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遴选制度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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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遴选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制定该制度。

一、药品引进:
1、引进药品必须遵循以病人为中心,满足临床医疗需要,安全、有效、质优为原则,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药品引进的两个途径:一是由各临床科室推荐;二是由药剂科根据新药信息,推荐各临床科室征集意见;药剂科根据药品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列表,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填写药品引进审批表。

3、简易釆购程序:国家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目录药物新品种、新剂型,在不违反“一品双规”的原则下,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批准后购进。

4、临时用药、特殊情况用药:由药剂科临时釆购,报主管副院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转为长期用药的,报药事委员会讨论批准。

药品引进指新品种、新剂型,我院首次使用的药品;因国家政策、招标、供应商等原因更改剂型、规格、厂家,不属于该规定范围,由药剂科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办理,报主管副院长和相关领导批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可停止该药品在我院的临床使用。

1、发现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疗效不确切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

2、发现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

3、该药品连续三个月无销售或销售极少,特殊情况的除外。

4、该药品经营企业已告知不再准备继续销售的。

5、有其他行为不适宜在本院临床继续使用的药品。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遴选及采购是医疗机构经常进行的重要工作,对于提供患者优质的药物治疗服务具有关键作用。

为了保证药品遴选和采购的合规性和科学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2. 遴选药品的原则和程序2.1 遴选原则安全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质量标准和药品注册要求。

效力性:药品必须具备明确的临床疗效,并由权威的临床实验证据支持。

经济性:药品的价格必须合理且透明,符合医疗机构的经济承受能力。

实施性:药品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的现有药物治疗流程和实际操作能力。

2.2 遴选程序药品需求评估: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求和治疗指南,评估药品需求的类型和数量。

药品筛选:医疗机构根据遴选原则,制定筛选标准并对符合条件的药品进行初步筛选。

药品评估:医疗机构进行药品的全面评估,包括临床疗效、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

药品决策:医疗机构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药品决策,并确定采购目标。

药品采购:医疗机构按照采购程序和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3. 药品采购管理3.1 采购计划根据药品需求评估和社会经济情况,医疗机构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药品种类、数量、预算等详细信息,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2 供应商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供应商的选择应基于其在药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供应商的合同及支付管理应规范执行,确保合同履行和付款合规性。

3.3 采购过程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采购审批和备案制度,明确采购决策的程序和责任。

采购过程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透明透明度。

采购后的验收和入库工作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4.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的监督与评估4.1 内部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遴选及采购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

内部监督应涵盖药品遴选、采购、合同执行和支付等全过程。

药品遴选评估制度

药品遴选评估制度

约品遴选、评估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遴选、评估管理工作,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药品遴选、评估制度。

一、新进药品遴选(一)新进药品概念新进药品是指我院从未使用过的、现有药品新剂型和未列入我院《基本用药目录》的品种,不包括抗菌药物(另有规定)。

(二)新进药品遴选范围1.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基本药物补充目录》中的药品。

2.对未列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确因临床需要,而我院无同类或替代药品时,经药剂科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合理用药小组初审。

3.拟引进的新进药品必须是重庆市药交所挂网中标目录内的品种。

(三)新进药品遴选程序1.申请流程。

对拟引进的新进药品,首先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由临床科室组织科内人员进行讨论,签字,科主任同意后提交药剂科登记、审查,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小组初审。

新药申请表必须由申请科室到药剂科领取(可在内网上下载)和上交,其他人员一概不受理。

2.初审。

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新进药品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药品(附书面报告)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

3.讨论范围。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小组初审通过的药品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初审未通过的不予讨论。

