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财政“大监督”理念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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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坚定财政“大监督”理念

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赣榆县财政局

近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监督局和市局监督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赣榆县财政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准确把握监督方向,实施有效监督,全力打造财政“大监督”理念,确立财政监督地位,突出财政监督职能,树立财政监督权威,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绩效。

一、坚定理念,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

随着财政收入的日益增长,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逐年增加,资金规模也越来越大,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省厅关于建立财政“大监督”机制的要求,我局提出了“人人都是财政资金监督员”的口号,确立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理念。以财政“大监督”理念为牵引,扩大监督检查的广度,拓展监督检查的深度,促进财政监督与财政预算、执行紧密融合,在总结机制建设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监督层次,使财政监督进一步为财政管理服务、为完善财政政策服务、为

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服务。

为保证“大监督”的理念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我局在监督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在提升监督水平上做文章。一是建立大监督工作制度,实现监督检查统筹规划。认真学习领会省厅关于建立财政大监督机制的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市县的先进经验,结合赣榆财政监督工作实际,2010年,我们制定了《赣榆县财政局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办法》、《赣榆县财政局财政检查复核工作暂行办法》、《赣榆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赣榆县财政局财政检查聘用专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又制定了《赣榆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从制度上初步搭建起我县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的框架,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步完善,充分发挥专职机构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作用,积极主动为局属单位和业务科室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提供全方位保障。二是督促检查项目正常实施,确保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及时了解局各业务科室、财政所及直属单位的内部监督检查情况,主动沟通,督促指导,通过查前上门培训辅导、查中派员全程参与、查后提供政策指导、检查成果共享利用等,协助局属单位和业务科室加强对检查质量风险的控制,确保监督检查的效果,财政“大监督”机制的雏形已初步形成。

二、统筹安排,围绕计划实施五项检查

我局于每年年初都认真制定全县年度财政检查计划,围绕检查计划,重点做好五项检查。

(一)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促进财政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县依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每年都对基层财政所和局属事业单位以及局业务科室开展检查。一是每年对18个镇财政所和4个局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检查,结合年初签定的财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镇财政和局属事业单位上一年度执行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的稽核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促进各镇财政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运行的轨道;二是每年组织一次乡镇财政业务互审,加强各镇财政所之间业务交流,树立标杆业务镇,激励全县各镇在财政业务上帮学赶超,共同打造高效廉洁财政;三是对局国库科印鉴管理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每年最少六次。强化国库科印鉴分设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四是对国库科银行账户、对账单等进行检查,通过对账核查、重点抽查,进一步规范了银行账户管理,近年来共清理了43个账户,添置了保险柜,强化银行对账单、定期存单的管理。

(二)开展部门预算检查,确保部门预算科学高效。按照省市关于对预算单位三年查一轮的要求,结合我县各预算

单位实际情况,拟定每年部门预算检查方案,按照《赣榆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及时开展检查。主要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资金的安排是否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否存在浪费现象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形成检查报告,要求预算单位进行纠正和整改,规范预算单位的财务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

(三)加大会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一是按照省厅《关于委托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苏财监[2011]39号)要求,对我县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研,研究日常监督办法。采取自查与检查查相结合的办法,下发检查通知书,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先对照省厅文件开展自查,写出自查总结,我们再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对照省厅要求,逐项进行核实。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提高了执业水准。二是拟定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案。结合各项财政专项检查,对各镇财政所、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检查单位以及“小金库”重点检查单位,均同时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对2户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失真、支出票据不规范以及无证上岗等问

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有效地维护了《会计法》的严肃性。

(四)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预防“小金库”长效机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2009年至2011年共对392家行政事业单位、196家社团和39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检查。三年来,共查出“小金库”15个,涉及资产资金总额计317.88万元,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150.93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54.04万元,社会团体12.898万元。均已按照“小金库”治理的政策界限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调整规范账务处理269.76万元,收缴国库35.21万元,罚款0.3万元。通过“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力地震慑了财务管理不规范行为,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严守财经法规的观念,遏制了私设“小金库”现象。同时,我县积极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三年共建立18项管理制度,涉及资金、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五)严抓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通过业务培训、交叉检查、上下联动、组成联合检查组等多种检查形式和手段,有效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2011年我县重点对一事一议、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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