评估 方法,如折现现金流法、可比销售法等。
进行评估计算
根据收集的资料和评估方法,计算矿产资源 的价值、采选成本等。
评估报告的审核与提交阶段
报告审核
对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 合理性。
提交报告
将审核通过的评估报告提交给委托方或相关机构。
充分体现。
在评估过程中,应对矿山的 资源储量、开采技术条件、 环境保护要求等进行全面了
解和分析。
评估结果应充分考虑矿山的 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效益,不 得以短期利益为代价损害长 期利益。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
公开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应遵循信息公开透 明的原则,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2
公平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应遵循公平竞争的 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整体水平。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体系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矿业权评估基本原则 • 矿业权评估方法 • 矿业权评估程序 • 矿业权评估案例分析 • 结论与建议
01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5886f9ba67ec102de3bd896f.p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目录前言 (3)一.使用说明 (4)二.用词说明 (5)三.术语和定义 (5)四.基本准则 (22)《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101-2016)》 (22)《矿业权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CMVS102-2016)》 (31)五.评估程序规范 (33)《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201-2016) (33)《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规范(CMVS202-2016)》 (36)《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CMVS203-2016)》 (39)《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CMVS204-2016)》 (41)六.评估报告规范 (43)《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205-2016)》 (43)七. 评估方法规范 (50)《矿业权评估方法规范(CMVS206-2016)》 (50)八. 评估应用指南 (66)《矿业权出让评估应用指南(CMVS301-2016)》 (66)《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CMVS302-2016)》 (79)九. 评估指导意见 (90)《矿业权评估基准日确定指导意见(CMVS401-2016)》 (90)《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402—2016)》 (91)《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403-2016)》 (140)《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404-2016)》 (143)《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405-2016)》 (146)《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406-2016)》 (147)《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指导意见(CMVS407-2016)》 (150)附录1:矿业权评估师声明(参考格式) (158)附录2: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参考格式) (159)附录3:地质要素专家评判表(参考格式) (160)附录4:地质要素价值指数评判结果汇总表(参考格式) (161)前言《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章程》规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制定相关评估准则、规则、标准或规范。
矿业权评估准则
![矿业权评估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b7b9c1f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c8.png)
矿业权评估准则
矿业权评估准则是指对矿业权进行评估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方法。
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价值进行估算的过程,旨在为矿业权的交易、融资和决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矿业权评估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评估目的和范围:明确评估的目的和范围,确定评估对象、评估时间、评估区域等。
2. 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应当科学且具有可操作性,在评估过程中,可以采用折现现金流法、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一系列方法进行评估。
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矿业权,也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3. 资料收集和分析:评估过程中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矿石储量、矿石品位、采矿成本、市场需求等信息,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风险分析:评估过程中需要对评估对象的风险进行分析,包括地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以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正。
5. 评估报告:评估完成后,需要编制评估报告,明确评估的结果和方法,并提出评估的结论和建议。
评估报告应当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可读性,以便于评估结果的审查和使用。
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实施,可以提高矿业权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
性,保护投资者和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同时,评估结果也可以为政府部门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为合理规划矿业开发和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总之,矿业权评估准则是对矿业权进行评估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方法。
通过科学的评估过程,可以准确估算矿业权的价值,为矿业权的交易、融资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0a27e88eff9aef8951e0626.p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0年第5号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现予发布,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 .....................................................................................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 .....................................................................矿业权评估利用后续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CMVS11200-2010)1总则1.1为规范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明确矿业权评估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矿业权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https://img.taocdn.com/s3/m/da250ccf804d2b160b4ec09b.p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目录矿业权评估基本准则..................................................................................................................................... - 3 -矿业权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0CMV20000-2007 0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 (1)(CMVS00001-2008) (1)矿业权评估技术规范..................................................................................................................................... - 7 -评估程序规范 .. (8)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 - 9 -(CMVS 11000-2008)......................................................................................................................... - 9 -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规范.............................................................................................................. - 12 -(CMVS 