4.讨论时间。

新进药品讨论,原则上每季度1次,每年讨论不低于2次。

5.讨论方法。

(1)委员会单独组织进行讨论。

(2)每季度召开委员会会议时如果会议内容不多,可对新进药品进行一并讨论。

6.讨论流程。

(1)由申请科室介绍新进药品药理作用、适应症、申请理由、与现有同类药品比较在疗效和安全性上的优势(一个药品介绍时间2分钟)o(2)评审专家提问。

(3)评审专家投票。

7.批准。

经委员会2/3以上成员投票同意后,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一步进行研究、分析,最后确认,方可列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进行采购使用。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为保证医院药品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遴选结果科学、合理,确保药品质量,保证药品结构合理,满足临床需要,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遴选的原则和方法基本药物理应包括预防,诊断和治疗各类疾病的药物,各类药物可分为一线药和二线药等,我们遴选基本药物的总原则“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2.治疗某病的首选药。

3.同类药物中只选药效最好者。

4.虽属同类但适应证不同的药物分别保留其代表药物,如头孢菌素类可同时保留第一、二、三代的代表药。

5.同类但药效近似者优选价格低廉者。

6.同种但剂型不同,药效近似时则限制使用昂贵剂型。

(1)作用原理不同的药物均可保留以适应不同情形下使用。

(2)在任何时候都应有合适的数量以保证供应。

(3)在评价药品价格时,必须考虑整个疗程的费用,而不限于只考虑药品本身的单价。

(4)必须要有合适的剂型和适宜的包装,适用于不同层次(规模)的医院使用以方便医患双方,同时还须有运输和储存便利的考虑。

(5)当两个或更多的药品都符合以上要求时,科学评价它们之间相对的有效性,安全性,价格,质量稳定性和可获得性。

(6)少数西药(在我国还包括中成药)基本药物应以单一化合物处方,如遴选固定构成比的复方制剂仅限于在疗效、安全性或依从性上优越于各单方分别用药时或当某复方中的每一单方的剂量均能满足一个限定人群的需要时。

7.基本药物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并非一成不变,它与一定时期内的药品生产和使用紧密相联,并在临床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如某新药确有优点,可增补入我院基本药物中,并可淘汰那些优势已不明显的基本药物。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模版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模版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规范药品遴选工作,保障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药品和临床用药安全,制定本药品遴选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药品遴选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二、遴选工作组成员及职责1. 药学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药品遴选工作,成立遴选工作组,并确定遴选组成员,包括临床部门医生、药剂科医师、护士及病房管理人员等。

2. 遴选工作组负责收集、筛选、评价和推荐药品,并编制药品遴选报告。

3. 医务部门负责审核遴选工作组推荐的药品,做出最终决策并通知遴选工作组和药品供应商。

4. 遴选工作组成员应按照职责履行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确保药品信息的安全。

三、遴选工作流程1. 收集医疗机构内外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使用需求、药品注册、监管要求等。

2. 根据收集到的药品信息,制定药品遴选计划,明确遴选的范围和目标。

3. 对候选药品进行筛选,删除不符合要求的药品。

4. 对筛选后的药品进行评价,包括药物学、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方面的评估。

5. 编制药品遴选报告,将评价结果和推荐意见提交给医务部门。

6. 医务部门审核遴选报告,做出最终决策,通知遴选工作组和药品供应商。

四、药品遴选标准1. 安全性:药品的主要不良反应、禁忌症、相互作用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 疗效性:药品的治疗效果是否与临床需要相符合。

3. 经济性:药品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本单位的需求。

4. 药品质量:药品的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合格证书,是否符合相关药品质量标准。

五、药品遴选结果的使用1. 遴选工作组应及时将药品遴选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医务部门根据药品遴选结果,制定药品使用计划,并向医疗机构内部的相关人员进行说明和培训。

3. 药品供应商根据医务部门的通知,提供遴选的药品,并进行合同签订。

六、药品遴选结果的评估和调整1. 建立药品遴选结果的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汇报。

2. 根据评估结果,对药品遴选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遴选的药品能够满足临床需求。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5篇)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5篇)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加强药品采购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1、引进药品必须遵循以病人为中心,满足临床医疗需要,安全、有效、质优为原则;引进药品品种应是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招标的品种,药品质量必须符合药典规定。

