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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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农业富县”的战略,近期我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题,开展了调研活动,现将情况报告于后。
一、供销社基本情况
我县供销社企业在20162016年的改制中,供销系统所属的基层社、公司、商品流通网点全部解体,原有“庄稼医院”和“农村综合服务社”仅靠自身发展也不能很好发挥服务功能,目前全县供销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滞后。
二、存在问题
(一)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我社干部职工多数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需要。
(二)基础差、底子薄。20162016年体制改革后,供销社改革彻底,无基层社、无社有企业。基础差、底子薄,要适应深
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三农”,在建设基层社和社有企业方面难度较大。
(三)改革发展资金缺乏。我县供销社在发展经营网络、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等方面没有直接的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融资难、贷款难等,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上规模、上档次。
(四)专业合作社规模小、档次低,带动性不强。我县有些专业合作社仅仅停留在农产品初级生产阶段,在标准化生产、产品深加工、市场开拓等方面很少涉足,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弱,很难适应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
(五)专业合作社人才严重缺乏。目前,我县多数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组建,很少围绕“产业能人”组建,合作社内懂得经营善于管理的专业人才尤其是能带动产业发展的加工型企业的产业领军人才严重缺乏。
三、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态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镇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是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其建设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之一,结合我
县实际,按照按照合作制、市场化和因地制宜、定向施策的原则,分类推进乡镇基层社建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推动农村综合服务社提质升级,努力把供销基层组织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到20162016年实现两个“百分百”,即:乡镇基层供销社的乡镇覆盖率达到2016#%;村级综合服务社全县行政村覆盖率2016#%。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因地制宜建设基层社
乡镇基层社是设在乡镇范围内的以农民为主体综合开展产销、信用、公共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合作制原则进行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县级供销社指导。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产销合作部、信用合作部、公共服务部等。产销合作部涵盖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等经营服务内容,信用合作部涵盖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经营服务内容,公共服务部涵盖帮民办事、帮社记账、帮村理财等服务内容。
坚持开放办社,创新方法,多措并举,着力抓好基层社的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县级社投资、社
有企业或实力强的基层社带动、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电商服务站和各类经营网点改建、跨区域联合合作、开放办社吸纳等多种形式新建和再造基层社阵地,恢复经营服务功能。
(二)加强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
村级综合服务社是供销合作社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和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必须加强建设,抓好规范管理。
一是扩大综合服务社服务覆盖面。以县级社、乡镇基层社为实施主体,广泛吸纳社会资源,通过资本联合、产权联结、业务对接等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加强与村“两委”合作,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同建”活动,将农村综合服务社规划建设与村级党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协同推进,促进乡镇经营服务网点向农村和城镇社区延伸,拓展直接面对农民、居民生产生活的经营服务。
二是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功能。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有条件的乡镇要加快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承接政府有关部门的涉农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提供综合维修、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代收代缴、技术指导等多样化服务,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引导农村综合服务社与各层级农资农技、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等社有企
业实现产权合作或业务对接,努力把农村综合服务社打造成“新网工程”的网络终端,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水平。
(三)加快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构建新型为农服务经营主体。
一是通过以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出资的方式,实现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两者之间进行产权联结,加大业务指导力度,结合农村致富队伍建设,引导基层社职工、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大户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是立足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努力开创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消费合作等四位一体的新局面。
三是拓展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农民、农业、农村发展需要为宗旨,适时推动“三帮双代”(帮民办事、帮社记账、帮村理财,双代:代购代销、代耕代养)
(四)着力拓展基层经营服务领域
一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向特色现代农业,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支持农资企业联合基层社建设农资超市、庄稼医院或农业生产服务中心,领办农机、植保等生产服务类合作社,采取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服务模式,开展农资直供、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