11100-2008)....................................................................................................................... - 12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 - 15 -(CMVS 11200-2010)....................................................................................................................... - 15 -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 17 -(CMVS 11300-2010)....................................................................................................................... - 17 -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 - 19 -(CMVS 11400-2008)....................................................................................................................... - 19 -评估方法规范 (24)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 25 -(CMVS 12100-2008)....................................................................................................................... - 25 -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 35 -(CMVS 12200-2008)....................................................................................................................... - 35 -市场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 39 -(CMVS 12300-2008)....................................................................................................................... - 39 -矿业权评估应用指南................................................................................................................................... - 47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 . (48)(CMVS20100-2008) (48)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 (53)矿业权评估指导意见................................................................................................................................... - 63 -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 . (64)(CMVS30200-2008) (64)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65)(CWVS30300-2010) (65)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 (68)(CMVS30400-2010) (68)矿业权评估利用后续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71)(CMVS30500-2010) (71)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73)(CMVS30700-2010) (73)第一章总则 (78)第二章税费类参数 (79)2.1参数说明 (79)2.2政策文件的处理原则 (79)2.3税费优惠和减免处理原则 (79)2.4主要税费的确定和选取 (80)2.4.1增值税 (80)2.4.2城市维护建设税 (82)2.4.3教育费附加 (82)2.4.4企业所得税 (83)2.4.5安全费用 (85)2.4.6维简费 (86)2.4.7矿产资源补偿费 (87)2.4.8资源税 (88)2.4.9保证金和基金 (89)2.4.10存、贷款利率 (90)第三章矿产品市场价格 (90)3.1参数说明 (90)3.2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原则 (90)3.3矿产品市场价格确定的基本方法 (91)3.4需注意的问题 (91)第四章技术经济类参数 (92)4.1生产能力 (92)4.2评估计算年限 (96)4.3后续地质勘查投资 (98)4.4固定资产投资 (98)4.5固定资产残(余)值 (102)4.6固定资产更新投资 (102)4.7流动资金 (103)4.8土地使用权及土地费用 (105)4.9总成本费用 (106)4.10产品方案 (111)4.11销售收入 (112)4.12采选(冶)技术指标 (114)4.13采矿权权益系数 (114)4.14矿产开发地质风险系数 (116)4.15效用系数和调整系数 (117)4.16投资收益率与投资利润率 (118)4.17折现率 (119)附录: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参考资料 (123)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 (132)(CMVS30900-2010) (132)矿业权评估基本准则。
矿业权评估准则(全)
![矿业权评估准则(全)](https://img.taocdn.com/s3/m/7d68cbec856a561252d36f51.p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2号《〈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框架》已经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第一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告。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二○○七年五月十一日《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框架(2007年1月21日第一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2007年5月11日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2号发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由四个层次组成(详见附图),分别为:矿业权评估基本准则、矿业权评估规范、矿业权评估指南、矿业权评估指导意见。
一、矿业权评估基本准则包括《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Code)和《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Standard)两部分。
前者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后者规范评估中的技术行为。
基本准则是强制性执行的行为准则,评估师必须遵守。
《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规范评估师执业行为的道德准绳,适用于矿业权评估师、矿产储量评估师及相关执业人员(执业会员),是对执业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基本要求,主要规范专业胜任能力的把握、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评估师与其他评估师的关系、执业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守则(行规)和义务,以及不得从事的若干事项(禁则)等。
以后根据发展的需要,也可以对道德准则中的某些单项进一步细化规定。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是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各种类型矿业权评估(探矿权、采矿权)、各种评估目的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必须遵守的技术方面的基本规定。
主要包括术语定义、评估适用范围、价值内涵、评估原则、评估执业胜任能力与责任、评估报告提交责任等强烈约束型内容。
二、矿业权评估技术规范(Guideline)矿业权评估技术规范是非强制性技术要求,但是最佳优化的方案,强烈建议评估师采用。
技术规范分为评估程序规范和评估方法规范两个部分。
评估程序规范,是关于矿业权评估师通过履行必要的程序完成评估业务、保证评估质量的规范。
评估程序规范的制定需要与目前我国矿业权评估行业的理论研究、实践发展、行业管理要求相结合。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2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2](https://img.taocdn.com/s3/m/b6ca58bb360cba1aa911da2c.p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0年第5号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现予发布,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 (1)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 (2)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4)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 (7)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22)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 (26)矿业权评估利用后续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30)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33)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 (38)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CMVS 11200-2010)1 总则1.1为规范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明确矿业权评估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矿业权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称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是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履行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相关依据、记录和资料。