2、药品引进的两个途径:一是由各临床科室推荐;二是由药剂科根据新药信息,推荐各临床科室征集意见;药剂科根据药品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列表,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填写药品引进审批表。

3、简易采购程序:国家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目录药物新品种、新剂型,在不违反“一品双规”的原则下,药剂科可以根据临床需求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购进;超过“一品双规”规定的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再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购进。

4、临时用药、特殊情况用药:由药剂科临时采购,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审批同意。

转为长期用药的,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批准。

药品引进指新品种、新剂型,我院首次使用的药品;因国家政策、招标、供应企业等原因更改剂型、规格、厂家,不属于该规定范围,由药剂科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办理,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审批。

药品退出: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年举行至少四次专门会议,讨论本院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并提出药品品规淘汰意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可停止该药品在我院的临床使用。

1、发现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疗效不确切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

2、发现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

3、该药品连续三个月无销售或销售极少,特殊情况的除外。

4、该药品经营企业已告知不再准备继续销售的。

5、有其他行为不适宜在本院临床继续使用的药品。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2)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和药品的质量、疗效、安全性等因素,对药品进行遴选和管理的制度。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选用的药品符合科学标准,能够提高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安全。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高药品采购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合理利用药品资源,采购适合临床使用的药品,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和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购药品的相关工作人员。

三、原则1.合理合法原则:药品采购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公开透明原则:药品采购项目信息和采购决策需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

3.科学合理原则:药品遴选需依据科学评价,选择适合的药品。

四、药品遴选流程1.确定药品遴选委员会,由院内多个科室、医务部门以及药学专业人员组成。

2.根据临床需要、药品政策和药品治疗指南制定药品遴选目录。

4.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拟定药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品种、要求等。

5.将药品遴选结果及采购计划报药事委员会审核通过。

五、药品采购管理1.制定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规范和流程。

2.采购药品需进行供应商评估,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质量、药品价格等方面。

3.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并注明药品质量和价格的约定。

4.采购药品需及时进行验收和入库,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质量。

5.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数量,及时清理过期和损坏药品。

6.采购药品需进行跟踪管理,了解药品使用情况及效果,并及时更新采购计划。

六、监督与考核1.建立药品采购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采购制度和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

2.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

3.建立药品采购监督机构,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4.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得更多药品采购机会。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完善和更新。

2.对于特殊情况,药事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和决策。

以上就是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药品采购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规范。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规范药品遴选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药品遴选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遴选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药品遴选工作必须依据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遵循科学的规律和原则。

2.公正性原则:药品遴选工作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所有申请者都应有平等的机会参与遴选。

3.公众利益优先原则:药品遴选工作应以公众的利益为最高目标,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4.依法依规原则:药品遴选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严格遵守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

5.风险控制原则:药品遴选工作必须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遴选的程序1.遴选申请:申请者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遴选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遴选机构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企业的法人资格、生产管理资质等。

3.药品审查:遴选机构对申请的药品进行审核,包括药品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估。

4.药品评审:遴选机构组织专家对药品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可行性等因素。

5.结果公示:遴选机构公示遴选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6.结果通知:遴选机构向申请者发送遴选结果通知。

7.申诉处理:申请者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遴选机构对申诉进行处理,并给予答复。

四、遴选的标准1.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药品质量标准和规定。

2.药品安全标准:药品的安全性必须经过科学的评估和验证,符合国家相关药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3.药品有效性标准:药品的有效性必须经过临床实验和验证,符合国家相关药品有效性标准和规定。

4.药品可行性标准:药品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药品可行性标准和规定。

五、遴选的监督管理1.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药品遴选监督机构,负责对药品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监督职责:监督机构对药品遴选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包括申请资格审查、药品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结果公示等。

医院药品遴选与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品遴选与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品遴选与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和流程为规范药品采购供应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等,制订本管理制度流程。

一、药学部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不得自购任何药品。

二、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药品,选择药品的质量必须可靠。

药学部负责对药品供货单位的评估验证工作及供方评定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药品采购员根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制定每月的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学部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采购。