1.3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应遵守本规范。
从事与矿业权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参照本规范。
2 分类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所形成的行为依据、工作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反映尽职调查、评估参数确定等评估过程的工作记录,取得的产权证明文件、取价依据及收集的其他价值估算依据的相关资料。
3 基本要求3.1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规范,编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
3.2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应做到内容真实、要件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完整。
3.3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可以为纸质,也可以是电子或其他形式。
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43bb0f98e45c3b3566ec8ba2.p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Chinese Associ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Appraisers,缩写为CAMRA。
一、准则体系结构1.准则由四个层次26个准则组成,但不局限于本26个。
2.四个层次为:基本准则;技术规范;应用指南;指导意见。
●层次与层次之间相互有严格的约束、对应、利用、勾稽关系。
●每个层次是按照不同评估目的、不同要求所应遵守的规则和不同的约束力而确立的。
基本准则—强制性执行的行为准则;技术规范—非强制性技术要求,强烈建议评估师采用;应用指南—非强制性指南,积极建议评估师采用;指导意见—非强制性意见,建议评估师采用。
二、制定准则的必要性1.行业管理的需要;2.评估执业的需要;3.专业特性的需要;4.国际间评估业务的需要。
三、准则体系的定位●矿业权评估准则即不是解决行业中存在的宏观管理问题,也不是操作手册。
●矿业权评估准则是从职业道德、操作规则、应用标准规范执业行为。
其定位:1.规范职业道德,使每个评估从业人员明确应遵守的职业操守;2.规范技术操作程序,从程序上原则性规定评估从业人员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3.指导性规则,为评估从业人员选取相关技术,或者恰当的判断方式;4.不是理论阐述,而是理论的总结,即取自理论的精华,但不是理论研讨的技术文献。
四、我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与国外评估准则特点对比(一)基本构架共同点:第一、无论是国内国外评估准则基本构架分为三大部分:1.行为准则;2.技术类准则;3.不同评估目的的分类准则。
第二、都是动态的、开放的。
第三、构架的设计,涵盖着评估业务的方方面面。
不同点:第一、单一矿业权专业准则,层次明显。
国际上是多种资产的专业准则,层次不明显;第二、层次之间,单体准则之间,逻辑性强,结构严谨,勾稽关系密切。
国内外其他资产评估准则不存在此问题。
第三、与加拿大等市场发达国家的矿资产评估准则相比,不包含矿产资源储量评估规则,是单一矿产资源使用权结构构架的专业评估准则。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https://img.taocdn.com/s3/m/d831849cdaef5ef7ba0d3cd4.png)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第一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1、总则1.1 为规范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矿业权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矿业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准则。
1.2 矿业权评估业务分为矿业权价值评估业务和矿业权价值咨询业务。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矿业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执行与矿业权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应当遵守矿业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矿业权评估准则。
1.3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应当按相关规定接受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矿业权评估业务。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应当按相关规定不断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1.4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预先设定评估结论。
1.5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可以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协助工作,也可聘请其他专业人员协助工作,但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其遵守矿业权评估准则,确信其工作的合理性,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1.6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可以引用相关专业报告(或专业意见)和财务会计报告,但应确信引用的合理性,并予以披露。
1.7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在不违背矿业权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不同于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时,应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明确披露。
1.8 矿业权评估准则未做明确规定,或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暂不适用具体评估对象、评估业务时,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可以谨慎参照其他评估专业的程序和方法或境外矿业权评估准则(或类似规范),但应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适用于所执行的矿业权评估业务,并在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理由。
我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7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我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7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25ab2c35f12d2af90242e694.p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至今,矿业权评估走过了近二十个春秋。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正式确立矿业权评估是我国六类评估专业资格之一。
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将矿业权评估列为“积极发展的商务服务业”。
近二十年来,国土资源部先后制定发布了一系列专门规范矿业权评估方面的政策文件,中国矿业权评估协会于2008年~2010年发布施行19项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一直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随着矿业权市场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特别是矿业权评估业务规模逐年增长,评估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类型逐步扩展。
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下,矿业权评估也迎来了改革发展的新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新形式下,发布实施的矿业权评估准则,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环境,修订工作势在必行。
(一)“矿业权评估准则”依据的主要法律依据发生变化。
2014年以来国家对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文件规章进行了较大的修订,特别是国务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涉及矿业权评估利用相关专业报告要求的规范内容,客观上要求对“矿业权评估准则”进行调整和修订。
需要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进行的三审稿,对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执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规定,将对矿业权评估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适应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
“矿业权评估准则”应当立足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矿业权市场发展和矿业权评估执业实践面临的挑战,强化矿业权评估师的执业责任,细化对矿业权评估师防范执业风险的指导。
特别指出,国家审计署2015年、2016年发布的针对20个省、4172宗矿业权审计公告,均提出矿业权评估准则的问题,“矿业权交易评估的相关准则弹性较大,评估方法、参数的选用缺乏刚性约束”“从矿业权评估机构执业情况看,现行评估准则选择性操作空间大,有的评估机构借机按事先约定价格出具评估报告,监管部门却无法追究其责任”。
矿业权评估准则
![矿业权评估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15547298e9951e79b892780.png)
矿业权评估准则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0年第5号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现予发布,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CMVS11200-2010)1总则1.1为规范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明确矿业权评估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矿业权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称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是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履行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相关依据、记录和资料。
1.3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应遵守本规范。
从事与矿业权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参照本规范。
2分类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所形成的行为依据、工作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反映尽职调查、评估参数确定等评估过程的工作记录,取得的产权证明文件、取价依据及收集的其他价值估算依据的相关资料。
3基本要求3.1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规范,编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
3.2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应做到内容真实、要件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完整。
3.3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可以为纸质,也可以是电子或其他形式。
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
采用何种介质形式,都必须满足归档、查阅的需要。
3.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可以在反映评估程序、支持评估结论的前提下,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3.5在评估业务完成后,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应及时整理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并归档。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矿业权评估准则)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矿业权评估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a20fe727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f9.png)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矿业权评估准则)范本一: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业权评估活动,保障矿业权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平性,促进矿业资源合理开辟利用,根据《矿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适合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矿业权评估活动。
第三条矿业权评估应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对矿业权的价值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矿业权评估要准确把握市场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评估方法和标准。
第五条矿业权评估应当尊重民族习惯,特殊矿种、特殊区域的评估活动可以参考当地的民间做法和评估经验。
第六条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社会信誉,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许可。
第七条矿业权评估应当严格保守评估结果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估活动中获取的商业、技术、个人等信息。
第八条矿业权评估应当及时公开评估结果以及相关的评估资料和报告,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对于发现矿业权评估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十条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评估活动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第十一条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
范本二:矿业权评估准则第一章概述1.1 目的本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活动,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矿业资源的合理开辟利用。
1.2 适合范围本矿业权评估准则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矿业权评估活动,适合于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不同类型的矿业权。
第二章矿业权评估的普通原则2.1 公开性原则矿业权评估应当公开、透明进行,评估活动的所有环节和结果都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公示。
2.2 公正性原则矿业权评估应当公正、客观进行,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为特定利益或者关系影响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3 科学性原则矿业权评估应当依据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评估方法和标准应当与时俱进,紧跟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https://img.taocdn.com/s3/m/ceaded18c5da50e2534d7f07.png)
目录
矿业权评估基本准则 ..................................................................................................................................... - 3 矿业权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 - 0 CMV20000-2007 ........................................................................................................................................ - 0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 ........................................................................................................................ - 1 (CMVS 00001-2008) ............................................................................................................................. - 1 矿业权评估技术规范 ..................................................................................................................................... - 7 评估程序规范 ............................................................................................................................................ - 8 -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ba9b077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bc.png)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一、引言矿业权评估是指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估和估算的过程,是矿业权交易、投资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矿业权评估的基本准则,包括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指标等内容。
二、评估目的矿业权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矿业权的价值,为矿业权交易、投资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交易定价:评估矿业权的市场价值,为矿业权的买卖交易提供定价依据。
2. 投资决策:评估矿业权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
3. 资产评估:评估矿业权作为资产的价值,为企业财务报表提供数据支持。
三、评估方法矿业权评估的方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
具体选择何种方法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评估目的来确定。
1. 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上类似矿业权的交易数据,通过比较来确定矿业权的价值。
评估人员可以通过查询相关市场数据和交易记录,找到类似矿业权的交易信息,然后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矿业权的市场价值。
2. 收益法收益法是根据矿业权所能带来的收益来确定其价值。