四、药品采购通过上海市阳光采购平台购进药品,网上采购率需达100%O五、采购新药需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填好新药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方可执行。

新药申请提交浦东新区卫健委医政处批准后方能采购。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执行,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采购。

七、采购药品必须按照相关药品验收要求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特殊药品的采购按照特殊药品的管理条例采购。

八、药品的临时采购需由临床科室填写《新药临时用药申请单》,经药学部主任批准(必要时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非目录内抗菌药物的采购按《超出规定品种和非目录内抗菌药物的申报、批准和采购制度》执行。

九、加强自费药品采购管理。

十、加强自费药品使用管理。

(一)医师不得诱导或强迫患者使用自费药品。

确因临床需要,必须使用自费药品的,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制度,经患者或其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医师不得诱导或强迫患者院外购买自费药品。

对临床确实需要的,医疗机构必须予以配备,保证安全合理用药。

对患者人数极少、使用量极少的个别自费药品,如需建议患者院外购买,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审批或备案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第三师药品遴选制度
为了促使医院药品管理及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提升,依据我院的临床实
际,拟订我院药物遴选制度以下:
一、遴选原则
1、当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合的原则。

要充足考虑药品
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成效,兼备药品价钱,知足不一样需求的人群。

2、以现用的《医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为基础,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
录》及补充的基本药物件种,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品的比率切合有关规定。

3、保证临床科室基本知足需求的前提。

4、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方法》药品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

要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同意生产的新药,特别是国家一类新药。

2、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展开新项目、提升治疗手段所一定的药品。

3、兼备医保、农合的药物。

4、各临床专科需要,表现二级甲等医院治疗水平的药品。

5、从《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买目录》中遴选。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在药品采买督查委员会
督查下,药剂科详细包办。

2、依据当选的基来源则,药剂科应以不一样的形式不按期地宽泛征采临
床科室的建议,做好按期订正准备工作。

3、纪委、督查在医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必定数目的评委,客观、全面、
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各专科新药的,依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
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议论经过。

5、属于老药裁减的,由药剂科依据医院药品应用状况,提出裁减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议论裁减。

6、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议论决定的品种,向院长办公
会报告同意后,交医院纪委存案后方可采买。

基本药物遴选工作制度

基本药物遴选工作制度

基本药物遴选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遴选工作制度(以下简称遴选制度)旨在规范基本药物的遴选和更新机制,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药物需求。

二、组织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委员会(以下简称遴选委员会)负责基本药物的遴选和更新工作。

遴选委员会由卫生健康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组成。

三、遴选原则1. 保障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基本药物应当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涵盖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

2. 剂型适宜:基本药物应当具备适宜的剂型,便于患者使用和携带。

3. 价格合理:基本药物的价格应当合理,确保患者能够承担。

4. 保障供应:基本药物应当具备稳定的供应渠道,确保供应充足。

5. 公平可获得:基本药物应当公平分配,确保公众可公平获得。

四、遴选程序1. 征集: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定期征集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基本药物需求和建议。

2. 初筛:遴选委员会根据征集到的需求和建议,对药品进行初筛,确定备选药品名单。

3. 评估:遴选委员会对备选药品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价格、生产供应情况等,形成评估报告。

4. 公示: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5. 确定:遴选委员会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确定基本药物目录。

6. 更新:基本药物目录每三年更新一次,根据医药卫生发展情况和公众需求进行调整。

五、遴选标准1. 疗效:基本药物应当具备明确的疗效,经临床验证安全有效。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遴选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有关药品遴选管理工作的部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遴选,是指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自身特性,经过科学评价和程序化操作,确定是否有必要、合适使用该药品的过程。

第四条药品遴选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平、合理,确保临床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建立药品遴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明确药品遴选的程序、责任和要求,提高药品使用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遴选程序第六条药品遴选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药品临床试验、药品市场情况和疾病流行情况等因素,科学确定遴选的范围和目标。