评估人员可以通过分析矿业权所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考虑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运用贴现率等方法,计算出矿业权的现值。
3. 成本法成本法是根据矿业权的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来确定其价值。
评估人员可以通过分析矿业权的开发建设成本、生产成本和维护成本等因素,计算出矿业权的成本价值。
四、评估指标评估指标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重要依据,常见的评估指标包括市场价值、净现值、内部收益率等。
1. 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矿业权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是评估矿业权价值的基础。
通过市场比较法可以确定矿业权的市场价值。
2. 净现值净现值是指矿业权所能带来的现金流量减去投资成本后的剩余价值。
净现值为正表示矿业权具有投资价值,为负则表示不具有投资价值。
3. 内部收益率内部收益率是指使得净现值等于零的贴现率。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f7e944f5f61fb7360b4c652b.p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 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二○○七年一月二十日第一届第一次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1、前言《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简称新分类标准)已发布实施多年,但在矿产储量评审、矿业权评估、矿山地质测量(储量核实)过程中,对新分类标准的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还存在模糊认识。
为进一步理解新分类标准,正确划分资源储量类型,并与国际开展有效的对比和交流,在征求各方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本指导意见。
2、基本概念理解2.1 勘查阶段针对勘查区或矿床而言。
在某一勘查阶段内,不同地段存在不同的勘查程度,具有不同的资源储量类型。
如勘探阶段一般有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储量类型。
2.2 地质可靠程度针对勘查块段而言。
每一块段对应一种资源储量类型,应根据矿床具体特点、选矿结果、开采技术条件等勘查和研究程度,参考勘查工程间距综合确定。
2.3 经济意义针对矿产开发投资项目而言。
对于同一个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分析在其论证分析范围内只产生一种经济意义,即同一项目不应同时出现经济的、边际经济的或者次边际经济的经济结论。
论证分析范围外的部分,视为未开展可行性研究或技术经济分析。
2.4 预测资源量(334)是未查明的潜在矿产资源,主要出现在预查阶段。
普查阶段对有极少量工程验证的物化探矿致异常区、矿床深部或边部,可视具体情况估算预测资源量。
详查以上阶段勘查境界内应对矿床整体有总体控制,矿产资源赋存情况基本查明或查明,不应有预测资源量。
2.5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原则上没有工程间距要求,达到《总则》规定的稀疏工程控制即可。
在普查阶段,分布面积较大的层状矿床,可采用2-3倍控制的工程间距(视矿床稳定程度)估算333,以便区别334。
2.6 内蕴经济资源量包括331、332和333,因未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或开采,经济意义不明,界于经济的到次边际经济的之间,下列情形属于此类:2.6.1 完成地质勘查工作,只进行概略研究的;2.6.2 基础储量以外用一般工业指标估算的;2.6.3 因矿层薄、矿体小、开采难度大或开采成本高,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分析或矿山设计未予利用的;2.6.4 矿山关闭后残留的矿产资源;2.6.5 各种因素压覆的不能利用矿产资源,未经技术经济论证经济意义不明的;2.6.6 矿床工业指标估算的低品位矿和旧标准规定的各类暂不能利用储量(表外储量);2.6.7 后期有可能回收的矿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0年第5号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现予发布,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 (1)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 (2)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4)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 (7)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22)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 (27)矿业权评估利用后续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31)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33)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 (38)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CMVS 11200-2010)1 总则1.1为规范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明确矿业权评估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矿业权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称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是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履行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相关依据、记录和资料。
1.3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应遵守本规范。
从事与矿业权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参照本规范。
2 分类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所形成的行为依据、工作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反映尽职调查、评估参数确定等评估过程的工作记录,取得的产权证明文件、取价依据及收集的其他价值估算依据的相关资料。
3 基本要求3.1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规范,编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
3.2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应做到内容真实、要件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完整。
3.3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可以为纸质,也可以是电子或其他形式。
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
采用何种介质形式,都必须满足归档、查阅的需要。
3.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可以在反映评估程序、支持评估结论的前提下,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3.5在评估业务完成后,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应及时整理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并归档。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应按照《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和《矿业权评估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规范使用和管理。
3.6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中,由委托方、矿业权人(或矿业权申请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或文件应以盖章方式确认。
3.7工作底稿应当反映矿业权评估机构内部审核过程记录。
审核人在审核工作底稿时,应当书面表示审核意见并签字。
3.8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应根据矿业权评估业务特点和工作底稿类别,编制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目录。
4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内容4.1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1)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合同书);(2)评估工作计划;(3)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4)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5)评估业务涉及的其他事项的记录。
4.2操作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1)尽职调查记录;(2)矿业权权属类文件;(3)地质勘查文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含图件);(4)矿山设计文件;(5)企业财务报告及生产经营相关资料;(6)评估参数确定依据的相关政策性文件;(7)矿产品市场相关信息资料;(8)评估参数确定过程记录;(9)评估收集的其他相关资料。
5 附则5.1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根据本规范推荐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格式与标识。
5.2本规范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解释。