第七条药品遴选工作应当由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必要时可以借助相关专家和机构的专业意见参考。

第八条药品遴选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收集和整理有关药品的临床试验结果、药品说明书、市场价格等资料;(二)对已收集的药品资料进行评价和分析,确定是否具有遴选价值;(三)制定药品遴选的方案和时间表,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四)举办药品遴选会议,就药品的临床价值、安全性和经济性等问题进行评议和讨论,并形成药品遴选的意见和建议;(五)对药品遴选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汇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批准;(六)按照批准的药品遴选意见和建议,编制药品遴选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药品遴选结果应当以文件形式保存在机要档案中,做到真实、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条药品遴选结果应当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宣传,向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解释和介绍。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药品遴选工作是综合性工作,应当由医务人员、药学人员、质管人员等多个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

第十二条药品遴选委员会是药品遴选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药品遴选工作的方案和计划,组织并推进药品遴选工作的实施,审查和批准药品遴选结果,并对药品遴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负总责。

第十三条药品遴选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人担任委员,由质管部门负责秘书工作。

药品遴选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药品遴选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药品遴选制度一、遴选原则(一)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二)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

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三)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四)遵循“一品两规”要求,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二、重点遴选的范围(一)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二)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三)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四)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五)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六)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七)各种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医院用药结构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的药品。

(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一)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编写,药剂科具体承办。

(二)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三)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四)属于新药的,由新药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医药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讨论通过。

(六)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药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七)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2篇)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2篇)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药品的过程中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用药效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遴选的程序、要求和责任分工,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使用,并保障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二、遴选程序1. 药品需求评估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疾病谱及人群特点等因素,制定药品的需求评估计划,确保所遴选的药品符合实际需求。

2. 药品信息收集医疗机构应积极主动地收集国内外药品信息,包括品种、药效、适应症、剂型、生产厂家等方面的信息,形成资料库,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更新机制,确保资料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3. 药品评价与筛选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品的临床价值、安全性、适应症、药物经济性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药物评价指标,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药品进行筛选,确定可选药品清单。

4. 药品供应商评价与筛选医疗机构应建立供应商评价的制度和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供应商的信誉、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及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选取到合格的供应商。

5. 药品谈判与合同签订医疗机构应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以取得更有利的价格和采购条件,并在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6. 药品遴选结果公示医疗机构应将药品遴选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选中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厂家、价格等相关信息,以便于内外部人员的监督和参考。

三、遴选要求1. 药品安全性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遴选时,应优先考虑药品的安全性,避免选择具有严重不良反应或潜在风险的药品。

2. 药物临床价值医疗机构应充分考虑药品的临床价值,选择具有较好药效和疗效-经济性比值的药品。

3. 药品质量要求医疗机构在遴选药品时,应重点关注药品的质量问题,选择具有良好质量控制体系的生产厂家的产品,确保药品质量可控。

4. 药品经济性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遴选时,应考虑药品的价格、用药方案比较和后续用药成本等因素,以达到经济合理的用药目的。

药品遴选制度

药品遴选制度

执行日期:2014年1月1日
药品遴选制度
为保证我院药品质量,满足病人临床用药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遴选时间为每年进行一次。

2、药品遴选程序
(1)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遴选准备工作。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医院日常用药情况,初步确定入选和淘汰品种目录。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审核、表决确定引进和淘汰品种,
(3)院长最后审核,签署执行意见。

(4)药剂科负责购入同意引进品种,对淘汰品种进行清库处理。

3、药品遴选原则
总的原则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质量稳定、方便可及、安全可靠、价格适中。

引进品种的具体原则:(1)、根据文献和长期临床使用证实安全性大的药品;(2)、药物不良反应小,不易引起蓄积中毒;(3)、复方制剂及中成药无相互配伍禁忌;(4)、药物针对性强,功能主治明确、疗效确切;(5)、质量可控,在规定条件下性质稳定;(6)、价格适中;(7)、符合上级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优先选用基本药物等。