5.3本规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CMVS 11300-2010)1 总则1.1为规范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的管理,促进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津、法规的规定,以及《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的相关规范,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称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是指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3本规范规定了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的归档、立卷、整理、保管、查阅和鉴定销毁的要求和方法,适用于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1.4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配置档案管理人员,采用科学方法管理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归档2.1归档范围。
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形成的矿业权评估工作底稿、矿业权评估报告、项目管理文件资料等。
2.2归档时间。
在评估项目结束后,通常应自评估报告出具日或取得备案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归档。
2.3归档手续。
归档前,评估项目组应编制好移交目录,档案管理人员应对评估项目组移交的档案材料逐一清点,检查案卷质量,核对移交目录,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备考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2.4归档要求。
归档案卷组卷应合理,卷内文件材料应完整、精炼。
3 立卷3.1立卷方法。
以评估项目为单元立卷,即一项一卷。
不得把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材料合并立卷。
跨年度结束的评估项目,也应按项目立卷,案卷应存放于评估报告文号注明的年度。
3.2案卷编目。
案卷编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案卷封面、案卷标题、卷内文件目录等。
4 整理评估机构可自行选择档案的分类方法,但只能采用一种分类方法,不能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分类方法。
5 保管5.1保管要求。
为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矿业权评估机构必须加强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泄密。
5.2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5年、10年两种。
矿业权价款、证券业务抵押贷款及诉讼等评估项目的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其他评估项目的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查阅6.1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的外部查阅,除下列情形外,须经委托方和立档单位的同意:(1)司法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查阅;(2)有权审核和检查评估项目的政府管理部门进行的查阅;(3)行业自律组织对执业质量进行检查,以及受司法、行政部门或当事人委托对评估报告组织鉴定的查阅;(4)其他依法可以查阅的情形。
6.2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严格遵守登记、审批和复制制度。
7 鉴定销毁7.1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超过规定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评估机构应对其进行鉴定。
拟销毁的评估档案的鉴定,应由评估机构负责人主持,与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应评估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逐卷审查。
对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调整保管期限的具体意见。
7.2对经鉴定需销毁的评估档案,应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经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批准后销毁。
销毁档案应派专人监销。
销毁清册及监销报告应由经手人签字后立卷归档。
8 附则8.1本规范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解释。
8.2本规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200-2010)1 适用范围本应用指南适用于矿业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矿业权评估,不包括矿业权转让中需要处置矿业权价款的评估。
境外矿业权资产及开发合同权益价值评估,可以参照本应用指南。
证券业务、企业改制设立公司等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应遵循相应的评估应用指南。
2 定义为本应用指南的需要,使用下列定义:(1)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依法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业权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属矿业权二级市场范畴。
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形式发生的矿业权转移行为等。
(2)矿业权出售是指矿业权人依法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业权有偿让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3)矿业权作价出资是指矿业权人依法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业权作价后,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按其价值作为出资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4)合作勘查或合作开采经营是指矿业权人以其合法拥有的矿业权作为基础,引进他人资金、技术和管理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共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为非货币性资产。
(6)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或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3 应用指南执行矿业权转让评估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矿业权转让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1评估委托方委托方可以是合法拥有矿业权的矿业权人,也可以是矿业权拟受让人(合作方)以及相关当事方。
企业股权转让或资产组合转让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委托方可以是股权持有人和资产占有单位,也可以是股权或资产受让人。
3.2评估目的(1)应当根据矿业权转让合同或协议(意向书)约定的转让方式确定评估目的。
企业股权转让、资产组合转让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应当根据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所明确的矿业权转让方式确定评估目的。
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取得的类似约定文件确定评估目的。
(2)应当根据约定的矿业权转让具体方式和评估报告使用情况表述评估目的。
矿业权评估报告中评估目的应清晰、准确表述为为某具体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不应当使用保证转让价格实现的任何表述。
企业股权转让涉及的矿业权评估结论,不是直接为拟转让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是为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作价出资矿业权评估结论,不是为确定注册资本(或股本)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是为出资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的矿业权评估结论,是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的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矿业权评估结论并不涉及补价和税费等。
债务重组涉及的矿业权评估结论,是为清偿债务涉及的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矿业权评估结论不涉及债务账面值与评估价值差异的处理。
(3)矿业权以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出售,其成交价格是特殊交易环境下形成的,通常表述为为确定招标底价、起拍价、保留价等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协议方式出售可表述为为交易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3.3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1)通常情况下,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是根据经济行为由委托方确定的。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可以根据矿业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矿业权权属文件确定,也可以根据转让合同或协议确定,也可以根据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其他类似文件确定。
(2)确定和表述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应当关注如下事项:1)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矿业权转让规定的条件。
如是否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探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探矿权是否完成最低投入,矿业权权属是否有争议,是否达到持有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