药物淘汰的原则:(1)、因药品生产质量问题,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物;(2)、临床疗效不确切的新药;(3)、价格昂贵,且非临床第一选择用药,有价格合理的替代药品;(4)、新近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5)、销售量很少,非首选的药品。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一、总则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是指按照《药品管理法》、《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药品遴选管理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利用药品资源。

二、适用范围本药品遴选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药品采购、使用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临床科室、药房、药品采购部门等。

三、药品遴选管理的原则1.质量第一原则。

药品质量是患者用药的首要保障,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牺牲质量为了降低成本或其他目的。

2.安全第一原则。

药品安全是患者用药的重要保障,对于有毒副作用、不良反应严重或者易误用的药品要慎重选择和使用。

3.合理用药原则。

药品遴选要结合患者病情、药品特性、用药指南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用药合理、有效。

4.经济合理原则。

在确保质量、安全和合理用药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药品的价格,尽可能选择价格合理的药品。

5.科学依据原则。

药品遴选要建立在科学证据的基础上,可以参考临床指南、药品说明书、药品评价报告、专家共识等资料。

四、药品遴选的程序1.需求评估。

各临床科室根据患者临床需要,提出对药品的需求,包括药品种类、规格、数量等。

2.信息收集。

采购部门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需求,收集相关药品的基本信息,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价格等。

3.制定药品清单。

采购部门根据信息收集结果,制定药品清单,列明每种药品的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4.评审通过。

由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委员会对制定的药品清单进行评审,审查药品的质量、安全性、价格以及临床需求等因素。

5.报批采购。

通过评审的药品清单报批采购,采购部门进行药品的采购工作,保证药品的供应。

6.备案管理。

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备案管理,包括建立药品台帐、药品库存管理、药品使用记录等,确保药品使用过程的规范和可追溯性。

五、分类管理1.基本药物。

医疗机构应根据卫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合理安排基本药物的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采购。

XX学校药品遴选制度流程

XX学校药品遴选制度流程

XX学校药品遴选制度流程
目标
本文档旨在介绍XX学校的药品遴选制度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流程概述
1. 提交申请
- 药品供应商根据需求提交药品遴选申请。

- 申请应包括药品信息、提供商资质及认证文件等。

2. 材料审核
- 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申请将被退回或要求补充材料。

3. 药品评估
- 审核通过的申请将进入药品评估阶段。

- 评估包括药品质量、疗效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 评估可由专业机构或内部评估团队完成。

4. 结果通知
- 审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药品供应商。

- 如申请被接受,供应商将被要求提供进一步的合作文件。

- 如申请被拒绝,将说明理由并提供申诉渠道。

5. 合作协议
- 成功通过评估的供应商将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

- 合作协议应包括双方的权责、价格、交付条件等。

注意事项
- 申请的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 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遴选结果至关重要。

- 评估过程应公正、客观,并有明确的评估标准。

- 遴选结果应及时通知供应商,避免信息滞后或误解。

请注意:本文档仅为一般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学校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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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遴选制度
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优化用药结构,促进药品管理及临床合理应用,结合临床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遴选原则
1.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内收录的品种,原则上选用《陕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目录》内的药品,特殊情况除外。

2.遴选药品以安全、有效、经济、适宜为原则。

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品种。

3.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规定(含儿科规格时,可适当放宽)。

4.本院未常规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或因不良事件等原因,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管理。

5.不予引进品种范围:
(1)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的药品。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明确的药品。

(3)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二、遴选方法
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讨论决定,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遴选原则,药剂科应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品种方可采购。

三、遴选程序
1.临床科室应充分考虑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药品不良反应及学科特点等,经科室讨论后,填写《新药申购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2.药剂科对申请表整理汇总,进行初步遴选,遴选合格的药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3.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申请科室介绍药品基本信息后,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讨论,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通过的药品由药剂科汇总,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

药品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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